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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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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0年06月08日 17: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苏州市公告时间2020年06月08日 17:1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8日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8日
评审专家名单曹国强,陈明,江后红,冷冰,张晨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25-83668533
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99999
代理机构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见采购文件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HXZX2020-GS-G-001

二、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2、服务期限:叁年,(暂定2020年6月16日-2023年5月15日,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3、服务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公告时间:2020年5月15日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10:30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明、曹国强、江后红、冷冰、张晨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恩济花园13号楼5层

中标金额:人民币伍佰叁拾玖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5398560.00元)

中标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1

物业管理服务

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玖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

人民币(小写):5398560.00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长吴路188号

联 系 人:张晨

联系电话:0512-68200012

(二)、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电??? 话:0512-65981596-8116、8123

传??? 真: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潘兰、张工

七、公告期: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63000元整计收,由中标单位支付。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附件:1591607207606c8b32f844f81437ab35844721ea1fec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HXZX2020-GS-001

采购单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类别:服务类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


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2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

3

保证金:

□不需提交,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均不适用。

需提交,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

收款单位: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号:89080078801700001127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吴中支行

注:需注明“保证金”字样。

4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递交地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

5

投标文件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三份

6

投标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10:00-10: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10:30整

开标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10: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7

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后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

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苏州银行相城支行

账号:7066601071120143007269

总目录

TOC \o "1-1"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20

第四章招标书 35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47

第六章评分标准 54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HXZX2020-GS-G-001

二、招标内容

标的物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需求: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

服务期限:叁年,(暂定2020年6月16日-2023年5月15日,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服务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5500000.00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方式:

1、CA办理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4)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供应商”。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 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998-0000(技术人员);0512-69820825(中心)。

(二)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供应商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并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三)质疑要求:

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邮寄或现场接收。

质疑联系人:潘兰

联系电话:0512-65981596-8116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六、开标信息

投标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10:00-10: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 8日上午10:30整

开标时间:2020年6月8日上午10: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七、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

电 话:0512-68200012

联 系 人:张晨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长吴路188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电 话: 0512-65981596-8116、8123

传 真: 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潘兰、张工

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A 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词语释义

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6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7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8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9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1天:日历日。

2.12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2.13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5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6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7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8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9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20核心产品:根据本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B 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3.1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4.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5.投标人代表

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6.投标费用

6.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C 招标文件的说明

8.招标文件

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

9.2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10、投标答疑

10.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包括询问和质疑),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予以解答,但不说明来源。未按前附表规定方式和时间提交的疑问(包括询问和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人投标结果的影响。

10.2勘察现场:

10.2.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0.2.3 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0.2.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0.3投标答疑包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

D、投标文件说明

11、提示与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第三章)

13.1.1投标函;

13.1.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3.1.3投标报价明细表;

13.2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

13.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3.2.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3.2.3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3.2.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2.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特定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13.2.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3.2.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2.6.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服务供应商、施工单位的,应提供满足采购需求必备的相关设备的购置合同或发票,相关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13.2.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13.2.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3.2.6.6特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13.2.7服务方案及服务质量承诺、《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13.2.8《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13.2.9人员配备方案、《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经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13.2.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13.2.11《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

13.2.12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13.2.12.1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13.2.12.2《中小企业声明函》;

13.2.1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3.1.1—13.2.10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2、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投标价格。

13.3投标文件由13.1、13.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13.4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投标授权资料,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上述13.4项资料除在投标文件中制作装订外,另行复印一份并单独装订成册,无需密封包装。

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4.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未按上述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4.3投标人必须按所投标段(若划分)分别单独制作投标文件。

14.4投标文件须分别编写目录及页码。

14.5投标文件封面须写明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标段号(若有)等内容。

1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政策性工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耗材、工具、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社保、加班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1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5.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及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外地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随同投标(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前递交或领取收据。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后,应当场开具有效收据,并负有妥善保管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的义务。

16.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详见前附表。

16.3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1)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

(2)提交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16.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活动结束后解存投标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

16.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5.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5.2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

16.5.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5.4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代理服务费的;

16.5.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6.6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

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仍予以退还。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E.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含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若有)、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19.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0.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

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某标段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该标段本次招标失败。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收到该撤回的书面通知。投标人撤回投标的,原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退还。

2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采购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2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F.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2.2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人或者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

22.4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2.6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23.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3.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3.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3.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3.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3.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3.3.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3.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3.3.6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4.评标内容的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4.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5.对投标文件初审

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在初审过程中有权拒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

25.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

25.1.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5.1.3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25.1.4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5.1.5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25.1.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5.1.7其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5.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5.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6.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6.投标的澄清

2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

27.废标

27.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7.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28.2.1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

28.2.2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28.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G、授予合同

29.中标单位的确认

29.1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含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磋商小组等,下同)在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各投标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人未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1.中标通知书

31.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2.合同的签订

32.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

32.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H.其他事项

33.代理服务费

33.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33.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3.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

34.监督和公证

34.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4.2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35.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函

投标函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HXZX2020-GS-G-001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政策性工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耗材、工具、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社保、加班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日起 六十 天。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9、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11、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12、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4)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物业管理期限

1

物业管理

3年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政策性工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耗材、工具、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社保、加班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

投标报价组成明细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综合单价

(元/人*月)

每班在岗人数

投标总价

(人数×综合单价×36个月)

服务时间

1

项目经理

2

保安人员

3

保洁人员

4

会议服务

5

食堂服务人员

6

工程管理

7

……

总计

(人民币大写):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人员工资每人每月不得低于最新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社保按国家规定缴纳,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标准;国假日加班工资按劳动法规定执行(每年国定假为11天,双休日为52周,双休日加班工资为二倍,国假日加班工资为三倍)。否则为无效报价。

2、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投标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服务要求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要求

投标要求

偏离/响应

说明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等要求,所投标的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详细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详细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提示:

1、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对所投服务等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详细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包含对本项目管理的总体设想、保安服务整体方案、保洁管理方案、消防管理方案、绿化管理方案、餐饮管理方案、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服务保障承诺及措施等);

2、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8.1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1

项目经理

2

保安

3

保洁

4

餐饮

5

注:

1、岗位人员数量及基本要求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2项目经理情况一览表

项目经理情况一览表

1

姓 名

性 别

2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年 月

3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4

从事工作时间:

5

项目经理等级:

6

所获表彰:

7

职称:

8

本公司承诺:

该项目经理在我单位已任职半年以上且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

9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9、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

注:具体需提供内容详见第六章评分标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HXZX2020-GS–G-001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人情况表

投标人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9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9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A、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B、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请在上述A、B项中进行选择打勾)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声明函须完整填写,否则可能将被认定无效。)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招标书


招标书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HXZX2020-GS-G-001号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提供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的综合性物业管理服务:秩序维护、保洁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等服务。

吴门桥街道办事处位于长吴路1号,占地约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500平方米,主办公楼四层,地面设有室外机动车停车场两处,非机动车停车场一处。

(一)物业工作内容:

(1)秩序维护负责吴门桥街道办事处的门卫值班、保卫、巡更(逻)工作;

(2)秩序维护负责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内部人员及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指挥、停车场停放秩序维护工作;

(3)秩序维护负责吴门桥街道办事处访客的接待及问询、登记工作;

(4)会议客服服务负责日常引导及来客接待任务,并能满足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内部各类会议的服务要求。会议服务人员要根据各会议室的功能不同提供各类会务服务,基本服务内容应包括会议室热水、毛巾、会场布置、音响设备、商务文印等内容。

(5)保洁服务负责经吴门桥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办公室(办公区域)内部细致保洁工作。

(6)保洁服务负责吴门桥街道办事处的各个楼内大厅、走廊通道、会议室、食堂、餐厅、卫生间、楼梯间等公共部位日常清洁、定时保洁及管理工作,室外道路、庭院、场地、停车场的保洁和特殊天气(积水、积雪)保洁清理工作;

(7)保洁服务负责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内部生活垃圾与餐余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由采购方另行委托相关单位完成;

(8)负责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各办公室报纸、杂志的收发及经采购方同意暂存快递包裹;

(9)食堂负责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早餐、中餐供应工作,包括材料采购、库存与出入库管理、每日菜单制定与成品制作、分餐工作、餐具消毒、餐厅环境卫生等工作。

(10)工程人员负责办公楼内设备维护和零星维修工作,同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统一服从工作安排,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指定区域和范围内的水电零星维修工作。

(二)物业工作标准:

(1)秩序维护:消防、门卫、巡更(巡逻)24小时,办事处办公楼内三班二运转,每班至少配备2名秩序维护队员重点部位(区域)、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时加强巡逻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对进出车辆进行有序管理、引导,确保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及周边的道路通畅,并制定详细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详细处理方案。

(2)日常保洁: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内公共通道,活动室,卫生间、公共区域,公用设施等每天保洁,保持无垃圾,无污迹,洁净明亮。

(3)会议服务:落实做好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内部培训、各类中小型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切实有效人员服务支持。保证街道办事处各类会议、培训教育的会议茶水服务,会议音控服务。

(4)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及标准,提供吴门桥街道办事处早、中餐服务,工作餐标准由采购方制定,采购方每天确定用餐人数报餐饮部(或设定最低用餐人数)以杜绝浪费,采购方负责食材供给(中标单位负责采购,甲方同步验收),中标单位完成加工制作及供应等,中标单位应提前将一周菜谱上报采购方,批准后在食堂内公示。中标单位应保障饮食安全,保证食堂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及维护保养。

(5)设备管理:工程人员需提供各类型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专业设备按照规范配合专业单位进行检修及维护,做好台帐资料,一般设备应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一般问题能在1小时内解决)。中标单位要配合保修单位做好设备维护资料,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解决出现的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①电气运行、维护、管理:保持配电箱(柜)和电气连接点接触良好安全正常工作,按需要给各类用电设备和用电器供电,保持设备清洁,定期清扫;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与业主和供应商联系,督促、配合维修;处理小故障,事故的紧急处理。维护好大楼的供配电,提高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及稳定性。

②室内外照明和泛光照明:室内外照明的运行、维修和管理。按采购人要求开、闭灯光,保持设备良好;对保修期内的灯具、灯泡自然损坏及时与业主和供应商联系修复;有节能管理措施;保持设备清洁。

③给排水和卫生设备系统:从水表开始到各出水口和卫生设备,排水系统从排水口到雨水出口和城市污(雨)水管网的接入口的正常运行、维护、管理。要保持给排水管路畅通,如有不畅要及时疏通排除,如漏水要及时修复,保持阀门和水泵良好,阀门和水泵有故障时及时与业主、供应商联系、配合修复;对长期不用的水泵、阀门要定期检查、测试运行,保持设备清洁;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卫生设备的阀门、排水口、感应器、水箱等要保持完好。

④工程维修保养:停车场、门窗、地墙面、水池、道路等建筑物的小修小补。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

(三)物业服务人员的要求:

1、项目经理:1人

男女不限,年龄在5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物业行业管理工作经验。

2、秩序维护(保安)人员:6人

办事处办公楼,保安主管1人,队员5人,三班二运转,白班不少于2人。

主管,男性,要求年龄48周岁以下;保安员,男性,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优先,体型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待人,遵纪守法,工作要勤恳踏实,有工作责任心,服从项目经理及主管的工作管理,完成采购方临时安排的工作。

3、保洁人员:5人

办事处办公楼,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4人。

男女不限,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体型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吃苦耐劳,有工作责任心,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管理,完成采购方临时安排的工作。

4、会议服务:2人

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身高1.60m以上,体型无明显缺陷,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善于沟通,熟悉公共关系、服务礼仪与服务相关知识。

5、食堂服务人员:7人

厨师2人,点心师1人,年龄在30-50周岁,男性为佳,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中标单位在进场一周内提供给采购人),具有3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精通中餐烹饪方法,熟悉相关食品卫生法知识。有工作责任心,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厨工4人,年龄在30-50周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有相关工作经验。

6、工程管理:1人

男性,50周岁以下,需持有高压工证。吃苦耐劳,有工作责任心,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管理,完成采购方临时安排的工作。

7、项目服务人员总数不少于22人。所有服务人员需全部进驻采购单位及服务地点,不得兼职。中标单位必须给上述人员按照国家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用和交纳项目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进驻服务项目的物业人员,应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发工服和工号牌,仪容仪表要符合规定标准,发型要统一,参加物业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向采购方提供本人身份证(查验),复印件(备案)。男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戴过分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工作期间不得有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抽烟或吃零食、闲谈等不良习惯,使用语言要文明,行为举止大方。

8、其他:

(1)中标方应承诺优先录用采购方推荐的现有人员并纳入管理,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其它要求:

1、投标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中标单位须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服务工作。

4、采购单位如遇部门调换办公区域或其他临时性工作需要,中标单位需极力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工作。

(五)秩序维护要求:

1、提供吴门桥街道办事处24小时秩序维护工作。

2、工作时间:要求全年每天提供24小时秩序维护服务。

3、工作职责和义务:

(1)根据采购单位的护卫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相关运行文件,执行秩序维护服务工作;

(2)负责巡视吴门桥街道办事处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附属物,公共区域,办公用房的设施设备和物品,防范偷盗和损害财物的行为以及其它任何影响采购单位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破坏行为。

(3)对进出采购单位区域的人员和货物实行验证或登记,谢绝未经采购单位许可的无关人员进入采购单位区域。

(4)对在办公区停放的车辆进行交通秩序和停车秩序的维护。

(5)对采购单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并书面报告相关设备的检查结果,配合采购单位组织进行相关消防演练。

(6)对办公区范围进行安全监控,防范各种涉及安全和消防等事故。

(7)对违反采购单位安全规定的人员及其行为进行防范和制止。

(8)协助采购单位在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相关护卫的配合工作。

(9)做好当班工作情况的记录并监管当班使用的保安设施设备。

(10)独立处理当班发生的常规性事务及问题并负责与下一班次人员交接。

(11)每月提供相关工作报告给采购单位备案。

(12)其它涉及本合同的服务内容,由采购单位安排的相关工作(如邮件、包裹的收发配合,个人防护用品的收发配合工作等)以及采购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除检查和紧急处置需要外,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擅自动用采购单位所属的任何设备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场所。

(14)本项目若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灾害事故时,秩序维护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制止并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秩序,向采购单位及本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中标单位对进驻现场的保安须进行相关的治安保卫工作培训,并针对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规定进行全面岗位培训,不得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5、中标单位应对保安进行全面管理,并积极主动地与采购单位协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保安人员上岗必须身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

(六)保洁服务要求:

1、工作时间:按一班制运转的方式,具体保洁工作时间为采购方工作人员正常上班前1小时至正常下班时间,每天与采购方工作人员同步。

2、日常服务内容:由中标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全日制保洁服务,负责各标识牌、消防栓、建筑物内外地面、墙面、玻璃门窗、办公室、更衣室、卫生间、会议室、“门前三包”区域等的日常清洁。

3、保洁服务作业要求:

范围

作业内容

标准

频率

会议室

地面拖抹

干净、无污渍

1次/天+巡回

物品整理

整齐

垃圾清理

及时、无溢漏

玻璃窗

干净、明亮

1次/周

开关面板

干净、无污渍

踢脚线

干净、无污渍

卫生间

地面洗刷、湿拖

干净、无污渍

1次/天+巡回

整容镜擦拭

干净、明亮

1次/天或按需

台盆、台面、龙头擦拭

清洁、无水渍

1次/天+巡回

便池、座便器清洗、消毒

干净、无异味

1次/天或按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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