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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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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1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doc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JRH-202006-0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2-8802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5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何老师;联系方式:0832-21819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6

代理机构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7.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络发售: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2)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3:30 至 2020年06月19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四、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2-880200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NJRH-202006-07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行政区划

四川省内江市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6月8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采 购 人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各包描述

详见附件一

采购预算

1,070,000.00元

最高限价

1,070,000.00元

采购保证金

不收取

供应商资格条件

A、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B、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承诺函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可提供2017-2019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7-2019年度(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②供应商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承诺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证明材料:无。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

C、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网络发售: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2)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售价及资料费:人民币300元/份。

(采购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发售时间:2020年6月9日9:00至2020年6月1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网络发售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0年6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518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0832-218195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限局域网产品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

2)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采购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注: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及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经评审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标因素的,不再重复享受政策。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一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电 话:0832-8801000 传真:0832-8801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6 传真:0832-8801000


附件一:

一、项目概况

1、为保障我局食堂食品安全、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和膳食质量,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开展本次食堂管理服务政府采购活动。我局机关共设两个食堂,食堂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日常自助式早中晚工作餐和会议、培训、接待用餐菜品制作,餐厅摆台布置、全程就餐服务,食堂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的保管使用、清理清洁,以及食堂和食堂门前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等。本项目服务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预算107万元。

2、一食堂:位于内江市税务局兴隆路办公区(东兴区兴隆路518号)办公楼1楼,使用面积约600平方米,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用具齐全,日平均就餐人数260人次。

3、二食堂:位于内江市税务局汉安大道办公区(东兴区汉安大道中段213号)办公楼7楼,使用面积约460平方米,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用具齐全,日平均就餐人数210人次。

二、项目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1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日常早、中、晚自助式工作餐。

1.2会议、培训、接待等用餐菜品制作。

1.3餐厅摆台布置、全程就餐服务。

1.4食堂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的管理维护和清理清洁,厨具餐具清洗消毒。

1.5食堂和食堂门前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简单消杀作业。

1.6其他。

2、备餐要求

2.1日常工作餐内容

2.1.1早餐供应内容:西点、稀饭、面条、米线、抄手、馒头、包子、豆浆、牛奶、鸡蛋、咸菜、拌菜、素菜、汤圆、荷包蛋、银耳汤等搭配。

2.1.2午餐供应内容:三荤(含荤汤)+两素+米饭+泡菜+水果等搭配。

2.1.3晚餐供应内容:两荤+一素+素汤+米饭+泡菜等搭配。

2.2会议、培训、接待餐内容:采购人提前一天将用餐人数、用餐标准、餐饮要求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前安排、妥善准备。

2.3采购人可根据需要调整用餐形式和供应内容。

2.4所需食材及每周菜单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应对菜单提出合理建议。

2.5供应商应对日常食材和配料消耗施行台账管理,详细记录出入库种类、数量、时间,确保可以提供每日出入库记录以备后查。

2.6用餐时间:

2.6.1日常餐饮的供应时间为工作日,遇节假日按国家放假安排和单位工作时间安排作相应调整。

2.6.2餐用餐时间一般为7点至8点20,午餐用餐时间一般为12点至13点,晚餐用餐时间一般为18点至19点。

2.6.3采购人可根据季节变化、用餐人数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对用餐时间进行调整,并及时告知供应商。

2.7供应商备餐应注意节约,避免浪费。在就餐人员就餐过程中,也应尽到提醒义务,避免浪费。

2.8供应商应保证饭菜美味可口、安全卫生,供给充足、上菜及时。

3、食堂环境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供餐前后及时对用餐环境(含食堂门口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卫生打扫,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垃圾,配合市政进行餐厨垃圾装车,保持食堂干净卫生。

3.2供应商在每餐前餐后应认真清洗厨具、餐具,进行有效消毒,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因供应商清洗、消毒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承担受害人员的医疗费用及相关赔偿。

3.3供应商在清洁打扫过程中应节能节水,故意浪费或造成一定程度浪费的,供应商应承担部分费用,在管理费用中相应扣减。

3.4采购人负责开展四害防治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市政餐厨垃圾回收,并支付相关费用。

4、食品安全要求

4.1供应商应按规定对各类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存放(需保存至少48小时)。

4.2供应商应妥善保存各类食品原材料、调料、配料等。因供应商保管不当、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应由供应商赔偿,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供应商应承担受害人员的医疗费用及相关赔偿。

4.3供应商备餐前认真检查将使用的各类食品原材料、调料、配料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向采购人反馈。若因供应商检查不到位、没有检查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关责任。

5、食堂设施设备、用具用品管理要求

5.1采购人应为供应商提供场地及配套的厨房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厨房和餐饮用品用具、清洁清洗用品用具,提供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工作物品(含服装、手套、筒靴等),提供消毒设备和消毒用品等,负责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5.2供应商应妥善保管、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用具用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5.3采购人负责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的维修保养,抽油烟机等设施设备的专业清洁清洗,确保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的正常运行、使用。因供应商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丢失,由供应商负责维修或赔偿。

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1.1一食堂,人员配置至少9人(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管理负责人、厨师、白案、墩子、烘焙师、服务人员等,供应商人员配备应以能满足采购人单位用餐需求为原则)。

1.2二食堂,人员配置至少8人(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管理负责人、厨师、白案、墩子、服务人员等,供应商人员配备应以能满足采购人单位用餐需求为原则)。

1.3供应商应灵活根据一二食堂就餐量,统筹调配一二食堂工作人员。

1.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菜单安排和就餐量及时调整人员配置(包括除一二食堂工作人员外,再临时加派人手)。若当月未提供烘焙师服务,按烘焙师当月工资的120%扣减当月管理费用。因临时工作等原因导致就餐量短期增加的,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2、人员素质要求

2.1各岗位人员应当五官端正、工作态度积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处罚记录、无吸毒史、无不良行为。

2.2要求持证上岗的须持有相应资质证,所有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3各岗位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2.4供应商应在履行合同开始前,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服务人员详细清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

管理要求

供应商应制定科学详细的食堂管理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实施。

供应商应制定的食堂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食堂服务操作流程和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2.2人员配置方案、各岗位职责、工作衔接,人员统筹调配方案;工作人员培训方案。

2.3食堂环境维护方案和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方案,消杀和四害防治方案。

2.4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消防应急处置预案,食堂停水、停电、停气应急处置预案,食堂就餐量增大或减少操作预案、人员调配预案。

2.5食材、消耗品管理方案,能源节约管理方案。

2.6菜单搭配、饭菜口味、膳食营养改进方案。

3、供应商在做好食堂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4、人员管理

4.1供应商应制定实施企业化绩效薪酬制度办法,坚持能者多劳、多劳多得,激励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完善福利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工资,避免劳资纠纷,保障食堂管理服务质量。

4.2★供应商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4.3★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事故的全部费用和赔偿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使用、管理员工,用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供应商员工与供应商之间产生的劳动纠纷等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自行解决。如因供应商用工不当,给采购人所造成损失,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4.4供应商食堂工作人员应按岗位统一规范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4.5供应商应加强食堂工作人员安全教育、保密意识教育,确保服务质量、食品安全、操作安全,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4.6供应商应保证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对不适宜继续在食堂工作的人员应立即调整更换,并告知采购人。

4.7供应商在本项目中的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供应商任命或更换本项目食堂管理负责人及主厨前应征求采购人的意见。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12个月。

2、衔接要求:供应商应在合同开始履行前完成交接,采购人应协调帮助供应商完成交接。供应商应在合同开始履行前完成食堂管理方案制定,完成人员配置。

3、供应商报价应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等薪资支出、接待餐劳务费、工作餐劳务费、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利润、税费等涉及本项目一切的费用。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对因会议培训等增加的接待餐和工作餐就餐量、因卫生检查等特殊情况合理增加的食堂内和食堂外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因卫生检查等特殊情况合理增加的食堂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等作业额外收费,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价格中。供应商应科学合理计算报价。

4、付款方式:按月平均支付。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完成对当月食堂管理服务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计算当月管理费,并向采购人开具合规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规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管理费。

四、服务考核(实质性要求)

1、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堂服务进行考核1次。

2、采购人在当月月底或次月月初依据考核办法完成当月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堂管理服务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抽查、突击检查、现场调查的形式进行。根据检查的情况得出考核分数。考核分未达到90分的,扣减成交供应商当月管理费的1%。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成交供应商费用的依据。

五、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含赔偿等),且拥有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以及扣减管理费、要求赔偿的权力:

1.1 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履行合同、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采购人安全管理、基础保障等核心要求,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

1.2 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未按照响应文件中配置的人员真实到位,不符合要求的。

1.3因供应商的过错或过失对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失的、造成安全事故的。

1.4供应商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注:①以上标注“(实质性要求)”和“★”项的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或不响应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②本章“四、服务考核”中第2项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


附件二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附件2 考核办法

序号

考核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食品卫生法》,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及时处理变质腐烂的食品。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杜绝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格操作流程,确保食堂内物件摆放整洁、环境优美。

30分

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此项不得分。

2

制定每周食谱,严格控制食堂生产成本,烹调出色、香、味、形、养的菜肴,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

20分

无计划,每次扣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3

工作间卫生质量:工作间无苍蝇、老鼠,防蝇、防鼠、防尘设 备齐全、有效。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生、熟食品分开,食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工作间、操作台、灶台及售饭台卫生整洁。 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 桌椅洁净无油污。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 清洁。

20分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

食堂卫生清洁:食堂所属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积水、无蛛网、无杂物,。食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滋生地,按照要求开展灭蝇、灭鼠、灭蟑 螂工作。餐厅、餐桌、餐椅清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保证室内物品的整洁,垃圾应盖好存放并及时处理。

10分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1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5

沟通能力:谈话说服力强,谈吐亲切和蔼,语言诙谐幽默。谈话说服力较强,态度诚肯,善于疏导,说服效果较好。谈话说服力一般,尚能被别人接受。

10分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6

积极完成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

10分

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现象,扣 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