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肿瘤医院、温州市医药科学研究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的中标公告[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的中标公告[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的中标公告[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的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9

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的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9 浏览次数:15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ZJJX-2020051810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19日

七.定标日期:2020年6月9日

八.中标结果:

标项内容

中标供应商

备注

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

温州市晶品元食品有限公司


九.评标委员会名单:詹金虎、林静、高松、蒋兆光、王小清、卢琼、章卫东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章卫东 联系电话:0577-88070026

采购理机构名称: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

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577-88988856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070045



附件信息:

  • 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定.doc

    0.1 KB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

温州市中心医院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JJX-2020051810

项目名称: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

采 购  人:温州市中心医院(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二零二零年五月


招标文件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4

投标须知 6

.说明 6

.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其它 12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13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15

.开标 15

.评标 15

.定标 18

.质疑和投诉 18

评标办法 20

第六章 合同格式 23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中心医院委托,现就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JJX-2020051810

2.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

预算金额

备注

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

1

200元/份

49万元

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获取招标文件:400元)。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招标文件公告期: 5个工作日

6.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供应商投标登记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②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说明: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人员为准];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

(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7.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9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

注: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投标人可以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如采用直接送达方式:投标当天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当地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人至多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的活动需遵循现场的相关规定;

如采用邮寄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邮件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人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便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邮寄投标文件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疫情期间快递在途时间较长,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

收件人:方明旭,联系电话:13335879257

2、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审中如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1805851884@qq.com向投标人发送电子邮件,投标人应在收到电子邮件后半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回复。

9.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温州市江滨西路大简巷32号

联系人:章卫东

联系电话:0577-88070026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

联系人:黄英、方明旭

联系电话:0577-88988856 邮箱:1805851884@qq.com

传真:0577-88988235

10.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070045

温州市中心医院

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综合

说明

项目名称: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

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4

服务周期

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具体要求

5

报名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6

现场踏勘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7

招标答疑截止时间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自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要求招标方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招标方的答疑内容和书面澄清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8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天(日历天)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

10

投标文件份数

1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招标方在2020年6月9日上午8:30—9:00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

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的不得入场。

13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预算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14

履约保证金退还

中标人履约完毕后,招标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1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6

付款方式

详见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

17

其他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6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20万以下部分按2.28%计取,20-40万部分按1.98%计取,40-60万部分按1.56%计取,60-80万部分按1.2%计取,80-100万部分按0.9%计取,100万-500万部分按0.66%计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人收取。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或服务项目。

2.定义

2.1招标方:系指的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采购人:系指的是温州市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的是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供应商。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6甲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

2.7乙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

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2.9“▲”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且必须应答的实质性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第一章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

3.2报名完成的供应商,并不能被认定为供应商资格已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是否合格,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4.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有效的。

5.招标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6.现场勘察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9.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 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

10. 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9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合同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8.2除8.1内容外,招标方在投标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方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书面文件为准,招标方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方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8.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9.2无论是招标方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方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9.3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或质疑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招标方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予受理。

9.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方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署名书面或传真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招标方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11.2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须逐条逐项作出实质性回答。

11.3 在招标文件对技术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实质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无效标。

11.4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1.5为了方便评标和查询,投标人应编制目录,并编有页码。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技术资信文件组成,以下的“格式”,指的是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投标文件中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

12.1.1技术资信文件:

包含以下内容(可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

(2)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二)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投标人情况表

▲③有效营业执照

④相关资质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信用查询

(3)偏离表(格式见附件三)

(4)企业综合实力(格式见附件四)

(5)投标方案(格式见附件五)

①投标方案的符合性

②投标货品的价值

③端午、中秋节福利的配送形式

(6)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见附件六)

(7)供应保障措施(格式见附件七)

(8)本地化服务能力(格式见附件八)

(9)应急预案及处理(格式见附件九)

(10)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格式见附件十)

(11)业绩(格式见附件十一)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3.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证明资料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14.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应一并考虑。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全部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

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6.1投标人应按第12条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顺序用标准A4纸分别装订成册(图纸可采用A3纸),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技术资信文件、正(副)本、投标人名称”;若正本与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时要求提供的原件,除了招标文件中有规定投标时可另外单独提交的外,所有原件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里。

16.2技术资信文件装订成册。

1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除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6.4由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对投标人的误判,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前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18.2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待履约责任期满,按合同约定退还。

18.3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技术资信文件包装袋内装技术资信文件;外包装封面上应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技术资信文件、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于2020年 6月9日上午09: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

2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递交至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日上午08:30—09:00接收投标文件。

21.2开标开始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1.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按规定提交撤回投标文件通知书的不予开标。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23.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3.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密封口没有加盖单位公章。

23.3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23.4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3.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购买招标文件的。

五.其它

2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

25.采购代理服务费

25.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6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20万以下部分按2.28%计取,20-40万部分按1.98%计取,40-60万部分按1.56%计取,60-80万部分按1.2%计取,80-100万部分按0.9%计取,100万-500万部分按0.66%计取。

25.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时向中标人收取,可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现金等方式支付。

户 名: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中支行

账 号:1203203009200040360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00元)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

预算单价: 200元/份

采购数量: 约2450份

二、供货时间和方式:

领取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

领取方式:1、凭慰问品领取卡到医院内部指定地点领取;2、备选由供应商提供的供货点领取或由供货商配送到家。

三、供货产品要求

端午、中秋节传统性物品:节日贺卡、食品、纪念性器具,根据供应商自身条件搭配均可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人投标需列出相关产品及价格,所提供货品的价值不得低于预算单价,结算按预算单价进行。

四、采购要求

1、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最近生产的,产品保质期内如有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

2、样品: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实物样品一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

交。

供货单位需充分理解我院以产品的价格、厂家的口碑、售后服务及医院实际需求情况。

确定成交结果后,供货单位按医院要求为每位职工制作慰问品领取卡一份。

五、服务要求

1、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要求;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质优、新鲜、无污染、无变质、不发黄、不发霉的,包装达标;

3、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产品送国家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全项检测),检测费用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由中标人负责。

4、采购人必须保证我院职工凭领物券领取时货源充足。

5、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各类产品因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

6、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

7、如需统一配送,送货地点为温州市中心医院,具体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

8、如需统一配送,送货过程中,所有的安全及质量保证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9、不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供货,中标人都必须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10、如需统一配送,配送人员必须体检合格,送货车辆必须为中标人自用车辆且卫生清洁,驾驶员必须为中标人的正式员工,对车辆进行消毒,保证卫生质量达标,每批次必须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预算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2、单价为200元/份,最终结算数量按提供的实际数量结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00元)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开标程序:

招标方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和评标

2.1开标由采购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1.1开标仪式:

(1)宣布开标纪律及注意事项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2.2开启技术资信文件

2.2.1开标前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共同检查签到单位、投标文件情况。

2.2.2投标人代表或采购人委派监督人检查标书的密封情况,确认无异议后开封各投标人技术资信文件,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2.3宣布各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资信文件数量等情况。

2.3将技术资信文件及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2.4宣布评标结果。

二.评标

3.评标委员会

招标方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4.评标原则

4.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4.2先评技术资信文件。

4.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4异常或特殊情况处理:

4.4.1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讨论作出处理意见,并在征得所有供应商同意后可以继续进行招标活动,如有供应商不同意,则本项目招标作废标处理。

①未折封的投标文件在传送过程中,导致标书密封不完好;或误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

②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或评审标准有不一致的(招标文件中其它地方规定有处理方法的除外)。

4.4.2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其它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4.5供应商的认定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两家及以上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投标人认定。投标人认定按浙财采监字[2007]2号第25条规定执行。

5.评标过程的保密

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3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有关情况。

5.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5.5投标人不论是否中标,招标方将不退还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处理

6.1不同份投标文件之间同类问题的内容表述不一致的,如果是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应以正本为准。

6.2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同类内容表述不一致的处理:彩页、官网下载资料、检测报告等证明性资料中描写的技术性能指标与投标文件中其它地方内容描述不一致的,应以上述证明性资料为准;规范偏离表等偏离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它地方内容有描述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文件中其它地方内容的描述为准;其它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7.投标文件的澄清

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2 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期间,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澄清或说明;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澄清或说明,或者拒绝签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

8.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8.2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8.3评标委员会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8.3.1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

8.3.2将答辩记录送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签字确认;

8.3.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8.3.4若表决通过无效标决定,告知当事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无效标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无效标和不同意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注明)。

9.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9.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9.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

9.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5投标人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9.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不含正副本不一致),且在投标截止之前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9.7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8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条款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0.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0.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0.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10.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修正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接受不是中文版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相关的资料。

12.评标办法

12.1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13.决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直接确定中标人。

三.定标

14.中标通知

14.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评标结果公告的媒体为: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

1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确认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方凭有效证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5.合同签订

15.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之后将合同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1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5.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5.4采购人变更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内容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或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温州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四.质疑和投诉

16.1招标方拒绝接受未参加本项目报名或已报名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的对评审结果的质疑。

16.2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方将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相关记录。投标人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6.3质疑受理须提交的资料:书面申请原件(须列明申诉理由,质疑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质疑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6.3.1 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16.3.2 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提出期限的事项;

16.3.3 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16.3.4 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

16.3.5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的质疑。

16.4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质疑的,质疑资料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递交至: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联系电话:0577-88988856。

16.5 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自招标人作出答复的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不接受招标方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需按规定递交,具体要求须列明申诉理由,投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6.5.1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16.5.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16.5.3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16.5.4 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

16.5.5 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16.5.6 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

16.5.7 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规定的投诉。


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办法,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对落标单位,评委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评审程序

评标委员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

二、评标办法

1、本次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人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和次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和第二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根据采购要求,总分设定为100分:技术标100分(权值100%)。

2、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3、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4、投标截止时及评审期间,如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3家时,本项目废标。

三、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等情况的处理

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质疑投诉成立,取消中标人资格的,招标人可以视情况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四、评分细则

(1技术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成员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分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评分项目

评标要点及说明

分值

1

投标人情况

根据投标人的综合情况进行比较打分。

A档:10-7分;B档:6-3分 ;C档:2-0分。

10分

2

投标方案

投标方案的符合性,包括产品可选择性(多样性、丰富性)、实用性、轻便性、卫生安全、质量等进行综合比较,

A档:15-11分;B档:10-6分 ;C档:5-0分。

15分

投标货品的价值,根据投标货品的价值,及价值的合理性综合比较打分A档:14-11分;B档:10-6分 ;C档:5-0分。

14分

端午、中秋节福利的配送形式:从使用的便捷性,大众可接受程度等方面,综合比较,A档:8-6分;B档:5-3分 ;C档:2-0分。

8分

3

样品

按照投标方案所提供的货品,投标人提供的各货品样品进行综合比较打分,A档:15-11分;B档:10-5分 ;C档:4-0分。

15分

4

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投标人是否具有安全承诺书,并有详细可行的实施计划;投标人是否按照采购人要求有明确的建设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等进行综合比较打分,A档:8-6分;B档:6-3分 ;C档:2-0分。

8分

5

供应保障措施

能按要求的时间供货承诺,保证提供的货品是否安全卫生,质量具有保障等进行综合比较打分及配送人员的配备情况,A档:8-6分;B档:6-3分 ;C档:2-0分。

8分

6

售后服务能力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提货网点分布、提货网点营业时间、提货期限等情况的服务优劣程度,以及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综合比较,A档:5-4分;B档:3-2分 ;C档:1-0分。

5分

7

应急预案及处理

针对产品出现的问题有妥善的处理能力和详尽的技术预案,及项目组解决问题的办结时间等进行综合比较打分,A档:5-4分;B档:3-2分 ;C档:1-0分。

5分

8

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和承诺,及其可实现程度,以及针对本次采购的其他特殊优惠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打分,A档:7-5分;B档:4-2分 ;C档:1-0分。

7分

9

业绩

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分

(二)投标人义务

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招标机构备查。


第六章 合同格式

温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决标 为中标人。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合同主要条款

(2) 中标通知书

(3) 偏离表

(4) 招标内容及要求

(5)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

(6) 承诺书 (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

3、服务和期限

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期限(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4、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已规定。

6、交货时间及地点。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封面格式

二、技术资信文件部分格式:

1.投标承诺书

2. 资格证明文件

3. 偏离表

4. 企业综合实力

5. 投标方案

6. 质量保证措施

7. 供应保障措施

8. 本地化服务能力

9. 应急预案及处理

10. 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11. 业绩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说明:具体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并结合评分细则编制投标响应文件。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

技术资信文件文件

项目编号:ZJJX-2020051810

投 标 人: 单位全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日 期:


评分索引

(仅供参考)

评审内容及评分细则

响应情况

自评分

所在页码


附件一

投标承诺书

致:温州市中心医院和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2020年度端午、中秋节职工慰问品采购(ZJJX-2020051810)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图纸、招标补充(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对其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对这些内容表示理解且无任何异议,如招标文件出现不同的解释时,承诺以招标方的解释为准。

2.我单位承诺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承诺财务状况良好,并已依法按时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我单位承诺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一致,在此期间内我方如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不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在备案、招标、投标、报名、开标、评标、询标、中标、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等招投标预备和进行的全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7.我方相信贵方的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接受这一结果。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9.严格遵守开标会议纪律,不在开标会场吵闹、滋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10.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管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和纪律;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

11.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异议和投诉,不越级投诉,不无理投诉。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内容,一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3.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未遵守上述约定的,经查实后,愿意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自愿赔偿预算金额的百分之二的赔偿金,以做该项目损失的赔偿。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

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本人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就 项目的投标、开标等事宜,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开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须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填写。

2、该表格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本人

授权人姓名) 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特授权本单位的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就 项目的投标、开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名:

注:该表格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的。


(2)投标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ZJJX-2020051810

单位名称(盖章)

电 话

主管部门

企业负责人

职务

地 址

传 真

企业性质

授权代表

职务

单位简介

及机构

单位优势

及特长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各人员构成情况

上一年主要 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

实际完成

总产值

万元

总产值

万元

流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万元

实现利润

万元

实现利润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

主要业绩

固定资产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资金性质

生产性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投标人(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3)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信用查询

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三

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

招标文件

规格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格

说 明

注:未填写此表或未提供此表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四

投标人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五

投标方案

(1)投标方案的符合性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2)投标货品的价值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附件(1)

序号

货品名称

规格

品牌

数量

价格

质保期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