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06月11日 17:34
受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委托,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 NXCX-2020ZC09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1331
2、项目编号: NXCX-2020ZC094
3、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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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89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9000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通过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提供);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 2020-06-11 14:30:00 至 2020-06-18 18:00:00
地点:邮件报名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中所有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nxcxzbgs@163.com),本公司将会给报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报名回执及电子版采购文件。注:①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称;②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与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③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8、磋商文件售价:0元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2020-06-24 09:00:00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银川市兴庆区黄河龙商务大厦1012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2020-06-24 09:00:00
磋商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黄河龙商务大厦1012会议室
1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12、公告期限: 2020年06月11日 至 2020年06月18日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4、采购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
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1号 |
联系人姓名: | 万树青 |
联系电话: | 0951-5926366 |
15、采购代理机构: |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黄河龙商务大厦1012室 |
项目联系人: | 张鹏 |
联系电话: | 0951-5699246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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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磋商文件.pdf |
代理机构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