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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南宁市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南宁市儿童福利院、南宁市福利护理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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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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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就“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 0771-22361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新阳北三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工 0771-223611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中标结果公告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20]NCCSH053/1)的要求,对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 2020年5月14日

三、评标日期: 2020年6月4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专家名单:雷婷(组长)、张朋、黄文婷、昝川南、李琴(业主评委)

四、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华促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凯路55号福满瑞园3号楼1单元30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玖万零陆佰元整( 2890600.00元)

下浮系数:97.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中标标的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及原因:

1、广西一家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证明材料;

2、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 资格文件中资格声明函未签字。

六、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情况:

序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投标下浮系数(%)

服务期限

得分

名次

1

广西桂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741600.00

92.00%

1年。

83.5652

4

2

广西禾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622400.00

88.00%

1年。

66.0000

7

3

广西联利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41600.00

92.00%

1年。

60.5652

8

4

广西尚乔商贸有限公司

2682000.00

90.00%

1年。

83.7778

3

5

广西学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741600.00

92.00%

1年。

85.5652

2

6

广西天华盛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831000.00

95.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3.2632

5

7

广西厚膳食品有限公司

2696900.00

90.50%

1年。

72.7238

6

8

南宁睿慧商贸有限公司

2756500.00

92.50%

1年。

58.5135

9

9

南宁瑞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920400.00

98.00%

壹年。

48.9796

10

10

广西诚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950200.00

99.00%

一年。

37.8889

11

11

广西南宁绿万家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2682000.00

10.00%

/

/

/

12

广西一家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622400.00

12.00%

/

/

/

13

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2652200.00

11.00%

/

/

/

七、公告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采购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南宁市新阳北三路16号

采购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周工 0771-223611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黄工、丰工,0771-2442850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金额:30124.00元。

十一、说明: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二、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质疑电话:0771-2189091

投诉电话:0771-3130365

附件:1、招标文件

2、投标报价表

采购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6月8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思贤路45号创投中心16A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丰工0771-244285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4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04日

总中标金额:289.0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华促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凯路55号福满瑞园3号楼1单元30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捌拾玖万零陆佰元整( 2890600.00元)

下浮系数:97.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012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雷婷(组长)、张朋、黄文婷、昝川南、李琴(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审批编号:[2020] NCCSH053/1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0 目 录 第一章 公告.......................................................................................................1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4 第三章 评标方法...........................................................................................17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21 二 公开招标文件................................................................................. 27 三 投标文件......................................................................................... 28 四 投标................................................................................................. 31 五 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32 六 合同授予......................................................................................... 35 七 其他事项......................................................................................... 3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8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1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社会福利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 号:[2020] NCCSH053/1),现对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元整 (¥2980000.00 元)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采购拟为南宁市社会福利 院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选定一家服务单位,为院方食堂所需的所有原料采购及配送(含主副食、肉类、 蔬菜、调味品等)服务。服务期限 1 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鲜肉类 1项 2 冷冻品类 1项 3 禽蛋类 1项 4 水产品类 1项 5 水果类 1项 6 蔬菜类 1项 7 粮油、干杂、调味品类 1项 8 乳制品类 1项 9 鲜奶类 1项 10 米粉类 1项 11 糕点类 1项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2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业务)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 本 项 目 不 发 放 纸 质 文 件 , 投 标 人 自 行 在 南 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 3、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202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结束)。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 (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 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3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市民中心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 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注:(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应准时参加并签到。 (2)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项目开标会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 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投标签到,供应商自行提前准备准确的信息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如因供应商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信息错误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南宁市新阳北三路 16 号 联系人及电话:周工 0771-223611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思贤路 45 号创投中心 16A 层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黄工、丰工,0771-244285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质疑电话:0771-2442850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购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 5 月 14 日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4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3、本次服务采购最高限价为:¥2980000.00 元 。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采购食堂 食材配送 供应商 1项 一、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拟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选定一家 服务单位,为院方食堂所需的所有原料采购及配送(含主副食、肉 类、蔬菜、调味品等)服务。服务期限 1 年。 ★二、实施方式 1、投标人根据基准价格为参考,作出下浮系数优惠承诺,该价 格将作为该投标人对投标食材品种的上控价。供应商中标后,采购 人根据各食材的定价周期提供食材目录和基准价格,中标供应商在 承诺下浮系数的基础上,再针对响应的食材进行报价交予院方,由 院方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召开采购定价会议,确定中标供应商中 标的食材及价格; 2、中标供应商承诺按中标下浮系数进行结算,服务期限途中不 另调整,并签订服务协议。 3、当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违反退出机制条款的,采购人有权 将情况提交采购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按规定进行处理。经同意后,采购人可以按规定与排名在中标单 位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作合同终止 处理的,中标供应商将承担所有损失及后果。 三、建立定询价机制 1、当月各食材的基准价格以上月《南宁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物 价局公布的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均价为准(当月月均价=上月累 加《南宁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物价局公布的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 每日各食材价格/上月天数),《南宁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物价局 公布的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上没有的品种,由院方指定超市(南 城百货新阳店)询价同期单品价格为准(不含特价物品)。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5 2、食堂食材采购定价由院方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召开定价会 议评议决定,属于肉禽水产品类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因素定价周期为 三个月,由于果蔬类有季节性因素定价周期为一个月,粮油、干杂、 调味品类,乳制品类,鲜奶类,米粉类,糕点类价格稳定定价周期 为一年。 3、食堂食材采购指定询价人员应在召开定价会议前提前准备 《南宁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物价局公布的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和 《报价文件》,《南宁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物价局公布的农贸市场 采价日报表》上没有的品种,可到院方指定超市(南城百货新阳店) 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费用列入日常采购支出,凭南城百货新阳店购 物小票价格作为参考基准价格(不含特价物品)。 4、如需要采购《南宁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物价局公布的农贸市 场采价日报表》和院方指定询价超市(南城百货新阳店)没有的稀 缺类食材品种,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最低报价给院方食材采购领导小 组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 ★四、采购品类及要求表 为规范食堂采购工作,结合伙食供应实际,更好的满足和方便 采购人对产品需求的多样性和自主性。现将采购货物分为 11 大类。 鲜肉类,冷冻品类,禽蛋类,水产品类, 水果类,蔬菜类,粮油、干杂、调味品类,乳制品类,鲜奶类, 米粉类,糕点类。 序号 货物大 类 货物品目 质量要求 1 鲜肉类 包含但不限于 排骨、半肥瘦、 瘦肉、五花肉、 沙骨、猪耳朵、 猪舌、猪肚、猪 脚、猪杂、肥肉、 牛肉、牛腩、羊 肉、羊蹄、羊杂、 1、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 标准及法律法规,保证来源 明确、无寄生虫、无病变、 无异味、无注水、无霉烂变 质、无禽流感病毒。猪肉、 牛羊肉等肉类必须具有动 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 产品检疫合格证。中标供应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6 牛仔肉、驴肉、 梅花鹿肉等。 商所供应肉类需具有追踪 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2、猪肉宜为生猪定点屠宰 企业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 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 验合格证”的新鲜肉,同时 应符合《猪肉等级规格》 NY/T1759-2009规定。 3、猪皮上检验检疫章(红 色)和肉品品质检验章(蓝 色)清晰可见,检验检疫合 格票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票随货同行,货票一致。 4、宜采购带皮边口猪肉, 不建议采购分割肉。 2 冷冻品 类 包含但不限于 牛排、鸡中翅、 鸡翅、鸡腿、牛 柳、烤羊排、鸡 胸架、半边鸭、 鸡腿、淡水丸、 鱼丸、香肠、鸭 翅、火腿肠、秋 刀鱼、香菇贡 丸、鸡小肚、热 狗、鸡爪等 冷冻食品类必须按照国家 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保 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3 禽蛋类 包含但不限于 土鸡、三黄鸡、 土鸭、白鸭、鹅、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 品安全卫生标准,检验检疫 证明齐全,色泽正常,无异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7 乳鸽、鹧鸪、山 鸡、鸭肾、鹌鹑、 鸡蛋、皮蛋等。 味 , 无 注 水 符 合 GB 2749-2015 蛋与蛋制品。鲜 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 品检疫合格证。该类不得来 自疫区。中标供应商所供应 该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 并可追踪溯源。 4 水产品 类 包含但不限于 草鱼、鲶鱼、鲢 鱼、荷花鱼、蟹、 鱿鱼、带鱼、金 丝鱼、螺、田鸡、 小河虾等海鲜 类、淡水类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 品安全卫生标准,色泽正 常,无异味,无注水。水产 品必须保证新鲜,中标供应 商所供应该类需具有追踪 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 5 水果类 包含但不限于 苹果、雪梨、香 蕉、西瓜、火龙 果、柑桔、橙子、 葡萄、提子等 1、必须符合该品类的相关 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保证无 泥沙、无杂物,无霉坏等。 2、水果类产品保证新鲜、 水分充足、无异味、无霉烂 变质。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每 次配送的瓜果提供农药残 留抽样检测报告。 6 蔬菜类 包含但不限于 冬瓜、黄瓜、青 瓜、南瓜、丝瓜、 苦瓜、佛手瓜、 青豆、豆角、莲 藕、笋丝片、酸 菜、酸笋、茄子、 1、蔬菜类产品保证新鲜、 水分充足、无异味、无霉烂 变质。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每 次配送的蔬菜提供农药残 留抽样检测报告。 2、蔬菜必须为新鲜时令蔬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8 番茄、萝卜、胡 萝卜、洋葱、青 椒、玉米、芋头、 淮山、小白菜、 大白菜、菜花、 上海青、西兰 花、生菜、油麦 菜、空心菜、韭 菜、蒜米、凤尾 菇、姜、莴笋、 红薯、金针菇等 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 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 《食品中污染限量》、《食 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 规定和采购人的质量要求, 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 食用率达95%以上。 3、考虑到蔬菜瓜果品 种采购的特殊性,要求中标 供应商实际供应的瓜果类 品种及数量与采购人订单 要求相差不能超过 10%, 叶菜类的单个品种数量及 叶菜总数量与采购人订单 要求相差不能超过 20%。 实际采购时如因天气问题 导致某些叶菜类品种的数 量和质量难以满足订单要 求,中标供应商必须能保证 提供丰富的时蔬瓜果品种 可供采购人选择,在经采购 人同意后可视实际情况采 购同等性质、同等价位的叶 菜代替。各品种数量超出规 定的部分由中标供应商带 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 份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按采 购人要求补足物资。 4、严禁使用“坝脚菜、 边角菜”等劣质和腐烂变质 蔬菜。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9 5、中标供应商须每天 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 安全检测。中标供应商所供 应该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 系,并可追踪溯源。 7 粮油、干 杂、调味 品类 包含食用油(包 含但不限于调 和油、花生油 等),粮食(包 含但不限于大 米、面粉、面条、 白糖等)、干杂 (包含但不限 于香菇、银耳、 炖汤料、卤大 料、腐竹、粉丝、 其它等)、调味 品、饮料等 1、外包装完好,标明 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 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 标准,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 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 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 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 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2、气味、滋味:具有 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 味; 3、不得混有其他食用 油或非食用油。 4、全部按标准规格包 装,品牌、商标、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成分表齐全。不 允许提供过期物资。 5、具有大米固有色泽 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 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 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 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 6、大米及其它粮食类, 必须符合 GB1354-2009 标 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 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10 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 米(非转基因),不能采购 陈化粮。食用油产品原料必 须为非转基因原料。调味 品、豆制品、糕点、生鲜米 粉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 “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 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院方 食堂。 7、根据供餐规模选择 适规格的预包装食用油,严 禁使用散装食用油。 8 乳制品 类 包含瓶装酸奶、 件装盒奶等 必须符合相关品类国家食 品卫生标准。包装完好,品 牌、商标、生产厂家、生产 日期齐全。 9 鲜奶类 壶装鲜牛奶 必须符合该品类的相关国 家食品卫生标准。 10 米粉类 包含但不限于 湿米粉、切粉、 圆粉、粉虫、粉 利等 必须符合相关品类国家食 品卫生标准。包装完好,品 牌、商标、生产厂家、生产 日期齐全。调味品、豆制品、 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 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 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 能进院方食堂。 11 糕点类 包含但不限于 蛋糕、三明治、 全麦方包、酸奶 包、肉松包、绿 必须符合相关品类国家生 产标准。糕点通则(GB/T 20977-2007)包装完好,品 牌、商标、生产厂家、生产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11 茶饼、豆沙酥 饼、芝士面包、 牛油包等 日期齐全。调味品、豆制品、 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 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 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 能进院方食堂。 五、集中采购、供应范围及配送要求 (一)集中采购重点供应品种: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 或调和油)、肉类、禽蛋类、鱼类、冷冻肉、蔬菜类、调味品、干 杂类、豆制品类、生鲜米粉等。不得提供熟肉制品及直接入口冷食 品等。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 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 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中标供应商供应的食品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 家有关规定查验有关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 2、食品来源要确保无毒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3、运送车辆须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并且为食品运送 配足专人专用车辆,运送车辆要确保清洁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 定,确保食材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污染,有条件的要确保全程冷链运 输。 4、中标供应商供应的肉类产品及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 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相关卫生标 准的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 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 5、中标供应商所供应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 追踪溯源。 6、如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食堂或食堂食品 进行检查,中标供应商须全力配合,不得找任何借口推脱。 7、中标供应商应对所配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作出承诺, 若因食品质量问题发生相关食品安全事件,将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应 责任。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12 (三)采购价格约定 1、1-4 项的肉禽渔类产品定价周期为三个月,每三个月由采购 人组织中标供应商对食材进行报价,并经院方采购小组确定价格。 2、5-6 项果蔬类定价周期为一个月,每个月由采购人组织中标 供应商对食材进行报价,并经院方采购小组确定价格。 3、7-11 项干杂类定价周期为一年。 4、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下浮优惠系数,对定价周期内的食材报 价均不能超过上控价,如果出现供货价高于物价部门核准的市场 价,一律按物价部门核准的市场平均价付款。 5、在该周期内,原则上报价不变,遇涨不涨,如遇食材定价周 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疫情或自然因素等造成市场价格浮动较大时,采 购人有权组织中标供应商对该食材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市场价为基 准重新进行该周期报价。 ★(四)食品安全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 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 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中标供应商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 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 (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 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 格证明原件,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及提供复印件给采购人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及采购人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 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 冷藏时间要求(48 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 克),并做好留样 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帐记录。 4、为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能避 开配送企业另外采购食品原材料。 (五)食品配送及验收要求 1、投标时须承诺具备 24 小时内供应采购人所需物资的能力。 2、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具体通知采购批次的货物送达时限、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13 货物品种、数量等要求,负责免费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如遇到不可抗力情况不能如期提供食材配送,须尽早通知 采购人并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 有特殊情况中标供应商应随叫随送。 4、采购人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 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中标供应商将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后,由采购人对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等进行逐项验收。 5、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向采购人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 供货,必须向采购人食堂提供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 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 6、验收中若发现所供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承诺 的产品质量保证不符的,由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 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需在 2小时内更换补充到位当 批次所需货物;验收中若发现货物数量、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可要 求供应商在 2小时内补充到位,验收以采购人及定点供应商双方核 准的净重过称数为准作为结算数量。验收合格后须双方签字确认。 7、若中标供应商执意不更换补充不通过验收的货物,采购人 有权按此货物当期结算价格对供应商进行违约条款处理。 8、采购人要在每天 15 点前将本院食堂第二天所需的各类食品 原材料的数量向中标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或微信的方式等形式提交 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 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 中标供应商要认真核对订货计划并按院方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 品原材料,并将食品原材料分别在与院方约定的时间前送到院方。 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院方实际需求 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采购人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9、可根据蔬菜瓜果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等情况协商调 整订单的品种和数量。中标供应商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时蔬瓜果 品种供采购人选择。 (六)后勤管理工作要求 1、中标供应商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的原则,让采购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14 人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院方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 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采购人及社会进行监督。 2、采购人的采购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关成员单 位对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中标的配送企 业接受必要的检查。 (七)加工场所(仓库)要求 1、加工场所(仓库)不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 米。 2、加工场所(仓库)内防蝇、防尘、防虫、清洗消毒设施齐 全,以及能够正常使用。 3、加工场所(仓库)内设备布局合理、干净整洁、通风良好。 4、食品原料出入口设有高 60cm 以上不锈钢材质的防鼠板。 5、食品货架排列整洁,食品离地离墙 10cm 存放。 6、与食品原料接触的设施设备和工用具干净清洁。 最高限价合计(元) 2980000.00 商 务 条 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工作日内。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三、配送地点:南宁市新阳北三路 16 号南宁市福利院食堂,中标供应商指派专人、 专车于每天将食品原料送到食堂。 四、验收要求: 1、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 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禁止提供冷荦熟食制品,禁止提 供野生蘑菇、发芽马玲薯、四季豆等高风险食材给单位加工食用。 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由采购人当面核实 重量,并按照款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 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 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3、验收不合格的食材或货物的允许退货或予以更换。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15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2、在服务期内,拟投入人员须具 10 人及以上,其中主要负责人具有食品安全员培训 证件或食品安全检测能力达 6人及以上,人员均具有健康证,(以上投拟入人员提供 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为投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须拟派至少两名专员与采购人对接日常所有事宜。(其中 一人为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拟派人员简历表和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为其 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也须上报采购人备案,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采购人, 以便联系和沟通。) 4、配送能力:具备 5 辆及以上运输车,其中具备 2 辆及以上冷链运输并保障全程冷 链服务。(以上投拟入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必须为投标人或法人所拥有)、保 险单据、年检合格证明等清晰证明文件复印件)。 5、供应商应有良好的配送能力,能够按时配送到相关采购方指定位置,有不小于 200 平方米以上食材冷藏仓储。 6、投标人与保险公司购买不低于 200 万元保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7、投标时承诺急需物资一小时内能灵活配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 ★8、投标时承诺从采购到配送全程使用冷链运输车辆(保障全程冷链服务),如采 购人发现配送食材时未使用冷链车,导致肉类有异味或变质、蔬菜菜叶发黄枯萎等情 况,采购人有权更换食材并按 100.00 元/次进行处罚,当月累计超过 3次,采购人根 据《南宁市本级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管理办法》有权如实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申请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9、投标时承诺做到诚信供货,排骨内不掺杂其他大骨,新鲜肉内不掺杂过期肉, 碎瘦肉不过多掺杂肥肉,不提供削了半边的土豆及莲藕等蔬菜。一经发现,采购人有 权要求其更换食材,并按 100.00 元/次进行处罚,当月累计超过 3次的,采购人根据 《南宁市本级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管理办法》有权如实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申请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的价格;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16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如食材价格、运输、装卸、仓储、设备、工资、售后服务等)及实施过 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供应商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 生费用。 (4) 所产生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注: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形式报价,最终合同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汇总为准。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以经过定价会确定的价格*实际数量进行结算,结 算方式为月结。院方食堂对本月食材于当月 28 日前对账完毕并确认无误后,七个工 作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按相关支付程序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中标供应 商该月货款(中标供应商须及时向采购人开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大米、压榨一级花生油、花生玉米调和油近 3 年以来的检 测报告复印件,提供国家相关质检部门出具的大米合格检测报告,提供的检测数据符 合国家对食品的相关要求及采购文件要求。 4、货源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及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5、退出机制: 当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将情况提交采购领导小组 讨论,并上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经同意后,采购人可以 按规定与排名在中标单位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作合同 终止处理的,中标供应商将承担所有损失及后果: ①在经营过程中中标供应商达不到相关配送要求,配送出现问题,影响采购人食堂正 常运转的; ②中标供应商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受到食药监部门处罚的; ③有 50%或以上的采购小组成员对中标供应商的配送服务不满意的; ④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存在“以次充好”、食材质量不达标、不符合食 用标准的; ⑤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采购人一旦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擅自将服务 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行为的。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17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 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打分,其中价格分 10 分,技术分 58 分,商务分 32 分。(评标时,对于 带有主观因素的评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进档并打分)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 1、价格分……………………………………………………………………………………………10 分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扣 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下浮系数;(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中 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分依据) (2)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 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 2%的价 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下浮系数;(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 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体协议书》为评分依据) (3)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投标人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评分依据。 (4)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 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 式”要求提供的《报价表》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评分依据) (5)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下浮系数=投标下浮系数; (6)价格分计算公式: 所有投标人中最低下浮系数 某投标人价格分 = × 10 分 某投标人下浮系数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18 2、技术分……………………………………………………………………………满分 58 分 (1)实施方案及服务方案(满分 16 分,不提供方案或不满足一档不得分。) 项目实施及服务承诺方案分包括:项目人员及配送人员的组织管理架构(包括:整个项目拟投 入人员的健康状况、配送人员岗位配置、配送人员培训、综合素质考核等方面)、配送场地和车辆、 供货时间等。 一档(3分):投标人能提供简单的服务方案的,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二档(6分):投标人能提供简单的服务方案的,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基本阐述清楚实施方法 及保障措施、有简单工作计划的; 三档(9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投标人能提供比较详细的服务方案,有项目人员管理组 织机构、场地和车辆情况及供货时间安排,方案可行、科学合理的; 四档(12 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具有较完备的项目人员管 理组织,详细说明各个管理机制的工作安排,质量保障措施,指明项目重点难点及解决办法的。 五档(16 分):在满足四档基础上,提供详细而合理的各项工作应对措施,有明确的项目管理 制度,项目服务方案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可操作性强的。 (2)食品安全与质量保障能力(满分 17 分) ①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满分 12 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一档得 0分。) 包括进货采购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追溯方式等,由评标 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措施方案进行评审,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并打分。 一档(3 分):食材安全措施包括: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 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描述不够详细。 二档(6 分):食材安全措施中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 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较清晰。 三档(9 分):食材安全措施中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 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细。 四档(12 分):食材安全措施中能明确主要食材的进货渠道,且能提供拟供食材部分检测报告。 食材控制管理措施、检验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清晰,详细,且 投标人设有蔬菜农药残留量化验检测部门,配备有先进的蔬菜农药残留量检测设备和有资格的专业 人员,能保证蔬菜安全性。 ②投标人在食品安全上有健全的管理体系,三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督、质检等相关 部门颁发食品安全评级、指定供应商称号等相关证书或荣誉的每一项得 1分,满分 5分。(需要提 供复印件)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19 (3)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及承诺方案(满分 12 分,不提供方案或不满足一档不得分。) 一档(4分):投标人提供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简单,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对不符合 质量要求或不适用食材的处理方法简单,且退换时间为二小时内的; 二档(8分):投标人提供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较具体、详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对不 符合质量要求或不适用食材的处理方法较详细、合理,且退换时间为一小时内的; 三档(12 分):在满足二档的基础上,投标人提供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具体、详细、全面、 可行性高,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不适用食材的处理方法详细可行、科学合理,且退换时间为三十分 钟内的。 (4)拟投入人员、车辆配置(满分 13分) ①投标人在满足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具有食品安全员培训证件或食品安全 检测能力的人员的得 1分,满分 6分。(须提供拟投入食品检测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②承诺急需物资能灵活配送,在合理的时效内做出具体响应,配送响应时间速度高效的得 3分, 配送响应时间速度良好的得 2分,配送响应时间速度一般的得 1分。(须提供承诺书,否则评标委 员会有权不计分值) ③配送运输服务能力完全满足采购方需求的得 4分,配送运输服务能力一般的得 2分,配送运 输能力不满足合采购方需求的,不得分。(车辆必须提供有效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 年检合格证明、保险单据复印件(所投入的车辆必须为投标人或法人所拥有),否则评标委员会有 权不计分值) 3、商务分…………………………………………………………………………………满分 32 分 (1)投标人拥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 健康管理体系、ISO22000 食品认证证书、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或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每提供一份有效认证证书 复印件得 1分,满分 6分。 (2)投标人在本市范围内具备家畜家禽养殖场、果蔬菜种植地、200 平方米以上食材冷藏仓储、 2家以上生产加工基地;并提供场地彩色照片及相关场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 项得 2分,满分 10 分。 (3)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检测室,检测设备可为自有或租赁,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凭证或租赁合 同复印件的得 6分;未能提供的不得分。 (4)投标人与保险公司购买有不低于 200 万元保额的食品安全险,提供有效的保单证明文件复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20 印件的得 2分,未能提供的不得分。 (5)投标人能提供相关食材近三年内获得省区级及以上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合格报告证书的每 份得 1分,满分 3分。 (6)投标人 2017 年 1 月以来承担过的企事业单位、工厂、学校等食材配送项目,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且能提供至今的供货发票复印件的,每提供一份得 1分,满分 5分。 (7)投标人在截标日前 1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约违规情形的(以财政部门出具的书面 材料为评分依据),每次扣除 3分,最高扣分 6分扣完为止。 (三)总得分=1+2+3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实施方 案优劣、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评委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21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 的事宜,以本表规定的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详细内容 1.1 采购人 名称: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南宁市新阳北三路 16 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1-2236118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 45 号创投中心 16A 层 项目联系人:黄工、丰工 联系电话:0771-2442850 1.3 项目名称 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1.4 项目编号 NNZC2020-G3-00020-GXYZ 1.5 采购预算 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元整 (¥2980000.00 元) 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 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 3、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 日(202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结束)。 1.8 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 条件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 格条件;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业务)范围满足采购内 容的供应商。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22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营许可证》;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文件质疑提交的 截止时间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质疑提交地点、电话 1、对资格审查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地 址:南宁市新阳北三路 16 号 ; 质疑咨询电话: 0771-2236118) 2、对资格审查以外的质疑,由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 司负责受理和答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 45 号 创投中心 16A 层; 质疑咨询电话:0771-2442850) 7.1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 止时间 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8.8 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 资格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 技术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 商务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 11.4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 准计取。由中标单位在领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 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某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23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开户名称:广西邕政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东葛西支行 账号:4510 6070 1018 1602 32818 500-1000 0.45% 12.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天 13.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0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 1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 中心 9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 9 楼电子 显示屏场地安排)。 16.1 开标地点 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相同 17.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3.1 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单位确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中 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 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注: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 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 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 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 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专栏。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24 一 总则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 预留采购份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2.1 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 在以下媒体上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 布。 2.2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 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项 的要求,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 3.2 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 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由同一专 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25 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投标联合体的业 绩和信誉按联合体主体方(或牵头方)计算。联合体投标人的名称应统一按“××××公司与×× ××公司的联合体”的规则填写;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联合体协议》的签章处签章(包括单位公章 和法人签字或盖章),其他投标材料签章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章。 3.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 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询问和质疑 4.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 问。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 作出答复。 4.2 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后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 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 (质疑受理单位、递交质疑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 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4.4 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 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近期连续三个月在职职工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质疑书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26 4.5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为质疑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熟悉 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近期三个月社 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6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 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 4.4 项的规定;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 (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 (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 5. 投诉 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 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 向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5.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 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 对应的中文译本):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5.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27 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5.2 项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5 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 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5.6 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二 公开招标文件 6. 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本公开招标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公告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2 根据本章第 7.1 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 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 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澄清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除书面澄清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28 清内容均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 五日前,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 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请各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网站动态,代理机 构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7.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 标单位随时关注网站动态,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 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编制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了解招标的内容、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条款以及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 8.2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标注★号的内容在评标时不得作为 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 8.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可辨认。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 导致该投标无效。 8.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 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 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7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8.8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并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 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正本各一份,副 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29 9. 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 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9.2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四部分,投标 人应按下列说明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 10.1.1 报价文件,包括: (1)投标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2)报价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 (3)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的要求 填写; (4)监狱企业证明: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的要求填写。 其中,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2)项必须提交;第(3)~(5)项如有请提交。 10.1.2 资格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资格声明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的要求填写。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 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本章第 3.2 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企业的,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和经营范围)和投标人 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 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中的法定代表人相 符; 其中,资格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3)项必须提交。 10.1.3 技术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30 (1)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 (2)其它: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服务的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相关的图纸、 图片,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 其中,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的第(1)项必须提交;第(2)项如有请提交。 10.1.4 商务文件组成要求,包括: (1)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的 要求填写; (2)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的 要求填写;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 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 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 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 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 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 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 录的,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 拟,原件备查);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的要求填写;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交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 理人非中国国籍应提交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 符; (7)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审计报告; (8)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信 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同类服务的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生产厂家的环保体 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31 况说明(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 商务文件中的第(1)~(4)项必须提交;第(5)、(6)项在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交;第(7)、 (8)项如有请提交。 10.2 投标人应编制目录,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装订 成册。特别注意投标报价不得出现在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中。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须对拟投入的服务内容采取唯一的投标下浮系数进行完整报价,附带有条件的报 价将不予接受。 11.2 投标报价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所需的全部费用,其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采购人不再向中标单位支付其投标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11.3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12. 投标有效期 1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 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 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超过原有效期后失效。 1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 投标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 14.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外层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 14.2 外层包封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 前不得开封。 14.3 如果外包封没有按照上述规定密封,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 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4.4 外层包封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若封口处没有加盖密封章或公章或破损严重, 招标代理单位将其拒收。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32 五 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 16. 开标 16.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 15.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营业 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准时参加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 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1.1 截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由第三方监督单位担任)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 14.1 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 分标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报价、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 读的其他内容,记录人负责做开标记录; (6)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8)开标结束。 16.3 资格审查 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33 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17. 评标 17.1 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 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专家。 17.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7.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 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7.4 评标程序: 17.4.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宣读评标现场纪律要求,集中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 是否申请回避; 17.4.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 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评标组长(原则上采购人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17.4.3.1 投标文件初审。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②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 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7.4.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34 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 或者纠正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 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在对商务、技术及其他内容的比较和评价结 束前,评标委员会不能接触、比较和评价投标报价。 17.4.3.4 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 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4.3.5 编写评标报告,并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 17.4.4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过程和评分、评标结论进行核对和复核,如有错漏,请当事评 委进行校正,按校正后的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17.5 在确定中标单位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 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7.6 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 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8. 投标文件的修正 18.1 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8.2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本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 17.4.3.2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 拒绝接收 19.1 投标人未在本章第15.1 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本章第 15.2 项指定地点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0. 无效投标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35 ★20.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3项规定的; (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8.8 项的规定标识或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 10.1 项的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10.2 项规定的; (5)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本章第 11 项规定或超过采购预算的或超过分项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 会认定低于成本报价的; (6)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 (7)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17.4.3.1 项所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情形的; (8)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18.2 项所述情形的; (9)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接受的; (1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21. 废标 21.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废标理由, 不再另行通知。 六 合同授予 22. 中标单位的确定 22.1 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方法”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 标单位。 2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23.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单位确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政府采 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3.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36 标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 投标文件的退回 24.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其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 25. 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应当在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 内,根据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订 立书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5.2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当采用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合同应内容完整、盖章齐全;项目合 同的各要素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承诺、中标通知书等的内容一致;合同附件齐全;多 页合同每页应顺序标出页码并盖骑缝章。 25.3 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给中标单位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可追究采购人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4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本项目必需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中 标单位不得拒绝。如中标单位拒绝提供,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5.5 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期内,采 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应及时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可以与排位在中标单位之 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6 采购人或中标单位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 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7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 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单位处添购, 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原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25.8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单位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 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5.9 采购人或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合同行为的,权益受损当事人应 当将有关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 26.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37 七 其他事项 27. 解释权 27.1 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28. 其他 只要投标人参与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经理解并毫无保留地同意了本招标文件的所 有条文。 29. 投标文件的退回 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退回 3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3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 投标函(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1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资格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2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3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三、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 10.1.4 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 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 (¥ 元)的投标总报价(为暂定, 最终合同金额以中标后实际结算汇总金额为准),下浮系数 %,服务期限(无分标时填 写): ,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内容。 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15.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 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第 12.1 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4、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 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 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 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39 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 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 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 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40 格式 2: 投标报价表(格式)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项 年 度 预 算 (元) ① 下浮系数 (%)② 暂 定 报 价 合计(元) ③ =①×② 备注 1 2980000.00 ... … 暂定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元) ; 下浮系数(大写) ( %)。 注: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形式报价,最终合同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汇总为准。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41 格式 3: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投标人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 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42 格式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43 格式 5: 资格声明函(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 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单位及其投标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 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查询,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44 格式 6: 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格式) 请根据所投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服 务内容及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 偏离”进行填写。 项号 招标文件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 偏离说明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名称 所提供服务的内容 1 …… 1 …… 2 …… 3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2 …… 1 …… 2 …… 3 ……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当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 假应标。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45 格式 7: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由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 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46 格式 8: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 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 注:⑴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⑵如果招标文件需求为小于或大于某个数值标准时,投标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需求,投 标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投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⑶当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 标。 项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 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一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二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 1 …… 2 …… 3 …… …… 1 …… 2 …… 3 …… …… 正偏离(负偏 离或无偏离)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47 格式 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 职正式员工 (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 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48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南 宁 市政 府 采 购 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合 同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审批编号:[2020] NCCSH053/1 采购人: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中标单位: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49 目 录 一、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二、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标函 5、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中标单位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9、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50 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分标: / 甲方(买方):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 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大写)人民币 (¥ 元)(本项目合 同金额以中标后实际结算汇总金额为准),下浮系数 %。(详见投标报价表)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服务期限: 。 3.2 配送地点: 。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 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 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0.3 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51 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 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 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 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 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结算及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 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 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 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2 在本合同第 9.1 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 切费用。 9.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9.4 乙方从采购到配送全程使用冷链运输车辆(保障全程冷链服务),承诺接受甲方随时督查, 不存在配送食材时未使用冷链车,导致肉类有异味或变质、蔬菜菜叶发黄枯萎等情况,否则甲方有 权要求更换食材并立即如实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根据《南宁市本级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管理办法》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9.5 乙方须做到诚信供货,排骨内不掺杂其他大骨,新鲜肉内不掺杂过期肉,碎瘦肉不过多掺 杂肥肉,不提供削了半边的土豆及莲藕等蔬菜的情况,如发现以上行为将视为无诚信的不良行为,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52 甲方立即如实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根据《南宁市本级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管理办 法》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 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 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 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 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 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5)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6)中标单位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 项目名称:采购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20-GXYZ 53 执壹份,采购代理贰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将合同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 评标方法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二 公开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投标 五 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 六 合同授予 七 其他事项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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