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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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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6-09 09:04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504202000007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
代理机构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南商贸城17区3楼平台C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雍女士,0830-2688760
采 购 人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人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2栋3层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30-2708222
项目联系人 雍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30-2688760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6-09 09:04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20-06-04 09:00
中标日期 2020-06-04 17:0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0-05-14 17:30
总中标金额(元) 299789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厨房设备;规格型号:1100*1250*1200,DZTY800/28-A等;数量:1;单价:299789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鑫涵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罗星村二十二社38号附一号;中标金额:299789.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5000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郭学贵,姚霞,王兴旺,陈光林,张尚明(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其它补充事宜
候选人公告链接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b572057c3b017207db427309fd.html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S919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PPP项目标识

项目编号:LZZFCGGZ(2020)3010

省网编号:5105042020000075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共同编制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0741974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HYPERLINK \l "_Toc50741974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507419792" 第三章 投标文件主要格式 20

HYPERLINK \l "_Toc507419793" 格式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20

HYPERLINK \l "_Toc507419794" 格式2开标一览表封面格式: 21

HYPERLINK \l "_Toc507419795" 格式3投标函 22

HYPERLINK \l "_Toc507419796" 格式4 承诺函 23

HYPERLINK \l "_Toc507419797"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5

HYPERLINK \l "_Toc507419798" 格式6 开标一览表 26

HYPERLINK \l "_Toc507419799" 格式7分项报价明细表 27

HYPERLINK \l "_Toc507419800" 格式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8

HYPERLINK \l "_Toc507419801" 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 29

HYPERLINK \l "_Toc507419802" 格式10诚信情况承诺函 30

HYPERLINK \l "_Toc507419803" 格式11技术偏离表 31

HYPERLINK \l "_Toc507419804" 格式12商务偏离表 32

HYPERLINK \l "_Toc507419805" 格式13类似项目业绩表 33

HYPERLINK \l "_Toc507419806" 格式14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 34

HYPERLINK \l "_Toc507419807" 格式15 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 35

HYPERLINK \l "_Toc507419808" 附件16: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承诺函 36

HYPERLINK \l "_Toc507419809" 附件17: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37

HYPERLINK \l "_Toc507419810"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8

HYPERLINK \l "_Toc507419815"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9

HYPERLINK \l "_Toc507419820"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40

HYPERLINK \l "_Toc50741982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5

HYPERLINK \l "_Toc507419830"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6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的委托,拟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LZZFCGGZ(2020)3010(投标以此编号为准)。

二、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序号

名 称

数 量

备 注

1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的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招标文件2020年5月15日9:00至2020年5月21日17:00(北京时间)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公开发售,请注册成为用户,并于网上购买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网上缴费,售出不退,投标资格不允许转让)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6月 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大厅(泸州市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C3)。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及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2栋3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30-2708222

2、招标代理机构: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C3

邮 编:646000

联系人:雍女士

电 话:0830-2688760

电子邮件:1877013368@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09540元(大写:叁拾万玖仟伍佰肆拾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09540元(大写:叁拾万玖仟伍佰肆拾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其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有权)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9”)。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0”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三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声明函格式见财库〔2017〕141号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如遇政策空白期导致无法判断和评审的,可不执行上述规定(不做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在评分办法中均不得分)。

6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7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保证金

疫情期间,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5%收取。

2、履约保证金缴款账号:由采购人指定。

3、根据《泸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泸市财采(2015)15号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的缴退按以下程序进行: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缴款单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履约保证金)。

11

投标文件份数

1、​ 资格性投标文件(纸质)一式 2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2、​ 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纸质)一式 5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3、​ 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纸质)1 份;

4、​ 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1 份。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2

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密封以及

标注

详见本章18、19条的内容。

1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14

答疑会、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现场考察。

15

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咨询

联 系 人:雍女士

电 话:0830-2688760

16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采购科)备案。

17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转代理费回单复印件到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 系 人:雍女士

电 话:0830-2688760

地 址:泸州市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C3。

18

供应商询问、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由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协助处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中的询问、质疑。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采购科。

20

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本项目代理费共计:5000元,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合江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帐 号:118565004954。联系人:雍女士;联系电话:0830-2688760.

21

工本费发票

需要开具项目工本费收据或发票的,须提供转款回单和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在泸州市西南商贸城17区四层C3财务室办理。

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是:炊用燃气大锅灶。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第三章 投标文件主要格式;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第七章 评标办法;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上发布更正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要求领取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拒绝。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本次公开招标不组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8.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并能让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 所有问题的答复,将迅速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方式提供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传真、信函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上述文件。

8.4​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次政府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14.1.1​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14.1.2​ 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1.3​ 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实质性要求)。

14.2​ 开标一览表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格式6)。

14.3​ 资格性投标文件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3.1​ 

14.3.1​ 即“第五章”要求的全部内容。

14.4​ 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4.4.1​ 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7)

14.4.2​ 投标人简介

14.4.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8)

14.4.4​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9)(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函签字盖章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其投标产品中的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4.4.5​ 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10)。

14.4.6​ 技术服务应答:投标人须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技术、质量保证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主要内容应包括:

(1)提供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技术偏离表(格式 11)。

14.4.7​ 商务应答:

(1)商务偏离表(格式12);

(2)类似项目业绩表(格式13);

(3)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14);

(4)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格式15)。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时间进度、供货安排、安装调试方案、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

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14.4.8​ 其他有利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1.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2. 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需要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提供合法渠道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得到了制造厂家授权,如其承诺的保修时间、保修内容与范围等与制造厂家授权不一致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投标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6.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资格性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2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1 份);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纸质版一式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开标一览表纸质版 1 份,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1 份。应当分别注明投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详见第三章格式1和格式2)

17.2​ 若正本与副本内容出现差异时,则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7.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当清楚工整,不得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等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情形。任何修改、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7.4​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使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和盖章,其投标单位盖章应为鲜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有效

17.5​ 投标文件应统一使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目编码以方便评审专家查阅

17.6​ 投标文件电子版须包含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制作为 PDF 格式文件,并拷贝到空白 U 盘中,U 盘表面应标注供应商名称;投标人递交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正本不得出现实质性不一致(如内容不齐全、模糊不清等)的任何情形

注:投标文件电子版制作的参考方法: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先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完成后再将纸质版正本胶装成册,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18.1​ 投标人应将其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所有资格性投标文件副本、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所有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副本、开标一览表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前不得启封;如有分包,各包投标文件应按前述要求分别单独封装,并注明包号

18.2​ 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及“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详见第三章格式 1 和格式 2)

18.3​ 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8.4​ 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拆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19.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9.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1.​ 开标

21.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1.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1.4​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1.5​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出现上述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21.6​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7​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1.8​ 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报价在评标时不予考虑,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开标程序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2.1.1​ 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2.1.2​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2.1.3​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2.1.4​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询。

23.​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5.​ 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投标人成交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5.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转代理费回单复印件到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雍女士,联系电话:0830-2688760。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以此类推。

26.5​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同编号,并将两份送采购代理机构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一份)送至同级财政部门。联系人:雍女士,联系电话:0830-2688760。

27.​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任何形式的分包及转让

28.​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按本章前附表相关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和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泸市财采(2014)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 

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 资金支付

36.​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37.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7.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7.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37.4​ 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7.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37.6​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7​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7.8​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37.9​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7.10​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37.11​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37.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37.1-37.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书面质疑书及质疑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同时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4)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成功证明(转款回单和系统缴纳成功截图);

(5)上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其他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主要格式

备注:(1)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2)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3)本章节没有列出对投标文件中其它内容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可自行编写拟定,格式不限

格式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电子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2开标一览表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3投标函

投 标 函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的所有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完成项目。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并且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愿放弃中标;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甲方签订合同;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我方在招标活动中还有其他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资格性投标文件副本 份、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副本 份,电子版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五、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有不清楚、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内容质疑的权利。

六、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天。

七、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公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格式4 承诺函

承诺函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如有)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公司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6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备注

1

2

3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等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格式7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金额

(万元)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

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各投标人按“交钥匙工程”的标准报价,并免费安装到位交付使用。

4、除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外,视同为采购人未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拒绝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格式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财务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二、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备注:请供应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骗取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将纳入不诚信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格式10诚信情况承诺函

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规定,我公司______(请填写:有或无;如填写有,请详细列明具体情况)失信行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格式11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应答

(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5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格式12商务偏离表

商务应答表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1

2

3

4

5

6

7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未全部填写的,视为无效投标。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本项目商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格式13类似项目业绩表

类似项目业绩表

(由投标人据实提交)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格子不够自行添加)

注:1、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若有业绩,则需提供以上业绩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否则自行承担被视为无效业绩的风险。若无业绩,上表则需标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格式14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格式15 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

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具体内容由投标人根据项目“第六章”要求具体自行编写,但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时间进度、供货安排、安装调试方案、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16: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承诺函

致: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在经营活动中______(请填写:有或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17: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致:泸州工投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______(请填写:有或无;如填写有,请详细列明具体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 资格要求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限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 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2)投标函原件(格式 3)

(3)承诺函原件(格式 4)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公司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2019年5月1日后成立)可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6”)。

(6)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2019年5月1日后成立)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7)近三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7”)

(8)提供投标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9)提供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限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注: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文件或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投标处理

3、本章要求提供的证件都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原件、复印件都须投标单位盖章。

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要求

1、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编号

名称

规格(mm)

数量

单位

参数

1

炊用燃气大锅灶(核心产品)

1100*1250*1200

2

1、台面采用国标201#1.2mm不锈钢板;底层采用发泡材料隔热;侧板及背板采用国标201#1.0mm不锈钢板;炉膛采用1.5mm镀锌板,特级耐火材料砌成;炉体骨架采用L40*40国标角钢和1.5mm碳钢板;立管采用φ51*1.5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度;采用气阀、油阀、风阀,同时还配有排水阀篱架等辅助设计;配熄火保护;

2、热效率≥65%,为一级能效,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专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灶门:正方形,边长为15cm;

4、风机:250W铜芯电机;

参考图片:

2

单头吊汤炉

700*700*500

1

1、炉具面板采用国标201#1.2mm不锈钢板制作;

2、炉前板、侧板及背板采用国标201#1.0mm不锈钢板制作;

3、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

4、炉膛为1.0mm镀锌板,内砌优质耐火泥;

5、不锈钢风阀、全铜气阀;

6、鼓风机250W/220V;

7、立柱采用Ф51*1.2mm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子弹脚进行调节。

参考图片:

3

调料拼台

400*1250*1200

1

1台面采用国标201#1.2mm优质不锈钢板,背板采用

21.0mm优质不锈钢板。

参考图片:

4

蒸饭车

24盘

1

1柜身采用全自动整体发泡,门把手采用厚3mm不锈钢制作,门铰采用可旋转式,全钢制作;配置钢制重力泄压阀;采用国标201#1.2mm不锈钢制造;

2、全自动电子点火或手动点火棒点火均可;

3、电压:380V,功率:24kw ;

4、燃烧方式:电、燃气两用;24盘; 5、双门双室,可独立控制、密封条采用耐高温硅橡胶;

▲6、燃气蒸饭系统与电热蒸饭系统共用一个蒸汽室,加热管采用316不锈钢。燃气蒸饭箱有转换功能,燃气蒸饭系统与电热蒸饭系统可交替蒸饭;使用燃气蒸饭系统蒸饭时,关闭电热蒸饭系统的电源开关,打开燃气蒸饭系统的燃气阀门和鼓风机电源开关;当使用电热蒸饭系统蒸饭时,关闭燃气系统的的燃气阀门和鼓风机电源开关,打开电热蒸饭系统的电源开关;

7、配置自动补水装置功能防止缺水干烧;

8、蒸饭柜底部安装4个高强度尼龙脚轮便于移动清洁打扫卫生;

9、燃气系统密封性要求: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在15Kpa压力下漏气量小于0.01L/h,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专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备注:以上带▲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专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不提供视负偏离。

参考图片:

5

单通工作台

1800*800*800

1

1、面板采用国标201#1.2mm优质不锈钢、层板采用国标201# 1.2mm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层板板下均采用U型镀锌板加固;

3、采用Ø51×1.2mm不锈钢管做支撑立柱;

4、配置不锈钢可调脚,可调节高度。

参考图片:

6

双层平板工作台

1800*800*800

2

1、面板采用201#1.2mm不锈钢、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层板板下均采用U型镀锌板加固;台面下与≥15mm优质木工板粘连;

3、采用Ø48×1.0mm不锈钢管做支撑立柱;

4、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度。

参考图片:

7

双层平板工作台

1600*800*800

1

1、面板采用201#1.2mm不锈钢、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层板板下均采用U型镀锌板加固;台面下与≥15mm优质木工板粘连;

3、采用Ø48×1.0mm不锈钢管做支撑立柱;

4、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度。

参考图片:

8

单星盆水池连左台

1800*700*950

1

1、台面:采用国标201# 1.2m优质不锈钢板;

2、水槽:采用国标201# 1.0mm优质不锈钢板;

3、立柱:采用Φ48*1.0mm不锈钢圆管;

4、落水:采用不锈钢深斗带过滤网落水;

5、安装不锈钢可调脚;可调节高度。

参考图片:

9

双层餐车

890*440*800

3

1、台面采用国标201#1.2mm优质不锈钢板;

2、立柱:采用Φ22*1.2mm不锈钢圆管;

3、安装₵125承重型2个万向脚轮,2个定向脚轮。

参考图片:

10

单层沥水架

1200*600*300

1

1、采用国标201#不锈钢制作,其中立柱及外框连接架采用38mm*38mm*1.2mm厚不锈钢方管,内框采用38mm*25mm*1.2mm厚不锈钢方管;

2、配可调节脚。

参考图片:

11

双温冰箱

1200*700*1940

1

1、产品名称:四门双机双温冰箱;规格:≥1200*700*1940mm;温控类型:机械\数显;温度范围:冷藏-5- +10℃、冷冻-18-6℃;功率:300W(±50W;

2、采用节能压缩机;

▲3、容积:≥880L;总能量消耗:≤3.71kwh/24h;一级能效,并取得中国能效标识,提供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复印件);

4、产品整机材质达到食品级,符合GB 4806.1-2016;

▲5、产品符合JB/T 7244-2018、GB 4706.1-2005、SB/T 10424-2007国标要求,提供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6、进行端子电压、骚扰功率、断续骚扰、谐波电流、静电放电、注入电流、电快速瞬变、浪涌、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等严苛检测,各类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国标,提供检验报告佐证(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复印件)。

参考图片:

12

单星盆水池

1000*700*950

5

1、台面:采用国标201# 1.2m优质不锈钢板;

2、水槽:采用国标201# 1.0mm优质不锈钢板;

3、立柱:采用Φ48*1.0mm不锈钢圆管;

4、落水:采用不锈钢深斗带过滤网落水;

5、安装不锈钢可调脚;可调节高度。

参考图片:

13

切肉机

595*395*770

1

1额定电源:220v;额定功率:3kw;

2、产量:≥150kg/h-300kg/h;切丝产量:≥180kg/h;绞肉≥150kg/h;灌肠≥150kg/h;

▲3、与食品接触部分材质为食品级304#不锈钢材质;

4、电机额定转速:1400r/min ;

5、刀片间距:3.5mm;

6、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设备的噪音≤70dB(A),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专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备注:以上带“▲”技术参数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专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不提供视为负偏离。

参考图片:

14

瓜果切丝切片机

小号

1

1电压/功率:220V/1.5KW;

2、刀盘转速(r/min):350;整机重量(kg):≤68;

3、采用优质不锈钢外壳;采用扇形刀盘和半月型调节盘结构;不用更换刀片可进行切片、切丝、切丝、切片厚度可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随意调节;整机电器均符合国家标准;刀盘及刀片采用不锈钢或同类材料制造。

参考图片:

15

四层栅格货架

1500*450*1500

1

1整体采用国标201#不锈钢制作,其中立柱采用Φ48mm*1.2mm厚不锈钢管,内框采用38mm*25mm*1.2mm厚不锈钢方管;

2、配置不锈钢可调脚,可调节高度。

参考图片:

16

天然气热水器

12L

1

1容量 12L;

2、加热功率 20kW;

3、热水产率 12升/分;

4、适用水压 0.02-1.0Mpa;

5、电源规格 220V/50Hz;

6、点火方式 电子脉冲点火;

7、排气方式 强排式;

8、显示屏 LED显示;

9、使用燃气种类 天然气;

10、水箱材质:无氧铜水箱。

参考图片:

17

四层栅格货架

1200*450*1500

3

1、整体采用国标201#不锈钢制作,其中立柱采用Φ48mm*1.2mm厚不锈钢管,内框采用38mm*25mm*1.2mm厚不锈钢方管;

2、配置不锈钢可调脚,可调节高度。

3、参考图片:

18

双星盆水池

1200*700*950

1

1、台面:采用国标201# 1.2m优质不锈钢板;

2、水槽:采用国标1.0mm优质不锈钢板;

3、立柱:采用Φ48*1.0mm不锈钢圆管;

4、落水:采用不锈钢深斗带过滤网落水;

5、安装不锈钢可调脚;可调节高度。

参考图片:

19

单星盆水池

700*700*950

3

1、台面:采用国标201# 1.2m优质不锈钢板;

2、水槽:采用国标1.0mm优质不锈钢板;

3、立柱:采用Φ48*1.0mm不锈钢圆管;

4、落水:采用不锈钢深斗带过滤网落水;

5、安装不锈钢可调脚;可调节高度。

参考图片:

20

双门消毒柜

1192*470*1650

1

1远红外线热风循环高温双门消毒柜,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外形参数:≥宽1190*厚470*高1650mm,容积:≥640L,功率:2400W;

▲2、左右两室均为红外线消毒室,最高温度可达149℃,120℃以上保持时间≥15分钟,符合国标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以及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提供: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或者省级以上质量中心检测报告;

3、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不锈钢制作;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4、内置8个餐盘层架;最大餐盘容量≥336个(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5、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6、符合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CQC12-448100/448123-2009的有关规定(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

参考图片:

21

双层平板工作台

1500*800*800

2

1、面板采用201#1.2mm不锈钢、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层板板下均采用U型镀锌板加固;台面下与≥15mm优质木工板粘连;

3、采用Ø48×1.0mm不锈钢管做支撑立柱;

4、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度。

参考图片:

22

油水分离器

小号

1

▲1、产品符合 16798-1997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注:以上所需带▲资质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专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均要求盖制造商鲜章,否则视为负偏离。

参考图片:

23

食品留样柜

500*530*1700

1

1净容积:235L;

2、输入总功率:118W;

3、耗电量:(常温30℃一下)1KW.h/24h;

4、重量:50kg;

5、​ 额定电压/频率:220V-50Hz;

6、​ 额定电流:1.4A。

参考图片

24

双层平板工作台

1800*700*800

2

1、面板采用201#1.2mm不锈钢、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层板板下均采用U型镀锌板加固;台面下与≥15mm优质木工板粘连;

3、采用Ø48×1.0mm不锈钢管做支撑立柱;

4、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度。

参考图片:

25

四层平板货架

1200*450*1500

2

1、台面采用国标201#1.2mm优质不锈钢板连接;

2、立柱采用Φ48* 1.2mm不锈钢圆管;

3、面板及层板板下均采用U型镀锌板加固;

4、配置不锈钢可调脚,可调节高度。

参考图片:

26

单层米面架

1000*600*300

3

1、采用国标201#不锈钢制作,其中立柱及外框连接架采用38mm*38mm*1.2mm厚不锈钢方管,内框采用38mm*25mm*1.2mm厚不锈钢方管;

2、配可调节脚。

参考图片:

27

平板推车

820*520*920

1

1、台面采用国标201#1.2mm优质不锈钢板;

2、立柱:采用Φ22*1.2mm不锈钢圆管;

3、安装₵125承重型2个万向脚轮,2个定向脚轮。

参考图片:

明厨亮灶设备

1

硬盘录像机

445*290*45

1

1、视频分辨率 1920×1080纠错;

2、录像方式:手动录像、定时录像、移动侦测录像、报警录像、动测或报警录像、动测和报警录像

录像回放 即时回放、常规回放、事件回放、标签回放、日志回放;

3、备份方式:常规备份、事件备份;

4、I/O接口:视频输入 16路,视频输出 1路,音频输入 1路,音频输出 1路,其它接口 8个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2个USB 2.0,其它参数:语音对讲 1个RCA接口(电平:2.0Vp-p,阻抗:1kΩ);

5、网络协议 IPv6、U P n P(即插即用)、NTP(网络校时)、SADP(自动搜索IP地址)、P P Po E(拨号上网)、DHCP(自动获取IP地址)等,其它参数:可支持符合ONVIF、PSIA、RTSP标准及众多主流厂商

最高支持200万像素高清网络视频的预览、存储与回放,支持2个SATA接口,每个接口支持容量最大4TB的硬盘,远程支持域名解析系统,录像分辨率1080p/UXGA/720p/VGA/4CIF/DCIF/2CIF/CIF/QCIF。

2

储存硬盘

4000GB

1

1硬盘尺寸 3.5英寸;

2硬盘容量 4000GB;

3盘片数量 4片;

4单碟容量 1000GB;

5缓存 64MB;

6转速 7200rpm;

7接口类型 SATA3.0;

8接口速率 6Gb/秒。

3

摄像机

Φ114.6×89.4

10

1、日夜型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2、.传感器类型 1/3" Progressive Scan CMOS,快门 1/3秒至1/100,000秒;

3、镜头 4mm, 水平视场角在200万分辨率时:79°,在300万分辨率时70°;(2.8mm,6mm,8mm,12mm可选)

镜头接口类型 M12;调整角度 水平:0°~360°;垂直:0°~ 75°;旋转:0°~360°,日夜转换模式,ICR红外滤片式,宽动态范围,数字宽动态,数字降噪,3D数字降噪;

4、压缩标准,视频压缩标准 H.265 / H.264 / MJPEG

H.265编码类型 Main Profile,压缩输出码率 32Kbps~8Mbps;

5、.图像最大图像尺寸:2048×1536,帧率 50Hz:25fps(2048 × 1536, 1920 × 1080, 1280 × 720);

6、图像设置走廊模式,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等通过客户端或者IE浏览器可调,背光补偿支持,可选择区域

感兴趣区域 ROI支持双码流分别设置1个固定区域;

7、网络功能存储功能 NAS(NFS,SMB/CIFS均支持)

接口协议 ONVIF,PSIA,CGI,ISAPI;

8、智能报警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移动侦测,动态分析,遮挡报警,网线断,IP地址冲突,存储器满,存储器错;

9、支持协议 TCP/IP,ICMP,HTTP,HTTPS,FTP,DHCP,DNS,DDNS,RTP,RTSP,RTCP,NTP,SMTP,SNMP,IGMP,802.1X,IPv6;

10、通用功能防闪烁,双码流,心跳,镜像,密码保护,视频遮盖,水印;

11、接口通讯接口,1个 RJ45 10M / 1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

12、一般规范工作温度和湿度 -30℃~60℃,湿度小于95%(无凝结),电源供应 DC12V (802.3af)

(DS-2CD3335D-I不支持Po E) ,功耗 5.5W MAX(当ICR切换瞬时7.5W);

13、防护等级 IP66红外照射距离 EXIR: 20-30米。

4

监视屏

43寸

1

1显示亮度360cd/m²响应时间8ms点距0.49(H) ×0.49(V) mm对比度1200:1色数16.7M;

2支持壁挂支持壁挂接口VGA,1个HDMI1个。

5

接入交换机

8口

1

1、传输速率 10/100Mbps,交换方式存储-转发,背板带宽 1.6Gbps包转发率 12.96Mpps,MAC地址表 4K端口参数端口结构非模块化;

2、端口数量8个端口描述 8个10/100Mbps PoE端口

传输模式全双工功能特性;

3、网络标准 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x,IEEE 802.3af;

4、VLAN 通过前面板的硬件拨动开关来控制,VLAN开启时,设备1-8口隔离,与8口互通,VLAN关闭时,设备1-8端口之间互通;

5、其它参数:状态指示灯 Link/Act,电源电源电压 AC 110V-240V,50-60Hz。

6

POE交换机

8口

2

1、背板带宽:18Gbps;

2、包转发率:13.4Mpps;

3、端口结构:非模块化;

4、电源电压:AC 100-240V;

5、端口描述:8个10/100/1000MbpsPOE端口。

7

网络线材

/

300

M

1、产品适用:1000Base-T最大单段长度:100米传输速率:100Mbps。2、超五类或六类线。

8

机柜

/

1

600*600*1200豪华。

9

线材-PVC管+电源线

/

1

PVC管。

 油烟抽排系统

1

油烟净化一体机

L*1300*1000

4.7

1、集烟罩材质采用厚度1.0mm国标优质不锈钢,折弯成型;

2、板材链接应采用点焊、满焊,不得由虚焊、漏焊等缺陷;打磨光滑,无毛刺、尖角等缺陷;

3、油烟净化分离和收集的油污、废水不得直接排放造成二次污染;

4、产品具有醒目的安全提示和可靠的接地,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接地电阻不高于0.1Ω,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专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5、功率:2.35KW;

▲6、产品符合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入口和出口的管道实测工况流量不低于6000m3/h时,油烟净化率≥95%;设备本体漏风率≤1%;噪音≤70dB(A);采用5次净化系统;

7、前置净化吸烟,整套设备无需专业人士清洗,安装维护方便。

备注:以上带▲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专业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不提供视负偏离。

参考图片:

2

风管

现场制作

18

采用1.0mm优质镀锌板制作,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筋加强处理,使用共板法兰连接密封。

3

弯头

现场制作

4

采用1.0mm优质镀锌板制作,烟管内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双面压筋加强处理,使用共板法兰连接密封。

4

支架

现场制作

1

采用50角钢焊接,表面刷防锈漆。

 杂件

1

汤碗

115mm

135

食品级304#不锈钢材质。

2

汤碗

135mm

270

食品级304#不锈钢材质。

3

不锈钢汤勺

80mm

400

1优质不锈钢;抛光工艺; 布轮光(镜面抛光);

2产品类别: 调羹。

4

不锈钢汤桶

500mm

1

材质:采用1.5mm无磁不锈钢一次冲压而成,深度≥500mm。

5

不锈钢汤桶

300mm

18

材质:采用1.5mm无磁不锈钢一次冲压而成,深度≥300mm。

6

钢锅

900mm

2

1、尺寸:900mm;

2、材质:采用1.5mm低碳钢;冲压而成。

7

炒锅

500mm

1

材质:采用1.5mm低碳钢冲压而成。

8

水瓢

2

材质:采用1.5mm无磁不锈钢。

9

水瓢

2

材质:采用1.5mm无磁不锈钢。

10

锅铲

2

材质:采用1.2mm无磁不锈钢。

11

炒勺

10两

2

材质:采用1.2mm无磁不锈钢、配实木手柄。

12

分餐勺

2两

18

材质:采用1.2mm无磁不锈钢。

13

调料盅

140mm

16

材质:采用1.2mm无磁不锈钢一次冲压而成。

14

胶箱

大号

5

采用PP全新料制作。

15

胶箱

小号

5

采用PP全新料制作。

16

不锈钢盆

600mm

5

材质:采用1.0mm无磁不锈钢一 次冲压而成。

17

不锈钢盆

400mm

9

材质:采用1.5mm无磁不锈钢一 次冲压而成。

18

菜墩

480mm

2

材质:采用原木加工。

19

菜墩

300mm

2

材质:采用原木加工。

20

油缸

300mm

2

材质:采用1.0mm无磁不锈钢一次冲压而成。

21

砍刀

1#

2

材质:优质不锈钢锻打而成。

22

切刀

1#

6

材质:优质不锈钢锻打而成。

23

电子称

150KG

1

1、称重量150KG;

2、液晶显示屏。

24

灭蚊灯

40w

15

额定功率:30w。

25

杀菌灯

40w

2

1、功率30w;

2、紫外线杀菌,消毒。

26

不锈钢防鼠盖板

580*300mm

25

1、尺寸580*300mm;

2、采用2.0mm 不锈钢冲压而成。

27

食品留样盒

小号

30

食用级检测过关塑料,无毒无味。

二、商务要求:

1.货物包装运送及签收:

①供货的货物应为全新的原厂出厂未开封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技术要求,具有产品合格证;

②在送到使用单位之前表面无划伤、碰撞等现象,并且安装调试后能正常使用;

③货到现场但未安装交付前造成的遗失、损坏等问题,由供应方承担;

④若遇配货包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短缺、差错、丢失、损坏等,供应方无条件调换、补缺;

⑤按订货的品种、数量配货,送货到校,并附详细的发货清单和签收单,以便验货核对。

2.设备安装调试:

①本项目中所有生产、运输、管理、安装、验收以及风险由供应方应对;

②现场安装并提供所需的一切主材和辅材;完成综合布线的安装、调试、优化等,保证设备整体安全、流畅运行;

③将所有设备开箱,收集整理好所有资料和保修卡,记载产品序列号与安装地点对应关系,移交相关人员;

④设备安装完毕,在确保安全地线有效后开启电源,检查电流电压、有无短路、漏电、异常发热等情况;

⑤设备安装、调试时应对相关人员以安全运行、简单故障排除等为主要内容进行现场培训。

3.保修措施及响应:

①供应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售后服务(具体措施)和保修期限,要附详细的文字说明;

②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除易损耗器材外的主要设备),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担修理调换的所有费用;如货物经供应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方未能按时交货,采购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方的违约责任;

④供应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⑤如供应方和厂家承诺的质量更高、服务更优则按其承诺执行。

4.本项目所投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必须提供节能产品的有效证书复印件。

5.其他商务要求

①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交付使用。

②交货地点:项目幼儿园。

③付款方式: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5%。

④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成交价格外,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⑤项目完工后,提交验收申请、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送货签收单(收货方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等资料后,方可组织验收。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3​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4​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5​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5.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1.5.2​ 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1.5.3​ 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5.4​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1.5.5​ 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1.5.6​ 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6​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7​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 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6.1​ 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3.6.2​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6.3​ 评标方法和标准;

3.6.4​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3.6.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3.6.6​ 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3.6.7​ 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1.1​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2​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1.2.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 评标细则及标准

2.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2.2​ 综合评分明细表

2.2.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2.2​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2.2.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报价30%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招标报价)×30%×10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3.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或扣分政策按照招标须知表的相关要求执行。

4.报价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共同评分因素

技术要求及配置40%

40分

1、非“▲”号条款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0分,与投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0.11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在投标文件中响应即可,有要求的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带“▲”号条款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0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则不提供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的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技术类评分因素

履约能力11%

11分

1.炊用燃气大锅灶生产厂家具备国家认定的征信机构颁发的AAA信用等级证书,得2分。(注:国家认定的征信机构是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或由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公布备案的征信机构,需提供备案证书复印件或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的公示截图或公文复印件)。

2.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获得《CCEP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

3.炊用燃气大锅灶生产厂家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缺少一个扣1分;(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应包括“不锈钢厨房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

4.提供炊用燃气大锅灶和双温冰箱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齐全得2分,缺少一个扣1分,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为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共同评分因素

项目实施方案

5%

5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实施方案至少应包含实施中的生产组织计划、安装调试计划、质量保证体系、交货时间节点、安装实施周期及针对性的匹配安装方案等内容);实施方案内容全面且没有缺项的得5分;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项中有一处不符合实际情况扣0.5分,每项最多扣1分,扣完为止。

注: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响应文件情况独立评审为准。

技术类评分因素

售后服务承诺

10%

10分

1.对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应包括售后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响应时间、服务承诺、应急处理方式、人员培训计划等),内容全面且满足项目实际情况得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1分,每项中存在一处不符合实际情况扣0.5分,每项最多扣1分,扣完为止。

2.炊用燃气大锅灶生产厂家具有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得4分,四星级得3分,三星级得2分,三星级以下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范围至少应包含:商用燃气灶具、通风及抽排设备、不锈钢厨房设备的配送、安装、维修服务、投诉处理等售后服务】,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认证机构认证为准,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官网查询截图,否则不能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共同评分因素

节能、环境

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2%

2分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1分。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得1分。

注: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不得参与磋商;

3.“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技术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1%

1分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得1分。

注:供应商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共同评分因素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3.​ 废 标

3.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3.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4.​ 

4.1​ 6.1. 定标原则:

4.1.1​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4.1.2​ 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本项目采取上述第 1 种定标方式。

4.2​ 定标程序

4.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4.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4.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4.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4.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5.​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5.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5.3​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5.4​ 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5.5​ 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5.6​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5.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6.1​ 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6.2​ 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6.3​ 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6.4​ 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6.5​ 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6.6​ 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6.7​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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