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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附属医院(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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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食堂原材料:素菜类配送定点单位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受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委托,就其食堂原材料:素菜类配送定点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食堂原材料:素菜类配送定点单位,ZCCGWX2020-014

二、预算总金额(元):7180000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食堂原材料:素菜类配送定点单位27180000江南大学附属医院的食堂原材料蔬菜类配送定点单位采购,定点单位为1家; 1.服务期:服务点一1年,服务点二2年,服务点三2年; 2.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服务响应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如有应急供应品种,1小时内送到现场;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18万元。(其中服务点一项目预算:130万元/年,服务点二项目预算:436万元/2年,服务点三项目预算:152万元/2年)。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均设单价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预算),或者超出各项单价的最高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A.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具有素菜类或类似产品生产或批发、或销售能力,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企、事业法人; B.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C.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D.授权委托人为供应商在职职工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06-08至2020-06-15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2、招标文件提供地址: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 供应商至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场所前,所有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入。获取磋商文件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相关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3、招标文件售价(元):8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请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6、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食堂原材料:素菜类配送定点单位100000江苏银行无锡分行29010188000205945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按项目缴纳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2 09:30:00

2、投标地址: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

3、开标时间:2020-07-02 09:30:00

4、开标地址: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211室)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 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苏财购[2020]19号文《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规定:若报价供应商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材料的,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2、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牛工

联系电话:18961519584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211室

2、采购人名称: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人:江大附院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10-88682862

地址:无锡市惠河路200号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6-08 13: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