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四川盐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自贡市第一中学校的委托,就“自贡市第一中学校2020年度食堂食用油、鸡蛋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CYL20201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CYL20201001
项目名称:自贡市第一中学校2020年度食堂食用油、鸡蛋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813-668123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自贡市第一中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桐梓坳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毛老师,0813-230212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盐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泰丰国际贸易中心C区1号楼2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韩先生,0813-6681231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SCYL2020100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7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09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第一包成交供应商:自贡市鸿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优惠率:2%
第二包:报名家数不足3家,本包流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茂华 刘泽波 冷松(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采购文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名称:食用油 、
规格型号:10L/桶
数量:参考半年需求量18150L
单价:市场动态单价下浮2%
服务要求:压榨菜籽油(国标三级),非转基因菜籽压榨、非调和油,符合GB1536-2004规定标准以及最新标准;澄清、透明;无气味、口感好。每一批次应有质检报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自贡市第一中学校2020年度食堂食用油、鸡蛋采购项目评审情况表 | ||||||||||||||
项目编号 | SCYL20201001 | 2020年6月9日 | ||||||||||||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响应程度等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各项平均得分 | 平均得分汇总 (100分) | 评审结果 | |||||||
报价 (30分) |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应答(12分) | 类似经验及配送能力(14分) | 货物配送(11分) | 食品保障方案 (26分) | 售后服务方案 (5分)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2分) | ||||||||
共同类评分因素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共同类评分因素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共同类评分因素 | ||||||||
1 | 自贡嘉运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29.1 | 12 | 11 | 6 | 26 | 5 | 0.33 | 89.43 |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自贡市鸿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报价优惠率:2%;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自贡鸿福源商贸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优惠率:3%;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自贡嘉运商贸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优惠率:0.01%。 | |
2 | 自贡市盐丰禾商贸有限公司 | 否 | / | 无有效一级代理商证明材料 | / | / | / | / | / | / | / | / | ||
3 | 自贡市鸿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是 | 是 | / | 29.69 | 12 | 13 | 11 | 26 | 5 | 2 | 98.69 | ||
4 | 自贡市嘉之润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否 | / | 非生产企业一级代理商 | / | / | / | / | / | / | / | / | ||
5 | 自贡鸿福源商贸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30 | 12 | 11 | 11 | 26 | 5 | 2 | 97 |
项目编号:SCYL20201001
自贡市第一中学校2020年度食堂食用油、鸡蛋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自贡市第一中学校
代理机构:四川盐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自贡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 邀请 1
第二章 磋商 须知 3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3
二、总 则 6
三、 磋商文件 9
四、响应文件 10
五、评审 13
六、成交事项 13
七、合同事项 14
八、纪律要求 1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8
一、参加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8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9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9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1
(一)项目概述一览表 21
(二) 采购 内容 标准 及验收标准要求 21
★ ( 三 )商务要求 22
第 六 章 磋商 内容、 磋商 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4
第 七 章 响应文件格式 24
格式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5
格式 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6
格式 3 承诺函 27
格式 4 响应 函 28
格式 5 报价一览表 29
格式 6 技术要求应答表 30
格式 7 商务应答表 31
格式 8 项目策划方案及服务计划书 32
格式 9 供应商 针对 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33
格式 10 响应 文件封面格式 34
格式 11 报价一览表 封面格式 35
格式 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6
格式 13 食品安全承诺书 37
第 八 章 评审方法 39
一、 总则 39
二、 评 审 方法 39
三、评审 程序 39
四、 综合评分 45
五、 纪律及注意事项 47
六、评 审小组 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47
七、 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48
第 九 章 采购合同(草案) 49
第十章 附件 54
附件 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54
附件 2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55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盐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自贡市第一中学校委托,拟对自贡市第一中学校2020年度食堂食用油、鸡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YL20201001。
2.采购项目名称:自贡市第一中学校2020年度食堂食用油、鸡蛋采购项目。
3.采购人:自贡市第一中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盐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简介
包号 |
产品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核价 |
|
1 |
食用油 |
非转基因菜籽油 |
1家 |
采购人市场询价 |
2 |
鸡蛋 |
鸡蛋 |
1家 |
采购人市场询价 |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采购邀请在中国采招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05月28日09:00至2020年06月0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自贡市泰丰国际贸易中心C区1号楼26楼现场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第一包:人民币 400 元/份,第二包:人民币 300 元/份;若需邮购,邮购费1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sichuanyanlv@qq.com ,联系电话:0813-6681239。
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供应商可以提前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第十章 附件1),在获取磋商文件时交于报名处。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9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自贡市泰丰国际贸易中心C区1号楼26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自贡市第一中学校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桐梓坳51号
联系人:毛老师
电 话:0813-230212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盐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自贡市泰丰国际贸易中心C区1号楼26楼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0813-668123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 |
参考总预算:208,000.00元(大写:贰拾万零捌仟圆整);
|
|||||||||||||||
2 |
最高限价 |
无最高限价,按优惠率报价。 |
|||||||||||||||
3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
4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进入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采购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5 |
磋商保证金 |
金额:第一包: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第二包: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圆整) 交款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作为无效响应。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四川盐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龙汇路支行 帐 号:5105 0161 0041 0000 0061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8日17时00分(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第十章 附件2) |
|||||||||||||||
6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成交金额的10%。 交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的形式向采购人缴纳。 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开 户 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
|||||||||||||||
7 |
磋商文件 咨询 |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813-6681231 |
|||||||||||||||
8 |
采购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813-6681231 |
|||||||||||||||
9 |
成交通知书 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采招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自贡市泰丰国际贸易中心C区1号楼26楼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3-6681239。 |
|||||||||||||||
10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盐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813-6681231 |
|||||||||||||||
11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根据采购人提供编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的形式。 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当事人,且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及质疑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单位鲜章,同时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4)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响应单位鲜章。 接收单位:四川盐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813-6681231。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泰丰国际贸易中心C区1号楼26楼。 邮编:643000。 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
12 |
监督机构 |
本项目监督机构为采购人及其主管部门,即自贡市第一中学校、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
|||||||||||||||
1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第一包: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3000元,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第二包: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500元,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
|||||||||||||||
14 |
说 明 |
本磋商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以上内容不作为技术评审因素。 |
|||||||||||||||
15 |
评审情况公告 |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中国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采购人是自贡市第一中学校。
2.2本次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盐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时,应填好“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携带本表向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工作人员递交本表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便尽快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
7.4 未成交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见证并交纳足额成交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