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工程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食堂A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食堂A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JF20200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红梅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54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工程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591-228633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钱红梅0591-8758542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专家:
福建工程学院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食堂A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FJJF20200023),现按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预公告。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于预公告截止时间前将建议函书面材料原件 (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至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为三个工作日,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投标人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下午17:00分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小钱
联系电话:0591-87585428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政府采购部)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40.0 万元(人民币)
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预公告版)
招标编号:FJJF20200023
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食堂A第一学生食堂
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二O年五月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邮 编:350013
电话:0591-87585428 传 真:0591-87582611
Http://www.fjjfjt.com E-mail:fjjf10@163.com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委托标的一览表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 说明 17
二、 招标文件 17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18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21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2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7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8
第四章 食堂经营合同 6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3
注:本招标文件共131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投标邀请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工程学院 的委托,对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食堂A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的下述货物或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
%2、 招标编号:FJJF20200023;
%2、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要求:详见委托标的一览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纸质和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2、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 月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 月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
%2、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工程学院信息公开栏网站(http://xxgk.fjut.edu.cn/)、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fjjfjt.com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2、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本投标邀请第3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fjjf10@163.com 。)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05907727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邮编:350013
联系电话:0591- 87585428 传 真:0591-87582611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钱红梅 电子信箱:fjjf10@163.com
购买标书及服务费汇入帐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三叉街支行 |
账 号:117090100100030790 |
账 号 :1402024319600052467 |
附:委托标的一览表
委托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 要求 |
建筑 面积 |
最低环境 改造金额 (万元) |
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年限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食堂A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约3700平方米 |
440 |
5年。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学校规定的暑期放假开始之日止(经营所需的装修时间计入委托经营管理期) |
4.4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中标人不得转让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权,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招标人不对中标人进行任何赔偿,同时没收中标人缴纳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对中标人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
4.本项目中标人应支付经营管理场所相应的物业管理费(含管道疏通、隔油池清洗、垃圾清运、电梯维保)、员工住宿费。费用的支付标准及方式签订合同时具体明确。
5.本项目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在中标人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内所发生的所有经营资金、环境装修改造、设备设施购置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岗位培训、行政管理等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盈亏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采用招标人校内一卡通聚合支付设备和统一的微信、支付宝进行结算,中标人所有的营业款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由中标人开具符合国家政策允许的票据,按月提取(在完成相应付款手续后次月十五号之前支付中标人上月营业款)。在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现金交易,若中标人违反自行实施现金直接交易的,第一次发现向招标人支付2500元违约金,第二次发现向招标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第三次发现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以此类推。
7.本项目用电、用水价格分别按驻地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向学校收取的电、水费标准执行。
8.本项目中标人进驻后(含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装修、配置的设施、设备、厨具、家具、餐具等设施设备,合同期满后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1 |
1.1 |
项目名称: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北区食堂A第一学生食堂二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人:福建工程学院 项目内容:详见委托标的一览表、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招标编号:FJJF20200023 |
2 |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至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提供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③提供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①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承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经营或管理的食堂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单,若有虚假之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③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协助招标人办理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④提供2017年以来购买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注: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目前正在福建工程学院旗山校区经营的餐饮企业参与投标(含2020年福建工程学院食堂项目中标人),但不含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即将于2020年7月15日到期的餐饮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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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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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接收人:钱红梅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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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保证金: 详见《委托标的一览表》,投标人必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或一般性存款账户以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不接受现金、个人网上银行转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交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到账(是否到达指定的存款账户,以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对账单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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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9.1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议,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一。 |
7 |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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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2.1 13.1 13.2 |
投标文件由三个部分组成: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并按以下要求制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须提供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须提供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须提供正本1份,副本5份。 (2)三个部分的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环境改造中涉及的效果图、设计图等不限于A4纸,相关图纸若超过A4幅面可单独胶装),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胶装成册(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或每页加盖公章)。 (3)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 (4)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副本、报价部分正本、报价部分副本、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及电子文本(PDF格式,用非易损介质U盘或光盘保存)七个部分分别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6)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9 |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标准下浮20%,按差额累计法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下浮后费率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2% 100-500 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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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最低环境改造金额:本项目合同包一最低环境改造金额不低于440万元,投标人报价若低于最低环境改造金额,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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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重要须知: (2)现场勘察: ①在招标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联系进行现场勘察。勘查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3:00-5:00(其余时间不安排现场勘察),不在上述时间内不接受潜在投标人勘察。 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059077273。 ③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时应随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与勘察者身份证复印件,不接受资料不全的潜在投标人现场勘察。对于招标人现场及位置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报价内。招标人对投标人实地勘察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报价人自行承担。若未现场勘察之后对于安装现场及位置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或对招标人的需求理解有偏差造成的未实质性应答均由中标人承担。 ④勘察现场时,投标人应仔细了解情况,并充分了解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在勘察现场过程中,投标人要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如有意外,安全责任自负。 ⑤因疫情特殊情况,潜在投标人入校勘查需提前通知招标人进行报备以方便入校。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时应随带介绍信原件,招标人将在已勘查过的潜在投标人的介绍信上签字,确认已勘察过现场。 (2)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后和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已投资改造装修费用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标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实,投标人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3)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但必须对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
附件一: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工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评议过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本项目合同包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1名中标人。
1、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资格标准中的各项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通过者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及实质性响应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进行评议和评分。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技术商务部分评标(投标报价文件在技术商务标部分评分结束前密封保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任何一方不得将投标人的报价向评委公布);第二阶段投标报价标部分评标。
3、投标人必须将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技术商务部分不得体现报价有关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商务部分的评标,报价一览表及报价部分的投标文件在技术商务部分评标结束前先密封保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报价向评委公布。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进行评分。
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由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开封报价部分,再审核投标人的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最终根据两阶段评分结果汇总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分,并按从高到低顺序分别排列出合同包一的最终得分顺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存在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顺序(得分排名):①投标报价高者;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者;③商务部分得分最高者;④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抓阄确定。若中标候选人投标截止后撤回投标、签订合同前放弃中标、或因不是不可抗力因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合同包一进行评标,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主要评标因素如下:
A:技术部分 满分50分
B:商务部分 满分30分
C:报价部分 满分20分
评委对技术、商务部分评分结果统计时取平均值,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得分=A+B+C
合同包一:具体分值及评分因素分布如下:
A、技术部分评分(满分50分):
注: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技术总分5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A1、招标服务内容响应情况 |
9.5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第三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的得9.5分。标示“★”的为不可偏离项,每偏离一项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标示“▲”的,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未标示“★”或“▲”的,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
A2、服务团队配备情况 |
2 |
A2-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厨师情况进行评分: ①、配备2名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或相关协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或“中式烹饪师”证书的得1分; ②、在①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或相关协会颁发二级 “中式烹调师”或“中式烹饪师”证书的加0.5分;每增加1名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或相关协会颁发一级“中式烹调师”或“中式烹饪师”证书的加1分。 |
1 |
A2-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专职营养师1名。该人员须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或相关协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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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2-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中,配备有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1分。须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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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2-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中,配置的仓库管理员或台账记录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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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2-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遣的食堂经理资质进行评分: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人社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2)具有高校食堂项目管理经验≥4周年的得1分,2周年<高校食堂项目管理经验<4周年的得0.5分。(须提供由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3)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人社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或相关协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的“中式烹调师”或“中式烹饪师”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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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A2-1至A2-5中涉及到“人社部门”指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项人员不重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真实性查询结果截图(证书查询网)、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投标人现场须提交证明材料原件核查方能得分,只提供复印件的不得分。原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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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管理制度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①食堂管理制度;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及制度;③食品原料采购(验收、贮存)制度;④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⑤饮食安全管理制度;⑥员工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⑧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⑨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⑩有害生物防治制度;⑪留样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评分,以上①-④项,每提供一项得0.4分,⑤-⑪项,每提供一项得0.2分;本项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A4、菜品要求 |
2 |
A4-1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高、中、低档菜谱,按营养搭配、荤素配比、份量、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分,大众快餐营养菜谱按比例提供菜品在100种以上的得2分;70种≤按比例菜谱<100种的得1分;50种≤按比例菜谱<70种的得0.5分;品种低于50种和未提供菜谱的不得分。(每个品种必须注明菜品的名称、份量、配比、售卖价格等)。 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间按照响应的标准进行菜品制作,未承诺的不得分。 |
1 |
A4-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大众快餐营养菜谱(主食类品种、副食类品种、汤类、套餐类等)的定价依据和成本核算,需制定食堂总体运营管理方案和专门针对在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间,因物价、人工成本上涨等情况制定的运营管理方案,并承诺中标后按照方案执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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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4-3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风味小吃档口的布局、所供产品质量及定价原则,需制定风味小吃总体运营管理方案和专门针对在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间因物价、人工成本上涨等情况,制定运营管理方案,并承诺中标后按方案执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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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安全保障 |
2 |
A5-1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定点食材供应商(包含大米、食用油、鸡蛋、蔬菜、冻品)的证明材料: 1、与定点食材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 2、定点食材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定点食材供应商给投标人开具的连续三个月食材采购税务发票复印件。 以上5类食材证明材料必须齐全,缺一项均不得分,满分2分。 |
1 |
A5-2投标人须按有关消防要求,有针对性制定消防工作人员职责、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火灾预防及处置方案等相关制度,职责及方案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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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
2 |
A6-1投标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社会突发应急事件和疫情防控、遇到自然灾害、停电、停水、突发火灾、网络舆情等应急处置保障方案,方案合理、详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得2分,方案较合理、详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
A6-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食物中毒措施、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情的应急处置预案,方案合理、详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得2分,方案较合理、详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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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美食节方案 |
0.5 |
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招标人要求,在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期间举办2次校内美食文化节的得0.5分,需提供美食节举办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 |
A8、扶贫政策 |
1 |
投标人响应落实中央扶贫政策(需通过国家指定扶贫采购网站:http://www.fupin832.com ,名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根据食堂实际需要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并承诺中标后每年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金额不少于20万元的得1分。 注:中标人应于每年度12月20日前提供采购票据。 |
A9、环境改造方案(注:各功能间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食堂各功能区域效果图: A9-1用餐区域效果图:能完整体现用餐区域,各方位的布置及装修效果,由评委在0.5-2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A9-2风味档口区域效果图:能完整体现档口区域的装修效果,由评委在0.5-2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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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9-3主食品库效果图:能完整表明主食品库的功能布置及装修效果,由评委在0.5-2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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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9-4食堂各门厅及入口效果图:能完整体现食堂、门厅及入口的装修效果,由评委在0.5-2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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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9-5烹饪间效果图:能完整体现烹饪间的布置和装修效果,由评委在0.5-2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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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9-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食堂监控系统分级授权管理监控功能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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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9-7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排污排水排烟改造方案,(包含排污、排污、排水、排烟布置图、效果图),由评委进行评分,第一名的得3分,第二名的得2分,第三名的得1分,第四名及以后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评审时排名不可并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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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9-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出入口及食堂内部地面伸缩缝渗漏改造方案(包括平面图、效果图),由评委进行评分,第一名的得3分,第二名的得2分,第三名的得1分,第四名及以后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评审时排名不可并列。 |
|
技术部分得分为:A=A1+A2+A3+A4+A5+A6+A7+A8+A9 |
B:商务部分评分(满分30分)
注:以下评分条款中,涉及到“原件备查”的, 投标人现场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核查方能得分,只提供复印件的不得分。原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接收。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B1、经营管理年限 |
2 |
根据投标人通过招标在高校食堂营业年限(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情况进行评分。经营管理高校食堂年限≥3年的得2分;2年≤经营管理高校食堂年限<3年的得1分;1年≤经营管理高校食堂年限<2年的得0.5分。 注:同年同时段不可累加,须提供中标公告(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承包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B2、业绩 |
3 |
B2-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经营管理过的高校食堂(单份合同的单层最大面积)场所面积≥3000m2的得3分;2000 m2≤场所面积<3000 m2的得2分,1000 m2≤场所面积<2000 m2的得1分,本项面积不累计得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承包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2 |
B2-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5年以来经营管理过的高校食堂的有效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2分。 注:须提供中标公告(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承包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不得分,原件备查。(同一高校食堂不重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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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用户评价报告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经营管理过的高校餐饮服务项目获得服务对象单位综合评价证明(综合评价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是自主经营管理、不存在以他人身份挂靠的现象以及服从管理、守法经营、菜肴味美、价廉和服务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服务项目包含以上内容,评价为良好或以上的1分,满分2分,同一单位不重复计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评价意见复印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未按规定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B4、管理体系认证 |
1 |
(1)投标人具有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1 |
(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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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投标人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HACCPC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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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投标人具有GB/T28001或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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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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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企业荣誉 |
2 |
B5-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其所管理的高校食堂(餐厅)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放心食堂”、“健康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堂)”、“明厨亮灶”、“全国优秀餐饮企业”、“全国校园健康企业”等称号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称号为投标人管理的高校食堂(餐厅)获得的还须提供其服务期间的合同,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1 |
B5-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管理的高校食堂(餐厅)在量化等级评比中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评定“A级”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人服务期间的合同,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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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5-3投标人获得“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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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保险情况 |
2 |
根据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对经营管理过的高校同一食堂就餐者进行投保公众责任险,且参保单保额在1500万元或以上的,每提供一份保单得1分,满分2分。注:保单材料复印件与购买保险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B7、社会责任 |
2 |
根据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的人数情况进行评分,提供30人≤人数<50人的得1分;提供50人≤人数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保单材料复印件与购买保险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B8、供餐能力 |
2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经营管理的食堂获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或餐饮配送服务资质的得2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
B9、消防安全 |
2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取得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B10、管理模式 |
1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本项目按“5D”或“6T”管理模式进行装修改造和经营管理,并两年内在招标人监督下完成“5D”或“6T”管理评定,评定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B11、服务能力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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