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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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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关于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详情

一、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

联系人:尤主任

联系方式:82830311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C0702

四、采购品目名称:餐饮服务

五、公告期限

公告开始期限:2020-06-10

公告结束期限:2020-06-16

六、意见反馈时限

反馈开始时间:2020-06-10

反馈结束时间:2020-06-16

附件: 采购需求6.doc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

2020年06月09日

采购需求

报价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 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无锡市公安局的餐饮服务外包,报价供应商可对采购单位(无锡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地址:滨湖区周新东路)实地情况自行踏勘,相关需求和服务要求如下:

一、服务要求:

(一)名称:1、餐饮服务外包,用餐天数为365天/年,需满足每天提供610餐次左右的就餐服务(包括早、中、晚三餐)。

2、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环境布置和健康知识宣传,营造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

3、如采购人有特殊应急或安保要求需临时加餐或增加餐次的,投标人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保质保量完成供餐工作。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方通知服务日期起贰年。

(三)人员要求:工作认真具有极强的工作责任心,本项目共需工作人员13名,项目经理1名、厨师长1名、厨师3名、服务主管1名、厨工5名(包含帮厨、勤杂)、保洁1名、仓库及收银1名。

因政府后期要求,在合同期内如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B区合并搬迁A区时间未定),增加服务人员的单价可以根据合同单价协商增加。

(四)岗位要求: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均须在职(缴纳社保)。另需要中标方有足够的后备编制外人员保障紧急任务执行。

该项目实行现场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和厨师长具有团膳或酒店管理经验。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卫生监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二、餐饮供应要求

餐饮供应时间:早餐:7:00——8:50,中餐:11:10——12:30,晚餐17:10——18:30。特殊情况各餐就餐人数及开饭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餐饮标准:

早餐,230餐次,面条、姜丝、面浇头三种(半荤或素为主)、大米粥或血糯粥、纯粗粮粥、面点(无需制作、甲方外购)、鸡蛋、豆浆、牛奶。

午餐,300餐次,三大荤(自助餐三选二)、两小荤(自助餐二选一)、两个蔬菜、两个汤、一粗粮、一主食(面条、大米饭、炒饭三选一)、一水果、一酸奶。

晚餐,80餐次,三大荤(自助餐三选二)、两小荤(自助餐二选一)、两个蔬菜、两个汤、一粗粮、一主食(面条、大米饭、炒饭三选一)、一水果、一酸奶。

特色餐需求:

午餐每周一次特色餐,根据实际情况限量供应,如意大利面、饺子、韩国拌饭等。

午餐每月一次包馄饨。

其他需求:

预计每月一次需提供5桌八菜一汤的桌菜。用餐时间为10:45-11:00,需在10:45前完成菜品准备,并保证菜品质量与温度。每月具体需求时间梁溪分局会提前至少3天告知。

三、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2)酒店餐饮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团队管理经验,标准的普通话;

(3)有很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人际沟通能力强,能承受工作压力和服从意识;

(4)具有制作现场管理的各类报表、数据分析和总结报告的能力,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5)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2.厨师长任职资格

(1)酒店或知名餐饮企业厨师长工作经验,或有团膳企业同岗位工作经验;

(2)拥有较高的烹饪技术,了解菜品开发流程,通晓食材营养搭配;

(3)对成本控制管理、食品营养学、厨房的设备知识拥有一定的基础,了解和熟悉食品材料的产地、规格、质量、一般进货价;

(4)负责食堂的厨房管理,食堂的菜品培训及研发创新;

(5)协助做好厨房的管理,控制厨房出品,负责处理厨房的运作及行政事务;

(6)了解各岗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长,加强对厨师的考核和检查,确保烹饪水平不断提升;

(7)定期检查餐厅的卫生、食品质量,进行督导,及时解决现场发生的问题。

3.厨师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熟知厨房热菜加工程序,并能实际操作;掌握厨房规定的热菜的质量标准,能熟练使用热菜加工设备;

(2)获得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厨师等级证;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帮厨任职资格

(1)负责菜肴烹制前传递和烹制后的美化工作;

(2)备齐每餐所需餐具,并保持整洁;

(3)按上菜和出菜顺序及时传送切配,以及烹制的原料和菜肴;

(4)提前为烹制好的菜肴准备适当的器皿;

(5)配合出菜,保证菜肴整洁美观;

(6)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制度,杜绝变质菜肴;

(7)随时保持工作区域卫生和个人卫生;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5.勤杂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

(2)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责任感,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3)负责餐厅各类餐具清洗和消毒储存工作;

(4)随时做好洗碗间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洗碗间物品摆放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5)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及公司餐具清洁要求操作,保证客用餐具及时清洗干净,确保就餐人员的使用。

(6)做好个人卫生,符合员工仪容仪表规定。

(7)在工作时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合理使用清洁用品、用具,杜绝浪费现象;

(8)清洗餐具时要轻拿轻放,爱护公司物品,降低餐具损耗;

(9)按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好开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备用调料要充足,摆放整洁美观;

(10)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每日各项清洁工作;

(11)开餐时随时巡视检查各处清洁状况并及时整理干净,随时检查调料使用情况及时补货;

(12)及时帮助解决就餐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必要时将问题和投诉及时反馈给主管,寻求解决办法;

(13)当班结束认真做好收尾工作。

6. 服务主管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标准的普通话;

(2)3年及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历,1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熟悉餐厅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了解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处理员工日常事物能力,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7.保洁任职资格

(1)做好整个食堂的保洁工作,桌椅三餐三擦,地面三餐必拖,保持地面、门窗玻璃、桌椅、餐具橱柜等明亮洁净;

(2)坚持每周一次大扫除制度,对桌腿、凳腿、门窗、餐具橱柜全面清擦,地面冲洗,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墙面无灰尘;

(3)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8.仓库兼收银任职资格

(1)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

(2)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尽职尽责,做好管库工作;

(3)遵守规定,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物资拒绝接收。详细登记,并做好每月的盘点工作,对库内物资做到心中有数,放置有序;

(4)经常对库房进行打扫、通风,保持库内空气流通,干燥不潮,确保库内存物无霉变;

(5)了解《食品卫生法》做好库房的防鼠、蝇工作,对腐烂、变质食品及时上报清理;

(6)遵守公司的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7)做好班前准备工作,熟练掌握餐厅收银软件;

(8)确保前台的所有程序都按照公司的帐目标准。

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需装订于人员配置表中。

三、餐饮运行模式:

采用委托管理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其中:采购方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并进行全面考核。中标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烹饪、餐饮服务等具体工作实施与管理,协助做好原材料采购、进出库管理及成本核算等工作。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外包单位费用。

四、销售模式:

按标准提供简式套餐(五菜一汤)。服务对象为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及下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采用刷卡消费。

六、采购单位提供条件:

采购单位提供食物原材料、餐厅及厨房硬件设备、餐具、厨具、炊具、餐桌椅、排风设备、排污设备、洗碗设备、泔水、废油处理设备(设施),能源(水、电、煤)、厨房餐厅虫害控制。采购单位将现有工作场所设施设备,各类物品列出清单,待中标单位进驻时,由采购单位、中标单位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确认签字后各执一份。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结束交回采购单位上述设施设备和各类物品并保证其完整和完好性。

采购单位提供中标单位一间工作间使用权。

采购单位对所供厨杂用品允许每年有低于5%(含5%)的合理损耗,超出部分的损耗由中标方承担并及时补齐。

中标单位开具的采购食料和辅料清单采购单位审核后由采购方负责采购。

采购单位不承担中标单位员工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任何费用,如发生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方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七、中标单位的责任:

1.中标单位负责将泔水、废油放置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食物加工制作、销售、管理团队、厨房和餐厅清洁(含餐厅外走廊)。

2.中标单位负责食品原材料搬运,配合采购方验收、运输等工作。

3.中标单位承担餐厅内所需的低值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等用品(洗碗机洗碗液除外)。

4.投标方投标包括所有费用,含员工工资及政策规定的人员成本、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运行所需要的管理费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

5.中标单位是食堂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日常加强消防演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6.中标单位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在食堂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门卫有权例行检查,发现问题拒绝其出门。

7.中标单位必须健全食堂逐日消耗、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积极协助配合采购方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八、餐企的具备条件和提供的服务要求:

投标人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有品牌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用餐人员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企业内设机构必须齐全,有严谨的人事、财务、销售、业务及服务管理体系,注重企业文化。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不少于1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饭菜。

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用餐时间,保证—日三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中标单位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每周发放服务周检评价表,听取意见,及时整改。服务周检评价表上应有采购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中标单位管理人员每月到采购单位所服务的部门发放用餐满意度调查表,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服务的满意度不得低于80%,如采购单位接到关于餐饮方面投诉,受托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按法律程序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考核与服务费用的支付关系:成交后,按双方签订合同条款经采购单位每月考核合格后,中标方应当于每月的月底出具当月管理费发票,采购单位最晚应当于次月的30日前付款。每月考核低于85分(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考核低于75分(含)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考核得分低于70分),采购方有权将中标单位无条件解除合同。

采购方与中标单位解除合同处理期间,在采购方后续单位到位前,中标单位必须保持不超过两个月期限的服务,期内按采购方要求按时撤走人员并与新单位办理交接。

九、其他说明:

成交后中标单位协助采购单位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

采购单位有偿提供中标单位员工用餐,但需缴纳伙食费7元/人/天,采购单位不提供员工住宿和交通等条件。

中标单位每周四必须按采购单所提供的用餐人数、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采购方上报下周菜谱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中标单位必须保证餐厅每月收支平衡。

中标单位对采购单位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按食品验收程序规范操作,对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中标单位签收(采购方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中标单位可拒收,并向采购方出具书面说明。

食堂需维修、添置设备、设施,由中标单位书面上报,费用采购方承担,如中标单位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影响用餐,维修费、误餐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在承包费中冲抵)。

在中标单位经营过程中,因中标单位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中标单位要教育所属员工要爱护食堂设施,爱护餐具及食堂用品,杜绝监守自盗、私自夹带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否则依法追究其责任。教育所属员工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到各办公楼(区域)活动,不得泄露所知晓的警务秘密,违者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在采购方工作的所属人员,负有政治、业务、健康的审核责任,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合同签订前,所有人员必须经采购方审核,以后更新人员还须经采购方同意。如果采购方对服务人员不满意,中标单位必须在三天内必须更换到位。中标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给派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会保险费;为确保队伍的相对稳定,中标单位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一次性更换3名以上员工时,必须征得采购方同意。中标单位需要承诺3个月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3个月内实际派驻的工作人员变动率不得超过10%,并且全年更换不得超过30%(采购方认为不合格要求更换的除外)。如果超出,则按照考核细则,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

投标单位中标后,采购方根据中标方提供的每日上班人员人数进行考核,费用按上班人数每月据实结算。

除采购单位提供条件外,投标方所需其它设备由投标方自备。特殊装修、建造,投标人须征得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中标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方提供的场地、厨具设备、各类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护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服务期满后,保证场地、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投标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得利用采购方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方有权按法律程序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

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投标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投标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本次项目服务人员的工资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