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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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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详情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必联网 发布时间:2020-06-09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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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地区: 江苏省
  • 招标产品: 口罩,保安服务
  • 所属行业: ;日用百货;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

YCTU2020-ZB-06019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师范学院现就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YCTU2020-ZB-0601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委托管理内容和要求: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地点: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3、服务期限: 1 年,期满且经采购人考核良好及以上(指合同期内考核平均分≥80分),可按年度续签,最多续签 2 年;是否续签由采购人决定,与中标人无关。计划服务起始日期:2020年7月。

4、岗位要求:本次招标按岗位设置共计41人,所有岗位人员均须为男性,且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上岗前中标人须对上岗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健康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等级保安员证,消防监控室人员具有消防员证,其余岗位人员均具有保安员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75万元/年。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5万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且具有有效的高级(三级)及以上等级保安员证。

3、供应商须保证授权代表、项目经理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并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供授权代表、项目经理2020年4月—2020年5月连续2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办事处所在地)社保部门交纳的社保证明。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授权代表、项目经理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的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_2020_年_6_月_30_日14:30-15: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_2020_年_6_月_30_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党政办公楼五楼开标室B510(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_2020_年_6_月_30_日15:00

开标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党政办公楼五楼开标室B510 (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部门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电话:13851089208

(二)使用部门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电话:13851089208

(三)招标部门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58286

联系地址: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 (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利燕 联系电话:18705105648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室。

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部门提出,询问、质疑由使用部门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投标时须按所投的项目交纳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和投标工本费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工本费(元)

1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30000.00

300.00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1. 以银行本票(同城使用)或银行汇票(异地使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以外的其他汇票须同时提供“解讫通知联”)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账户缴纳到盐城师范学院账户, 投标时提交银行凭证原件;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回,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投标工本费的收取方式:现场收款,方式不限,不建议通过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投标工本费不退。

投标人所有投标成本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学校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师范学院,开户行:工商银行盐城市建军东路支行,账号:1109660609000007160。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及未提交银行凭证原件的,投标无效。

提醒:因疫情影响,开标当天,请投标供应商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到达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东大门,并联系使用部门:韦老师,联系电话:15851070011,由该老师协助投标供应商在校门口登记后进入校园。

同时请投标供应商配戴口罩,提前在手机上安装并完成“苏康码”设置,手机短信查询并可出示自己的近期行迹路线图,接受体温检测。

盐城师范学院

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附件: 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六审) 6.9最终定版.doc

信息来源:https://www.ebnew.com/businessShow/647744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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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YCTU2020-ZB-06019

项目名称: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盐城师范学院

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总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9

第四章 项目需求 32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盐城师范学院现就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YCTU2020-ZB-0601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委托管理内容和要求: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地点: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3、服务期限: 1 年,期满且经采购人考核良好及以上(指合同期内考核平均分≥80分),可按年度续签,最多续签 2 年;是否续签由采购人决定,与中标人无关。计划服务起始日期:2020年7月。

4、岗位要求:本次招标按岗位设置共计41人,所有岗位人员均须为男性,且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上岗前中标人须对上岗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健康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等级保安员证,消防监控室人员具有消防员证,其余岗位人员均具有保安员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75万元/年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5万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男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且具有有效的高级(三级)及以上等级保安员证。

3、供应商须保证授权代表、项目经理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并加盖公章)。投标时须提供授权代表、项目经理2020年4月—2020年5月连续2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办事处所在地)社保部门交纳的社保证明。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授权代表、项目经理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的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_2020_年__6_月_30_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_2020_年__6_月_30_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党政办公楼五楼开标室B510(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_2020__6__30_日15:00

开标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党政办公楼五楼开标室B510 (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部门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电话:13851089208

(二)使用部门联系人: 袁老师 联系电话:13851089208

(三)招标部门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58286

联系地址: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 (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利燕 联系电话:18705105648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室。

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部门提出,询问、质疑由使用部门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投标时须按所投的项目交纳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和投标工本费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工本费(元)

1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30000.00

300.00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1. 以银行本票(同城使用)或银行汇票(异地使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以外的其他汇票须同时提供“解讫通知联”)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账户缴纳到盐城师范学院账户, 投标时提交银行凭证原件;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回,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投标工本费的收取方式:现场收款,方式不限,不建议通过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投标工本费不退。

投标人所有投标成本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学校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师范学院,开户行:工商银行盐城市建军东路支行,账号:1109660609000007160。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及未提交银行凭证原件的,投标无效。

提醒:因疫情影响,开标当天,请投标供应商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到达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东大门,并联系使用部门:韦老师,联系电话:15851070011,由该老师协助投标供应商在校门口登记后进入校园。

同时请投标供应商配戴口罩,提前在手机上安装并完成“苏康码”设置,手机短信查询并可出示自己的近期行迹路线图,接受体温检测。

盐城师范学院

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提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人员配备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安保服务方案、其他材料等部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原件,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或单独装袋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2.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无需提供)。

12.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本项目无需提供)。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每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3.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保安服务。

13.3有关费用处理

13.3.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保安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投标报价按年度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国家用工等政策调整的实际情况,确立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一旦中标,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即为合同包死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价格不予调整。

13.3.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

(1)安保人员费用:岗位工资、社保险、金、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福利费、体检费、工作餐费、培训费、巡逻岗防暑降温费等;

(2)材料设备费:办公设施、耗材费;安保工作用具费等;

(3)酬金(管理费);

(4)利润;

(5)不可预见费;

(6)法定税费及其它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13.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6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3.6.1 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保安服务价格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13.6.2项目单价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4.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4.2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5、服务承诺

15.1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6.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

17.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采购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回,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回。

17.4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7.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8.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9、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9.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20.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20.3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原件,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或单独装袋密封后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 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4.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管代表、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等参加。

24.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4.4 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4.5 采购人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4.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5、资格审查

25.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委员会

26.1 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6.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6.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7、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7.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人、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7.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7.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7.4 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7.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向采购人提出申请。

28、投标的澄清

28.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8.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8.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9.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9.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9.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9.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9.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9.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87号令第31条)

30、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30.1无效投标条款

30.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0.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0.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0.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0.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30.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30.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0.1.8 投标人串通投标;

30.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0.1.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30.2废标条款:

30.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30.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30.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定标

31、确定中标单位

31.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1.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31.3采购人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3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1.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3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1.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1.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2、质疑处理

32.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32.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4.4提起质疑的日期;

32.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

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2.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

33、中标通知书

33.l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34. 签订合同

34.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公告结束后5日内,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4.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5、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5.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6、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时,须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保安服务协议

项目名称: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YCTU2020-ZB-*****

甲方:盐城师范学院

乙方:中标供应商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甲方根据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确定 为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条款,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通榆校区保安服务托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年固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元)

按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全保卫岗位设置(41人)要求,本项目为综合报价,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

二、委托管理服务宗旨

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运用保安工作专业化的方法,合理的利用资源,与学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为提高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广大师生的满意率而努力。

三、委托管理服务范围

甲方将通榆校区西门、东门、北园南门、南园北门、监控指挥管理,消防控制室管理、幼儿园安保管理以及校园巡逻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四、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1年,自2020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且经采购人考核良好及以上(指合同期内考核平均分≥80分),可按年度续签,最多续签 2 年;是否续签由甲方决定,与乙方无关。

五、委托管理服务的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于安保服务协议签订前缴纳。

2、履约保证金退还:不再续签合同且期终考核合格以上,并已明确没有劳动纠纷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考核不合格或造成重大事故者,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甲方还可根据情况提出经济赔偿。

六、委托管理服务模式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校园安保工作由乙方组织实施,甲乙双方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开展安保服务管理工作。甲方由保卫处负责对乙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监控和考核,学校组建考核小组,定期对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七、委托管理基本内容

1、门卫管理

通榆校区西门、东门、南园北门24小时、北园南门17.5小时的门卫管理。

2、监控中心运行管理。24小时安全监控值班,履行监控指挥中心的职能,处置各类报警和求助,指挥案件的处置。

3、消防控制室管理与运行。保障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配合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处置各类火警。

4、幼儿园安保及门卫值班工作。及时开关园门;严禁与幼儿园师生无关人员进入园内;课间,严禁任何人入园;及时驱离幼儿园周围的可疑人员。

5、实行24小时巡逻,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6、校园政保工作。严控社会人员进校园,严禁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暴恐倾向的人员进入校园,严防校园出现非法张贴物和反动宣传品。

7、参与校园应急处置工作。常备、备齐应急力量,随时听调用。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校园保安服务细则》执行。

八、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明确安保托管的范围和内容。

2、向乙方提供保安服务使用的基础设施、设备(不含需乙方自备的办公设施和工作用具)。

3、审定乙方拟定的保安管理制度,检查督促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享有管理、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查处权、奖惩权。

5、协助乙方做好安保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乙方协调内外部关系及重大事务的处理。

7、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次月10日前支付保安托管服务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8、收取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等应付费用。

9、委托乙方收取道闸、停车场的停车费。

10、处理本协议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九、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备办公设施和工作用具。

2、乙方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合同存续期内不得自行更换,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如项目经理不能胜任工作的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更换。

3、按照甲方提出的标准、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备和《劳动合同法》要求,乙方在优先吸纳学校部分原有安保人员的基础上自行选聘各岗位工作人员,所聘人员需经甲方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签订用人合同。

4、乙方应当根据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乙方负责办理所用工作人员的保安员证、健康证、暂住证、出入证及劳动保险;乙方独立承担托管期间的刑事、民事责任和劳资、劳动保障医疗、工伤纠纷等;乙方在用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各岗位工作人员用工名单及其基本情况报甲方备案。

6、对有违反校园管理规定和托管细则的行为,应按规定予以纠正,必要时提请甲方及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7、做好甲方提供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8、缴纳乙方各岗位使用的水电费等费用。

9、乙方应当自觉履行标书的承诺和确定的管理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在甲方的指导下,进行服务、管理、育人一体化全方位管理运作。

10、乙方应当按照《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校园保安服务细则》规范管理,积极主动履行相应的各项义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按照学校委托管理考核办法,定期接受学校考核。

11、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不可擅自提出终止合同。确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出。

12、凭甲方提供的发票收取停车场的停车费,严禁无票收取停车费用。

13、托管期满,如乙方在下一轮招投标中未中标,乙方应做好资产和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确保顺利交接和学校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14、乙方确保托管期间的房屋、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完好。托管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管,必须完好归还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及一切设施、设备、资料等,不得损坏、销毁设施设备、器材和资料。恶意损坏、销毁设施设备、器材和资料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15、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搬离经营场所,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期限内所有的投入等费用。

十、委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按季度结算费用。根据季度考核结果,以及《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校园保安服务托管细则》的规定,甲方按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支付前乙方须提供合格的发票。

十一、安保服务考核

1、甲方将严格按《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校园保安服务细则》(附件1)、《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校园保安服务工作考核办法》(附件2)的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扣分情况按月考核和季度考核结果分别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

月考核扣款:对乙方的考核扣分每月累计一次,每扣1分,扣款10元,从当月服务费中扣减。

季度考核扣款:考核得分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若乙方季度考核平均分低于75分,甲方有权扣除该季度服务费用的1%;季度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有权扣除该季度服务费用的3%,季度考核平均分低于65分,扣除该季度服务费用的5%。费用从当季度服务费中扣减,扣除费用主要用于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补偿或赔偿以及甲方因乙方的过错(失)而采取的补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如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低于65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如经济纠纷、劳务矛盾、人员遣散等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若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协议,除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外,还需向乙方支付年度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若协议期内,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协议,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2、甲方若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乙方有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3、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履行服务项目存在不符合服务要求,有下列情形的,扣除相应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1)乙方违规放行车辆、收取停车费或其他费用以及无票收费、贪占收费、挪用收费等等,每次扣除年度服务费总额的0.1%。

(2)乙方不执行或违反《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校园保安服务细则》、《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校园保安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每扣1分,每分以10元计算,每月累计一次,从当月服务费中扣减。

4、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治安、消防等重大责任事故,除直接责任人要承担民事、刑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外,乙方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招标文件、投标书作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解释顺序为:本协议,投标书,附件1、2,招标文件。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申请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解决。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盐城师范学院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附件1: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校园安保服务细则

一、门卫岗位服务细则

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看书报和手机,不做私事,不与他人在岗位上闲谈嬉笑,不在值班时接待无关人员,严禁脱岗、空岗,要着保安服装,穿戴整齐;

2、认真贯彻执行盐城师范学院门卫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熟悉校园各建筑物位置、用途,了解各部门所在位置以及学生宿舍学生的分布状况;

3、夜间值勤不准睡觉,要密切注意校门周围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不得退缩不管;

4、值勤时文明待客,态度热情,认真检查出入人员、各种车辆,办理来访人员会客手续和车辆登记、换证、收费等;

5、认真检验携带公私物品外出的出门证明和证件,检查实物并进行登记;

6、进出人员较多时,双人站岗,注意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7、爱护公物设施,管理好电动门、门禁系统控制器,禁止非值班人员随意启动;

8、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保持值班室内以及大门周边环境卫生,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9、熟悉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了解消防设施的部位,发现火警及时处理;

10、服从领导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监控中心工作细则

1、接受校内电话及网络报警,报告特勤队现场处理,协助侦破各类案件。

2、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高度警惕,不间断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情况及时报告进行处理,必要时报告上级领导;

3、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应熟悉工作设备,能熟练操作监控设施和熟练掌握运用平安校园管理信息系统;

4、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离岗、不看书报和手机,不做私事,不与他人在岗位上闲谈嬉笑,不在值班室接待无关人员,严禁脱岗、空岗,要着保安服装,穿戴整齐;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指挥中心,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将视频资料供他人查阅;确因工作需要的,经领导同意后可以查阅,并做好记录;

6、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室内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严禁报警电话私用,严禁用报警电话聊天,保证报警电话随时接通;

7、值班时间不得接待外来人员,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9、服从领导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细则

1、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和掌握我校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功能和操作规程;

2、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试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不得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负责对消防设施进行每日检查,认真记录控制器运行情况,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4、发现异常情况和设备故障,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认真如实的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5、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6、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看书报和手机,不做私事,不与他人在岗位上闲谈嬉笑,不在值班时接待无关人员,严禁脱岗、空岗,要着保安服装,穿戴整齐;

7、保护消防监控中心环境的清洁卫生。严禁报警电话私用或聊天,保证报警电话畅通;

8、服从领导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幼儿园安保与门卫管理

1、及时开关园门;

2、严禁与幼儿园师生无关人员进入园内;

3、课间,严禁任何人入园;

4、及时驱离幼儿园周围的可疑人员,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5、在班时间,不看书报和手机,不做私事,不与他人在岗位上闲谈嬉笑,不在值班时接待无关人员,严禁脱岗、空岗,要着保安服装,穿戴整齐;

6、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保持值班室内以及大门周边环境卫生,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7、熟悉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了解消防设施的部位,发现火警及时处理;

8、服从领导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校园巡逻

1、及时清理违规广告,管理违停车辆、清理校园道路杂物;

2、主动讯问进入校园的可疑人员及时驱离非法聚集人员;

3、每个班次不少于四次对整个校园巡逻;

4、按规定对重点部位重点巡查;

5、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必要时转告下班人员;

6、装备整齐,巡逻车及防卫装备按指定位置停放;

7、巡逻间隙不得离开校园或到其它值班室睡觉。

附件2

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安保外包服务工作

考 核 办 法

本办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江苏省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盐城师范学院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精神,结合通榆校区实际情况制定。

一、考核分值(满分100)

(一)共同项(50分)

1、保持工作场所的卫生整洁,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校卫标志(5分)。①不按规定着装,②着装不整洁,③不佩戴校卫标志、工作证件,④服装混穿,⑤工作场所的不卫生不整洁,扣每人每次每项扣1分。

2、按时上下班,按规定上岗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5分)。①迟到一次(5分钟以内)扣2分,②早退一次(5分钟以内)扣3分,③旷工一次(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扣6分。

3、在岗期间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离岗,不串岗,不替岗,不擅自调岗、换岗(5分)。①值班期间无特殊情况擅自离岗、串岗的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4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②未经批准擅自替岗、换岗、调岗的,每次每人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造成损失的由保安公司承担。

4、值班期间精神饱满,精力集中,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5分)。①值班期间打盹者每次扣1分;②睡觉者每次扣2分;③看书者每次扣1分;④听收音机、玩手机、频繁接打与工作无关电话者每次扣1分;⑤打牌、嬉闹者每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5、不得酒后上岗(5分)。①酒后上岗者每次扣1分,②醉酒上岗者每次扣4分,并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办理好交接手续(2分)。①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扣责任人1分,②造成不良后果的扣2分;③交接班时不签字的每次扣2分。

7、尊重教职工,关爱学生,与学生文明交往(3分)。①非工作需要或未经批准,保卫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学生宿舍,违者每次扣2分;②不按规定私自处罚学生的每次扣3分;③索要或收受学生礼品的每次扣2分。

8、坚持原则,不徇私情(3分)。①私自允许学生外出的每次扣2分;②私自引外来闲散人员入校的每次扣3分,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处理。③严格保守学校及师生秘密。擅自向外界泄露学校未公开的事项者,每次扣2分;④未经允许,擅自泄露师生员工个人信息每次扣1分。

9、工作中服从安排(6分)。①不服从安排每次扣2分,②顶撞管理人员或有过激言行者每次扣4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处理。

10、值班执勤过程中按规定使用礼貌用语,言谈举止文明得体(6分)。①不使用礼貌用语,或言谈举止不文明的每次扣1分;②因不文明用语、不文明行为与师生或来客发生口角的一次扣2分,③发生肢体冲突的一次扣5分,并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11、对于来校蓄意闹事的社会闲散人员、破坏分子坚决制止和打击(5分)。遇到此类情况不制止,不报告,或畏缩不前者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注:上述1-11项共50分,扣完为止。

(二)门卫(10分)

1、值班室内不得存放外来物品及车辆,违者扣1分;

2、门前禁停区域有车辆停放的,每次扣1分;

3、门前环境脏乱差的扣2分;

4、有摆摊设点的扣2分;

5、上下班时间的前后各十五分钟没有立岗的每人每次扣2分;

6、严禁携带宠物进校园。有此情况出现,每人每次扣2分;

7、严禁无出门证的物资出校园。有此情况出现,每人每次扣3分;

8、严禁易燃易爆品进校园。发生上述情况,每人每次扣3分。

(三)道闸(10分)

1、擅自离岗扣3分;

2、放行车辆不及时扣3分;

3、根据电脑显示,据实收费。多收、少收或不收每次扣5分;

4、放行不符合通行规定的车辆每次扣5分,并追加处罚;

5、工作时态度恶劣,扣2分;

6、收费、收票(证)等必须在亭内进行,不得出亭收取。发现一次扣5分,并追加处罚;

7、因值班人员处置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扣5分;

8、放行不符合通行规定的车辆每次扣5分,并追加处罚;

9、因值班人员处置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扣5分并予以赔偿。

(四)监控中心(10分)

1、在监控区域内发生案件,监控人员未能根据规定调取视频扣4分;

2、发现线索没有及时报告的扣2分;

3、监控室内不得抽烟、喝酒、打牌、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项每人每次扣1分;

4、允许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的每次扣1分;

5、未经批准调阅、查看、备份、私藏、删除录像扣2分;

6、没有定期学习技能,维护设备的扣5分;

7、发现故障不及时汇报扣5分。

(五)消防控制室(10分)

1、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及我校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功能和操作规程的扣2分

2、没有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没有定期做好系统功能试验,协助技术人员做好修理、维护工作,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分别扣2分

3、没有对消防设施进行每日检查,认真记录控制器运行情况,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扣2分;

4、发现异常情况和设备故障,值班人员没有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报告,没有如实的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扣2分;

5、火灾情况下没有按照程序开展相关灭火救援工作,扣5分;

(六)幼儿园管理及门卫岗(5分)

1、开关园门不及时,扣1分;

2、与幼儿园师生无关人员进入园内,扣1分;

3、没有及时驱离幼儿园周围的可疑人员,扣1分;

4、不遵守幼儿园相关规定,扣2分;

5、没有做好园内相关消防工作的,扣3分。

(七)校园巡逻(5分)

1、没有及时清理违规广告,扣1分;

2、没有迅速驱离非法聚集人员扣2分;

3、没有主动讯问校外可疑人员扣1分;

4、装备不整齐扣2分;

5、每个班次不少于四次对整个校园巡逻,每少一次扣1分;

6、没有对重点部位重点巡查扣1分;

7、发现隐患没有及时报告,必要时没有转告下班人员每人每次扣2分;

8、巡逻车及防卫装备没有按指定位置停放扣2分;

9、巡逻间隙离开校园或到其它值班室睡觉扣2分。

注:上述所列(二)-(七)项,以项为单位,分数扣完为止,有违法犯法情况的则按法律程序处理。

二、考核等级评定

季度考核得分

确定的当季度考核等级

服务费奖励或扣款办法

对合同的影响

≥90分

优秀

可直接续签1年协议(扣款据实结算)

可直接续签1年协议

≥80分

良好

可有条件续签1年协议(扣款据实结算)

可有条件续签1年协议

≥65分

基本合格

可参加新一轮招标(扣款据实结算)

可参加新一轮招标

≤64分

不合格

禁止参加新一轮招标(扣款据实结算)

终止合同,禁止参加新一轮招标

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发生下列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后并予以辞退

1、对于来校开展宗教活动、张贴反动标语、非法集会及蓄意闹事的社会人员或盗窃、变态、破坏分子不能予以坚决制止和抓获、畏缩不前并造成严重后果;

2、因擅自离岗、调岗而引发的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

3、醉酒上岗导致执法有误而引起严重后果;

4、与异性学生交往并产生恶劣影响;

5、因泄密给学校或师生员工造成不良影响及较大损失;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批评教育仍不接受安排;

7、其它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8、因工作失职或处理不及时,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并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

四章 项目需求

一、岗位要求

1、岗位要求:本次招标按岗位设置共计41人,所有岗位人员均须为男性,且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上岗前中标人须对上岗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健康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三级)及以上等级保安员证,消防监控室人员具有消防员证,其余岗位人员均具有保安员证。具体要求见下表:

岗 位

人数

上岗条件

国假最少加班人数

项目经理(班长)

1

专门负责派驻学校值勤人员的保安管理,协助学校保卫处处理突发事件。

1

西门

(开放大道50号)

8

24小时值班,四班三运转,每班2人(其中1人负责道闸)。

6

东门

(文苑路)

8

24小时值班,四班三运转,每班2人(其中1人负责道闸)。

6

北园南门

(育才路)

6

17.5小时值班,三班,每班2人。

6

南园北门

(育才路)

4

24小时值班,四班三运转,每班1人。

3

治安监控中心夜间值班

2

中专(含)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全国计算机考核证书或江苏省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者优先。值大小夜班(值班时间为学校每日下午下班时间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每班1人(夜间不得间断)。

2

校园巡逻

8

24小时值班,四班三运转,每班2人(夜间不得间断)。

6

消防监控室夜间值班

2

中专(含)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全国计算机考核证书或江苏省计算机考核等级证书者优先。值大小夜班(值班时间为学校每日下午下班时间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每班1人(夜间不得间断)。

2

幼儿园值班员

2

根据幼儿园师生上下班时间分别提前一小时上班、推迟一小时下班。寒暑假及节假日时间听从保卫处安排。

/

合计

41

32

注:除项目经理外,其他岗位人员在投标时不作要求,中标后上岗前须将人员名单、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报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合同签订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天内与盐城师范学院签订采购合同。

三、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1 年,期满且经采购人考核良好及以上(指合同期内考核平均分≥80分),可按年度续签,最多续签 2 年;是否续签由采购人决定,与中标人无关。计划服务起始日期:2020年7月。

2、服务地点: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四、付款方式

按季度结算费用。根据季度考核结果,以及《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校园保安服务托管细则》的规定,采购人按季度在次月10日前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用,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合格的发票。

五、委托管理内容和要求

1、门卫日常管理:承担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4个校门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盐城师范学院门卫管理制度》。熟悉校内各部门所在位置及分布情况;统一着装,姿态端正;文明值班,严肃交接班程序;来客来访登记;货物出入登记盘查;外单位机动车辆换证、收费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2、治安监控室值班:严格遵守盐城师范学院监控中心的管理规定,承担监控中心值班,处置发生的案件和学生求助。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及时处理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可疑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离位和夜间睡觉;做好前端设备巡查维护管理。

3、消防控制室值班:承担消防监控室值班,及时掌握消防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离位,掌握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功能和操作规程,对消防设施进行每日检查,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4、幼儿园值班:做好幼儿园门卫值班工作。及时开关园门;严禁与幼儿园师生无关人员进入园内;课间,严禁任何人入园;及时驱离幼儿园周围的可疑人员,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5、校园巡逻:及时清理违规广告,管理理违停车辆、清理校园道路杂物;主动讯问进入校园的可疑人员及时驱离非法聚集人员;每个班次不少于四次对整个校园巡逻;按规定对重点部位重点巡查。

以上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保安服务细则》执行(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一)。

六、受托管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二、评标标准

本项目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注:如投标报价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90%,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可能需要在评标现场接受评委会的质询。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一、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三、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四、投标函

五、开标一览表

六、投标分项报价表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人员配备表

八、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九、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十、安保服务方案

十一、其他材料


一、资信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文件2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文件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文件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文件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文件6 法人授权书

文件7 其他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1)投标供应商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项目经理有效的保安员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项目经理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的社保证明

文件8 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原件自带备查。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名称) 单位的 (项目名称) 的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 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如果所投项目为货物类,则对拟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政策的投标产品及其报价单独作分类汇总,如所提供明细中混入大型企业产品或有弄虚作假,则本声明函将不予认定,不能进行相应的价格扣除。

3.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 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二、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