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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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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J20040738-0660计划下达函 和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的委托,于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6月10日,以 政府集中采购 组织形式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ZC-2020-00026-CS00010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3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3) 类别: 服务

(4) 用途:物业管理服务

(5) 数量:1(项)

(6) 简要技术要求:/

(7) 采购预算: 70 万元

(8) 期限( 服务期 ):12个月

(9) 质保期:/( )

(10)其他:/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简要内容,全文见下方链接)

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产生方式

通过发布公告

四、评审信息

(一)评审时间:2020-06-03

(二)评审地点:市民之家4楼10号开标室

(三)磋商小组名单:吴春生(采购人代表) 周涛 张志(组长)

五、成交结果信息.

(一)成交信息

第1包中标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3. 类别: 服务

4. 品目名称及编码:C1204物业管理服务

5. 用途:物业管理服务

6. 数量:1(项)

7. 简要技术要求:/

8. 采购预算: 70 万元

9. 成交金额: 69.8 万元 (若采用比率报价的项目)0%

10.成交货物品牌:

11.成交货物产地: 国内

12.成交货物型号:

13.产品属性:节能: 否 ;节水: 否 ;环保性能: 否 ;创新: 否

14.成交供应商名称:武汉汇得行靓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5.成交供应商地址: 湖北省 武汉市江汉区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37号广发银行大楼1栋32层7室

16.成交供应商企业类型: 中型企业

17.成交生产商名称:武汉汇得行靓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8.成交生产商地址: 湖北省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37号广发银行大楼1栋32层7室

19成交生产商企业类型: 中型企业

23 期限( 服务期 ):12个月

24 质保期:( )

(二)未成交信息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

地 址:硚口沿河大道348号

联 系 人:高良

电 话:83872485

传 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联 系 人:陈甜

电 话:65770085

传 真:/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027-85733902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

(网址:http://27.17.40.162:8000

(三)其他

(网址:/)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06-11

附件:

WHZC-2020-00026-CS00010.pdf

武汉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计划备案单:J20040738-0660 项目编号:WHZC-2020-00026-CS00010 采 购 人: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二零年五月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1 (代采购邀请函) ................................................................................................................ 1 一、项目概况 .................................................................................................................................... 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2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 2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 3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 3 六、公告期限 .................................................................................................................................... 4 七、联系事项 .................................................................................................................................... 4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 4 九、信息发布媒体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供应商须知 ....................................................................................................................................... 9 一、总则 ........................................................................................................................................... 9 二、磋商文件 .................................................................................................................................... 9 三、响应文件 .................................................................................................................................. 11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4 五、磋商程序及步骤 ...................................................................................................................... 14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 18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 七、质疑与投诉 .............................................................................................................................. 20 八、其他要求 .................................................................................................................................. 20 九、适用法律 .................................................................................................................................. 20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21 一、 项目概况 ................................................................................................................................ 21 二、 服务内容 ................................................................................................................................ 21 三、 服务要求 ................................................................................................................................ 21 四、 商务要求 ................................................................................................................................ 27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 28 一、评审办法前附表 ...................................................................................................................... 28 二、评分细则 .................................................................................................................................. 33 三、评定办法 .................................................................................................................................. 35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 3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7 响应文件目录 .................................................................................................................................. 49 一、磋商书 ..................................................................................................................................... 50 二、资格证明部分 .......................................................................................................................... 54 三、价格部分 .................................................................................................................................. 58 四、商务部分 .................................................................................................................................. 63 五、技术部分 .................................................................................................................................. 69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代采购邀请函)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 J20040738-0660 计划下达函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 函,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的委托,对物业管 理服务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 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WHZC-2020-00026-CS00010 (二)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 采购预算:70万元(含财政资金 70万元,其他资金 0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 1 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3)类别:服务 (4)用途:物业管理服务 (5)数量: 1项 (6)简要技术要求:/ (7)采购预算:70万元 (8)期限(服务期):12个月 (9)质保期:/ (10)其他:/ 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磋商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无。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 whszfcgzx@126.com 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磋商文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部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中 心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提供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 1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 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 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 5月 22日起至 2020年 5月 28日每天上午 9: 00~12:00、下午 14:00~5:00(节假日除外)。 (二)网上获取,获取服务联系人:李工:027-65771063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 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领取。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 取。 3.其他相关资料和要求: 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whszfcg.com/) 直接获取。 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方 式: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注册信息。 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 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 CA锁办理(办理流程可在武汉市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2)已有账号但未办理 CA的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 确所参与项目标段,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注:未办理 CA 锁无法网上投标! 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前往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窗口办理 CA, 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已办理 CA的供应商。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在获取文件 有效时间内直接下载采购文件。请原系统 CA锁的老用户(于 2019年 7月 1日前 办理的 CA)及时到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大厅 8号窗口(中金 CA窗口)进行 CA签 章的更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市民之家 4 楼 10号开标室 (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提交上传地址不作限制,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截止时间:2020年 6月 3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 号市民之家 4楼 10号开标室(供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 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提交上传地址不作限制,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时间:2020年 6月 3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 地 址:硚口沿河大道 348号 联 系 人:高良 电 话:027-83872485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117号市民之家 4楼 4072 联 系 人:陈甜 电 话:027-65770085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5733902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二)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 (网址:http://27.17.40.162:8000/)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 (三)其他 (网址:/)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5-21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 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 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采购人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 2.2 监管部门 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3 集中采购机构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2.5 磋商供应商 2)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第二节相关内容 4.2 成交服务费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有关事项 的通知》([2017]1162号)文件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10.4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无 12.1 备选方案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 备选方案。 13.1 联合体磋商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14.1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 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 七条 [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对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2)和(4)款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解释如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财 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 [2012]124号)中“专业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 投标担保函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等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 的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函亦可。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内(至少提供 1个月)交纳 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 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 纳税收的凭据; 依法免交增值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明。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内(至少提供 1个月)交纳 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 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 纳税收的凭据; 依法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证 明。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个月内(至少提供 1个月)交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或银行代 扣(代缴)转账凭证);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 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不需要交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文件第一章第二节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 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 件的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 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 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如有 其它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 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 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15.1 证明响应内容符合 磋商文件要求的文 件和其他资料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6.1 磋商有效期 90个日历日 17.1 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需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 文件一份。 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 应文件,并通过CA加密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 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 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18.1 样品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 不需要提交样品; 19.1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及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相关要求 22.1 磋商小组人数 3人或以上单数 25.6 提交最后报价供应 商的确定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 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发出最 后报价邀请。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 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出。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 无效响应处理。 28.1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 式 采购人确认 31.1 履约保证金 无 八 现场踏勘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踏勘:否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现场讲解或演示 本项目是否要求现场讲解或演示:否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及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集中采购机构”:本次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磋商供应商”是指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3)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 1.1和 1.2相应条件的供应商。 2.6 “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磋商小组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工程、货物及服务 3.1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 拆除、修缮等。 3.2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费用 4.1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成交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本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0 2) 供应商须知 3) 采购需求 4)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5) 合同书(参考格式) 6) 响应文件格式 7) 采购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果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等, 应当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就集中采购机构接受委托授权 的范围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 复(三个工作日内),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 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作为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且3个工作日前),集中采购机 构将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7.2 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将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已领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信息和网上公告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在 24小时内通 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予以 确认。 7.3 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澄清、修改或补充 后的磋商文件,并按照澄清、修改或补充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供 应商因未重新下载澄清、修改或补充后的磋商文件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由此可能引起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1 7.4 当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 为准。 三、响应文件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有关采购事 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者印刷的文献可 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 文翻译本为准。 8.2 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 10、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 其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 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2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所有资料, 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文件。 10.3 供应商应按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内“响应文件”的要求,在指定位置 上传对应的审查内容,供应商上传的内容与审查标准内容不一致的,视为 未提供相应的审查内容。 10.4 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所有文件资料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所有内容,确实无相应内容可填写的,应当如实填写“无”、“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等文字。其中,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 10.5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注意磋商文件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 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6 供应商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所有文件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视为未提 供。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的,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 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10.7 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 CA加密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按 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磋商报价 11.1 磋商报价包括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最后 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 规定格式报出。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 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出。供应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 要求之外的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核减,同时,报价中磋商文件规定内容 不得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管理水平、 方案以及由这些因素决定的项目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包含满足采 购需求的所有费用、由磋商文件规定的或者其它原因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支 付的税款和交纳的费用。但是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项目包含在报价之中。 11.5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 12、备选方案 12.1 是否接受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备选方案的,若在响 应文件中提交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联合体 13.1 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次单独或者与其 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3 14.1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证明文 件,证明文件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4.2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 应当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4.3 资格证明文件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 资格证明文件不能作为其资格证明文件,但被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 资格证明文件可以作为其资格证明文件。 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和其他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16、磋商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本次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 为无效文件。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要求磋商供 应商顺延磋商有效期。需要顺延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 当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当以电子形式答复是否 同意顺延磋商有效期。磋商供应商同意顺延的,不得要求或者被允许修改 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顺延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 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7、响应文件的签署 17.1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提供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 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7.2 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 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 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 的地方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电子印章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4 或电子签名章。磋商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7.3 供应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须严格按照 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上传相应内容,未按要 求对应上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样品 18.1 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19.1 截止时间是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 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以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 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 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0、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 因,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 21.2 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 其响应文件。 21.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磋商程序及步骤 22、竞争性磋商小组 22.1 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5 人以上单数组成。本次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 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 评审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23、磋商代表 23.1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 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 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4、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 在正式磋商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 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 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4.2 集中采购机构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24小时至截止时间后 1 小时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并将所有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查询记录电子截屏或其复印件提交磋商小 组。查询记录电子截屏或其复印件作为依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 并归档。 24.3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集中采购机构查询之 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 行提供的与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的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 依据。 25、磋商 25.1 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 组成情况。在磋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 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6 25.2 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修正 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 规定修正: 1) 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中磋商书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 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本文件第 25.3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 认的,其响应无效。 25.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电子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形 式提交磋商小组。 25.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 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 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25.5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实质性 响应本磋商文件以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 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7 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者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 25.6 最后报价 集中采购机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 交易系统”上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发出最后报价邀请。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 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 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为本次 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 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 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 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 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 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 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名及以上成交候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8 选供应商。 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25.7 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果磋商文件无需修改,可以 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25.8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特 殊情况下 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具体评审办法见 第四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仍未有规定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5.9 集中采购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系统”进行记录。 26、相同品牌的认定 26.1 货物类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方 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 采购项目,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 27、保密 27.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 集中采购机构、监管机构、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 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19 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 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成交通知 29.1 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 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成交结果依法公告。 30、合同授予标准 30.1 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31.3的规定执 行。 31、签订合同 31.1 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供应商应按约定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 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 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 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 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 议。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内容除外。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 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1.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 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 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 展的采购活动。 31.4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0 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31.5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范 围,也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七、质疑与投诉 32、供应商质疑 3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 32.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成交结果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 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由集中采购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 32.3 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只能提出一次质疑。在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有多个质疑事项的,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32.4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参见《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32.6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供应商投诉 33.1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 门投诉。 八、其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九、适用法律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以及供应商的一切磋商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带“★”的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供应商应在技术、商务偏离表中响应, 如有偏离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 项目概况 1、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位于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 348号。 供应商应结合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 ★2、服务期:12个月。 ★3、项目预算:70万元,超过此预算价为无效投标。(其报价中包含所有 员工工资、社保、五险一金及员工全年的服装费用,餐饮费用等) 二、 服务内容 1、公共环境(道路、绿化区、停车场、生活区垃圾、公共区域(地面、墙 面、玻璃、不锈钢、天花、消防箱、灯饰、指示牌、烟灰桶等)、卫生间、茶水 间、消防通道、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值班室等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秩序维护、车辆管理及消防管理: (1)大门岗 24小时值守、对出入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2)车辆进出通畅,有序停放; (3)负责消防检查和防火监督管理; (4)负责消防、安防监控室 24小时值守,维护弱电系统的值班检查和日常 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5)制定各种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3、简单的工程维修服务及客服服务。 4.食堂正常供应及卫生清理。 三、 服务要求 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法规和服务标准,并按采购人管理规范(要求)提供良好 的服务及保持优良的工作环境;做好预想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包含 但不限于电梯困人、雨雪天气、火灾等;提供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2 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 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建立完整齐全的管理制度、公众制度、各分项物业管理 制度;注意节能降耗,提出相应方案。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管理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1)建立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其中监控 室、大门岗岗位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 (2)负责整个院内秩序管理,制定各种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维持秩序良好; (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4)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 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4)做好各类车辆出入的询问、登记、检查工作,禁止闲杂人员及无关车 辆进入,保证院内道路畅通,车辆有序停放; (5)按照岗位规定要求及时巡查,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和处理突发事件; (6)消防控主机、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消火栓、灭火器、送排烟风 机、消防培训、演练、消防应急设施、疏散指示灯、消防广播等日常维护、管理; (7)建立消防管理措施及发生火灾处理预案;坚持日常巡视,发现隐患及 时排除,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每季度组织消防演 练。 2、工作要求 (1)安全保卫人员按规定时间值班备勤。 (2)各班秩序员必须按照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编排的岗位表上岗工作,并严 格履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不饮酒。 (3)门岗遇来车、来人咨询、来访要热情、礼貌、得体,并及时联系受访 部门确认后方可放行。 (4)车场出入口当值秩序员每 30分钟对车场例行检查一次。 (5)当值秩序员对车辆进行有序引导就位。 (6)当值人员对车辆的出入做详细记录。 (7)当值人员应注意车辆的防盗、防损、防火灾等事故隐患的安全检查。 (8)每天定时对整栋大楼各楼层(包括不仅限于消防通道、楼梯间等)巡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3 查巡视,防止被盗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9)物业管理区内应派人 24小时巡逻,巡查大楼各重点防范部位,发现异 常,应即时处理并报告。 (10)每月对消防系统和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保证系统灵敏有效,消防栓 启动灵活。 (11)每季度展消防培训,提高人防技能。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1、环境卫生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①场所(含大楼外墙立面)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②垃圾的处理,做到分类隔离收集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保持垃圾中转卫生、 整洁,做到无污水、无臭味、无四害。 ③排水管道、沟渠的清理,污水井、化粪池无堵塞,遇堵塞及时疏通。 (2)工作要求 ①大楼、办公区(室)、公共区域(如楼梯、走廊、阳台、天台等)、会议室、 接待室、卫生间、消防通道、地面停车场:窗明地净、各类桌、椅净、玻璃隔墙 净、各类灯具净、各类空调送、回风口净、墙面、墙角、天花板无污渍、污垢、 无异味、无灰尘。 ②院内地面和道路:路面整齐、干净、无垃圾、沙土、纸屑、油迹等,无脏 物,无积水、青苔。 ③执行政府门前“三包”规定,做到门前无垃圾、纸屑。 ④停车场:保持地面无垃圾、纸屑、无积水。 ⑤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无异味散播,无蚊蝇孳生,无垃圾外露。 ⑥定期巡查灭鼠,卫生间、空调进、出风口消毒,除害药品投放,保持卫生 间无异味、明沟、暗沟、垃圾存放处、绿化带、窨井及各类机房清洁卫生,无蚊、 蝇、鼠、蟑害等。 2、保洁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①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4 ②垃圾的处理,做到分类隔离收集处理,避免二次污染,保持垃圾中转卫生、 整洁,做到无污水、无臭味、无四害,并负责督促垃圾外运; ③排水管道、沟渠的清理,污水井、化粪池无堵塞,遇堵塞及时疏通; ④院内道路、广场、卫生间、停车场、公共区域(如楼梯、走廊、阳台、天 台等); ⑤楼内大小会议室,重要领导办公室,大厅的卫生、保洁服务。 ⑥负责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的卫生间手纸用品的及时摆放。 (2)工作要求 ①各楼层、公共区域 a、地面:保持无废弃物、杂物、纸屑、无污渍、地毯平整、干净。 b、墙角:保持踢角线、消防排烟口、警铃、安全指示灯、各种标识牌表面 干净,无灰尘、水渍、污渍、斑点。 c、垃圾桶:保持外表干净,无积垢、异味。 d、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帘、窗台):保持明净、光洁、无积尘、污渍、 斑点。 e、保持各种设施外表(如大厅、楼梯扶手、灯具、消防栓箱、楼层分布牌、 等):外表干净、无积尘、污渍、斑点。 ②卫生间 a、卫生间大、小便池: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积尘。厕纸及时更换,适 当地方放卫生球,喷空气清新剂。 b、保持卫生间洗手盆、镜台、镜面:内外光洁,无污垢、斑点、积水、积 尘,适当地方放洗手液。 c、保持卫生间地、墙面光洁、无污渍,无杂物、脏物,无积水、积尘,无 蜘蛛网。 d、卫生间厕纸篓、垃圾篓:保持外表干净,无沉积物、无臭味。 ③楼梯 a、保持楼梯(所管理区域内的楼梯、防火梯、栏杆灯):无灰尘、无杂物。 b、保持楼梯过道、墙上各种设施(应急灯、水管、出入指示牌、凸物等): 无积尘、污迹、脏杂物。 c、扶手、栏杆保持无积尘、玻璃无污迹。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5 d、保持门(各卫生区域的门)干净,无灰尘、污迹。 ④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 a、保持室内的窗、窗台、窗框、窗帘干净、整洁,无破损; b、保持室内墙面、天花板整洁、完好,无污渍、无浮尘,无破损,无蜘蛛 网; c、保持地面、地毯整洁、完好,无垃圾,无污渍,无破洞; d、保持室内各种器、具光洁,无灰尘,放置整齐; e、保持室内各种灯具整洁、完好、无破损; f、保持室内空调出风口干净、整洁、无积尘、无霉斑; h、保持室内各种艺术装饰挂件摆放端正、整洁无损; i、室内花草摆置要整齐、清洁,并根据情况定时更换; j、定时开窗通风和喷洒空气清新剂,保持室内的空气清新。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客服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1、负责会议室的布置、茶水供应、会务接待服务及其他服务工作; 2、负责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清洁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工程服务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1、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2、负责日常水电、中央空调系统等电器设备设施的操作和一般性维修、维 护,如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甲方,一般故障组织工程人员及时排除,重大 故障及时报告甲方处理; 3、保持设施设备及设备间的卫生、整洁。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 1、负责餐厅日常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采购任务,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制定 专人负责验收; 2、食堂人员持证上岗,主厨需具备厨师资格证,帮厨持有健康证,服务规 范;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意识;搞好个人卫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6 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帽、口罩,定期体检;如甲方对厨师水平不满,及时更换直至 甲方满意为止; 3、建立投诉反馈制度,收集就餐人员意见,不断提高和改善菜品质量;制 定一周的菜谱,抓好原材料的保管,做到物尽其用、减少浪费; 4、抓好食品卫生、厨具卫生、厨房卫生、餐厅卫生、储藏室卫生,严格执 行规章制度,抓好食品卫生质量管理,防止食品变质和食品中毒;抓好食堂安全 管理,建立防火安全制度,责任到人; 5、营养:荤素、主副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供餐:品种齐全,供餐及时, 注重花色调剂;质量:质量优良,均衡无差异;科学合理、妥善使用餐厅,爱护 餐厅设备及器具; 6、食堂每日食品需全部留样,放入留样柜 24小时。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 专人记录。 (六)物业服务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数量:不少于 13人(包含 13人),其中物业经理 1人,秩 序人员不少于 5人(包含 5人)、保洁不少于 3人(包含 3 人)、工程 1 人、 红案 1人、帮厨不少于 2人(包含 2人)。 2、项目经理:年龄 5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文化,持物业项目经理证,有 3 年以上管理类似物业项目经验。 3、秩序人员方面:年龄在 55岁以下,复转军人优先,无违法犯罪记录史, 提供有效身份证。 4、保洁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岁,提供有效身份证。 5、工程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岁,具备高压电工证,提供有效身份证。 6、红案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岁,具备厨师证,提供有效身份证。 7、帮厨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岁,提供有效身份证。 ★(七)其他要求 项目上不超过 600元的单次零星工程维修费用,包含在整体费用报价内,由 物业公司承担。单次工程维修超过 600元的,由甲方承担。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7 四、 商务要求 1、服务期:12个月。 2、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 明服务费的各项费用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员工工资、社保、五险一金及 员工全年的服装费用,餐饮费用等。 3、付款方式:采取按季度方式结算,每季度前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前季度 物业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物业服务费后,向甲方开具费用发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的,若逾期超过 30日则甲方向 乙方偿付相关比例滞纳金,但累计滞纳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同履行过程 中,甲乙双方因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 偿。 ★5、所有员工工资、社保不得低于武汉市最新最低工资、社保标准。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8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资格性 审查标 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分 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 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 行业除外。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 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依《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 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专业 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银 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等相关规定,供应商提供 的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亦可。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 月)交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行代 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 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 依法免交增值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税的 证明。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 月)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银 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29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 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 依法免交企业所得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依法免 税的证明。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提供 1 个 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 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 提供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不 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响 应文件格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节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提 供了完整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1.2 符合性 审查标 准 报价 未超过采购预算且按第六章规定格式报价 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 章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 明确响应采购需求(服务期、质保期及标注★的实 质性条款) 未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的 说明:以上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的,视为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3 确定磋 商供应 商进行 最后报 价 磋商文件能完整、明 确列明采购需求,无 需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者解决 方案的 在磋商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 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 统”上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发出最后报价邀请。要求 磋商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 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政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0 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 出。最后报价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可变动的最 终价格。 磋商文件不能完整、 明确列明采购需求, 需要由供应商提供 最终设计方案或者 解决方案的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 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 评定 办法 综合评分法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 平均值。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 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 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 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符合此情 形且磋商小组决定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磋商小组 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名 成交候选供应商。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 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 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 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2名及以上成交 候选供应商。 同品牌供应商评审 得分相同时获得成 交候选推荐资格的 确定方法 / 供应商评审得分相 同时确定推荐顺序 方法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 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推荐。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1 政策支持 所属行业及 划型标准 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划型标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中小企业 如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节能环保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执行。 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 构名录》中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以及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 产品网页查询截图。 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最终 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 不全的不予折扣。 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促进残疾人 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2 〔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3 二、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评审分项 子项目及分值 分值 价格评分 (10分) 报价得分 (客观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后折算的最后报价 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 =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依此计算出所有供应 商的价格评分。 10 商务评议 (50分) 企业荣誉 (客观分) 投标人自 2016年 1月 1日以来管理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荣 誉的,每个得 1 分,此项最高得 4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清晰影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4 企业综合能 力(客观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并提供①上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在中 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 服务平台”(www.cnca.gov.cn)的认证体系统查询结果截 图。每提供一个材料齐全且证书有效的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材料不全、证书无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企业综合能 力(客观分) 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 AAA 级证书得 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 企业综合能 力(主观分) 投标人已成立党支部或以上党组织的得 2 分,未成立的不 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 企业综合能 力(客观分) 提供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7、2018年度 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以通过第三方审计或当地公证处出具 的证明材料的复印加盖公章为准,若供应商成立时间年限 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 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财务状况稳健、 偿债能力强,资本结构合理,流动资金充足 3 分,财务状 况基本稳健、基本能胜任项目要求 1 分,财务状况不稳健 或未提供 0分。 3 企业综合能 力(客观分) 投标人具备湖北省公安部门颁发的《湖北省自行招用保安 员单位备案回执》或承诺自开始服务之日起 30日内到湖北 省公安机关设立的受理点备案或湖北省公安厅发放的《保 安服务许可证》的得 5 分,没有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清晰影印件,承诺书须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5 企业综合能 力(客观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一个得 2 分,最 高得 4 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 供证明该不得分)。 4 类似业绩 (客观分) 供应商需提供自 2018年 1月 1日以来类似项目的服务单位 的服务评价函,每提供一个服务单位评价良好及以上的得 1分,最多得 10分,未提供不得分。(以合同彩色影印件 和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同一服务单位不重 10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4 复计分)。 类似业绩 (客观分) 供应商提供 1个类似项目(2018年 1月 1日以来)得 1分, 最多得 10分,未提供不得分,业绩合同不重复计分(以合 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同一单位合同不重复计分,未提 供不得分)。 10 人员配备 (客观分) 项目拟派人员中,秩序人员全员持有保安员件得 2 分,以 上证件没有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得 3 分,无则不得分 (需提供员工社保缴纳证明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未提供证明该不得分)。 3 预算编制 (主观分)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编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员 工资、社保、福利、服装、工具、耗材、法定税费等,科 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2 分;较科学、较合理、可行性 较强的得 1.5分;欠科学、欠合理、可行性不强的得 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2 服务评议 (40分) 服务模式 (主观分) 根据服务各项质量指标承诺和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全面、 科学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审,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 的得 5 分;较科学、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3 分;欠科 学、欠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 得分。 5 人员配备方 案(主观分) 根据人员配备方案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人员资质经验 是否丰富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 性强的得 5 分;较科学、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3 分; 欠科学、欠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2分;部分可行得 1分, 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 验收考核方 案(主观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验收考核方案及标准综合评价 独立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3分;较科学、 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2 分;欠科学、欠合理、可行性 一般的得 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具体服务方 案(主观分) 根据秩序安保、保洁、工程、客服、食堂服务方案综合评 价独立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5 分;较科 学、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3 分;欠科学、欠合理、可 行性一般的得 2 分;部分可行得 1 分,不可行或未提供的 不得分。 5 物资装备配 备方案(主 观分) 根据投标人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而配备的各项工具、设施 设备、耗材综合评价独立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 强的得 5 分;较科学、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3 分;欠 科学、欠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2 分;部分可行得 1 分, 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 应急 措施(主观 分) 根据物业管理应急措施包含但不限于电梯困人、雨雪天气、 火灾等是否科学、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审,方 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5 分;较科学、较合理、可 行性较强的得 3 分;欠科学、欠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2 5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5 分;部分可行得 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服务机制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是否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 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 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进行综合评价独 立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5 分;较科学、 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 3 分;欠科学、欠合理、可行性 一般的得 2 分;部分可行得 1 分,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 分。 5 制度与档案 建立与管理 (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档案管理制度、公众制度、各分项物业管理制 度是否完整齐全进行综合评价独立评审,内容全面、科学、 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4 分;较完备、较科学、较合理、可 行性较强的得 3 分;欠科学、欠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2 分;内容欠缺,部分可行得 1 分;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 分。 4 节能降耗方 案(主观分) 根据投标人节能降耗方案进行独立评审,方案全面、科学、 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3 分;较完备、较科学、较合理、可 行性较强的得 2 分;欠科学、欠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 1 分,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 三、评定办法 1. 初步审查标准 1.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3 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审方法前附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 评定方法:见评分细则。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分细则; (2)商务部分:见评分细则; (3)价格部分:见评分细则。 2.2.2 磋商基准价计算 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分细则。 2.2.3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分细则; (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分细则; (3)价格部分评分标准:见评分细则。 3. 评定结果 3.1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定。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6 3.2完成评审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报告上共同签字。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 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 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 告。 4. 其它 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 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 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7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 基本概况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招投标要求及武汉市地方法规的规定,甲乙双 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 348号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办公大楼委托乙方对保洁服务、秩序 维护、工程维修、客服服务和膳食服务等物业项目实行管理,签订本合同,以资 共同遵守。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大楼及院落 建筑面积:5724.12 平方米 第四条 本合同相关的必要定义 1、甲方业主: 。 2、本合同:指在未做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合同文本中所做的承诺与表达均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8 构成乙方于本合同之义务(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物业管理区域:指办公大楼及院落(含门前三包配合工作)。 4、物业管理费:指乙方向甲方就委托物业项目范围内的保洁服务、秩序维 护、工程维修、客服服务和膳食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五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保洁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 (1)公共区域、电梯、楼梯、过道清洗保洁; (2)会议室清洁服务; (3)重要领导办公室的清洁服务; (4)负责垃圾桶内垃圾日产日清,摆放整齐,将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并 对垃圾及时清理。 2、秩序维护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 (1)大门岗 24小时值守、对出入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2)车辆进出通畅,有序停放; (3)负责消防检查和防火监督管理; (4)负责消防、安防监控室 24小时值守,维护弱电系统的值班检查和日常 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39 (5)制定各种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3、工程维修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 (1)定期进行房屋安全普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报告甲方,催请维护; (2)保障供电及照明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按要求做好值班及巡视记录; (3)及时完成公共区域及业主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星维修合格率为 100%, 一般维修任务在接报后不超过 24小时维修完毕; (4)爱护楼内设施设备,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对楼内结构设施等进行改动, 对给、排水设备进行维修及保养; (5)污水井、化粪池、雨水管定期检查; (6)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做好对水电设施(包括高低压变电房、 高低压电缆、电线、上下水管道、监控、电梯、空调等各项设施)的全面管理和 维修保养。建立健全的值班、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人员配备必须具有专业资 质,持证上岗。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建立严格规范的应急体系,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7)外围草坪绿化的维护养护工作。 (8)项目上不超过 600元的单次零星工程维修费用,包含在整体费用报价 内(年费用不超过 10000元整),由乙方承担。单次工程维修超过 600元的(年 费用超过 10000元整),由甲方承担。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0 4、客服文员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 (1)负责对会议室进行布置,保障会议室整洁舒适 (2)根据会议要求提供相关现场服务: (3)各类会务的引导服务和协调 (4)完成业主交办的其他工作(本单位人员考勤统计文件,外来办事人员引 导工作); (5)甲方阅览室日常管理 (6)根据工作中实施情况双方协商后作为补充协议。 5、膳食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 (1)对甲方采购人员定制、采购的各种食品,负责清点接收,注意把好食 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2)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 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3)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食堂餐桌、地面,饭 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椅的干净整齐,冰箱(柜)内存物品要分袋存放, 定期清理; (4)每天的早点花色品种要及时更新,中饭要注意荤素搭配、营养适中; 每周末要将下周的菜单列好呈甲方审核,以便及时做出更改或调整;每天就餐前,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1 务必将早点名称和中饭菜单呈列在食堂醒目位置,以方便职工就餐,厨房工作人 员必须适当维持就餐时的秩序; (5)每星期必须对餐厅及厨房大清洗一次,食堂每周五消杀(灭蟑螂、蚊、 蝇)一次,星期天洗地,每月灭鼠一次。 第六条 乙方对物业使用人违反大楼管理制度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批评、 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以就其他委托事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有权通过一切合法、正当的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 甲方支持乙方依据办公大楼管理制度对物业使用人进行物业服务管理。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方法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1、甲方直接向物业使用人进行不定期调查访问。 2、甲方随时检查乙方对其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对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进行检查、考核。 3、甲方对乙方在物业服务工作中出现的违约情况提出批评、警告、进行经 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进行索赔。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2 4、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人员提出更换,乙方必须认真、及时解决。 5、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按月向物业使用人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 以百分率表示,调查的结果作为甲方考核乙方服务管理质量及支付服务费的依 据。 6、乙方管理服务满意率达到 95%为达标; 第十二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乙方应保证其具有的企业的资质证书真实、有效,并有资格从事本合 同项下的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尽职尽责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五条 乙方无条件地实现其承诺的服务管理目标,实行各级目标管理责任 制,并达到甲方认可的物业服务标准;出现问题时按投标承诺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各项物业管理 服务管理制度,所有制度应当事先交甲方备案,同时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修改 意见予以采纳。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对物业使用人的违反法律、规章的行为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 理;甲方负责协调本合同项下物业管理服务所涉及的各相邻关系。乙方应予以配 合。 第十八条 乙方招聘人员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用工标准,乙方负责为所招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3 聘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乙方招聘人员应当与乙方建立 劳动关系,其工资、社会保险等由乙方负责发放、办理。乙方招聘人员在为甲 方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等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 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与标准 第十九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执行保洁、秩序维护、工程维修、 会议服务和膳食服务的工作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承诺在第一个物业管理年度内,本合同项下物业实现以下管理 目标; 1、公共区域清洁保洁率 100%。 2、区域内安全无责任事故,不发生偷盗案件,不发生火灾事故。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年费用为 元, 即 ,由甲方每季度(3个月)的前十个工作日支付当 季(3个月)费用 元,即 。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支出包括: 1、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费用; 2、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4 3、法定税费; 4、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含甲方食堂食材采购费用,此费用需由甲方另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如果物业管理费的标准需要调整,可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 出申请,双方另行协商确认。 第二十四条 甲方无故逾期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每逾一日,按同期应缴费用 的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质量差或引起纠纷,所产生责任由乙方负 责;甲方有权建议乙方辞退不称职人员,乙方无正当理由,又不采纳甲方建议, 乙方按照月度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百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管 理不到位而发生偷盗案件及火灾事故的,由乙方按投标要求承担责任。 第二十六条 如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未能或无法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 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给予解释。逾 期未解决,或未予书面解释,由此给乙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 经济赔偿。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七条 乙方经甲方年度考核未能达到承诺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5 合同,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限期履行,并达到要求,乙方逾期仍未能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 方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九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提前解除本 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主张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 的通知并赔偿合同剩余未履行月份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20%作为违约金。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管理本合同项下物业管理服 务,应于本合同届满 4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无意继续接受委托甲方本合同项下物业,应 于本合同届满 4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另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尚未接管本合同项 下物业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暂时(不超过 60 日)代为向甲方提供物 业管理服务,甲方亦按本合同规定的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物业 管理服务费。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6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甲方、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 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本合同物 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 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根据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社保基数递增幅度,乙方以书面形式向 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的递增额度给予增加相应费用。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协商进行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确认 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开户银行: 开户行号: 帐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武汉市政府采购 响 应 文 件 (第 包)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盖章): 2020年 月 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8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49 响应文件目录 一、磋商书 磋商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二、资格证明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 财务状况表 三、价格部分 报价一览表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磋商分项报价表 相关人员费用明细表 四、商务部分 设备、工具、材料明细表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履历表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商务偏离表 ★条款偏离表 五、技术部分 技术偏离表 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自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0 一、磋商书 磋商书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采购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系统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 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 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次,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工程报价总价为(注 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 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90个日历日。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 供 应 商:(公章)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法 定 代 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的(项目名 称)的磋商活动。授权委托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 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姓名)在我单位任职务,系 (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3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邮箱: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0)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11)流动资产: (12)长期负债: (13)短期负债: 2.与磋商内容有关的情况: (1)供应商提供此磋商内容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 营的起始日期等); (2)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 意遵照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4 二、资格证明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其具备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文件,证 明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2)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除本 须知 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应 当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声明、财务状况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见后文。 注: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 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本项为资格审查内容,未作声明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和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方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成交、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 间:年月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6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 (本项为资格审查内容,未作声明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和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 我单位负责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的负责人非同一人; 2.我单位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 3.我单位未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 我方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任一条规定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7 财务状况表 (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17年 2018年 一. 注册资金 万元 二. 净资产 万元 三. 总资产 万元 四. 固定资产 万元 五. 流动资产 万元 六. 流动负债 万元 七. 负债合计 万元 八. 营业收入 万元 九. 净利润 万元 十. 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一. 主要财务指标 1. 净资产收益率 % 2. 总资产报酬率 % 3. 主营业务利润率 % 4. 资产负债率 % 5. 流动比率 % 6. 速动比率 % 注:1、本表后应附:2018年由独立于供应商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 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8 三、价格部分 报价一览表 项目包编号 项目包名称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地址 省 市 区 街道 供应商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微型 □小型 □中型 □大型 总报价(万元) 大写: 服务期 人数 备注 说明: (1)价格应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 11(条)的要求报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59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微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并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 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 年__ ___月___ __日 (说明:非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请勿填写此项声明)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勿填写本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 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 年__ ___月___ __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1 磋商分项报价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价(元) 数量 总价(元) 有关说明 1 2 3 4 …… …… …… …… …… …… 合计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 3.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 目“有关说明”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应 商 名 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2 相关人员费用明细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应 商 名 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序号 姓名 岗位 月工资标准 月工资 服务期总工资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 …… …… …… ……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3 四、商务部分 设备、工具、材料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规格 参数 数量 计量 单位 国别/生产 企业 备 注 说明:为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供应商配置的主要设备、工具、材料。供应商必 须详细填写此表,否则,因填写不详,给评标造成困难,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应 商 名 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4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 用户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电话 实施日期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注: 1、本表后附项目合同关键内容复印件。 2、供应商只填写相关标的的情况,其它无关项目不需填写。 3、本表如不足填写,供应商可自行添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应 商 名 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5 拟派项目经理履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已完类似项目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 服务起止时 间 正在实施 或 已完 服务质量 注:可附人员劳动合同、资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6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年龄 身份 证号 拟派 项目 岗位 及职 务 持何 种资 格证 书 发证 时间 本公 司工 作年 限 本公司 工作岗 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注:可附人员的社保、劳动合同、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7 商务偏离表 采购人和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除下述表格内的偏离条款外,我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三章 的商务条款要求。 序 号 磋商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原因说明及建议详情 …… 注: 供应商应对商务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供应商需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供应 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磋商要求的 项目,供应商必须加以纠正。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应 商 名 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年 月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8 ★条款偏离表 采购人和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除下述表格内的★条款有偏离外,我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 三章的其它★条款要求。 序 号 磋商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条款 响应文件的对应条款 原因说明及建议详情 …… 注: 供应商应对★条款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应 商 名 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年 月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69 五、技术部分 技术偏离表 采购人和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在此声明,除下述表格内的偏离条款外,我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第三章 的技术要求条款要求。 序 号 磋商文件 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 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 原因说明及建议详情 …… 注:1.供应商应对技术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2.供应商需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及图纸并说明原因,同 时,供应商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3.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技术要求与 综合规格要求的项目,供应商必须加以纠正。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应 商 名 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0 服务方案(供应商自拟) (一)、管理方案书中应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服务模式及设想; (2)、管理机构设立方案、运作流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管理及服务人员配备方案; (4)、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5)、管理服务分项标准与服务承诺; (6)、应急措施; (7)、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可行的特色服务条款等。 (二)、服务保证措施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中的要求,提出详细的服务保证计划和措 施。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1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供应商自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2 附件:踏勘确认书(如有) (未要求踏勘的项目无需提供此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现场勘查内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甲方踏勘联系人(签字、加盖公章): 勘查日期: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 73 附件:信用承诺截图格式 OLE_LINK16 OLE_LINK13 OLE_LINK20 OLE_LINK18 OLE_LINK19 OLE_LINK9 OLE_LINK15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