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6-08
公示简要说明:服务方式及内容:承包人负责食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制定合理采购计划,对采购的食品、蔬菜、调料、日常用品等原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存储、制作加工、配售、管理等所有食堂后勤服务工作(食堂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人负责);食堂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好每日收支统计及准确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证食堂收支基本平衡;做好物品的管理,每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存,避免原材料过期、变质;承包人必须每月向采购人上报一次食堂收支及管理台帐。 (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日常的食品、蔬菜、调料等原材料及水电、燃料的费用)。
一、 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61884412627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1 | 35000 | 项 | 承包人负责食堂每日用餐所需菜谱的配制,制定合理采购计划 | 按五常法管理、达到A级餐饮服务标准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2018年签订的《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暂定一年,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底。如果续签,续签最长不超过二年。 特今年申请续签一年。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平湖市卫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平湖经济开发区福臻路498弄2幢东起第一间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无 | 无 | 无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实施方案可行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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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 0573-85631662
传真: /
地址: 平湖市人民西路164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陆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0573-85013033
传真: /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