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餐厅服务实训室完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6/10 | ||
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其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餐厅服务实训室完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KCG2020-0603 二、招标内容: 西餐零点桌子 16张、西餐宴会桌子 8张、备餐桌子(边桌) 38张、立式餐柜 16张、西餐餐具(10件) 34套、西餐瓷器(7件) 34套、西餐台布(零点台布) 20个、中餐宴会桌子 8张、中餐宴会餐具(10件) 50套、中餐宴会台布(2件) 10套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采购预算:13.2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10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报名表(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的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dlzkxm@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单位名称),邮件发送后须与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0年7月3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室)。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3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室)。 九、招 标 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联 系 人:0411- 86419595 联系方式:胡老师 十、招标代理人: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婷 电 话:0411-82285786/86886696-814 传 真:0411-82285786/86886696-806(自动) 电子邮箱:dlzkxm@163.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银行大连新开路支行 310371652703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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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餐厅服务实训室完善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KCG2020-0603)
招 标 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人: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二0年六月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餐厅服务实训室完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杨 婷
编 制 人: 杨 婷
审 核 人: 朱 瑶
目 录
投标邀请函………………………………………………………………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6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2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41
附件1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59
附件2资格性审查表………………………………………………………60
附件3符合性审查表……………………………………………………61
附件4 评标方法……………………………………………………62
附件5保函及声明函格式…………………………………………………65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餐厅服务实训室完善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函
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其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餐厅服务实训室完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KCG2020-0603
二、招标内容:
西餐零点桌子 16张、西餐宴会桌子 8张、备餐桌子(边桌) 38张、立式餐柜 16张、西餐餐具(10件) 34套、西餐瓷器(7件) 34套、西餐台布(零点台布) 20个、中餐宴会桌子 8张、中餐宴会餐具(10件) 50套、中餐宴会台布(2件) 10套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采购预算:13.2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截至2020年7月2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0年6月10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报名表(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的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dlzkxm@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单位名称),邮件发送后须与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0年7月3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室)。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3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室)。
九、招 标 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
联 系 人:0411- 86419595
联系方式:胡老师
十、招标代理人: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婷
电 话:0411-82285786/86886696-814
传 真:0411-82285786/86886696-806(自动)
电子邮箱:dlzkxm@163.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银行大连新开路支行 31037165270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餐厅服务实训室完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KCG2020-0603 |
2 |
招标人名称: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
3 |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13.2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4 |
1、投标保证金额:2600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保函的一种(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支票、电汇、本票、汇票、保函必须为投标人的支票、电汇、本票、汇票、保函)。 4、投标保证金以支票形式递交的,须提前递交,且保证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承担支票退票等情况带来的一切后果。 5、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新开路支行;账号:310371652703”。 |
5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6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4、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
7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20年7月3日13:00至13:30),到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当面递交。 |
8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3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室)。 |
9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0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10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 婷 联系电话:0411-82285786/86886696-814 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 |
11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 1.经查询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供货要求: ★(一)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二)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13 |
本项目“立式餐柜”为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14 |
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法定代表人盖章和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章、电子制版签名,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如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法定代表人”即视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由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签字或盖章(签字、盖章要求同第一条);投标人如为自然人,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投标人公章”可删除。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要求加盖公章的须联合体各方共同加盖公章。 4、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5 |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由于疫情原因,投标文件的递交可采用邮寄的形式。 (1)如选择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前须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索要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及保证金缴纳情况登记表,邮寄后将投标文件递交及保证金缴纳情况登记表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dlzkxm@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 (2)投标人须保证邮寄包裹及包裹内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否则不予签收(须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公司不能保证本人签收,如文件丢失、破损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拒绝签收到付包裹),邮寄包裹签收过程将进行录像,如邮寄包裹密封合格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出具文件签收回执(以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投标人邮箱),否是不视为接收投标文件。 (3)邮寄包裹签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13:00时(北京时间),建议在开标时间前2日邮寄到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免快递公司原因导致包裹不能在签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的,将采用网络直播形式邀请授权代表在线观看开标会议。 非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授权代表可登录腾讯会议软件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及唱标环节进行网络直播。 会议主题:大连职业技术学院餐厅服务实训室完善采购项目开标会 会议时间:2020/7/3 13:30-13:45 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 https://meeting.tencent.com/s/GhTAmuFXAEAL 会议 ID:486 368 073 手机一键拨号入会 +8675536550000,,486368073# (中国大陆) +85230018898,,,2,486368073# (中国香港) 根据您的位置拨号 +8675536550000 (中国大陆) +85230018898 (中国香港)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西餐零点桌子16张、西餐宴会桌子 8张、备餐桌子(边桌)38张、立式餐柜16张、西餐餐具(10件)34套、西餐瓷器(7件)34套、西餐台布(零点台布) 20个、中餐宴会桌子8张、中餐宴会餐具(10件)50套、中餐宴会台布(2件) 10套等(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4)供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稳定运行,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完成支付程序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90%),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作为质量保证金,设备运行正常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
“甲方完成支付程序”的含义: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项下的设备经费为财政资金性质,按国家有关规定,财政资金的支付必须履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审批程序。待相关报批、审批程序履行完毕,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货款。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经查询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注:1.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附件2 资格性审查表
附件3 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4 评标方法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如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招标代理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项为投标文件必要组成部分,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规格技术响应及偏离表;
*4.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资格性及符合性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投标人如为自然人可提供缴税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如为自然人无需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其他;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投标人的类似业绩一览表
(3)实施方案
(4)售后服务保障内容
(6)产品说明
(7)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需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明
7.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8.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应包括:
(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
(2)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3)投标总价中必须包括货物送达实际供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等费用。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使用性能的详细说明;
(2)逐条填报的规格响应表及偏离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注明“开标截止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
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未递交或未单独密封,招标代理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在辽宁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开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认为放弃相应权利。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标注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
(6)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
(7)未按招标文件报价,或有漏项;
(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9)供货期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
(10)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1)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
(12)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
(1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14)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15)投标人未响应“★”号条款;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