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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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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年06月11日 17:34

受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委托,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 NXCX-2020ZC09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1331

2、项目编号: NXCX-2020ZC094

3、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其他服务 1 详见磋商文件 89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8900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通过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提供);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 2020-06-11 14:30:00 至 2020-06-18 18:00:00
地点:邮件报名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中所有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nxcxzbgs@163.com),本公司将会给报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报名回执及电子版采购文件。注:①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称;②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与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③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未在有效期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8、磋商文件售价:0元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地点:2020-06-24 09:00:00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银川市兴庆区黄河龙商务大厦1012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2020-06-24 09:00:00
磋商地点:银川市兴庆区黄河龙商务大厦1012会议室

1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12、公告期限: 2020年06月11日 至 2020年06月18日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4、采购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1号
联系人姓名: 万树青
联系电话: 0951-5926366
15、采购代理机构: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黄河龙商务大厦1012室
项目联系人: 张鹏
联系电话: 0951-569924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磋商文件.pdf

代理机构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6-11

信息来源:http://www.ccgp-ningxia.gov.cn/public/NXGPPNEW/dynamic/contents/CGGG/ZBGG/content.jsp?id=2c9c002a729744050172a15f04154778&cid=316&sid=1&type=1031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第 1 页 共 55 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1331 采购编号:NXCX-2020ZC094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盖章) 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二○年六月 第 2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5 (一)总 则.................................................................................................................8 (二)磋商文件...............................................................................................................14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5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 (五)磋商程序和原则...................................................................................................19 (六)授予合同...............................................................................................................23 (七)废标和特殊情形规定...........................................................................................24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5 (九)质疑与投诉...........................................................................................................26 第三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合同(仅供参考)....................................27 第四章 服务要求.............................................................................................................30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40 (一) 竞争性磋商承诺函.............................................................................................42 (二)开标一览表...........................................................................................................34 (三)服务人员情况报表(注:每人一表).............................................................. 35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36 (五)服务要求偏离表...................................................................................................46 (六)方案.......................................................................................................................47 (七)资格证明文件.......................................................................................................48 (九)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的声明................................................................ 50 (十) 其他.....................................................................................................................51 附件:政府采购政策适用性说明表(如有).............................................................. 52 第 3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 告 受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NXCX-2020ZC094 宁夏回 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001331 项目编号:NXCX-2020ZC094 2、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 标段 标的名称 服务期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备注 一 食堂托管服务 3年 要求受托方提供至少 16 名服务 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厨师长、 主厨及其他工作人员) 89 万元/年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 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 标,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提供);4.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1、本项目详细资质要求与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以磋商文件为准;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 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地点、方式:2020 年 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每日 8:30-12: 00,14:30-18: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中所有证 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nxcxzbgs@163.com),本公司将会给 报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报名回执及电子版采购文件。注:①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 称;②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与证明材料扫描件一 并发送至本公司邮箱。③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未在有效期 范围内或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7、磋商文件售价:0元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0 年 6 月 24 日 9:00 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 第 4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应文件送达银川市兴庆区黄河龙商务大厦 1012 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 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 年 6 月 24 日 9:00 分,银川市兴庆区黄河龙商务大厦 1012 会议室 10、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夏回族 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ingxia.gov.cn)同时发布。 11、公告期限:2020 年 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 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41 号 联系人姓名:万树青 联系电话:0951-5926366 14、采购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黄河龙商务大厦 1012 室 项目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951-5699246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11 日 第 5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1331 采购编号 NXCX-2020ZC094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41 号 联系人:万树青 联系电话:0951-592636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黄河龙大厦 1012 室 联 系 人:张鹏 电 话:0951-5699246 电子邮箱:nxcxzbgs@163.com 2 采购预算 89 万元/年 3 服务期 三年 4 服务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5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6 采购方式及 评标办法 竞争性磋商 综合评分法 7 招标文件的 发售 2020 年 6 月 1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每日 8:30-12:00, 14:30-18:00) 8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9 投标预备会(答 疑会) 不统一召开 第 6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10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5日前 11 采购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5日前 12 偏离 不允许重大负偏离 13 分包 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4 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 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中收费标准。 15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肆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 16 投标文件 递交至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黄河龙商务大厦 1012 会议室 17 构成磋商文件的 其他材料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 容。 18 供应商要求澄清 磋商文件的截止 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5日前 19 签字、盖章要求 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要求 20 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0 年 6 月 24 日 9:00 整 21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0 年 6 月 24 日 9:00 整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黄河龙商务大厦 1012 会议室 2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推荐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按递交标书逆向顺序。 23 供应商确认收到 磋商文件澄清的 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当日内 24 供应商确认收到 磋商文件修改的 收到修改文件当日内 第 7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时间 25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15000 元 磋商保证金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缴纳,未到账不予认可,没 有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开户名称: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银行帐号:0200 0140 9000 20995 备注:需要从单位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26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日 27 成交通知书 领取时间:开标后七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0951-5699246 28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 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评委专家 2人, 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29 是否授权磋商小 组确定成交供应 商 是 30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签订时约定,不得超出合同价款的 10% 31 财政监督部门 财政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电 话:0951-5069347 32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需缴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 中标服务费缴纳账号: 开户名称: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 银行帐号: 0200 0140 9000 20995 注:中标人开具发票时需向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 1份。 第 8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一)总 则 1.政府采购政策及适用范围 1.1 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 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 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供应商选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财政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9〕19 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9〕18 号)为准。 1.2 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 进法》(主席令第 6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 号)、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 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欢迎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 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 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2.1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供 应商投标时需注意,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 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 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1.2.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 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 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 第 9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 1.2 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 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2.4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 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1)参加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 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如响应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 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政府采购货物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的政策适用性说明表(格式见“第 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3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 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宁夏经济发展,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试点工作方案》(宁财规发〔2019〕8 号),详见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cgp-ningxia.gov.cn/)“通知”公告栏。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宋晓雨, 0951-5069767;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丁辉,0951-5189834。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 采购人应积极支持供应商完成有关贷款手续,并保证将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在 贷款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1.4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掌 握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后,制作投标文件。 第 10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2.名词解释 2.1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4 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以确定中标(成交)单位的临时组织。 2.5 中标(成交)单位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 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 采购合同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成交)单 位。 2.7“工程”系指政府采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 拆除、修缮等。 2.8“货物”系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 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 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 料和材料。 2.9“服务”系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以及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咨询服务 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供应商应提交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第十九条规定,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第 11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罚款等行政处罚。 3.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在开标评审前,采购代理机构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及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 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20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 号) 和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www.shixin.court.gov.cn/)、“信 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9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0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31 条规定,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 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 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货物制造商和该货物制造商的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不接受同一货物 制造商的不同授权经销商关于同一产品的投标。 3.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均不得在同一标段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13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第 12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处于账户冻结、财产被接管、财产被设定他项权利、财产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或破产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以及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中附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需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 本中附复印件); 第 13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4.3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 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不 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提供); 4.4 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以上如未按要求提供,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制作不清晰视为未提供此项资料; 3、投标单位需要制作详细的目录标准,以便评标委员会查阅。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订立合同协议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 一切费用而不论其投标结果如何。 第 14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1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6.2 投标人须知 6.3 合同通用条款 6.4 技术标准和要求 6.5 投标文件(格式)。 7.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 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 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变更公告;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 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及时关 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及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 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7.3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最迟应当于截止开标时间 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答疑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最迟在开标时间 5 日前,分段整理落实各类问题,并附加有关 补充或修正说明,以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该通知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约束 力,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 己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 第 15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文字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 应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9.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9.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 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3 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 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步评审。 10.投标货币 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1.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 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人应注意:磋商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等,参照的标准仅作 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 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形式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采购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的利益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按规定从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电汇 (2)转账 第 16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13.3 在开标时,对于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对磋商文件未做出 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3.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与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联系,办理退款手续。 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人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并签定合同后退还。 13.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招标代理机构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A.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C.投标人因互相串通、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而损害采购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的。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 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 机构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 13 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 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报价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 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符时, 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单价汇总金额 与总价金额不符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 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5.3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16.串通投标行为 第 17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16.1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中标无效。 (1)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 件的; (2)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处获得评标组成人员情况的; (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或错、漏一致的; (8)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 (9)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 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16.2 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财政部 87 号令第 37 条):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6.3 出现以上串通投标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 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 18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包装袋封装在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 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7.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招标代理机构; (2)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开 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 17.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并且加盖公章,如果未按 要求密封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并原封退回。 17.4 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否则该文件将不予接受并原封退回。 18.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该文件将不予接受并原封退回。 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按第 16 条的规定进 行密封、标记和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 19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五)磋商程序和原则 20.开标 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 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 20.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招标工作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进 入磋商评标阶段。 21.评标 21.1 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21.2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21.3 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 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1.4 磋商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21.4.1 投标文件初审。 21.4.2 澄清有关问题。 21.4.3 磋商小组一起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1.4.4 投标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最新响应文件。 21.4.5 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第 20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21.4.6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 21.4.7 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10.4.8 编写评审报告。 21.5 磋商小组在商务评审时,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1.5.1 应交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1.5.2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1.5.3 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1.5.4 投标单位报价超出采购单位预算,且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 21.5.5 投标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辩认的。 21.5.6 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1.5.7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投标单位退出磋商的。 21.5.8 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报价的。 21.5.9 妨碍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单位合法权益。 21.5.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6 磋商小组在对投标单位文件进行技术评审时,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 投标处理: 21.6.1 投标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1.6.2 磋商小组 2/3 以上(含 2/3)的成员认定投标单位的方案、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磋 商文件要求的。 21.7 磋商小组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8.1 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21.8.2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投标单位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 澄清内容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1.9 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每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磋 第 21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 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 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 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各投标单位最终报价。 21.10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 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磋商小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记名打 分,汇总求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1.1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20 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2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 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20 分。得分结果由 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类似业绩 5分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类似服务业绩的,有一 项得 1分,最高得 5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复印件,投标文件正 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不得分。 企业实力 5分 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每有一项 得 2.5 分。 注:开标现场提供证书原件,投标文件正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 鲜章,否则不得分。 服务人员 10 分 提供人员管理制度及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项目管理班子机构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完善、工作人员职责明确、 综合能力强且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 7-10 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较 健全、培训管理制度较完善、工作人员职责能、综合能力较强,能 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3-6 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不健全,培训 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员职责不明确,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方案 30 分 提供服务方案的得 14 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实施本项目的整体方案;(2)服务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3) 保障食品安全措施(4)原材料管理的措施;(5)避免浪费、控制 第 22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21.12 评标细则 22.评标过程的保密 22.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 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成本的措施;(6)设备维护保养方案;(7)卫生管理方案;(8) 服务人员管理方案。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优于甲方 需求或优于其它投标单位的每有一项加 2分,加分止标准分为止。 未提供不得分。 应急预案及 措施 20 分 投标人提供应急预案及措施的得 10 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1)整体应急预案;(2)各类应急事件分级(3)各类应急 响应时间;(4)各类应急处理办法;(5)责任划分。以此为基础,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及措施优于甲方需求或优于其它投标单位 的每有一项加 2分,加分止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服务体系承 诺 10 分 投标人提供服务体系承诺的得 4分,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品安全保障承诺;(2)操作规范承诺;(3)卫生环境承 诺。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优于甲方需求或优于其它投标 单位的每有一项加 2分,加分止标准分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第 23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六)授予合同 23.合同的授予 采购人应当按磋商小组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 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中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执行。 25.中标(成交)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 25.1 中标(成交)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中 标(成交)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购人名称和电话。 25.2 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7个工作日后,对中标(成交)结果没有质疑的情况下采购 代理机构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供应商 网上自行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合同签订及履约 26.1 中标人与招标人人签订合同时,须向招标人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重要资质证明材料原 件;招标人在验证中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后,方可与该中标人签订合同。 26.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6.3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⑴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⑵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 交)项目分包他人的; 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第 24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七)废标和特殊情形规定 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 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县(区)政府批准。 特殊情形规定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 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 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规定,在采购过程中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 25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执行。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10000 万元 0.25% 0.1% 0.2% 10000-100000 万元 0.05% 0.05% 0.05% 100000 万元以上 0.01% 0.01% 0.01% 备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 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1.1%=4.4 万元 (1000-500)×0.8%=4 万元 (5000-1000)×0.5%=20 万元 (6000-5000)×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 万元 第 26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九)质疑与投诉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磋商文件质疑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0951-5699246 2 评标结果质疑 0951-5699246 3 行政监督投诉 宁夏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0951-5069346, 50693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供应商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 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 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 27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第三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招标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采购部门确认,决定将本项目 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 如下条款和要求签订本合同: 1. 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单位应支付给乙方的价 款。 (2)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2. 技术设计 2.1 乙方提供和交付本项目建设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所附的技术设计响应表相 一致。 3. 专利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项目建设中使用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对可 能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 项目实施 乙方对甲方提供详细的研究方案,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 5. 合同款的支付 5.1 乙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规定完成本项目建设。甲方按合同条款规定进行本项目建设验 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5.2 乙方凭《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和《政府采购履约验 收资金结算书》到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具体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6. 技术资料 6.1 乙方应在完成本项目建设的同时,最迟应不晚于项目的竣工验收结束时,向甲方移交 第 28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应用软件开发文档、维修 指南等。 6.2 乙方除必须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原版的技术资料外,还必须向甲方提供一套与原版 技术资料完全一致的中文技术资料。 7、乙方误期赔偿 7.1 乙方承担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其在投标书中确定的交工日期完工,并经规定的各方验收 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7.2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建设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 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 7.3 除合同第 8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甲方可从应支 付给乙方未履行完的合同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 %,但误期 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完合同额的 %。一周按 7天计算,不足 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 到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8、不可抗力 8.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 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 响的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整个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 全部免除责任。 9、税费 9.1 乙方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交纳的所有税费。 9.2 如乙方经招标人证实确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从质量保证金中取 得补偿。 10、甲方的责任 10.1 在合同实施期间,甲方应指派专人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 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如期履行,甲方须对因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从甲方获得赔偿。 10.2 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接受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乙方可以拒绝甲方的此类 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10.3 在合同实施期间,甲乙双方可就合同的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签订背离原合 同实质内容的协议;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甲乙双方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 第 29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10.4 在由甲方直接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当乙方忠实地履行了合同,向甲方提交了付款所必 须的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采购机关审查合格后,甲方应按合同中规定的条款付款,不得无故拖 延。 10.5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11、仲裁 11.1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如从 协商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均可向招标投标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 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转让 12.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财政部门(含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人)签字: 甲方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信用代码: 电话: 甲方使用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合同版本仅做参考,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第 30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第四章 服务要求 一、职工餐厅项目需求(服务保障内容): 机关食堂外包要求投标人负责员工餐厅(100-180 人)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员工工作日期间一日三餐的伙食供应,早餐和中餐制订标准用餐形式,晚餐灵活执行, 包括外卖、会议、招待用餐等形式。 2、餐厅不定期制作各类酱制品,半成品及传统节日食品的供应。 3、餐厅内食品卫生管理,保障职工用餐安全,饮食健康。 4、餐厅内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5、宁夏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大楼会议用餐服务工作。 6、其他与伙食供应管理及餐厅管理相关的业务。 二、服务内容: 1、工作标准 (1)上岗前必须按计财处办公室机关食堂工作要求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负责甲方员工餐厅早餐 100-180 人的用餐制作供应,早晨 6:50 准点开饭,早餐须保 证汤粥不少于四种、辅食不少于四种、面点不少于五种的制作并符合《机关食堂管理规定》的 要求。 (3)负责甲方员工餐厅中餐 100-180 人的用餐制作供应,中餐 11:45 准点开饭,中餐须保 证主食不少于两种、辅食不少于八菜一汤的标准并符合《机关食堂管理规定》的要求。 (4)负责甲方员工餐厅晚餐用餐制作供应,晚餐按要求准时开饭,晚餐须保证协商标准并 符合《机关食堂管理规定》的要求。 (5)按计财处办公室员工餐厅要求做好各类物料、餐品标识工作。 (6)做好交接班、安全检查、食品留样、消毒、保养等工作记录。 (7)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食堂管理员、部门负责人。 (8)不符合以上规定或部门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9)负责甲方食堂供餐收费工作。 2、接待用餐的制作 按照用餐人数及用餐要求按时提供,保证菜品的色、味、形、质、营养达到餐饮菜品基本 要求。 3、现场卫生 第 31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1)由当班人员全面负责工作时间内的区域卫生,随时清扫、清理食堂操作间卫生,确保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炊事设施、设备、工具等无油污、无污渍。 (2)必须保持食堂餐厅、操作间清洁卫生,至少每个月彻底清洗一次。 (3)必须保持日常食堂墙面、灶台、设施、设备用具的清洁卫生,至少每个月全面清洗一 次。 (4)负责食堂物品分类摆放,必须按现场要求摆放整齐。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甲方工会办公室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4、安全行为 (1)必须掌握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措施。 (2)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围裙/袖套/口罩等),并做到勤剪指 甲、勤洗手、勤换衣服,严禁佩戴手链、戒指等装饰物品。 (3)严格遵守、执行食堂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安全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4)对食品的加工、制作和所用人员的安全行为负全责;对所用设备设施安全负全责。 (5)有病及时治疗,严禁带病上岗。 (6)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甲方工会办公室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5、劳动纪律 (1)由当班人员全面负责工作时间内的区域卫生,随时清扫、清理食堂操作间卫生,确保 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炊事设施、设备、工具等无油污、无污渍。 (2)必须保持食堂餐厅、操作间清洁卫生,至少每个月彻底清洗一次。 (3)必须保持日常食堂墙面、灶台、设施、设备用具的清洁卫生,至少每个月全面清洗一 次。 (4)负责食堂物品分类摆放,必须按现场要求摆放整齐。 (5)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甲方工会办公室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6)严禁在工作现场闲聊、打闹。 (7)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及其他电子娱乐产品。 (8)上班时间严禁洗澡及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9)除食堂操作间、餐厅、库房、卫生间外不得在其他区域逗留。 (10)严禁工作时间内进食。 (11)服从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员的工作安排。 (12)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甲方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三、服务期限: 第 32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度签订一次,按照年度考核服务评价,评价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 评价不合格,甲方可终止合同,重新招标,另选服务商。 四、人员设置及餐厅服务费用测算 (一)管理服务人员配置 根据宁夏人民检察院职工餐厅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配置各岗位人 员的具体情况是:拟用工 16 名,其中前厅管理人员 1人,后厨厨师长 1人,主厨 2人,面点师 1人,面师 1人,凉菜师 1人,配菜工、操作工 3人,前厅服务 4人,洗碗工 2人。 (二)餐厅管理服务费用 岗位职称 人数 备注 工资执行依据 厨师长 1 负责后厨厨师具体工作安排、的整体工作, 并负责各岗位出品制作质量; 2018 年银川市人力资 源市场部分职位(工 种)工资指导价位 前厅主管 1 前厅总负责人、安排服务员及前厅工作、并 参加具体工作; 主厨师 2 负责热菜制作 、半成品加工; 面点师 1 负责早点即正餐面点制作、把关质量及品种 更新 操作工 1 配合面点师工作,按要求制作各类正餐品种、 外卖品种; 面师 1 负责早点拉面、中餐面食、配合各类小吃制 作 凉菜师 1 负责凉菜及小菜制作、酱制品加工; 配菜 2 负责原材料粗加工、择菜、洗菜、配菜; 洗碗 2 各种餐具洗涤、消毒、保洁,回收餐具; 服务员 4 前厅服务、餐前消毒、保洁、环境卫生,以 及接待服务; 总计 16 工会经费 单位承担 2% 单位承担 2% 社会保险 依据银川市最低标准计算:按 3103/人/月的 25.78%核算(其中:养老 16%、失业 0.5%、 医疗 8.8%、工伤 0.48%) 单位承担 25.78% 服装费 春秋装、夏装 其它(垃圾转运费) 第 33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合计 税金 费用合计的 6%提取 利润 费用合计的 5%提取 总计 说 明: 1、该项目据实成本测算配置总人数为 16 人,其中包括:厨师长 1人、前厅经理 1人、主厨 1 人、面点师 1人、面师 1人、配菜员 3人、面点副手 2人、洗碗工 2人、服务员 4人; 2、该项目年度费用成本测算实际总额为 890000 元; 3、该项目餐厅设施设备增加、维护费、年检、供水、供电、供天然气费用由甲方支付,设备的 维修、更新费用均不包含在本测算中; 五、餐饮服务技术需求 一、经营要求 1、投标人不得将餐厅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能搞非法经营,不得私自对外经营。 2、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投标人管理范围,投标人需负责承包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 理。 3、投标人的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招标人的规章制度。 4、投标人其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及卫生知识培训 证 并报招标人备案。 5、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 不得出现少餐、缺餐。 6、为确保饮食安全,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服务水平、饭菜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 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对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和员工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7、招标人餐厅的水、电、天然气以及操作间的大型灶具等设备由招标人提供。 8、职工餐厅所有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如投标人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后方可实施。 9、投标人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服从招标人的统一管理,确保 安全无事故。 10、投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 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1、在餐厅显著地方公布菜谱及价格,并接受招标人监督。 第 34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12、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工作。 13、餐厅员工就餐区域日常管理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招标人要求协助做好日 常管理工作。 备注:1、投标单位须响应餐厅用工人员不多于 20 人(含管理人员)。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分年度签订,服务分年度评价,评价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评价不合 格,终止合同。 三、服务技术及人员素质要求 1.满足员工餐厅早餐 100-180 人、中餐 100-180 人的用餐并符合服务技术标准要求中工作 标准的要求。 2.具有从事餐饮行业或员工餐厅承包工作经验,提供所聘厨师主管必须有 5年以上餐饮工 作经验、2 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拥有 3 名以上具有 3 年厨师经验,拥有食堂工作人员(从事 餐饮行业 1年以上)5人以上,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持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四、实施方案及服务措施要求 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须专设本项目负责人(可由带班人员兼职)。 2.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外包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男性年龄 18-55 周岁,女性年龄 18-50 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工作热情、责任心强,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精神面貌良好,无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刑事处罚记录、受过治安处罚 等情况。 厨师主管负责班组全面管理工作,厨师需从事本行业 3年以上,勤杂工具有饮食业服务工 作经验一年以上,形象良好,具备一定的语言、形体素质,熟悉职业知识、接待技巧、迎送礼 节等。 3.供餐时间安排: 早餐供应时间:早 7:00-8:50 分, 中餐供应时间:中午 11:30-12:50 分, 晚餐灵活供应; 五、培训要求: (1)所有聘用的工作人员需经过安全培训(包括饮食安全、消防安全、设备操作安全等), 必须熟知饮食安全知识、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自救逃生知识和炊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 35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2)所有聘用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业务知识、设备操作规程、食堂管理规定等),掌 握岗位职责,熟知《食堂管理规定》《食品卫生法》等相关知识; (3)食堂主管须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烹饪技能、主厨须掌握一定的业务技能,能独立完成 各种菜品的烹饪、帮厨须掌握一定的烹饪技能,能协助厨师进行餐品的加工和制作、服务员须 掌握接待、礼仪、粗加工等餐饮业服务基本技能。 六、进入工作时间 如中标,则 10 日内进入,为甲方提供服务。如未能预期进入,可按投标书中相关条款赔偿! 七、承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如有发现从重 处罚! (六)职工餐厅服务落实考核 机关餐厅考核办法 为了积极加强和规范机关食堂管理,促进食堂服务各方更好地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提升 机关后勤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依据《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对机关食堂服务各方实行工作考核。考核主体是银 川市税务局,被考核对象分别是托管公司、配送公司和食堂监管人员。 第二条 托管公司和配送公司要严格按照《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应尽 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办法》中规定,擅自变通或改变运行模式的,处以现金罚款,罚款从 托管费或货款中扣除(下同)。 第三条 托管公司和配送公司要相互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职工食堂的成本控制。托管公司 要减少原料、成品及易耗品的浪费,做到投入配比科学,减少浪费。要根据每天就餐标准和人 数,控制好成本预算。若因托管公司未认真履行成本控制职责,造成亏损的,由其承担亏损。 第四条 托管公司要不断创新饮食花色品种和口味,努力提高职工食堂就餐率。职工食堂 每天基础就餐率(早、中餐和半成品供应)确定为单位总人数的 50%。如果无特殊原因就餐率 降为 30%,并持续三个月的,当季扣罚现金。对一个年度内出现两次以上扣罚情况的,可根据 工作量适当核减托管费。如果发生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况可折合计算。 第五条 托管公司要树立勤俭节约意识,主动节约、善于节约、把握规律。要在食材投入、 物品消耗、后厨管理等方面精算比例、科学搭配、合理消耗。监管人员和考核组不定期对餐厅 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饭菜剩余情况严重、物耗无正常原因明显过大等问题当月连续出现两次 以上的,视同存在浪费现象,处以现金罚款。次月再次发生的,处以现金罚款。 第 36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第六条 托管公司和配送公司员工不得和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服务对象不服从管理时可向 食堂管理人员及时反映进行解决。如果发生争吵现象,需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一年内 累计 3次要调离或辞退有关人员,并处以现金元罚款。 第七条 托管公司加工食品必须要保证食品安全。如果发生食品安全等问题,根据责任大 小,对责任方处以现金罚款,并根据协议规定,承担相关责任事故赔偿。 第八条 托管公司要保持食堂操作间、大厅、雅座等的设备和环境整洁卫生,厨具洁净摆 放整齐、餐具必须保证一餐一用一消毒,禁止未经过消毒而重复使用。明显未达到标准或违反 规定的,每发现一次处以现金罚款。 第九条 托管公司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度要进行身体检查,办理健康证。未及时办理的,责令 限期办理。无故仍未办理的,处以现金罚款。 第十条 托管公司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穿着工作服、帽子、口罩等。未按照要求着 装的,每发现一次处以现金罚款。 第十一条 托管公司食堂刷卡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要求就餐人员刷卡或缴纳餐票就餐。 如果在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现金罚款。 第十二条 托管公司要保证按时供餐,未经许可不得无故推迟或停止供餐,如有发生每次 处以现金罚款。 第十三条 托管公司提供的半成品加工服务,要按照成本价进行供应。年终对供应半成品 的品质和服务等情况纳入综合测评,满意率达到 70%以上的可给予适当鼓励。 第十四条 违反《托管协议》中其他有关规定的,可视情节严重,处以现金罚款。 第十五条 食堂监管人员要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对原料进口、物耗登记领用、食堂管 理等各方面进行全过程监控。要建立日常监管工作底册以及各类食材的入库出库登记制度,切 实做到环节紧扣、帐实健全、费用明细清楚。 第十六条 食堂日常考核工作主要由监管人员负责,对监管人员的考核由考核组负责。监 管人员未对每日原料需求清单进行审核确认的,每次扣罚现金;因审核不到位或缺位造成严重 浪费的扣罚现金;在每日原料移交过程中未及时进行监督和确认的,每次扣罚 50 元;未认真按 照《机关食堂管理办法》有关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或擅自变通的,每起扣罚现金;托管公 司发生安全事故、食品浪费严重、服务弱化或其他严重违规情况,属于监管失职的,要视情况 严重程度,处以现金罚款,必要时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机关食堂考核采用日常随机考核和按季抽考的形式进行。考核工作由计财处牵 头组织实施。 第 37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第十八条 机关食堂对托管公司进行考核。年末综合食堂各项管理指标达标后,可根据工 作完成质量,给予托管公司一定的鼓励。奖励方法包括:口头奖励、证书奖励、现金奖励,还 可向所属行业协会发送托管公司服务优秀推荐函; (七)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位:食堂主管 1、负责主持员工食堂的全面工作。 2、 关心员工生活,能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不谋私利,任劳任怨,处处起模范作用。 3、熟悉货源情况,执行每日采购计划,把好货物验收,控制成本,防止出现漏洞,按标准 让就餐人员吃饱吃好。 4、主动收集本厨房食堂人员对改善伙食提出的建议,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及时提出改进 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大公无私,作风正派,及时表扬奖励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员工,对员工意见较大的人员做 出恰当的处理。 6、经常检查抓好食品卫生、厨具卫生、厨房卫生、食堂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严格执行《食 品卫生法》,抓好食品质量,防止出现食品变质和食物中毒。 7、负责所属员工的考勤,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检查督导所属员工的操作流程,发现问题及 时纠正。 8、带领员工热情待客,分菜做到分量均匀,动作快捷,一视同仁,为就餐人员提供良好的 服务。 9、组织及时补充各菜式、米饭、汤水工作,保证就餐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能获得满意的食品。 10、做好所属员工的培养、培训、考核、调配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食堂管理员(主厨兼职) 1、抓好原材料的保管、做到物尽其用,减少浪费。 2、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和意图,听取下属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 向食堂主管报告和请示工作。 3、做好每月餐数统计,负责按月向财务部提报消费情况。 4、熟悉厨房和食堂的全面工作,协同主厨制定每周菜谱,经常调整食品搭配,公布每周食 谱,负责食谱落实。 5、热情接待投诉的员工,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问题,尽量消除可能产生的误会和疑问。 6、经常巡视监督就餐人员是否按规定就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护员工食堂秩序。 第 38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职位:主厨 1、在食堂主管的监管下,负责食堂日常工作并协助主管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2、关心员工生活,严格要求自己,不谋私利,任劳任怨,处处起模范作用。 3、精通本职业务,负责食谱落实,调整食品搭配。 4、协助监督食品采购,把好货物验收,控制成本,防止出现漏洞,按标准让就餐人员吃饱 吃好。 5、抓好原材料的保管、做到物尽其用,减少浪费。 6、协助食堂管理员收集本厨房食堂人员对改善伙食提出的建议,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及 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抓好食品卫生、厨具卫生、厨房卫生、食堂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抓好食品 卫生质量,防止出现食品变质和食品中素。 8、每天要总结日常工作情况,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汇报。 9、做好消防工作,每天下班之前要检查每个开关是否完好、关闭,方可下班离开。 10、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意图,听取下属工作汇报,收集就餐员工意见,把掌握的情况及 时向主管请示或报告。 11、带领员工热情待客,分菜做到分量均匀,动作快捷,一视同仁,为就餐人员提供良好 的服务。 12、监督就餐人员的划卡、收餐票工作,做好每餐就餐人数统计。 13、及时补充各菜式、米饭、汤水工作,保证就餐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能获得满意的食品。 14、经常巡视监督就餐人员是否按规定就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护员工食堂秩序。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职位:助厨 1、在主厨的领导下,完成菜式的出品等各项工作任务。 2、 严格要求自己,不谋私利,任劳任怨,处处起模范作用。 3、精通本职业务,负责食谱落实及制作。 4、控制能源,杜绝浪费,做到物尽其用。 5、多听取意见,努力提高厨艺,让自己的出品得到员工的认可。 6、搞好食品卫生、厨具卫生、厨房卫生、食堂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抓好食品 卫生质量,防止出现食品变质和食品中毒。 7、每天要总结日常工作情况,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主管汇报。 第 39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8、做好消防工作,每天下班之前要检查每个开关是否完好、关闭,方可下班离开。 9、及时补充各菜式、米饭、汤水工作,保证就餐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能获得满意的食品。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库管员 1、负责仓库主副食及其它物资的保管和验收工作,保证在库物资不变质、不霉烂、不损坏、 不丢失。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主动平衡库存物资,及时向管理员提供采购物品的需求信息,防止缺货影响用餐需求。 3、保证仓库清洁,物资放置有序,标识清楚。 4、严格出入库手续,并做好出入库物品的验收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先入先出,每月结合 盘点清理库存。 5、仓库食品及餐具等物品一般情况不外借,经管理员签字批准可外借,必须由经手人打借 条以防丢失。 6、注意仓库安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下班要加锁,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鼠、 防毒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二)服务期: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计算。 (三)合同续签:3 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一年(按中标价平均每年金额签订服务合同)。 可续签条件如下:年度资金落实,采购人对中标人合同年度执行情况考核,全年无较大的违反 合同规定和服务质量问题。 (四)付款方式:服务费由采购人根据中标金额分期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每月 20 日前以转 帐方式支付上月度的秩序维护费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度的服务费用,于服务交接工作完毕后 支付,并通过转账的方式将相关费用划入中标人的账户。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的前 7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中标人名义为本项目开具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 9 第 40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 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封 面) (正/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盖章) 投 标 人: 年 月 日 第 41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目 录 (一)竞争性磋商承诺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服务人员情况报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服务要求偏离表 (六)方案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法人授权委托书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的声明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十)其他 第 42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一) 竞争性磋商承诺函 致:(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根据贵公司____号采购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____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我方授权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我方所提供 的货物及服务总投标价格为____。 3.我方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____日。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合同 约定完成项目的供货和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5.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向贵公司递交人民币____(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 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 公司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接受相应处罚。 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____份。 7.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 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8.我方完全理解贵公司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 43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投标总报价(元/年) 服务期 1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一年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 44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三)服务人员情况报表(注:每人一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 专业 职务 职称 工作简历 (包括参加了哪些项目服务) 单位评价 第 45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第 46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五)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第 47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六)方案 (本部分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 48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七)资格证明文件 (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 49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八)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我方就号“”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 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 50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九)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的声明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__________(采购人)、__________(招标代理公司): 我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申报及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与采购人没有任何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我__________(申 请人全称)保证自参加__________项目(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采购编号:__________) 的招标投标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记录;未因我方违规或违约介入诉 讼或仲裁;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及重大质量问题、重大安全事故;未因我方违规或违约解除合 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暂停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处罚阶段;无 涉及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情形;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若在本次招标投标的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 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我方将无条件放弃投标资格及中标(成交)资格, 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___月___日 第 51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十) 其他 针对本项目编制详尽的服务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情况说明(格式自定) 第 52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附件:政府采购政策适用性说明表(如有)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产品/技术名称 (规格型号、注册 商标) 制造商/ 开发商名 称 制造商/开 发商企业 类型 适用价格扣除条件 产品/技术价 格(万元人民 币) 该产品/技术 价格在投标总 价中所占比例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依据有关规定,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自主创新产品、小微型企 业产品的,则应在本表中详细注明。 2、依据有关规定,按以下几种价格扣除条件对投标报价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的原则如 下:对小微型企业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制造商/开发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开发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 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4、投标人所投产品如适用价格扣除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格式 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5、要求供应商在报价明细表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以及制造商的企业类型(中型、 小型或微型),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6、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对拟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政策的投标产品及其报 价单独作分类汇总,并附制造厂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7、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 53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 型(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型(小型 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采购人) 的__________(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 54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第 55 页 共 55 页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0951-5699246 附件三: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程序和原则 (六)授予合同 (七)废标和特殊情形规定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九)质疑与投诉 第三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一) 竞争性磋商承诺函 (五)服务要求偏离表 (六)方案 (七)资格证明文件 (九)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的声明 (十) 其他 附件:政府采购政策适用性说明表(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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