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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餐厅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采购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2799号(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 联系方式:05362600159(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县(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23A01室 | 联系方式:05368906158 |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202002002076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1 | 餐厅设备采购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2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000000 |
| 三、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2020年6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17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健康东街165号天利大厦5楼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3.方式:方式一:现场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165号天利大厦5楼获取磋商文件并进行现场报名。方式二:网上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填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shzbwf@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餐厅设备采购项目报名-“供应商单位名称”。标书费须从供应商对公账户汇出。注: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信息必须与现场或网上报名供应商信息一致),报名截止时间前同时完成系统及以上方式可任选其一进行报名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未按照规定报名其报名无效。 |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 四、公告期限:2020年6月11日 至 2020年6月15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6月23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2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健康东街165号天利大厦5楼第一开标室。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0年6月2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健康东街165号天利大厦5楼第一开标室。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68906158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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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0日 16时13分31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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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5989 A1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定稿-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餐厅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上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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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5990 A1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定稿-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餐厅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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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上册)
采 购 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DGP370000202002002076
日 期: 2020 年 6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9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9
2.其他规定···································································································· 10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1
一、项目说明································································································· 11
二、技术要求································································································· 11
三、商务条件································································································· 11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5
1.相关要求···································································································· 15
2.评分标准···································································································· 16
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17
3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的委托,对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餐厅
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GP370000202002002076
2.项目名称: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6万元。共分为 1个包,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A1 餐厅设备采购 6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
5.2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期限:自 2020 年 06 月 11 日起至 2020 年 06 月 17 日,每天 08: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 地点: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 165 号天利大厦 5楼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3 方式: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一:现场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潍坊
市高新区健康东街 165 号天利大厦 5 楼获取磋商文件并进行现场报名。
方式二:网上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标书费汇款底单发
送至 shzbwf@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餐厅设备采购项目报名-“供
4
应商单位名称”。 标书费须从供应商对公账户汇出。
注: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
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信息必须与现场或网上报名供应商信息一致),
报名截止时间前同时完成系统及以上方式可任选其一进行报名方可视为报名成功,未按
照规定报名其报名无效。
7.4 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7.5 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9.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9.1 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起至 09 时 00 分止。
9.2 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健康东街 165 号天利大厦 5楼第一开标室。
1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0.1 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10.2 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健康东街 165 号天利大厦 5楼第一开标室。
11.联系方式
11.1 采 购 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 2799 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爱玲 电 话: 0536-2600159
11.2 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健康东街 165 号天利大厦 5楼
电子信箱:shzbwf@163.com
联 系 人: 赵敏、宋雨 电 话: 0536-8906158
开户名称: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青岛辽宁路支行
账 号: 3803022119200280021
11.3 招投标监督
部 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济大路 3号
电 话:0531-82669931
2020 年 6 月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4 分包情况 无
5 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 财政性资金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响应有效期 自响应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9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
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合同金额的 10%。
10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由采购人支付
□√ 由成交人支付,成交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向
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人民币 1000 元整。
1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
料
磋商文件(下册)
12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
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 48 小时内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1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
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采购
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5 响应报价的范围 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6
16 响应报价的次数
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多轮报价。响应报价(即开标报
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
高于预算金额。
17 响应文件编制装订
1.响应文件必须胶装。
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
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供应商全称
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
司”。
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
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
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
插字或者删除。
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 A4 复印纸打印,并编制
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
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
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
可以不标注页码。
18 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
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
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
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
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
权委托书。
3.“投标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
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
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
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
“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
的印章。
19 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
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
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本和副本
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
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
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壹份;
3.报价一览表壹份
4.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
正本一致,格式:PDF 格式;介质:“U”盘或者光
盘。
20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五个密封件,分
别是:响应文件正本密封件、响应文件副本密封件、
报价一览表密封件、 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
(原件一同密封在内)、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件;
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
对于投多个包的供应商,资格、资信等证明文
件可密封为一个密封件。
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以及包、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
签字。
2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及要求
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起至 09 时 00
分前。
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健康东街 165 号天利大厦 5 楼
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22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
点
时间:2020 年 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健康东街 165 号天利大厦 5 楼
第一开标室。
23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24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法
25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
成交人
□√ 是,确定一个成交人,成交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
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 否,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数:
26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
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
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
27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8
27.1 定义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
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
电传、电报、电子邮件、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2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
□√ 不允许
□ 允许,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
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
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
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
再次分包。
28 本项目可磋商内容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9 样品
□√不需要
□ 需要
9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
序
号
证明材料名称 提供形式 备注
1 营业执照 □√原件 □复印件
复印件胶装于响应
文件中
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下册
“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
□√原件 □复印件
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
文件下册“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9)
□√原件 □复印件
4
经审计的 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或银
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原件 □复印件
5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
□√原件 □复印件
6
评标办法中评分所需的其他相关证
明材料
备注:
(1)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1、2、3、4、5 项,未提交
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2)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
参加政府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
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0
2.其他规定
2.1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2.2 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
应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2.3 供应商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
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响应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的复印
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响应文件中(评分表中同类业绩合同等如只提供
原件,复印件不胶装于响应文件中则不记得分)。
2.4 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
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2.5 供应商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技术证明文件、同类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不
仅限于上述证明文件)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给代理机构、采购人带来的损失将依法
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应当提供有
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
1.3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
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
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
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
1.4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
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二、技术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1 六门冰箱 1800x700x1800
全钢铜管整体发泡工艺,自动回归门,
带层架,层架可调
1.整机内、外全钢,温度范围:0~5℃
--5℃-5℃--12℃
2.制冷剂:R12,环保 R141B 高密度发
泡保温材料
3.制冷形式:直冷
4.★整机容量≥0.35m³
5.配调节脚.
1 台
2 电烤箱 1310x900x1830
三层六盘电烤箱,不锈钢材质。
380V/22KW,10*1GN
1 台
3
电旋转烤鸭
炉
85 型
不锈钢材质,玻璃可视。烤箱内部温
度均匀带旋转
1 台
4 面案工作台 1800x800x800
木面为柳木板,厚 10cm,不锈钢材质
为 1.0mm 磨砂不锈钢板,腿采用直径
65mm,厚 1.0mm 圆管不锈钢,腿底部
加防滑胶垫。
1 台
12
5 双炒单温灶 1800x1000x800
用料:304 2B 不锈钢板
板材:
1.炉身厚≥1.2mm,一次冲压成型,面
不锈钢下加硅酸铝保温耐火材料
2.炉体骨架≥40×40×4mm 的角铁
3.★黑铁炉膛结构≥2mm 的铁板
4.炉通脚≥Ф50mm 无缝不锈钢管
5.炉通脚含支承炉身的钢柱及可调炉
身的高度的不锈钢子弹脚
6.炉膛内采用高级耐火棉隔热及耐火
砖砌结火位
2 台
6
电热开水器
连底座
540x340x910
额定电压:380V
额定频率:50Hz
容水量≥120L,水压力:0.05-0.3MPa,
底座材料优质不锈钢,双层保温。
2 台
7 双层工作台 1800x800x800
全采用不锈钢板
台面≥1mm厚不锈钢板层板采用1.0mm
厚不锈钢板
脚通≥Ф38x1.0mm
不锈钢管配不锈钢子弹脚 4 个加强筋
用≥1.0mm 厚不锈钢板压死边工艺
4 台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厨具设计使用标准情况,能够达到烹饪使用需求。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三、商务条件
3.1交付时间:2020年7月2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地点: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3.2售后服务
3.2.1质量保证期:购置产品的质保期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无三包规定的质保期
三年
3.2.2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若有质量问题一个星期内包换,排除故障响应时间
为24小时到达,12小时内排除故障;设备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包括相应的线
材和配件;售后服务24小时开通报修和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供应商负责为采购方
操作人员提供免费培训,到采购方操作人员能独立操作设备为止。
13
3.2.3 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及故障维修响应时间。说明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
并投入运行之日起免费保修期限,保修期内提供设备的免费保养、保修,并说明维修服
务响应时间。保修期满后应能提供长期的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3.2.4 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
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维修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应负
责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 48 小时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3验收
3.3.1验收标准:《厨房设备生产安装规范》国家标准。
验收时必须附产品出厂证明、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3.3.2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
物名称、型号规格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
供应商立即更换全新产品(达到采购参数要求)或者提出索赔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终
止合同。
3.3.3货物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安装、调试、试用,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
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调试、试用完毕后,证明货物以及安
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单。
3.4 付款方式
3.4.1 乙方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全
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项。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在项
目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3.4.2 成交单位要为甲方开具发票,开票信息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开户银行及纳税识别号
开户单位: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银行账号:37700508001800021965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潍坊和平路支行
纳税识别号:12370000493817245A
电话:0536-2600159
3.4.3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①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半途中止合同的。
②不能胜任该项工作,被采购人辞退的。
14
③不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④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15
第五章 评标办法
1.相关要求
1.1 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 0分。
1.2 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3 当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
1.4“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
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
1.5 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1.6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6.1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
函内容的材料。
1.6.2(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6.3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7残疾人就业单位以联合体投标的不累计加分,以联合体各方中加分最高的为准。
1.8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8.1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1.8.2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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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8.3 提供本企业服务。本项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的服务。
1.9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10 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1.11 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得分 评分内容
价格部分 30 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
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报价)×30%×100
响应情况 25 分
基础分为 20 分。
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参数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的,每有 1项加 1分,最高加 5分。
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参数每出现 1条负偏离,
扣除基础分 1分,扣完为止。
技术措施 20 分
根据供货组织方案、运输、产品安装和调试等主要技术保障措
施、人员培训计划和应用技术支持、供货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
综合评价,方案及措施全面可行的得 15-20 分;方案及措施较
全面可行的得 8-14 分;方案及措施一般但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的得 1-7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维修服务方案 10 分
对供应商提供的配件情况及维修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配件
齐全、服务方案完善得 6-10 分;配件较齐全、服务方案较完善
得 0-5 分。
售后服务
方案
10 分
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方案全面得 7-10 分;
售后服务体系较为健全、方案较为全面得 4-6 分;
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方案基本全面得 1-3 分;
不提供得 0分。
商务部分 5分
供应商提供的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同类项目合同,每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5 分。以磋商时提供的合同原件为准,并在响应文
件中附复印件,两者相符方可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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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
3.1 给予优采加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政策
加分 优采
价格
部分
加分
产品具有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加分计算方法是
“节能产品”优采加分:加分=4%×[所投“节能产品”(政府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响应报价中所占比例]。若
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
则应当优先于只具有一种认证证书的进行优采加分。
产品具有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分计算方法是
“环境标志产品”优采加分:加分=4%×[所投“环境标志产品”
中的产品价格在响应报价中所占比例]。若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具有一
种认证证书的进行优采加分。
开标时,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内认定的节能产品认证机
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单独列
明一份优釆产品的清单(标明单价及合计)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截图,否则不得分。
技术
部分
加分
说明:
(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
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复印件
未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的不得分。
(3)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以商务部分加分最多的一家
投标单位的加分为商务部分的加分。
(4)本项目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
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应自拟表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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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列明并标明单价及总价(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
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
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
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提供节能强采目录内的节能产品不加分,优釆产
品提供“3.1 价格部分加分”要求的相关材料方可得分。
3.2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3.2.1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
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
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7%,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和联合体协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