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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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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宜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易玖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受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宜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第一条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宜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YXZC20066

第二条 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为单位职工提供早、中工作餐,接待餐。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9.60万元每年。

(五)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方法

第三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四条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招标文件请投标人直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或安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若无法下载文件,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556-5209716】;

(二)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肆佰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第五条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和发布媒体

(一)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1日;

(二)发布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政府采购网。

第六条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第七条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 07月01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转账应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

(三)转账凭证“备注”栏中注明“YXZC20066投标保证金”字样;

(四)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账号:12651401040015424;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火车站支行;

开户单位:安徽易玖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第八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07月02日上午8:00至2020年07月02日上午9:30止;

(二)递交地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辉煌路与振风大道交汇西北处天下名筑SY4-302室;

(三)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四)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第九条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

联系人和电话:刘主任 13605566695;

(二)集采机构

集采机构: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庆北部新城宜秀区政务大楼B区三楼;

联系人和电话:金先生 0556-5939327;

(三)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易玖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宾西路299号同发中小企业创业园2楼302室;

联系人和电话:史安定 0556-5209716 18329059679。


附件:
  • 食堂招标文件.doc
汕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安庆市宜秀区 项目编号:YXZC20066

政府采购中心

宜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集采机构: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安徽易玖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O二O年五月

目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一条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4

第二条 项目概况 4

第三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

第四条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

第五条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和发布媒体 5

第六条 资格审查方式 5

第七条 投标保证金 5

第八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

第九条 联系方式 6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7

第十条 投标人资格条件: 7

第十一条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8

第十二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8

第十三条 采购人、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0

第十四条 服务期限 11

第十五条 考核奖惩机制 11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 15

第十七条 履约保证金 15

第十八条 责任与损失赔偿 15

第十九条 争端的解决 16

第二十条 应急保障 16

第二十一条 税费 1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7

第二十二条 说明 17

HYPERLINK \l _Toc28446 第二十三条 招标文件 19

HYPERLINK \l _Toc25738 第二十四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 21

HYPERLINK \l _Toc29500 第二十五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 26

HYPERLINK \l _Toc1654 第二十六条 开标与评标 28

HYPERLINK \l _Toc20010 第二十七条 授予合同 33

HYPERLINK \l _Toc5331 第二十八条 质疑、答复与投诉事项 34

第四章 合同格式 3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

商务部分 48

一、投标函 48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9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50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51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据实自主编制) 52

六、投标人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表 53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4

八、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 55

九、投标人已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55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55

技术部分 56

一、拟投入的主要技术人员 56

二、服务方案(据实自主编制) 57

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的材料 58

经济部分 59

一、投标报价表 59

唱标信封 60

一、投标报价表 60

二、投标人已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0

质疑函范本 6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易玖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受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宜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第一条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宜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YXZC20066

第二条 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概况:为单位职工提供早、中工作餐,接待餐。详见附件。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9.60万元每年。

(五)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方法

第三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四条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招标文件请投标人直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或安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若无法下载文件,请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556-5209716】;

(二)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肆佰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第五条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和发布媒体

(一)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1日;

(二)发布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政府采购网。

第六条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第七条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 07月01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转账应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

(三)转账凭证“备注”栏中注明“YXZC20066投标保证金”字样;

(四)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账号:12651401040015424;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火车站支行;

开户单位:安徽易玖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第八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07月02日上午8:00至2020年07月02日上午9:30止;

(二)递交地点: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辉煌路与振风大道交汇西北处天下名筑SY4-302室;

(三)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四)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第九条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

联系人和电话:刘主任  13605566695;

(二)集采机构

集采机构: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庆北部新城宜秀区政务大楼B区三楼;

联系人和电话:金先生 0556-5939327;

(三)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易玖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宾西路299号同发中小企业创业园2#楼302室;

联系人和电话:史安定  0556-5209716 18329059679。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第十条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从事餐饮服务行业3年及以上经验(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起算)

6.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人提供的保障条件

用餐规模预计

餐费

服务管理费最高限价

服务时限

食堂现有餐厅及厨房场所,成套厨房设备、餐厅设施及配套保障物资,配有刷卡消费系统等提供使用,招标人前服务期内由合同方配置的设施设备依据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结果转让至中标人,双方需做好清点及交接,招标人在清点过程中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早餐70人、午餐100人

1.工作餐餐费:每人每月330元;每餐餐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其他公务(接待)用餐按实计算。

39.60万元(超出服务费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自合同签订起1年

房屋租金及水电费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每月补贴供应商燃气费1500元,供应商每月缴纳5000元给采购人作为考核资金,考核资金根据考评结果作出如下处理:当月考核85分以上,全部返还;当月考核75~85分,采购人返还90%;当月考核60~75分,采购人返还80%:当月考评60分以下,采购人返还50%,次月考评仍60分以下,采购人不返还。

(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食堂服务管理检查表)

工作日用餐人数计划

餐费按上述标准按实计算,餐费包括:大米、粮油、配料等餐厨所需及易耗品在内,不再另计补助。

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最高限价不包含公务用餐及值班、加班用餐费用。公务用餐及值班、加班用餐费用按实结算。

(一)食堂基本情况:

1、 宜秀经济开发区职工食堂总面积约360㎡。

2、食堂的厨房作业间布置合理,各作业区基本配置到位,照明采光好,提供现有的食堂设施、设备和餐具。

3、采购人因食堂场所受限,供应商人员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4、采购人与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付款方式、服务考核、违约、解约责任与损失赔偿等具体要求详见服务内容和要求。

★(二)餐次伙食标准和结算方式

服务为工作餐、接待餐。具体费用按实际消费结算。

第十二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

1、食堂采用现场加工供餐模式,实地制作用餐,刷卡消费就餐。

★2、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食品新鲜,粮油一律采用正品原装食物油,杜绝来源不明或过期食物原料等流入食堂,并受采购人监督检查验收。

3、供应商无条件随时提供加班、值班(早、中、晚、夜)用餐以及应急保障等用餐服务,按采购人事先告知的餐费标准服务。

4、供应商服务人员配备及要求。厨师须具备有厨师相应资质证,厨师、女服务员及其他服务人员均须有健康证,并统一膳装。供应商应将人员配备情况报采购人备案。

5、用餐菜式、用餐时间和食品卫生。

1)工作餐区:早餐点心5个品种以上,午餐菜式四荤四素加汤和水果。双休日及节假日按预定服务。

(2)供应商周末前将下周菜谱在餐厅公示。

★(3)工作日早餐用膳时间为7:00-8:00,午餐用膳时间为12:00-13:00。食堂就餐时间调整由采购人确定和发布。

(4)供应商应在符合餐饮行业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建立完善制度和管理体系。在食堂结合企业文化进行制度张贴和氛围布置,方案需事先报采购人审定。

(5)供应商应建立全流程可溯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接受采购人监督检查和卫生检疫部门的检查。

(二)采购人提供以下保障条件:

1、食堂现有餐厅及厨房场所,成套厨房设备、餐厅设施及配套保障物资,配有刷卡消费系统等提供使用,招标人前服务期内由合同方配置的设施设备依据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结果转让至中标人,双方需做好清点及交接,招标人在清点过程中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2、采购人协助供应商管控食堂就餐秩序。餐卡审批、制发、销户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对餐卡进行有效管控,及时返还销户餐卡所存余额。

第十三条 采购人、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一) 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审定供应商制定的服务管理方案和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供应商服务管理工作情况,依据相关条款对供应商作出处理。

3、对供应商聘用人员在服务场所内的活动进行管理。

4、收集就餐意见反馈给供应商,监督供应商整改落实。

5、及时掌握就餐需求变化,将信息反馈给供应商并指导供应商做好供应保障。

6、组织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委员会对食堂服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做好餐卡管理工作,核定食堂餐费。

8、采购人无故拖延或拒付合同约定费用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供应商损失由采购人负责。

9、合同期间由于相关政策法规调整,经营管理模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完成食堂交接工作后,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二) 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以服务为宗旨,加强管理,主动热情做好食堂服务工作。

2、根据行业法规和双方合同约定,制订食堂服务管理方案。针对采购人应急供应需求,制定保障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并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相关的方案计划经采购人审定后实施。

3、供应商不得将承接项目转让给第三方。

4、供应商应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等国家相关行业法规,结合食堂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服务管理制度。在食堂区域内按行业规范要求张贴制度、规范、流程等,布设方案事先应报采购人审定。

5、遇停电、停水或燃气事故等突发情况影响供应的,供应商应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全力保障,不得拒绝提供服务,确需调整时应及时报请采购人同意。

6、供应商聘用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出现用工问题和纠纷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7、对所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按行业要求进行体检,并将相关资料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服务人员变动时应及时提交更新资料。

8、供应商应规范人员管理,统一服务人员着装,加强礼仪养成,搞好安全保密教育。

9、供应商对聘用人员在工作时间人身安全承担责任,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10、对采购人移交的设施设备物资器材负有管理和赔偿责任。需由采购人出资增加、更换的设备物资时,应事先报请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相关费用。

11、合同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同时报告采购人监管人员,并配合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

12、如供应商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在交接空档期应继续供应伙食,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第十四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为1年。

第十五条 考核奖惩机制

1、考核方式:食堂服务管理检查考核(见附表一)

2、考核时间:每月考核一次,时间为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3、采购人对食堂服务管理进行相应奖励与处罚(见附表二)

附表一:食堂服务管理检查表

考核项目

工作标准

考核得分

综合管理

(25分)

坚决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为采购人提供热情周到的就餐供应和服务。有完善的食堂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标准、作业流程。(9分)

工作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上岗;人员配备合理,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服务主动热情。(8 分)

办公场所整洁有序,索证索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单据等)档案齐全,进货记录完整,方便检查查阅。(8 分)

卫生保洁(25分)

保持食堂内各个区域干净卫生,无异味、无积水、无污垢、无卫生死角,无鼠患蝇蚊,垃圾做到日产日清。(8分)

饭后及时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及消毒记录、擦洗餐桌、餐椅,保证第二天就餐时无油污油迹。按时记录按季节定期消毒,保证无滋生源。(9分)

油盐酱醋等佐料和食材摆放整齐,下班后密封保存并存放在干净卫生的场所内;保证足够的抽纸供应,用完了及时提供。(8分)

午餐质量

(35分)

食材原料均为合格产品,菜品为八菜一汤加水果,四荤四素,且每周不得重复。(15分)

每周末前提供下一周菜单,午餐供应准时准点,在满足采购单位职工吃饱的基础上尽量向吃得营养和吃得开心看齐。(10分)

每日保证食堂餐具干净卫生并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易滑、菜品新鲜并可口,不得出现前一天的剩饭剩菜(10分)

设备维护

(15分)

爱护食堂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出现问题立即报告并请人维修,保证无事故隐患。(15分)

总分:100分

最终得分:

采购人:(盖章) 中标人:(盖章)

签 字: 签 字:

附表二:处罚奖励条例细则

序号

处 罚 条 例

1

按时供餐,不误点、不误餐,否则处以50元/次罚金

2

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戴帽、戴口罩、持健康证上岗,若发现未按要求的,处以50元/次/人罚金

3

索证索票齐全,留样符合标准,否则处以100元/次罚金

4

不得在租赁场所饲养家禽、宠物,否则处以100元/次罚金

5

不得出现前一天的剩饭剩菜,否则处以100元/次罚金

6

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垃圾必须装袋和及时处理,否则处以100元/次罚金。

7

餐具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消毒柜要有消毒记录,并保证餐具完全消毒,否则处以100元/次罚金

8

油盐酱醋等佐料和食材摆放整齐,下班后密封保存并存放在干净卫生的场所内,否则处以100元/次罚金

9

供应合格的主食、副食材料,禁止使用变质、过期、未检或不合格的原料烹制食品,严禁供应变质、过期、有毒等食品,否则处以200元/次罚金

10

不得在租赁场所或甲方管理区域燃放烟花、鞭炮、使用高分贝音响,否则处以200元/次罚金

11

奖 励 条 例

12

房屋租金及水电费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每月补贴供应商燃气费1500元,供应商每月缴纳5000元给采购人作为考核资金,考核资金根据考评结果作出如下处理:当月考核85分以上,全部返还;当月考核75~85分,采购人返还90%;当月考核60~75分,采购人返还80%:当月考评60分以下,采购人返还50%,次月考评仍60分以下,采购人不返还。

(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食堂服务管理检查表)

附表三:食堂违约处罚告知书

违约时间

处罚金额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违约条款

食堂监督管理小组意见

签字: 日期:

食堂负责人意见

签字: 日期: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日期:

请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领取安庆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 银行(户名:

账号: )缴纳违约处罚金。

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在次月结账时予以双倍金额扣除。

3.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存档,一份责任单位存档。

签收人: 日期: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

1、每月供应商应收餐费、服务管理费经双方结算、确认后,供应商按应收款总额开出正式发票,采购人于次月2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供应商。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第十七条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4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结束后10日内返还。违约、解约时,保证金按相关条款处置。

第十八条 责任与损失赔偿

1、合同期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1)供应商被相关管理部门取缔或限制经营资质的;

(2)供应商管理食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3)供应商出现与食堂经营相关的劳务纠纷,供应商公司出现重大经营状况时。

2、违约责任

(1)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时,供应商应配合做好资产物资清点移交工作,损失部分按资产购置价格赔偿采购人。移交结束后,供应商服务管理费用按合同约定条款结算。

(2)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时,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

(3)供应商不得利用相关信息炒作报道,否则将依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3、合同解约及责任

(1)合同期间由于相关政策法规调整,经营管理模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可提出解约。双方完成食堂交接工作后,采购人应全额返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4、损失赔偿

(1)供应商应做好食堂设施设备物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良好的性能和状态,不得自行变卖和处置。出现损坏、丢失时,供应商应按资产购置价格赔偿采购人,或者报请采购人同意后按损失的数量购置同型号(或性能相当)设备物资进行补充。

(2)责任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应急保障

1、本着“随时应急”的原则,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饮食应急保障预案》,落实人员责任,做好物资储备,并与采购人食堂主管股室做好对接,确保发生突发情况能立即响应,饮食供应保障连续不间断。

2、应急保障时由采购人提出餐标和要求,餐费随当月消费一并结算。

3、非不可抗力因素,供应商不得拒绝提供保障。因供应商不配合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十一条 税费

服务费、伙食费等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负担。

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同意以上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项目预算、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其他要求、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的全部条款,以上打★号的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知

第二十二条 说明

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采购;

3 定义

“采购人”是指安徽安庆宜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集采机构”是指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3)“代理机构”是指安徽易玖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人”是指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服务商;

(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4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6. 投标人已报名备案。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均应通过合法途径取得。

5.2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服务,并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工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6.2 本招标采购项目中标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参见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表)

费率

中标价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1.1%

0.7%

500-1000万元

0.8%

0.8%

0.55%

1000-5000万元

0.5%

0.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25%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元以上

0.004%

0.004%

0.004%

6.3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三条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

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知

合同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时间、币种和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涉及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勘察现场和答疑会

本项目原则上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补遗文件

10.1.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澄清等文件统称为“补遗文件”;

10.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在开标前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提质疑,并将书面材料递交至安庆北部新城宜秀区政务大楼B区三楼(联系人和电话:金先生 0556-5939327)。招标采购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0.3.若补遗文件发布的时间距开标时间不足5日历天的,则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补遗文件内容不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则不顺延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4.补遗文件均发布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市、县(区) “补充公告”的栏目上。补遗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市、县(区)中的“采购公告”和“补充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补遗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二十四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说明

(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2)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7)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按无效标处理;

(9)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加以确认(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2 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13 投标文件构成

1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1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3)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6)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9)投标人已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3.1.2 技术部分

1)拟投入的主要技术人员

2)服务方案(据实自主编制)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3.1.3 经济文件

1)投标报价表

13.1.4 唱标信封

1)投标报价表

2)投标人已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3.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经济部分)一同装订成一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唱标信封单独封装。

14 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等(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14.2 “投标报价表”另做一份放入“唱标信封”中以供开标时使用。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的内容进行报价。

15.2 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15.3 如果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所提供设备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投标人予以采购人的报价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6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7 证明服务内容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证明服务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服务的详细内容。

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18.2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07月01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18.3 投标人应以投标人名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作为投标人投标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8.4 投标人与交款人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8.5 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汇入以下账户:

账号:12651401040015424;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火车站支行;

开户单位:安徽易玖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转账凭证“备注”栏中注明“YXZC20066投标保证金”字样;

投标保证金凭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8.6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拒绝。

18.7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8.8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或复印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8.9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投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导致中标无效的;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4)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6) 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9 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至少90个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19.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不予返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0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0.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叁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 ,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盖章。

20.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加盖公章才有效。

第二十五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唱标信封”字样。

21.2 投标文件正本上注明“正本”,副本上注明“副本”

21.3 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分别装订。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21.4 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1.5 密封袋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安徽易玖科技众创空间有限公司。

2)注明“项目编号:YXZC20066”、“项目名称:宜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工食堂经营权外包采购项目(二次)”和“在2020年07月02日上午9点30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2 投标截止时间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2日上午9:30分)

23 迟交的投标文件

23.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4.4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25 评标委员会

25.1 代理机构将为本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25.2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25.3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5.4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已经有关法律法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得出评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六条 开标与评标

26 开标

26.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于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6.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6.3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

26.4 开标时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转为竞争性谈判。

27 投标人资格审查

27.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7.2 资格检查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要求达到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才得以进入评标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7.3 通过资格性审查须满足以下条件:

序号

投标人序号

A公司

B公司

C公司

D公司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

结论

采购人签名

27.4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转为竞争性谈判。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8.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9.1 进入评标环节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9.2 符合性检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

29.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即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价2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9.4 当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转为竞争性谈判。

29.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9.6 通过符合性审查须满足以下条件:

序号

投标人序号

A公司

B公司

C公司

D公司

投标人名称

审查内容

1

投标文件封面及关键页均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字

2

投标报价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没有超出限价范围

3

投标函内容及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文件有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

投标文件有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

6

投标内容无重大(实质性)偏离项目采购需求书的要求

7

投标文件中没有出现明显对采购人不利的附加条件

8

投标文件没有其它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或违反相关法律的内容

结论

评委签名

30 评标

30.1 综合评审

30.1.1 定标原则

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通过评审,评出综合评审最优的投标人。

30.1.2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计分评定。评标委员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从价格(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技术和商务三方面进行比较与评价,其中价格、技术和商务评分的分值分别为:

评分项目

价格

技术

商务

总分

分值

10

51

39

100

30.1.2.1 商务评分:4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1

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经验

连续3年以上得5分,连续5年以上得10分,连续10年以上得15分。

【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起算】

15分

2

企业业绩

情况

投标人具备承担过机关单位食堂承包经验的,每提供1个合同得8分,最高得24分。

【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没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24分

合计

39分

30.1.2.2技术评分:5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 分 细 则

分值

1

拟派人员质量

投标人拟派人员持有有效期内获得的健康证明的,每提供1个得2分,共8分;

2、投标人拟派厨师持有中级(或以上)厨师证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3、团队配备人员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第1项提供体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项和第3项须同时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健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分

2

食堂经营

可行性方案

食堂经营可行性方案(包括进货管理、加工管理、仓储管理、消防、农药检测、留样、洗消、培训等方面)。

方案考虑项目实际情况,详尽合理12分;对比中等8分;对比较差6分。不提供不得分。

12分

3

卫生管理方案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卫生管理方案进行评分:

卫生管理方案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12分;

卫生管理方案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8分;

卫生管理方案详细不够具体,缺乏合理性,可行性差,得6分;

不提供不得分。

12分

4

应急方案及措施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应急方案及措施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临时突击性的工作安排应急方案、经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厨房设施设备突发故障应急措施等:

应急方案及措施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12分;

应急方案及措施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可行性一般,得8分;

应急方案及措施详细不够具体,缺乏合理性,可行性差,得6分;

不提供不得分。

12分

合 计

51分

30.1.2.3每个评委对各投标人的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30.1.2.4价格评议:10分

(1)价格评分办法:

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效的最低评标价格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10

评标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并调整后的最终价格。

30.1.3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30.1.4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列出投标人的名次,报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推荐综合得分高的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

30.1.5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技术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第二十七条 授予合同

31 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内容数量的权力

31.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数量增减变更:投标报价的±10%)幅度内对“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2 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签订合同及不履行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3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地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中标人结算时须开具与其名称一致的正规发票。

第二十八条 质疑、答复与投诉事项

34 提出质疑

34.1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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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