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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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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招标详情

关于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关于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04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关于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0-06-04 浏览次数: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受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KJ20-0485-ZJM-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采购内容

配送期限

中标供应商数量

备注

标段1

米、面、油类

1年

1名

投标商只允许投其中1个标项。

标段2

副食品类(肉类、禽蛋、水产、豆制品、蔬菜、水果、调味料等)

1年

1名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批发销售或配送企业(以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为准)。

2.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食材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符合卫生管理及食堂管理的要求;

(四)本项目谢绝联合体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 :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只限于以上日期工作时间发售,逾期不再受理,并不再具有投标资格)。

2. 地点: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衢州市衢江区衢州花园42幢202室)。

3.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4.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56922219@qq.com并致电张工15157026780。

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未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2. 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 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5. 报名费缴纳凭证(有转账单号的截图凭证)。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不视为供应商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09时00分整。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衢州市衢江区衢州花园42幢1楼)。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6月16日09时00分整。

磋商地点: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衢州市衢江区衢州花园42幢1楼)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本公告发: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十一、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十三、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企业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业务咨询

1.采 购 人: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

联系人:屠警官 联系电话:15605708590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衢州花园42幢202室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0-2720123 ;15157026780

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2020年6月4日


附件信息:

  •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单位登记表.doc

    0.1 KB

中标服务费结算及投标保证金退款信息表

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单位登记表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

资料款

500元

投标人全称

联系人

联系手机

QQ邮箱

招标代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工 15157026780

报名资料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三证(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未合一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2. 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 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5. 报名费缴纳凭证(有转账单号的截图凭证)。

说明:

1、在项目采购公告公布的发售时间内,欢迎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联系代理机构并到代理机构查阅或购买采购文件。

2.随本表附(报名资料详见公告要求):

缴费备注项目简称+投标单位简称】【有转账单号截图发报名邮箱356922219@qq.com】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