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济宁市】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济宁市】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文件6.9定稿.doc下载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文件6.9定稿.doc下载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嘉祥县呈祥大道101号(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6982172(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子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县(区)冠亚上城H区1号楼 联系方式:18863784111二、采购项目名称: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829202002000144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1 (Ⅰ)《采购法》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在中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后审。 290.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9日14时0分至2020年6月29日12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JiaXiang)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 3.方式:凡未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JiaXiang)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投标人应先进行注册。已办理过注册的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响应本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响应本项目(报名)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0五、公告期限:2020年6月10日 至 2020年6月16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9日14时0分至2020年6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30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一开标室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路北)东辅楼四楼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爱香 联系方式:18863784111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采〔2019〕3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发布人:郭爱香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19时02分03秒 邀请采购文件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DGP370829202002000144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子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 二零二零年六月

目 录

7

20

30

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46

公开招标公告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一、采购人

名称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嘉祥县呈祥大道101号

联系方式:0537-6982172

电话:15865701555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子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冠亚上城

(三)联系方法:(0537)Tel: 18863784111 13127116561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名称: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 SDGP37082920200200014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1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后审。

290.00

需求公示(见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9日14时00分至2020年6月29日12时00分(本条为省网投标备案(报名)截止时间,只有在省网投标备案(报名)的投标人才可在市网规定的时间内直接报价)(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JiaXiang)或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

3、方式:凡未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JiaXiang)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投标人应先进行注册。已办理过注册的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响应本项目(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响应本项目(报名)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

六、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时间

1、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

2、解密时间:2020年6月 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解密时间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一开标室解密或供应商自行选择地点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一开标室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路北)东辅楼四楼

注:开标时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须参加在线开标,随时查看开标信息,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八、重要说明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后方可投报本项目,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http://218.59.158.81:8888/login/】“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或直接进入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首页,点击下方“注册”按钮通过邮件直接激活)。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400-1012-166。已办理过注册的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可直接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在投标过程中由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解密不成功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方式:18863784111 13127116561

十、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采〔2019〕39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第二章 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序号

项目名称

须 知 内 容

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嘉祥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829202002000144

招 标 人: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系电话: 15865701555

代理机构:山东子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8863784111 13127116561

邮 箱:sdzyzb66@163.com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不分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

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软件的部署实施及培训使用工作并通过验收。

系统免费升级维护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系统免费升级维护期不少于 3 年。

设备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质保期不少于3 年。

签订合同及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中标单位与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合同。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设备安装、软件的部署实施及培训使用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资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全款。

本项目最

高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 290 万元 ,超出最高控制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单位

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公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1、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http://218.59.158.81:8888/login/】”点击“采购项目—>项目报价列表—>报价”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2、解密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在解密时间内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一开标室解密或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解密。

3、上传的投标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未按要求上传,按无效投标处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一开标室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路北)东辅楼四楼。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须参加在线开标,随时查看开标信息,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保证金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8年度或2019年度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711日起至今。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711日起至今。

提交问题及领取书面澄清的时间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询问,应及时形成书面文字,发电子邮件至sdzyzb66@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8863784111 13127116561

招标人收到书面询问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网站(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方式予以澄清或更正。

注:

1、澄清或更正的内容一经在网站(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供应商,各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在下载答疑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给予确认,否则视为自动确认信息。

2、投标供应商恶意质疑或开标后再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质疑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并不作出答复,情形恶劣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报价

1、报价依据:本项目根据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2、报价次数:本次招标项目共一次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备选方案,只允许一个报价;

3、注: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个人原因未上传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偏 离

不允许负偏离。

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方法)

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专家选取方式: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依据法律规定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温馨提示

招标人负责本招标文件的解释、答疑。

供应商需要上传的证件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同电子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一同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http//218.59.158.81:8888/login/】: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营业执照);原件

2、财务状况(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表及证明材料;(此项内容应提供证明能承揽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等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①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由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或网上报税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发票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格式);

6、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仅授权委托人提供)。

以上所需证件须扫描原件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http://218.59.158.81:8888/login/】,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证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上述资料必须保证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有效,否则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注:全文原件是指原件的彩色电子扫描件,按系统要求上传即可。

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无

代理服务费

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前,成交单位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重要说明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后方可投报本项目,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http://218.59.158.81:8888/login/】“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办理(或直接进入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首页,点击下方“注册”按钮通过邮件直接激活)。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CA电子密钥咨询电话:400-1012-166。已办理过注册的供应商,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可直接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在投标过程中由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解密不成功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方法)

综合评分法。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二、定义

(1)“委托单位”系指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子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符合条件参与招标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4)“中标单位”系指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估后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较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本项目的投标人;

(5)“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甲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后审。

四、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询问,应及时形成书面文字,发电子邮件至sdzyzb66@163.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18863784111 13127116561招标人收到书面询问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网站(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方式予以澄清或更正。

注:

1、澄清或更正的内容一经在网站(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供应商,各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在下载答疑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给予确认,否则视为自动确认信息。

2、投标供应商恶意质疑或开标后再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质疑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并不作出答复,情形恶劣的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投标文件的编写

1、供应商应按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呼应,否则参与投标的资格有可能被评标小组否决。

2、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表

报价函

报价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 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表及证明材料;(此项内容应提供证明能承揽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等资料);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①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由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或网上报税证明(截图));

②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发票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格式);

(6)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仅授权委托人提供);

(8)投标人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9)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一览表;

(10)企业经营管理及其他信誉情况;

(11)技术要求的证件及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件;

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做在标书中。

3、技术部分

(1)系统技术方案:

①软件开发方案;

②技术服务方案;

③项目实施方案;

④培训方案;

⑤服务方案;

⑥项目进度保障措施;

⑦监督管理方案;

⑧为本投标项目拟派的管理机构:包括服务管理流程、方法,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培训、岗位职责等;

⑨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设备技术方案

①所投产品的相关质量检测报告、鉴定报告、制造标准等详细资料;

②详细描述货物的型号(规格)、详细配置/所用材质、主要技术指标及性能详细说明;

③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

④切实可行的生产组织措施及产品制造能力说明;

⑤详细介绍产品生产安排和运输及安装保障;

⑥货物安装调试、培训、运行维护方案;

⑦因产品质量本身造成的事故,供货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⑧偏离表;

⑨优惠条款及承诺;

⑩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其他技术文件。

注:本目录只作为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增加或删减条目。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部费用,含设备(软硬件)施工费用、、施工设备、管理、材料、技术培训费、保险、验收、安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及以上完成项目承包范围的全部费用等。

2、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二)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三)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

七、报价有效期

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投标书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投标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八、投标费用

(一)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的有关费用;

(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九、保证金

十、无效报价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一)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二)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招标的;

(三)供应商串通报价的;

(四)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五)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成交服务费;

(六)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七)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八)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九)电子版投标文件未上传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上传不合格;

(十)不同报价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十一)不同报价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十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十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十五)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十六)不同报价单位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十七)不同报价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上传的;

(十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一、解释权

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2.招标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十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邮寄或送达的同时将word版本发招标代理公司邮箱、电话通知采购人及代理公司。
2.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嘉祥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投标单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授权委托书,并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函副本。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
(四)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附翻译人员签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其中,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照原件的,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质疑供应商本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加盖公章)。代理人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单位名称、数量;
(三)中标(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
(四)预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五)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5.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6.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第三章 公开报价、成交

一、公开招标报价

(一)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二)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一开标室

为民服务中心(体育馆路北)东辅楼四楼

开标时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必须参加在线开标,随时查看开标信息,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保持手机畅通,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三)开标仪式

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地点开标;

2、按照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顺序,电子唱标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当报价金额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工期、质保期、免费升级维护期及其他内容。

二、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选举评标委员会组长,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分工组织评标。

3.评标准备工作。

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符合性鉴定,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三、评审原则、程序和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为本次公开招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

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未中标单位不作解释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

1、相关技术要求在招标前和技术评标过程中进行,商务评标在技术要求明确的基础上进行。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规定校核时发现的计算错误不在此列。

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5、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6、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7、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8、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报价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3)本项目只接受唯一报价,不接受备选报价。

(4)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6)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三)评审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分办法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其中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人。(附评分细则)

1.初步评审(资格后审及符合性鉴定)

(1)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规定以外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2)评标委员会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

(3)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5)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 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b) 经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有不良信用记录;

c) 投标文件不完整;

d) 未按规定报价;

e)报价有不可修正的错误;

f)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g)投标文件中的配置、技术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h)投标人未按要求、不参加公开报价仪式及询标事宜;

i)投标文件出现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等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j)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电子版投标文件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

K)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评标委员会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

(7)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8)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只有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2.综合评分

(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问。投标人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办法(附后)对入围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其中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人。

(四)评标纪律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对外扩散。

5.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招标人代表随后发表意见。

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评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定标

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特殊情况下的评审

入围的各供应商的分值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出现分值相同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若分值与报价均相同的则根据技术、服务、业绩综合实力等由好到次排序。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要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分。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技术方案

30分

根据数据中心、数据交换中心平台的总体设计方案、数据标准功能模块效果的完整程度和清晰度,方案完善周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设计全面,施工效果图全面美观内容齐全最高得3.5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食材采购平台的总体设计方案、数据集成流程、接口安全性的完整程度和清晰度,方案完善周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设计全面,施工效果图全面美观内容齐全最高得3.5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食材溯源验收平台的标准化程度、功能符合的完整程度和清晰度,方案完善周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设计全面,施工效果图全面美观内容齐全最高得3.5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食材财务结算平台的总体设计方案的完整程度和清晰度,方案完善周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设计全面,施工效果图全面美观内容齐全最高得3.5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食明厨亮灶平台的总体设计方案、系统功能模块效果的完整程度和清晰度,方案完善周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设计全面,施工效果图全面美观内容齐全最高得3.5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食材快检平台的数据集成方案、数据集成流程、接口安全性的完整程度和清晰度,方案完善周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设计全面,施工效果图全面美观内容齐全最高得3.5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供应商智慧监管平台的总体设计方案、系统功能模块效果的完整程度和清晰度,方案完善周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设计全面,施工效果图全面美观内容齐全最高得3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社会公示平台的总体设计方案、系统功能模块效果的完整程度和清晰度,方案完善周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设计全面,施工效果图全面美观内容齐全最高得3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根据政府监管平台的总体设计方案、系统功能模块效果的完整程度和清晰度,方案完善周到、科学合理、可行性强、设计全面,施工效果图全面美观内容齐全最高得3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投标设备配置情况

4分

投标基础软硬件的配置情况,根据其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制造商等进行综合评定,安全性高、性能成熟、配置完善的最高得4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实施方案

3分

详细说明整个项目的实施方案,根据其项目管理、项目进度、实施内容、质量保证、文明施工、应急机制等进行综合评审,科学合理、实用性强、详细组织严密周到的最高得3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功能演示

20分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功能演示,具体内容包括:

1、食材采购过程全流程演示(含中标供应商管理、定期询价、订单管理)正在运行的真实环境最高得4分,模拟环境最高得2分,demo系统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不全面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2、智能电子秤食材验收过程演示,打印统一验收单(含二维码)正在运行的真实环境最高得4分,模拟环境最高得2分,demo系统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不全面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3、对帐单结算与统计演示正在运行的真实环境最高得4分,模拟环境最高得2分,demo系统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不全面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4、供应商打印“统一配送单(含二维码)”、“统一快检报告单(含二维码)”演示正在运行的真实环境最高得4分,模拟环境最高得2分,demo系统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不全面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5、供应商车辆定位与温度监控正在运行的真实环境最高得2分,模拟环境最高得1分,demo系统最高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不全面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6、视频监控演示正在运行的真实环境最高得2分,模拟环境最高得1分,demo系统最高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不全面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1、投标人录制演示视频,用视频方式展示。无视频演示不得分,演示视频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2、上传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把密封完好的演示视频U盘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可选择自行向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也可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送达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一开标室,在开标后由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共同在场下开启密封完好的U盘进行演示,如不提供演示视频U盘本项不得分。

3、演示视频上不允许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品牌、logo及体现投标单位名称的任何标志,否则为无效投标。

人员及售后服务承诺

10分

服务人员

6分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素质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稳定的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中:
1)项目经理具有PMP证书,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2)项目实施团队成员中具有ITSS认证的IT服务工程师证书,提供原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4分。

注:以上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备查,须扫描证件原件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 【http://218.59.158.81:8888/login/】,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2分

售后服务情况及服务承诺,包括服务体系和服务内容、软硬件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软件升级和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科学合理、实用性强、详细组织严密周到的最高得2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培训计划2分

投标人的培训方案围绕设备、系统使用、维保,从培训计划、方式、时间及教材等方面阐述,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性强的得2分;每发现不全面或不合理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综合能力

3分

商务条件响应性1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完全响应的得1分;没发现有不响应之处扣0.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综合实力2分

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

注:以上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备查,须扫描证件原件上传至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 【http://218.59.158.81:8888/login/】,否则不得分。

全文原件是指原件的彩色电子扫描件,按系统要求上传即可。

(一)备注:

1、评分标准仅针对投标人;

2、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投标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4、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专家评分分值高出或低于所有专家评分平均分值20%以上的,该专家应做出书面说明,并交由现场监督人员存入评标档案;

6、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7、关联公司之间业绩不认可。

(二)政策加分

1.小微企业

1.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报价价格排序。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格式参考附件)

1.2大中企业和法人、其组织或者自然人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2、监狱企业

2.1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2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的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排序。

3、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可享受价格扣除。

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详见财库〔2017〕 141号)。

4、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获得2019年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的,或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库〔2019〕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获得2019年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的:

1.优采强采

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获得2019年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的,或投标人所报产品列入《财库〔2019〕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获得2019年第1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的: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备注:投标文件包括以上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依据相关政策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明确不予享受优惠政策)。未按要求提供在投标文件中,不予认可。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和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补充承诺、最终书面报价的实质内容。

合同格式(参考)

本合同仅作参考,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

    :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小组确定 (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本合同附件

二、技术要求及方案

本合同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方案详见合同报价清单 (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下同)及服务方案。

三、服务期限和地点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四、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组织验收小组或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中标人在项目验收前须提交验收申请,否则不予验收,专家验收费或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外拨付。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设备安装、软件的部署实施及培训使用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资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全款。

支付途径分为三种:

(1)国库集中支付

财政预算内资金:人民币 元;

财政预算外资金: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

金额:人民币 元;

(3)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人民币 元;

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本合同的支付途径采用其中第

六、保密

乙方应对本合同所述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和资料向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透露,也不能就有关合同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新闻的发布、公开的宣称、否认或承认。

乙方知道违反本条规定将给甲方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责任。

在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技术规范、测试文件和质量标准等相关的技术资料,或者计算机软件、文档及源代码等。

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没有为任何信息保守秘密的义务,即当乙方已事先知道它无需为其保守秘密时;当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且不是由乙方未经授权而提供时;当该信息是由乙方独自开发的;或者当乙方从某第三方合法地接受该信息且没有保密限制时。

本条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将持续 年有效。

七、第三方知识产权

乙方承诺,其在受托开发本合同项目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在 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会涉及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任何因甲方使用本项目的成果而引起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乙方应积极 协助甲方进行抗辩。如确因本项目成果引起的侵权,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验收

甲方组织人员对乙方交付的文档进行技术评审。

甲方组织人员对乙方交付的可执行软件进行验收测试,《验收测试计划》和《验收测试用例》由双方共同确定。

甲方应专门组织验收小组或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

十二、违约条款

因甲方未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付款手续而造成的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

甲方延迟验收,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

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济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嘉祥县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 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十六、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7 份,甲方 2 份,乙方 2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1 份,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1份、招标代理机构 1 份。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时间:

第五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项目建设背景

2019年,国家中央密集发布三个关于学校食品安全与溯源体系建设的文件,文件提出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设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系统、重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等项目实施进度。

二、项目建设目标

为尽快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思想,为此本项目将建立我县中小学校“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平台,围绕社会关注的学校食品安全与采购价格问题,通过“采购平台+快检平台+追溯平台+明厨亮灶”四大核心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将我县所有公立学校(含幼托机构)的食材进行“在线食材采购、批批快检、溯源监管”以及后厨的视频监控;并对食材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加工分拣监控、对配送冷链车定位与温度监控,实现我县中小学(含幼托机构)食堂的 “供应商阳光”、“食材品质阳光”、“采购价格阳光”、“配送过程阳光”、“食材检测阳光”、“称重验收阳光”、“财务结算阳光”、“日常操作阳光”的八大食品安全阳光模式,切实保障学校食材采购供应的廉洁阳光、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信;实现“预防克扣学生伙食费、管好用好学生每一分钱、让孩子不仅吃饱还要吃好、给家长与社会一个公开透明的食堂管理制度”。

本项目将惠及全县所有在校学生与老师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是我县政府的重要惠民实事工程,有利于提高市民的获得感。

三、建设清单

建设内容

数量

软件部分

一、数据中心

1套

二、食材采购平台

1套

三、食材快检平台

1套

四、食材验收溯源平台

1套

五、财务结算平台

1套

六、明厨亮灶视频监控系统

1套

七、供应商智慧监控平台

1套

八、社会公示

1套

九、政府监管平台

1套

硬件部分

200万智能全彩筒型摄像机(每学校4个摄像头)

400台

NVR视频服务主机(每学校1台,可存储48天)

100台

线材、线槽、支架、电源等耗材。

1宗

显示器

100台

四、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软件部分为“数据中心建设”“食材采购平台”“食材快检平台”、“食材验收溯源平台”、“财务结算平台”、“明厨亮灶平台”、“供应商智慧监管平台”、“社会公示平台”与“政府监管平台”九大平台建设内容。

(一)、数据中心建设

1、建立数据标准规范

建立的数据中心要具有五大数据标准(主体标准、品种标准、检测项目标准、溯源交易标准、检测数据标准),通过统一的数据规范,实现数据的标准化与交换性,并为数据分析与风险预警提供基础。

2、建立数据中心库

快检数据中心是整个食用农产品监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不同的业务形态,把行政抽检、市场抽检和企业自检集成到一个数据中心,实现快检数据的集中存储与分析。为学校食材溯源的检测情况提供数据基础。

溯源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