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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安康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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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一、 采购人名称: 临安区安康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2020]592号-1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文件售价:0元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5-20

八、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6-09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不限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 479008元 浙江吴越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市锦北街道武肃街666号 91330185740506939F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废标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楼蓉,王志强,倪晓燕,罗志娟,陈晓红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素怡

联系电话:15958532513

质疑联系人:陈梦欣

联系方式:15957129727

传真:0571-63813386

地址:临安钱王街272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临安区安康医院

联系人:罗志娟

联系电话:61108689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喻伟建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073953

传真:0571-63722886

地址:临天路1950号




附件信息:

  • 食堂劳务公开采购.doc

    217.6 KB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编号:[2020]592号-1

采 购 人: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备案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发出日期: 2020年5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2260 第一章 采购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1512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1409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13

HYPERLINK \l _Toc21721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7

HYPERLINK \l _Toc1748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20

HYPERLINK \l _Toc32326 第六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临安区政府采购办批准,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的委托,现就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2020]592号-1

二、采购组织类型:服务类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备注

1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479568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详见采购需求

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发布及报名: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报名。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_=2018-03-30 11:40:47)。

六、投标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注: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成功后才视作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ajyzx.cn/);

临安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linan.gov.cn/col/col1366369/)。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获取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6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00分

采购文件的获取:投标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ajyzx.cn/)临安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linan.gov.cn/col/col1366369/)上自行查看和下载电子文件。(注: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报名成功后才视作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不采用保证金。

十、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61108689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

代理单位: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素怡 联系电话:15958532513

质疑联系人:陈梦欣 联系电话:15957129727

3、监督部门: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喻伟建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073953

地址:临安区临天路1950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要 求

1

项目名称及数量

一、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实施地点: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本次采购设定最高限价:479568元。

2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3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4、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临安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咨询电话:63728425。

4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是否现场踏勘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

投标文件均由技术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者作无效响应处理。

8

投标文件的接受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9

询疑响应时间

时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时起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10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临安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1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2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13

付款方式

采购人自行支付

14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天

15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由采购成交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3] 77号)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并根据临财发【2019】174号文件标准的80%计取。采购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16

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各投标单位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均需签章,未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签章的作无效标处理。

17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8

特别说明

根据政策要求已全面推行线上电子招标,各投标供应商如有关于线上招标投标采购文件的获取、编制、递交等事宜,请致电政采云平台或招标代理机构。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文件中项目的报价、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响应方”系指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 系指委托采购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

4.“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方须提供的食堂劳务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三)开标委托

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四)投标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五)特别说明:

1.投标响应方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响应方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 投标响应方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质疑

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响应方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七)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响应方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响应方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2.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均为技术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部分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资信及商务文件内容

(1)声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各类证书复印件

(5)投标响应方企业介绍

(6)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7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① 中小企业声明函;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② 各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9)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

①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采购文件要求的或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资信及商务内容的基本格式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补充、细化。

2.技术文件内容

(1)供应商机构设置、运作流程、相关机制;

(2)供应商情况介绍

(3)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技术响应内容的基本格式要求,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补充、细化、优化。

3.报价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采购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二)投标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响应文件以及投标响应方与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本项目提供正常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费、交通费、设备和设施费、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若有)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形式:汇票、电汇、支票等非现金方式。

3.保证金不计息。

4.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资金为准。

5.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项目编号,以便查实核对。

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无故放弃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人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凭鉴证合同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关联定位

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若因投标单位关联不到位导致的专家未发现相应得分项,投标单位后果自负。

三、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方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议,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关注开标信息。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方主持。

2.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2.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2.评标委员会对资信及商务与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3在系统上公开资信及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2.4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2.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2.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

3.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3.1若个别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将上报上级监管主管部门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评标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五、定标

(一)确定成交人。

1.评标结束,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将采购结果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进行3日的预成交公示。

2.采购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成交人。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1上述所指“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上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人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2.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根据竞争性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后自动转为项目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七、货款的结算

合同中另行签订。

八、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

第一条 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前准备;

(三)资格审查;

(四)符合性审查;

(五)商务技术评审;

(六)报价评审;

(七)完成评标报告。

第二条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含)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小组,负责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三条 评标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第四条 本项目先开资信、技术文件,再开报价文件。满分为100分,其中资信商务和技术分占80分,报价分占20分。

第五条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第六条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一、资信商务和技术评分表80分

序号

考评项目

评分细则

商务资信分(36分)

证书认证(5分)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

HACCP认证证书,得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没有不得分)

人员配置

(22分)

供应单位有中式烹饪师高级技师的,一名得1分,最高得5分;有中式面点师高级工的,一名得1分,最高得5分;有公共营养师的,一名得2分,最高得6分。配备医疗人员具有医师和药剂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一个得2分,最高6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不得分。)

业绩

(9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1个业绩得3分,最高不超过9分。(以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

技术分

(44分)

项目管理方案(8分)

根据供应商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程度、操作规程细则程度、台账管理明确程度、岗位责任落实程度等横向比较打分。(0-8分)

安全管理方案(8分)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根据企业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对食堂风险的分析,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性,企业在安全方案的内控机制及能力等,对供应商横向比较打分,最高得8分。(0-8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0-8)

根据投标单位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明确、合理程度、保障性,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方案,快速调动各方资源的方案,横向比较打分,最高得8分。

卫生管理方案(0-8)

对供应商卫生管理方案、管理具体措施明确程度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最高得8分。(0-8分)

节能管理方案(0-8)

对卫生管理内容承诺符合性、管理具体措施明确程度等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最高得8分。(0-8分)

投标文件编制(4分)

根据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规范性等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各响应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第六条 评标步骤

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

2)投标人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5)投标有效期等不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人拒绝按采购文件修正原则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正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需求的响应方案;

2)不响应或者擅自改变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投标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3、报价得分(20分)

1)全部报价中,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以全部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20分;各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的计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5、在报价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以赠送方式的报价;

2)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3)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实质上没有响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开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

第七条 开标内容的保密

1)开标开始后,直到宣布成交结果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开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机构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第八条 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审小组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

第九条 成交候选人推荐

评标小组将对投标响应方的方案、企业综合能力、对项目的投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方,根据最终有效报价、技术服务方案、综合实力等情况,形成评审意见。

按综合得分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如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联同的,技术性能得分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为实现食堂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堂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医院患者和职工服务,特进行招标采购。

一、食堂概况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用餐人数大约在200-300人左右(包括医院工作人员及病人)。

二、服务期限

食堂外包服务期限二年,最终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

三、服务质量需求

(一)用餐时间及服务

1、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患者和员工提供优质的就餐服务,包括各个用餐段内的患者员工用餐、临时接待用餐等,及加班人员就餐。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文明食堂创建工作。

2、采购人有权对以上用餐时间及人数进行调整,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服务人员的调配。

3、保证食品采购、存放、加工符合食品安全卫生。保证厨房环境、就餐环境清洁卫生。餐具消毒卫生。

(二)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要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实行服务与管理,即对食品、原材料的过磅、质检、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树立质量意识。

2、完成食堂规范化达标要求相关的工作及台帐要求,台账应包含但不限于安全记录表、厨师交接记录表、大扫除记录表、检验报告表、留样记录表、 送餐记录表、设备维修记录表、月度报告等。

3、加强内部质量自查和自我监督,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服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积极配合采购人的日常检查,做到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4、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以书面的方式下达整改通知单。

5、供应商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食品安全事件、消防、抗台等),并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6、供应商的项目经理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食堂区域服务工作。

7、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餐厅劳务服务,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执行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8、食堂服务人员可在食堂用餐,但必须于采购人工作人员用餐结束后方可就餐。

(三)食堂设备、餐具要求

1、采购人提供办公场地、休息室、更衣室,但办公用品、工作服及个人劳保用品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供应商负责使用场所的卫生清洁。

2、厨房设备、加工装备、餐厅家具、非一次性餐具由采购人提供,供供应商免费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设备用具清单在供应商进场时进行现场移交,办理移交手续后供应商须对该部分设备用具建立档案,负责常规保养,如非正常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供应商应负责维修正常使用条件下发生故障的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具(如不能维修,应及时报采购人处理)

3、合同服务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食堂碗、勺、筷、盘、杯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调配,供应商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月清点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供应商承担,在服务费里扣除。如属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备案核销。

5、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服务商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服务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节能措施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采购人制定有关节能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各项节能项目的改造工作。

3、积极协助采购人做好节能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卫生管理要求

服务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上岗,定期复查,严禁患病上岗。负责餐饮加工的人员须戴口罩、手套上岗。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餐工具。食堂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统一着装,规范操作。

2、餐饮具消毒卫生要求

(1)餐具收回后统一放在清洗机内,进行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3)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4)要保持餐厅内餐桌、餐椅、墙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每次售餐完毕后,应按卫生管理规范收放好食品,清洗柜台,清扫场地。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

3、环境卫生要求

(1)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后厨、餐厅、库房、等周边环境。

(2)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 整洁干净。

(3)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4)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5)每餐后,将餐台及时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擦洗餐桌和地面。

(6)每天对售卖台上的玻璃窗、灶台墙体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

(7)排油烟管道外部污垢应当每周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

五、合同

479568元为服务期一年的最高限价,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期限内,业主将对供应商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供应商服务考核良好,则续签一年合同。具体考核要求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开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及合同价格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总价

服务期限

备注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二、技术资料

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应由乙方直接实施,不得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具体工作内容

服务起止时间

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七、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解除合同。

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八、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验收

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达到服务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扣除全部服务质量保证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甲方无故逾期考核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人员到位违约:

投标人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成员,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扣除相应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因特殊情况,更换人员须经发包人同意,且更换的项目组成员要有同等级及以上资质。每更换一人或未按发包人要求到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员到位违约金占合同价的1%。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临安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单位和监督备案单位各一份。

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

地址:临安区钱王街272号二楼

电话:0571-63813386

传真:0571-63813386

签订时间:年月日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第六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资信及商务部分内容

(1)声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各类证书复印件

(5)投标响应方企业介绍

(6)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7)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② 各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9)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

①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采购文件要求的或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资信及商务内容的基本格式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一、声明书

(采购机构)

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浙江省范围内政府采购领域中,在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报价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招标资料和相关附件,并已了解我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我公司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意此次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本公司如中标,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缴纳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采购机构)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特此告知。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各类证书复印件

四、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响应方企业介绍

六、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型

服务起止时间

合同

金额

(万元)

服务

单位

服务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九、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

①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十 、采购文件要求的或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技术响应部分内容

(1)供应商机构设置、运作流程、相关机制;

(2)供应商情况介绍

(3)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技术响应内容的基本格式要求,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补充、细化、优化。

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全称(公章):

地 址:

时 间:


▲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采购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报 价 一 览 表

单位全称(公章):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总价

服务期限

杭州市临安区安康医院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大写:

/

注: 1、此表报价单不得涂改,请按规定要求填报。

2、以上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数相一致。

3、项目费用包括为本项目提供正常服务所必需的人员费、交通费、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单位全称(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内容

单位及数量

单价

金额

(元)

1

2

3

4

5

6

投标总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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