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丽水市委党校的委托,就其2020年度中共丽水市委党校食堂粮油类定点采购项目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一. 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20017号
二. 项目名称:2020年度中共丽水市委党校食堂粮油类定点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五.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2020年度中共丽水市委党校食堂粮油类定点采购项目 | 1 | 项 | 详见第二章 | 20.00 |
六. 询价供应商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 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七. 询价通知书获取:网络下载
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 询价文件的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3. 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4. 招标项目信息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九.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09:30(北京时间)(注:该截止时间为电子交易平台及备份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十.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各成交人分别提交。
十一.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11.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
11.2 备份投标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和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和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十二.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三. 开标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十四.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 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CA锁办理可联系CA锁公司客服400-888-4636)。
3. 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4.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
十五. 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勇军、吴希伟 联系电话:0578-2121173、2153351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2. 采购人名称: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8-2296478
地址: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传真:0578-2669165
地址:丽水市财政局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0日
附件信息:
2020年度中共丽水市委党校食堂粮油类定点采购项目.doc
494.6K
询价通知书
采购编号: |
浙大采招E2020017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中共丽水市委党校食堂粮油类定点采购项目 |
采 购 人: |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HYPERLINK \l "_Toc497728710"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3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1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6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12"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18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13" 前附表 - 18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14" 一 总则 - 19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15" 二 询价通知书说明 - 20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16"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 21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18" 五 响应文件的包装、装订、提交、修改和撤回 - 24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19" 六 开标和评审 - 24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20" 七 报价无效的情形 - 28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21" 八 法律责任 - 29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22" 九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 30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23" 十 询问 - 30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24" 十一 质疑 - 31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25" 十二 投诉 - 32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26" 十三 授予合同 - 32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27" 十四 验收 - 33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28" 十五 政府采购政策 - 33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29" 十六 其他事项 - 34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30"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 35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31" 第五章 报价相关文件格式 - 53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55"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 76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56" 一 总则 - 76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57" 二 询价小组 - 76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58" 三 评审程序 - 76 -
HYPERLINK \l "_Toc497728759" 五 评审纪律和要求 - 78 -
第一章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丽水市委党校的委托,就其2020年度中共丽水市委党校食堂粮油类定点采购项目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一. 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20017号
二. 项目名称:2020年度中共丽水市委党校食堂粮油类定点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五.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2020年度中共丽水市委党校食堂粮油类定点采购项目 |
1 |
项 |
详见第二章 |
20.00 |
六. 询价供应商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 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七. 询价通知书获取:网络下载
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 询价文件的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3. 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4. 招标项目信息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八.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九.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8日09:30(北京时间)(注:该截止时间为电子交易平台及备份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十.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各成交人分别提交。
十一.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11.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
11.2 备份投标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和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和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十二.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三. 开标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十四.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 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CA锁办理可联系CA锁公司客服400-888-4636)。
3. 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4.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
十五. 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勇军、吴希伟 联系电话:0578-2121173、2153351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2. 采购人名称: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8-2296478
地址: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传真:0578-2669165
地址:丽水市财政局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0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 概况
合同期限为一年(首次配送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选择供应商两家,原则上按月轮流供货,结算率(折扣率)低的供应商为首次配送。若在月供货中出现不符合采购人供货需求的,月考核确定取消下一次供货,由另一家供货商持续供货[例如A在3月份供货时因违反采购人供货需求考核确定取消一次,即4-6月均由B供货(前提是B在这3个月都没有在考核中被取消配送机会),7月份A再恢复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食堂通知为准,最终以实际采购内容、采购量和成交结算率(折扣率)结算。
采购内容包括:粮油米面类。
二 采购内容及要求
粮油米面类
采购内容及基准价
粮油米面类 |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包装规格 |
单位 |
基准价(元) |
1 |
天尚芝麻油 |
太太乐 |
405ml |
瓶 |
20.9 |
2 |
天尚芝麻香油 |
太太乐 |
405ml |
瓶 |
20.9 |
3 |
玉米油 |
金龙鱼 |
5L |
瓶 |
73.4 |
4 |
非转基因压榨 玉米油 |
金龙鱼 |
5L |
瓶 |
76.4 |
5 |
黄金比例调和油1:1:1 |
金龙鱼 |
5L |
瓶 |
62.9 |
6 |
非转基因压榨 黄金比例调和油1:1:1 |
金龙鱼 |
5L |
瓶 |
73.4 |
7 |
阳光葵花籽油 |
金龙鱼 |
5L |
瓶 |
73.4 |
8 |
葵花籽油 |
金龙鱼 |
5L |
瓶 |
83.9 |
9 |
葵花籽油 |
多力 |
5L |
瓶 |
77.5 |
10 |
非转调和油(5珍宝) |
多力 |
5L |
瓶 |
0.0 |
11 |
玉米胚芽油 |
多力 |
5L |
瓶 |
0.0 |
12 |
甾醇玉米油 |
多力 |
5L |
瓶 |
88.9 |
13 |
压榨纯香菜籽油 |
福临门 |
6L |
瓶 |
0.0 |
14 |
非转基因压榨玉米油 |
福临门 |
5L |
瓶 |
73.4 |
15 |
非转基因压榨葵花籽油 |
福临门 |
5L |
瓶 |
83.9 |
16 |
AE浓香菜籽油 |
福临门 |
5L |
瓶 |
81.8 |
17 |
芝麻油 |
金龙鱼 |
480ml |
瓶 |
31.4 |
18 |
黑芝麻油 |
金龙鱼 |
400ml |
瓶 |
34.5 |
19 |
芝麻油 |
福临门 |
250ml |
瓶 |
19.3 |
20 |
100%黑芝麻油 |
长康 |
180ml |
瓶 |
18.5 |
21 |
盘锦大米 |
金龙鱼 |
10KG |
包 |
73.4 |
22 |
清香稻 |
金龙鱼 |
10KG |
包 |
83.9 |
23 |
雪粳小町 |
金龙鱼 |
10kg |
包 |
83.9 |
24 |
优质东北大米 |
金龙鱼 |
10kg |
包 |
68.3 |
25 |
苏软香 |
福临门 |
10kg |
包 |
62.9 |
26 |
金典东北米 |
福临门 |
10kg |
包 |
83.5 |
27 |
东北优质大米 |
福临门 |
10kg |
包 |
76.5 |
28 |
东北优质香米 |
福临门 |
10kg |
包 |
83.5 |
29 |
长粒香 |
福临门 |
10kg |
包 |
90.2 |
30 |
东北珍珠米 |
五丰 |
10kg |
包 |
61.7 |
31 |
苏北香软米 |
五丰 |
10kg |
包 |
83.8 |
32 |
长粒香米 |
五丰 |
10kg |
包 |
82.5 |
33 |
小米 |
散装 |
kg |
5.2 |
|
34 |
自磨面粉 |
财神老家 |
特制一等25KG |
袋 |
168.0 |
35 |
古船面粉 |
古船 |
特制一等25KG |
袋 |
194.3 |
36 |
古船面粉 |
古船 |
标准粉25KG |
袋 |
147.0 |
37 |
七星雪花小麦粉 |
五得利 |
25KG |
袋 |
157.5 |
38 |
五星雪花小麦粉 |
五得利 |
25KG |
袋 |
126.0 |
39 |
四星920小麦粉 |
五得利 |
25KG |
袋 |
113.3 |
40 |
超级金像牌高筋粉 |
25kg |
包 |
172.80 |
|
41 |
白挂面 |
散称 |
斤 |
3.40 |
|
42 |
咕堡风车牌生粉 |
咕堡风车 |
散称 |
斤 |
6.0 |
43 |
黑芝麻粉 |
散称 |
斤 |
26.4 |
|
44 |
糯米粉 |
散称 |
斤 |
4.8 |
|
45 |
黑米粉 |
散称 |
斤 |
3.24 |
|
46 |
宁波糯米粉 |
700g |
包 |
7.34 |
|
47 |
糯米 |
散称 |
斤 |
3.22 |
|
48 |
荞麦粉 |
散称 |
斤 |
4 |
|
49 |
玉米粉 |
散称 |
斤 |
3.5 |
|
50 |
龙口粉丝 |
400g |
包 |
12.46 |
|
51 |
食用植物调和油(压榨山茶原香型) |
金福门 |
5升 |
壶 |
47.00 |
52 |
超级小町 |
蓝渓 |
50斤 |
包 |
148 |
53 |
5十1馒头用小麦粉 |
五得利 |
50斤 |
包 |
102.00 |
特别说明:
1)上述目录为拟采购商品目录,并不代表必须采购,具体采购品种和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并临时通知为准。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季节,节假日等影响价格波动的因素,风险自控。
采购质量要求
酱油:
来自合格供方,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查应具有酱油特有香味,色淡,无沉淀,无浮膜。
成分:水、脱脂大豆、食用盐、小麦、食用酒精;
管理条件:常温下180天。
微生物标准:一般微生物:30000cfu/ml以下,大肠菌群:30mpn/100ml以下,金色葡萄球菌、沙门菌:不得检出。
理化特性:盐分:16.0-17.0g/100ml。
料理用清酒:
来自合格供方,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查应外观透明液体风味正常。
成分:水、米、食用酒精。
管理条件:常温下365天。
一般微生物:50个/ml以下,其它不得检出。
理化特性:重金属:0.5ppm以下。
鸡精:
来自合格供方,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颜色为浅黄色,粉末状。
成分:谷氨酸钠、食用盐、白砂糖、鸡肉粉、淀粉、鸡蛋粉、蔬菜粉、呈味核苷酸二钠、香辛料。
管理条件:防潮、避光密封状态下12个月。
微生物:一般细菌数:≤10000个/g、大肠菌群≤90个/100g,金色葡萄球菌、沙门菌:不得检出。
理化特性:谷氨酸钠≥36%、氯化钠≤40%、水分≤3%。
大豆蛋白:
来自合格供方,农残及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用优质大豆精制而成,色呈乳白,粉末状,无异味杂质,无结块。
成分:脱脂大豆。
管理条件:常温180天。
微生物:一般微生物30000个/g以下,其它不得检出。
理化特性:PH:7.0±0.5。
大豆油:
来自合格供方,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具有优质色拉油特有香味,澄清透明,无异味,无杂质。
成分:大豆。
管理条件:在避光、避热、尽量减少与空气接触条件下12个月。
理化特性:酸价0.20以下、过氧化物5.0以下、色度20Y/2.0R以下、烟点215℃、水分挥发物0.05%以下。
醋:
来自合格供方,添加物使用符合进口国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颜色为白色,液体状态,无异味,无杂质。
成分:水、大米、小米。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360天。
微生物:细菌总数<3000个/ml、大肠菌群≤3MPN/100ml。
理化特性:总酸≥6.0g100ml。
小麦淀粉:
来自合格供方,农残及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用优质小麦加工而成,呈白色,带光泽,粉质细腻,无异味,无杂质,无结块。
成分:小麦。
管理条件:常温保存180天。
药残管理:药残不得检出。
面包粉:
来自合格供方,农残、添加物、微生物等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具有优质面包粉的金黄色及乳白色,无任何杂质,无结块,颗粒均匀,符合使用的规格要求。
成分:小麦粉、水分、起酥油、葡萄糖、酵母、食盐、天然辣椒红色素。
管理条件:-18°冷冻保存90天。
微生物:细菌总数≤1000cfu/g,大肠菌≤30cfu/g。
理化特性:PH:6,盐分:1。
白胡椒粉:
来自合格供方,农残及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具有白胡椒特有味道,色呈淡黄,无任何异物。
成分:白胡椒。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365天。
微生物:一般生物数≤1000 cfu/g,大肠菌≤60cfu/g,其它不得检出。
辣椒粉:
来自合格供方,农残及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具有辣椒粉特有味道,味属中辣,色呈鲜红,无任何异物。
成分:辣椒。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365天。
微生物:一般生物数≤1000 cfu/g,大肠菌≤60cfu/g,其它不得检出。
芥末粉
来自合格供方,农残及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具有芥茉粉特有味道,色泽浅黄,无任何异物。
成分:芥末。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365天。
微生物:一般生物数≤1000 cfu/g,大肠菌≤60cfu/g,其它不得检出。
姜粉:
来自合格供方,农残及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用具有姜特有的味道,色呈浅黄,粉末状,无任何杂质。
成分:姜。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365天。
微生物:一般生物数≤1000 cfu/g,大肠菌≤60cfu/g,其它不得检出。
蒜粉:
来自合格供方,农残及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用具有大蒜的特有味道,色呈乳白,粉末状,有粘性,无任何杂质。
成分:蒜。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365天。
微生物:一般生物数≤1000 cfu/g,大肠菌≤60cfu/g,其它不得检出。
玉米淀粉:
来自合格供方,农残及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用优质玉米加工而成,呈白色,带光泽,粉质细腻,无异味,无杂质,无结块。
成分:玉米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360天。
理化特性:水分≤14.00,酸度≤1.80,灰分≤0.15,蛋白质≤0.40,斑点≤0.20,脂肪≤0.15,细度≥99.5,白度≥90.00。
非碘精制食盐:
来自合格供方,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具有色泽洁白,粉末状,无其它任何杂质。
成分:原盐。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365天。
理化特性:水分0.05,不容物0.02,可容物0.23,白度90.1,NaCl 99.57。
小苏打:
来自合格供方,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色呈白色,粉末状颗粒,无任何杂质,异物,无结块。
成分:碳酸氢钠。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365天。
白砂糖:
来自合格供方,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具有优质白砂糖应有的清白色,呈均匀颗粒状,无杂质,无结块。
成分:甘蔗。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180天。
微生物:细菌总数≤100cfu/g、大肠菌群≤30mpn/100g,SO2≤30其它不得检出。
物理特性:干燥失重≤0.07,色值≤150,浑浊度≤160。
土豆淀粉:
来自合格供方,农残及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用优质土豆加工而成,呈白色,带光泽,粉质细腻,无异味,无杂质,无结块。
成分:土豆。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730天。
微生物:细菌总数≤5000个,大肠菌群30个/kg。其它不得检出。
理化特性:水分≤20.00%,灰分≤0.40%,斑点(个/cm2)≤7.0。
味精:
来自合格供方,农残及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官检验应精选优质大米精制而成,99%结晶味精,特鲜,味鲜,特有味道,色呈洁白,结晶状颗粒。
成分:玉米淀粉。
管理条件:常温下保存3年。
微生物:细菌总数≤10000cfu/g以下、大肠菌群≤90mpn/100g以下,其它不得检出。
香油:
来自合格供方,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应用优质芝麻加工而成,液体、呈棕红色、具有芝麻固有的香味、无异味、无异物。
成分:芝麻。
管理条件:避光防潮防高温18个月。
理化特性:水分≤0.1%,Pb≤0.1mg/kg,酸价≤3,过氧化值≤2.0。
甜辣酱:
来自合格供方,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
感观检验为橙红色,有辣、蒜香及香甜味,带蒜粒及辣椒粒颗粒的酱体。
主要成分:白砂糖、咸辣椒、大蒜及食用盐。
理化指标:水分:≤80%,食盐:≤22%,酸度:≤3%
细菌总数≤10000cfu/g、大肠菌群≤30mpn/100g以下,其它不得检出。
管理条件:常温干燥阴凉处,保存365天。
番茄酱:
来自合格供方,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要求。
感观检验为橙红色,有番茄特有的酸味。
主要成分:白砂糖、番茄酱、酱油、食用醋及食用盐等。
理化指标:水分:≤60%,食盐:≤20%。
细菌总数≤30000cfu/g、大肠菌群≤30mpn/100g,其它致病菌其它不得检出。
管理条件:常温干燥阴凉处,保存365天。
葡萄糖:
来自合格供方,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要求。
感观检验为白色结晶粉末、有甜味。
主要成分:玉米。
理化指标:水分≤9.5%,干燥失重不得超过9.5%。
储藏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保质期24个月。
干货:
来自合格供方,农药残留、添加物的使用符合进口国要求和国家标准。
感观检验合格。
保质期以内,剩余的使用时间大于二分之一的保质期时间。
没有受潮、发霉、变质等情况。
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等有效证件。
大米:
验收标准 |
退货依据 |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
食用油:
验收标准 |
退货依据 |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非转基因的食用油,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
面粉:
验收标准 |
退货依据 |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各类货品,保证新鲜度,注意保质期,外包装清洁卫生,完整坚固,且包装上的商品名称、厂址、规格等与内容物相符,标示清晰,批次清楚等 |
(1)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无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输方式
交货时间:为每天早7:00以前,按照采购人报单内容(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将所有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采购人食堂仓库。
运输方式:供货方的物资配送车辆做到专车专用,防止食物二次污染。货物运输费用及途中产生的风险,由供货方负责。
验收标准及方式
供货方交货时应同时附上送货单一式三联送货单,留存采购人二联,供货方留存一联,需填写品名、重量、数量、规格。
供货方产品送达采购人时,采购人派专人负责进行过秤验收,双方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采购人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供货方退换货。
送货要求
供货方应当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食材配送通知单》要求,在每日7:00时之前将所需食材用冷藏车冷藏保鲜送至交货地点,确保食材不发生变质。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供货方须按照采购人的电话通知要求,在60分钟之内送到。运费及途中一切风险由供货方自行负责。发生送货延误的,按500元/次扣罚,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预包装食品要求1袋(包)/品种起送。
其他散装食品要求0.5kg/品种起送。
若因供货方原因,给采购人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供货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
结算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基准价及供货方响应文件中结算率(折扣率)确定全年结算价,结算价=基准价*结算率(折扣率)。结算价格包含货物价款、包装物、装卸车费、途中运输费、途中损耗费、检测、验收费、保险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结算率(折扣率)为粮油米面类(以成交结算率(折扣率)为准)。
目录外食材,超出合同约定目录范围物资品种数量,不超过约定目录品种数量的10%。
鉴于食材种类较多,目录中未罗列的食材或未明确质量、等级标准的食材,则由采购人在《食材配送通知单》中书面明确。供货方应当按照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食材价格,并充分考虑市场波动所产生的价格变动因素。
采购内容中未罗列的食材或未明确质量、等级标准的食材,采价方式:
采价工作由采购人指派的询价小组负责,供货方可以派员一同参与询价,询价所得信息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次月的结算基准价计算依据。即根据“先供货后结算”的原则,询价小组在每月30号左右,分别到市区世纪联华超市、MT新禧里超市取相关食材的售卖价,然后以2家的采价算术平均值作为次月相关食材结算基准价【也可以参考丽水市发改委(丽水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加权平均】。如在采价日遇商家进行促销活动的,则以促销前的原零售价为准;如在采价日出现某种食材超市下架或停止销售的情况时,询价小组可向这2家采价点以外的其他超市或市场询价确定。
计算公式:每月30号左右的(1#采价点零售价+2#采价点零售价)÷2 =次月结算基准价。
双方权利和义务
货款结算按实际采购量计算。
每月10日前采购方和供货方对上月货款进行结算,供货方必须开具本公司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本公司的账号,采购人在收到供货方发票后应于当月将货款转入供货方公司的账户。供货方开具非本公司的发票,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提供非本公司的账号,采购人有权拒绝转款。结算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开具发票的则顺延到下个月一起结算。
因供货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和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
违约、违规处理
为加强管理、做好丽水市委党校食堂采购工作,中标人必须接受丽水市委党校食堂负责处室的监督检查。检查将涉及食品安全、卫生检疫、人员健康、服务质量、收费价格、用户投诉等多个因素。
1、违约处罚
在丽水市委党校食堂采购项目期间,如出现下列违约情形之一者,经查实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将对违约单位作如下处理(酌情进行单项处罚或并处):
(1)采购人撤销违约单位部分配送份额;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采购单位的资格。
(2)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违约单位负责赔偿。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违约单位承担。
(3)取消其参与下一轮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4)情节恶劣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采购人将其不诚信行为列入招标办“黑名单”管理。
2、违约情形的认定
(1)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送采购人指定食材,超过一次的;
(2)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因延误配送时间影响使用单位正常使用,超过三次的;
(3)未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超过一次的;
(4)属于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执行条款规定情形之一,经查实的;
(5)存在虚报、瞒报食材重量或以假充真等手段配送食材,经查实的;
(6)被采购人书面要求退货、换货后,仍拒不履行的;
(7)擅自将食材配送业务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经营,经查实的;
(8)通过给予回扣或变相给予回扣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经查实的;
(9)发生质量纠纷时,拒不履行检测义务的;
(10)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11)因中标人原因给采购人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或负面舆论的
(12)因中标人原因在采购人院区内造成安全事故,且影响恶劣的;
(13)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违规情形的认定及处罚
采购人将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举报核查的方式,对食材品质、食材重量、配送时间、服务质量、价款结算等内容进行查验。若查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存在违反按累计违规次数认定的违约情形时,即可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认定及处罚。
4、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中标人配送食材不符合相关采购人要求,除当即封存该部分食材并送相关部门检测外,采购人有权自行应急采购同类食材或应急采购快餐。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急采购的费用由配送单位承担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得调换配送服务人员。如中标人因故需要调整人员的,须事先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报采购人备案。调整后的服务人员素质、资格标准不得低于原服务人员的标准,中标人应当为新调整的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如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擅自调整服务人员、或指派人员低于原服务人员的标准、或未按国家规定缴纳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合同履约保证金
每家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1、质量方面:因供应商所送的产品质量、品牌、规格等与采购人要求及投标承诺不符的,每发现一起扣罚2000元,连续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存在假冒伪劣产品的,每发现一起扣罚10000元,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供货方面: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及时供货或不能开展售后服务造成不良后果的,且影响采购人正常运作的,每发生一起扣罚2000元,发现三次以上的则扣除全部供货及服务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廉政方面: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采购人采购相关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一经查实采购人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4、安全方面:供应商配送食材进出采购方校园要严格遵守采购方各项规定,严禁损坏公物。如有违反,损坏公物按原价的5倍赔偿;食材安全严格按照《安全协议书》规定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须知项目 |
内容、要求和时间 |
1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中共丽水市委党校食堂粮油类定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20017号) |
2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3 |
采购人 |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
6 |
询价有效期 |
报价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
7 |
响应文件份数 |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 2. 备份投标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四部分分别密封。 |
7 |
答疑与质疑 |
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本表),否则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询价通知书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其他违法内容的,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 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8 |
询价通知书澄清或修改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 |
9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同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1 |
评审办法和细则 |
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 |
12 |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
成交结果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等媒体上发布,并发布成交通知书。 |
13 |
签订合同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14 |
询价通知书解释 |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5 |
发布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
一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询价通知书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1 “采购人”系指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2.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3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
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1.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2.1.9 “电子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六”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 特别说明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询价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5.4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询价通知书说明
6.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6.1 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项目所需产品、服务、询价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 询价公告
6.1.2 采购需求
6.1.3 供应商须知
6.1.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6.1.5 询价相关文件格式
6.1.6 评审办法和细则
6.1.7 与本项目有关的询价通知书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 供应商的风险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8.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8.1 询价通知书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8.2 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应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名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三个工作日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8.3 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交易平台,如有修改等,供应商应及时响应。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 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
9.3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9.3.1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9.3.2投标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
9.3.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视同放弃投标;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 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 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
11.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11.1.2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11.1.3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11.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相应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凭据的复印件;
提供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复印件;
(营业执照属于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属于五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11.1.5 资格声明;
▲11.1.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1.7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注:
①以上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11.2 资信商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2.1 询价声明书;
▲11.2.2 供应商询价申请表;
11.2.3 响应表;
11.2.4 所投产品中有环保产品的,应列明所投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
所投产品中有节能产品的,应列明所投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
11.2.5 供应商符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相关政策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
11.2.6 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本次询价的其它资信及商务材料等)。
11.2.7 资信及商务文件应装订成册,纸张建议采用A4或A3规格。上述所涉复印件应装订入资信及商务文件中。
11.2.8 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的资信及商务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3 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1.3.1 按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报价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
11.3.2 供应商应对照询价通知书 “第二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
11.3.3 项目承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询价通知书中所要求的承诺。
11.3.4 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11.3.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
11.4 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4.1 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报价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4.2 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相关内容编制。
11.4.3 报价
▲11.4.3.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4.3.2 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
▲11.4.3.3 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4.3.4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4.3.5 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询价通知书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产品标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1.5 排版:建议所有文字及表格的纸张采用白色标准A4纸(较大的图表确需用A3编制的除外)。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进行打印或印刷,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纯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他符号,页码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任何一页上不设置页眉。正文文字说明部分的行距为1.5倍行距,表格内文字部分的行距为单倍行距。
11.6 封面: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本章“16.2.1”点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其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2. 询价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12.1 供应商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
13. 询价有效期
▲13.1 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报价有效期均为90天。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14.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四 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
16.投标文件的加密
16.1投标人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
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进行加密。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列表。
17.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
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
六 开标和评审
19.1 开标
19.2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可不安排人员前往开标会议现场,但投标人代表须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3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标前基本情况、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各投标人代表在解密后20分钟内将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25204723@qq.com):
19.3.1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9.3.2按规定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否则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
19.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间为启动解密后60分钟内。
19.5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19.6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开标记录表】进行查看。
19.7投标人对记录表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25204723@qq.com)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9.8开标会议结束。
20. 资格审查
20.1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20.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21. 评审流程(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
22. 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需要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的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3.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询价小组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3.2 相同品牌的产品
23.2.1 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审,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的供应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2.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询价通知书第二章采购内容及清单中标注★的为项目关键核心产品,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如项目无标注关键核心产品的,项目采购内容及清单中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23.2.3 当技术评审时发现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有一家以上供应商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的,取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最终评审。如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24. 评审报告
询价小组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各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
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