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SZRQ2019-WZ-G-078香山派出所食材配送项目
合同编号 | 1798 |
合同名称 | 合同SZRQ2019-WZ-G-078香山派出所食材配送项目 |
项目编号 | SZRQ2019-WZ-G-078 |
项目名称 | 香山派出所食材配送项目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0-06-04 |
采购人 |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香山派出所 |
供应商 | 苏州鲜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时间 | 2020-06-08 |
合同总金额 | 108.0万元 |
合同SZRQ2019-WZ-G-078(香山派出所食材配送项目).docx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ZRQ2019WZG078
甲 方: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香山派出所
联 系 人:薛刚刚
联系电话:(0512)66383711
乙 方:苏州鲜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朦朦
联系电话:13776091095
签订地点:苏州市姑苏区总官堂路288号耀盛大厦909室
根据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RQ2019-WZ-G-078号政府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香山派出所关于香山派出所食材配送项目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香山派出所关于香山派出所食材配送项目详细清单见附件:(单位/元)
项目名称
总价(元)
服务期限
香山派出所食材配送项目
1080000.00
一年
合计
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
1、乙方在采购人所需范围内进行采购、配送,食堂所需食用油、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类、冷冻品类、豆制品类、调味品类等主副食品列入配送范围。
服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
(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服务费用
1、中标合同价:人民币 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
2、以上费用包括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先做后付,每月支付一次,每月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12-考核扣款,甲方于下月10日前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支付上月应付费用。
三、项目要求
1、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肉食类(排肉、精肉,牛肉等)。质量要求: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质量要求:供货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能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3)水产类(鱼、虾等)。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并符合GB 2733-2015标准。
(4)冰冻类(鸡腿、鸡翅、贡丸、香肠、青豆、玉米、毛豆仁等)。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5)豆制品(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类。质量要求:豆制品定型包装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6)家禽类。质量要求: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必须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7)酱腌菜类。质量要求: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8)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2%,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9)大米配送标准:二年内新大米(国标一级),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
(10)面粉配送标准:面粉级别为特一级,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1)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2)饼干的卫生标准:符合GB7100-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于以谷类粉、油脂、食糖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调粉、成型、烘烤等工艺制成的饼干类食品。
非夹心饼干:经焙烤熟制后不经过任何处理的饼干类食品。
夹心饼干:经焙烤熟制后在饼干之间(或表面)添加油脂、食糖或果酱等夹心料后不再经过加热的饼干类食品。
(1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符合GB7099-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粮食、油脂、食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配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各种糕点及面包类食品。
热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加热熟制作为最终工艺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冷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在加热熟制后再添加奶油、人造黄油、蛋白、可可等辅料而不再经过加热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14)膨化食品卫生标准:符合GB17401-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经焙烤、油炸或挤压等膨化工艺制成的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膨化食品: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膨化:使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物料迅速进入常压状态,物料中的水分因压力骤降而瞬间蒸发,导致物料组织结构突然膨松成为海绵状的过程
油炸型膨化食品:原料经食用油脂煎炸或用经过调味的植物油喷洒、浸渍、干燥等方式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非油炸型膨化食品:原料经膨化器加温(调整水分)、挤压、焙烤、调味(或不调味)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15)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符合GB16565-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面粉、米粉、豆类、薯类、蔬菜、水果、果仁为主要原料,按一定工艺配方,经油炸制成的各种定型包装的小食品。
(16)月饼馅料:符合SB10350-2002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加工的月饼馅料。
(17)调味品:(酱油、醋、盐、糖等)类,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2014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2011的规定要求。
2、原材料验收由管理方、供应方、食堂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1)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
(2)质量方面要求:在供货期间,若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接受甲方处罚。
3、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它严重后果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所配备服务人员不少于6名
四、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
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中考核标准的对乙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法规定的食品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凡发生一次因卫生质量问题而退货或换货,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货物价的两倍。
2、乙方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照,且经营状况良好。
3、乙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与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如无包装之类的早点,由乙方负责质量把关。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食品、品牌、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送达的,将罚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6、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甲方食堂所用食品按招标文件采购范围全部由乙方供应,甲方在协议期内一般不得另行采购。(特殊情况除外)
8、甲方在隔月向乙方付清前一季度发生的货款,不得拖欠。
9、甲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及食品验收制度,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检验报告,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10、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1、如有未尽事宜,则由甲方、供货商另行协商决定。
六、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以上协议或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商资格。
(1)商品短斤缺两、以次充好、擅自提价等失误,经指令整改后还屡有发生;
(2)因商品质量问题退换三次或供货迟到三次及其以上;
(3)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
(4)在招投标中乙方存在借资质进行招投标行为的。
七、备注
1、本协议书用于供货原材料为新鲜肉食、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蔬菜、豆制品、水产品等。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在网上系统备案。
九、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部门一份。
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一: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香山派出所关于香山派出所食材配送项目详细清单:(单位/元)
报价分项表
项目编号:SZRQ2019-WZ-G-078
序号
条目
数量
100人/天
100人/月
100人/年
1
大荤
2个
1400
42000
504000
2
小荤
1个
250
7500
90000
3
蔬菜
2个
250
7500
90000
4
汤
1个
53
1590
19080
5
水果
1个
300
9000
108000
6
酸奶
1个
200
6000
72000
7
点心
1个
200
6000
72000
8
税金
1个
247
7410
88920
9
管理费
1个
100
3000
36000
总计
3000
90000
1080000
合计
小写:1080000.00
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
附件二:《配餐服务月考核表》
1、乙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合格受到处罚,甲方将按照处罚金额500元从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2、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乙方所配送甲方的,食材,必须是通过严格删选的,食材要:新鲜、安全,若在配送过程中,出现2次中,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示警告
4、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如诺因为特殊因素,不能及时将货物送达,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处理方案,出现2次中的情况下,甲方将处以1000元的罚款以示警告
5、原材料进货单据必须齐全,单货相符,货物出入库手续完备,甲方会不定时的抽查乙方上述单据情况,若完善结果中,出现2次中,甲方需要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示警告
6、配送货物单据,必须齐全,包括:检测报告、送货单等,若一月累计出现3次中的情况,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500元,以示警告
7、原材料供应商,索证需要齐全,甲方会不定时的抽查乙方索证情况,若抽查累计3次中,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500元,以示警告
月度考核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序号
考核项目
评价制度
优
良
中
可
差
1
食材新鲜度、无腐败变质食品(蔬菜、肉类、水产、冷冻、豆制品等)
2
配送准时度(按照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
3
服务态度(售后服务)
4
原料进货单据齐全,单货相符,货物出入库手续完备
5
配送货物单据是否齐全(检测报告、送货单等)
6
原料厂商索证资料是否齐全
考核结果:1、通过以上评分,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2、该供应商应处于的等级:A,100分以上 B,100-80分 C,60分以下(月考核60以下不合格)
特殊说明:优,20分、良,15分、中,12分、可,10分、差,8分(每日考核8分及以下不合格)
考核部门签字:
供应商签字
处罚办法
每月得分100分以上的,足额支付费用;90分-100分的,扣除当月费用5%;80-90分的,扣除当月费用10%;70-80分的,扣除当月费用15%;当月60分及以下的,除了责令其改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之外,应扣除当月费用的20%。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