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公安局分局食堂排烟净化系统、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6-09 11:29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公安局分局食堂排烟净化系统、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903202000017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09 11:29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公安局分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联系方式:唐女士,1860827870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7栋301,联系方式:冯女士,0807-3339867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唐女士,电话:18608278707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采取承诺制,成交后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7栋301号)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20-06-10 09:30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20-06-12 16:30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20-06-10 09:30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20-06-12 16:3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6-15 10:30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15 14:30 |
谈判时间 | 2020-06-15 14:3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7栋301号)。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7栋301号)。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现场发售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200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242553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厨卫用具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见附件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备注 | 恩阳区财政局监督管理部门:0827-3368580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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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采购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为准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食堂排烟净化系统、
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巴中)
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共同编制
2020 年6 月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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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2
第二章 谈判须知......................................................................................................... 6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28
第四章 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29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30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32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0
第八章 评审方法....................................................................................................... 55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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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委托,对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食堂排烟净化系统、食堂厨房用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食堂排烟净化系统、食堂厨房用具
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242553.00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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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
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
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采取承诺制,成交后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
询结果给采购人)。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 〕125 号) 的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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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
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
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
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 2020 年6 月10 日至 2020 年6 月12 日09:30- 16:30 在四川铭成
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
味美食街 7 栋 301 号)获取。
谈判文件售价:200 元/套,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被介绍人身份证信
息、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 15日 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
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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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黄
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 7 栋 301 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18608278707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7-3339867
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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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低于三家
2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242553.00 元;
3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242553.00 元;
4 联合体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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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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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 50%或
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 40%,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
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
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
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
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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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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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
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
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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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
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
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
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
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谈判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
文件的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
文件的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履约保证金。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7-333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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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7-3339867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
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27-333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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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铭成永合
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0827-3339867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的质疑由四川铭成
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谈判过程的质
疑由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
谈判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7-3339867
采 购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1860827870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
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巴中市恩
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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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备案,即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本次投标产品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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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谈判文件发布之日后
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节能清单型号须完全
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
供投标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投标无效(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不属于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但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优先产品投
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
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17 节能、环保、无线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列入最新一期(环保清单在
局域网产品政策体谈判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
现 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
号和环保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环保清单页复
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3、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谈判文件
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
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
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
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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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8 代理服务费
本次代理服务费 5000.00 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
知书前支付。
收款单位: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家沟支
行。
银行账号:75810120000035429。
19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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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
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
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
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购
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谈判,其他响应无效。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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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
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
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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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的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供应商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
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
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
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
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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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谈判文件
10. 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
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
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
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
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
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
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的,可以报名截止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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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没有必要。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
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
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
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
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
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
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
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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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
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技术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
本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
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
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
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
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
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
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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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
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
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
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
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公开•公平•公正
20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
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
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
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
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
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
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1
公开•公平•公正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
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
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
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2
公开•公平•公正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
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23
公开•公平•公正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
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
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
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
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严禁分包,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9.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严禁转包,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24
公开•公平•公正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5
公开•公平•公正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
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
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
公开•公平•公正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结果到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
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
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
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
八、谈判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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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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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
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
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
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
高于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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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2.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30
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谈判小组应当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
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即为与谈判小组进行谈判的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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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
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
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采取承诺制,成交后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
采购人)。
注:
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3 万元
及以上。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
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
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公开•公平•公正
30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谈判承诺函;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
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须提供);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以下之一):
(1)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在此期间,
新成立不满 12 个月的公司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者提供经工商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响应)担
保函;
6.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纳税证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或
提供承诺函;
7.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 12 个月内)或提供承诺函。
8.特殊项目特殊要求: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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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采取承诺制)。
备注:
1.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
可;因供应商自身属性(如团体、组织、自然人等)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三
证”的,仅提供其具备的证明材料即可。
2.本章资格要求为必须满足条件,如不能完全满足将导致响应无效;未作
原件标注的资格证明材料可使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若响应文件中的复印
件模糊不清且经谈判小组质询后,供应商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澄清、说
明、补正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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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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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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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设备参数
1 四门冰箱
1200*700*190
0
台 2
1. 规格:1200*700*1900,(±50mm)
2.制冷方式 直冷; 制冷温度 5~-5/5~-15,
3.加厚不锈钢台面板,内胆拉抻成型 ,弹簧回
归
门。
4.磨砂不锈钢板材厚度≥0.8mm,一体式全不锈
钢装饰板,内胆厚度≥0.6mm,一体式拉抻成型,
内嵌式一体拉手,门框加热除露系统。
5.符合 GB 4706.1-2005 和 GB4706.13-2014。
6. 四门冰箱产品符合:ISO1992-2:1973 ;
ISO1992-3:1973;ISO1992-8:1978 标准。
2
大二门展示
柜
1200*700*195
0
台 2
1 清度电脑温度控制系统:可根据环境温度的变
化.无噪音设计:噪音低于 39dB(A),绿色环保
采用最新环保压缩机制冷技术,全钢铜管。
3 保鲜工作台 1800*800*800 台 2
整机全部采用 304#优质加厚不锈钢正材制作,
坚固耐用。 2.全新一代电子温控器,数字显示
温控精准。3.可拆门封条,随意更换,便于清
洁。 4.加厚发泡层、保温隔热效果好,能耗低
5 三炒二吊灶
1800*1000*80
0
台 2
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面板≥1.2mm 厚
围板≥1.0mm 厚;炉面下衬4mm 防火隔热石棉布内
衬台面板、炉膛使用 4mm/A3 黑铁板,并以耐火
砖砌实,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炉体
骨架采用 50*50*5mm 国标角钢加固,立柱采用
Φ51*1.5mm 无缝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
弹脚。炉头采用静音、节能燃炉头。
6 调料台 400*1000*800 台 2 采用国标 304 覆膜磨砂不锈钢板 1.0mm 制造
7 操作台 加厚 1800*760*800 台 2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作,面板 1.2mm 厚,
内置垫板采用厚20mm 的木工板,台面下以1.2mm
厚 U 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下置格层,格层采
用不锈钢板激光切割无焊接组装式层板,格层采
用 304#1.0mm 不锈钢板材折弯成型;立管采
用¢38*1.2mm 不锈钢管连全钢内含钢柱子弹脚
公开•公平•公正
33
。
公开•公平•公正
34
。
、
,
,
8 操作台 加厚 1500*760*800 台 2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作,面板 1.2mm 厚,
内置垫板采用厚20mm 的木工板,台面下以1.2mm
厚 U 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下置格层,格层采
用不锈钢板激光切割无焊接组装式层板,格层采
用 304#1.0mm 不锈钢板材折弯成型;立管采
用¢38*1.2mm 不锈钢管连全钢内含钢柱子弹脚
9 低汤灶 1200*800*600 台 1
功率:42W/1PH/220V;
1、采用 304 不锈钢板制造,面板板厚δ1.5mm,
侧板围板 1.2mm;
2、灶体骨架采用 50*50*5mm 角钢制作,衬板电
解镀锌钢板厚δ2.0,台面 20 厚陶瓷纤维隔热
棉,灶身双层热轧钢板,隔热层厚 40,炉膛 50 厚
耐高温材料;
3、配全预混式节能炉头, 炉灶噪音在≤62 分
贝以下,热效率 65%以上,干烟气中 CO(a=1)环
境排放标准 0.011 以下%;
4、节能率:30%及以
10 四眼煲仔炉 700*1100*800 台 1
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面板≥1.2mm 厚
围板≥1.0mm 厚;炉面座配铸铁炉花架;炉膛使用
3mm/A3 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炉体架采用
40*40*4mm 国标角钢加固, 立柱采用Φ
38*1.0mm 无缝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弹
脚。额定压力 2000pa;热负荷 18KW
11 蒸饭车 24 盘 台 1
1. 柜身选用 1.2mm 不锈钢板制作。
2. 侧板 背板、前板为 1.2mm 发纹贴塑。
工艺:1.炉架采 50*50 国标角钢加固。
3. 炉灶支撑立柱采用厚度为 2.0mm 镀锌钢管制
作,附不锈钢装饰管。
4. 水箱采用 30#5.0mm 热板制作。
5. 台脚处连接黄伟 50 全钢可调节子弹脚,可调
节高度。5 热效率高,結实耐用。
12
洗手盆
(单星水池)
700*700*800 套 2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 1.2mm
其他厚度 1.0mm,一次性冲压成型;横通采
用¢25*1.0mm 不锈钢结构管焊接;立管采用¢38
不锈钢管连全钢内含钢柱子弹脚,并配置不锈
钢提篮下水。
13 三星水池 1800*700*800 套 2
所有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拉丝制作,4#打磨
工艺;
(1) 台面不锈钢厚 1.2mm,150mm 一体高背
板; 1 台 36/138
(2) 星盆兜采用不锈钢板冲压成型,盆体厚
1.0mm;
(3) 星盆下水口设计在盆底的中心位置;
(4) 台横通采用Φ25*1.0mm 不锈钢圆管;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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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台脚通采用Φ38*1.2mm 不锈钢圆管;
(6)台脚配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连Φ50mm 圆
脚 杯;
(7)星盆带手动去水连满水去水槽,配隔渣器
14 双星水池 1200*700*800 套 2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 1.2mm
其他厚度 1.0mm,一次性冲压成型;横通采
用¢25*1.0mm 不锈钢结构管焊接;立管采用¢38
不锈钢管连全钢内含钢柱子弹脚,并配置不锈
钢提篮下水。
15 菜架加厚
1200*400*150
0
台 4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作,格层采用 1.2mm
厚不锈钢板材折弯成型,格层采用板管激光切
割无焊接组装成型;立柱采用¢38*1.0mm 不锈钢
管,立柱与层板连接为无缝满焊,配备全钢内
含钢柱子弹脚;每层层架载重量 150 公斤。
16 合面机
1400*700*100
0
台 1
1、功率:4KW;
2、电压:380/220V;
3、和面量:50kg/次;
4、外形尺寸:1400*700*1000(±5mm);
17 收残台 1200*700*800 台 2
采用优质国标#201 不锈钢板制作,台面为
1.2mm,立柱、横通采用 38*38*1.2mm 不锈钢管
并配相应的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18 推车(静音) 台 3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度 1.2mm,采用
承重轮,两万向两定向。
19 高温消毒柜
1200*600*170
0
台 2
采用 1.2mm 不锈钢板制作。层架采用冲孔不锈
钢板制作。每层承重 100KG,热风循环加光波杀
菌。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
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保证经
久耐用;双门双室,可独立控制。
20
高温消毒柜
(雅间)
750*600*1700 台 3
高温消毒(大于 125℃),高温工作室通过高性
能远红外线发热管进行高温加热,对餐具中危
害人体健康的大肠杆菌等细菌进行高效灭杀,
同时对餐具进行烘干保温;
全自动控温功能,使消毒室内温度恒定如一,
保证消毒工作高温高效;
21 三层货架 1500*500 台 4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作,格层采用 1.2mm
厚不锈钢板材折弯成型,格层采用板管激光切
割无焊接组装成型;立柱采用¢38*1.0mm 不锈钢
管,立柱与层板连接为无缝满焊,配备全钢内
含钢柱子弹脚。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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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2 操作台 1800*800*800 台 4
材质采用不锈钢板制作,面板 1.2mm 厚,内置
垫板采用厚 10mm 的木工板,台面下以 1.2mm 厚
U 形加强槽钢承托补固;下置格层,格层采用不
锈钢板激光切割无焊接组装式层板,格层采用
1.0mm 不锈钢板材折弯成型;立管采
用¢38*1.0mm 不锈钢管连全钢内含钢柱子弹脚
23 米面架
1500*1000*50
0
台 1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 1.2mm
台面下采用 U 型1.2mm 厚不锈钢板折弯件承托
加固,立柱采用 50*50*1.2mm 不锈钢矩管,配
备防滑脚垫。
24 台上架 1500*400 台 1
材质采用 304#不锈钢板制作,面板 1.2mm 厚,
下置格层,格层采用不锈钢板激光切割无焊接
组装式层板,格层采用 304#1.0mm 不锈钢板材
折弯成型;立管采用¢38*1.2mm 不锈钢管连接
25 绞切两用机 500*400*750 台 1
电源:220V/50HZ
功率:2.2KW
产量:切丝:100kg/ 绞肉:80KG/H 切片:
300KG/H
切肉厚度:3/5mm
26
全自动豆浆
机
20L 台 1
额定电压:220V
额定频率:50Hz
加热功率:2200W
电机功率:1000W
容量:≥20L
27
加厚不锈钢 4
层碗柜
1200*500*180
0
台 1
采用国标 304#不锈钢板磨砂板制作,面板 1.2mm
厚,配备不锈钢子弹脚可调节高度。
包间餐具 5 桌
1 异型盘 个 5 强化瓷
2
深圆盘(果
盘)
个 5 强化瓷
3 炒盘(中号) 个 30 强化瓷
4 炒盘(大号) 个 30 强化瓷
5 长方盘 个 5 强化瓷
6 大白圆盘 个 5 强化瓷
7
炒窝圆盘(果
盘)
个 10 强化瓷
8 鱼盘 个 5 强化瓷
9 大汤碗 个 5 强化瓷
公开•公平•公正
37
10 水煮碗 个 5 强化瓷
11 半汤半坦碗 个 10 强化瓷
12 汤盅 个 40 镁瓷
13 干锅 套 5 不锈钢制品
14 碟子 个 40 镁瓷
15 碗 个 40 镁瓷
16 小汤勺 个 40 镁瓷
17 筷架 个 40 镁瓷
18 茶杯 个 40 镁瓷
19 酒杯 个 40 玻璃制品
20 大汤勺 个 10 镁瓷
食堂用具
1 炒锅(大号) 个 1 熟铁锅
2 炒锅(中号) 个 1 熟铁锅
3 炒锅(小号) 个 1 熟铁锅
4 高压锅 32CM 个 1 铝制品
5 高压锅 28CM 个 1 铝制品
6 平底锅 个 1 熟铁锅
7 40cm 提锅 个 1 不锈钢 304
8 34cm 提锅 个 2 不锈钢 304
9 28cm 提锅 个 2 不锈钢 304
10 35CM 汤桶 个 6 不锈钢 304
11 10 寸油鼓 个 5 不锈钢 304
12 60*40 托盘 个 10 不锈钢 304
13 保鲜盒 个 20 不锈钢 304
14
50CM 不锈钢
盆
个 10 不锈钢 304
15 70 不锈钢盆 个 2 不锈钢 304
16 菜筐子 大号 个 10 无气味无毒胶制品
17 不锈钢盆 个 20 不锈钢 304
18 菜墩子 个 4 皂角木
19 菜刀 把 5 不锈钢 304
公开•公平•公正
38
20 炒勺 个 4 不锈钢 304 木柄
21 长汤勺 个 5 不锈钢 304
22 菜篮子 个 20 无气味无毒胶制品
23 小垃圾桶 个 20 无气味无毒胶制品
24 大垃圾桶 个 3 钢化胶制品
25 13CM 隔热碗 个 20 不锈钢 304;食品级
26 18CM 隔热碗 个 20 不锈钢 304;食品级
27 塑料桶 个 25 钢化胶制品
28 面碗 个 200 强化瓷 食品级
29
汤碗(13CM 不
锈钢)
个 200 不锈钢 304;食品级
30 餐盘 个 150 不锈钢 304;食品级 大六格加深
31 小勺子 个 250 不锈钢 304;食品级
32 分菜勺 个 10 不锈钢 304;食品级
33 蒸笼 套 1 不锈钢 304
序号 名称 规格(mm) 用料及技术参数
单
位
数量
1
高空油烟净
化器
1400*1400*880
1、电场材质为不锈钢阴极不锈钢阳
极,蜂巢结构;(提供检测报告复
印件)
2、净化设备电源需有多次放电保护
功能、灭弧功能、多次拉弧断电功
能、清洗断电保护功能、短路保护
功能、变压器过温保护功能,保证
设备安全可靠;
3 、 设 备 防 水 防 尘 达 到
IEC60529:2013 IP55 等级(提供检
测报告复印件);
4、具有 CCEP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
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风量≥12000
6、尺寸≥1400*1400*880
7、净化效率≥95%(提供检测报告
复印件)
台 1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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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处理后出口浓度≤0.5mg/m3(提
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9、功率≥1.4kw
2 风柜架子 1300*1300*400 50#角钢 台 2
3
烟罩(不锈
钢)
1200*500 10mm 厚 米
10(按照实
际需要配
置)
4
汇合管(不
锈钢)
500*600 10mm 厚 米
10(按照实
际需要备)
5
排烟管道
(炒菜)(不
锈钢)
450*500 10mm 厚 米
23(按照实
际需要配
备)
6
排烟管道
(蒸气)(不
锈钢)
450*500 10mm 厚 米
19(按照实
际需要配
备)
7 风柜(蒸气) 20"
5.5KW
9613-20146 风量,噪音不超过 II
类标准
台 1
8 风柜(炒菜) 20"
5.5KW
9613-20146 风量,噪音不超过 II
类标准
台 1
9 净化器架子 1500*1420*400 50#角钢 台 1
注:以上设施设备含安装辅材、人工等一切费用
二、商务要求
3.1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以内。
3.2 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3 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95%。设备运行
满 1 年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剩余 5%。
3.4 本项目质保期 1 年,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免费
保修。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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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质保期内接到报修电话后的 2 小时内响应,无法通过远程排除故障的情
况下,无需更换配件的软件故障 4 小时内排除,需更换配件的故障,在 48
小时内排除,无法排除需提供备用机。
公开•公平•公正
40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
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
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
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
填写,但应当注明。
注: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提供(有格式的按格式填
写,无格式的格式自拟);
公开•公平•公正
41
资格响应部分
一、承诺函
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
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
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
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公开•公平•公正
42
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
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
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投标日期:XXX 年XXX 月XXX 日
公开•公平•公正
43
二、《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已办理
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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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须提供);
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
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公开•公平•公正
45
五、财务状况报告;
六、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纳税证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或提供
承诺函;
七、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或提供承诺函。
八、特殊项目特殊条件(根据谈判文件第 5 章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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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部分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投标日期:XXX 年XXX 月XXX 日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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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函
四川铭成永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
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
人民币XXXX 万元(大写: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用于谈判报价空白二
轮报价表一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 :XXX
日 期:XXX 年XXX 月XXX 日
公开•公平•公正
三、报价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万元) 交货时间 备注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
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
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投标日期:XXX 年XXX 月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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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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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3、必须是竞标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才能享受价格扣除。
4、为非中、小、微型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公开•公平•公正
50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
重复享受政策。
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XXXX
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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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商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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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
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
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日期: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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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八、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采购编号: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
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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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十、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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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
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6
公开•公平•公正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
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
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
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 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
57
公开•公平•公正
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
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
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
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
采购活动公告。
2.4 谈判
2.4.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谈判,并给予所有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
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
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
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
58
公开•公平•公正
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
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
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
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
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
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
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
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
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59
公开•公平•公正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
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直
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
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推荐 3 家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 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
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
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
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
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
公开•公平•公正
60
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
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
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 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
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公开•公平•公正
61
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
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
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
2.11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
3. 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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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
应商。
3.4 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 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
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
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
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
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
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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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
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
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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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
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
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
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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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 年XXX 月XXX 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货 物
品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
元)
总价
(万
元)
随机
配件
交 货
期
资金来源(万
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 元,即 RMB¥XXX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
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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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
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 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
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
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
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
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XXX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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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期结束后XXX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
明书》。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
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
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XXX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
的,视同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
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
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
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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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
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计算款额¥XXX 元,人民
币大写:XXX 元整)后的XXX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XXX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
资料以后的XXX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XXX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
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款项:¥XXX 元,人民
币大写XXX 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XXX 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
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
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XXX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XXX 元,人民币大写:XXX 元整。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XXX 小时内响应到场,XXX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
货物经乙方XXX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
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
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 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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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
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XXX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
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
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XXX 的款额向甲方偿
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
违约,乙方须在XXX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
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
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
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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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
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
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 鉴定
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
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单位公章) 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第一章谈判邀请
第二章谈判须知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第四章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