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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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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曹桥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安局曹桥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重新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平湖市公安局曹桥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公安局曹桥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平湖市公安局曹桥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

实施地点为平湖市公安局曹桥派出所。

服务内容包括:为平湖市公安局曹桥派出所职工提供全年365天工作用餐(早、中、晚餐)及公务招待餐饮、服务及刷卡消费。早餐设稀饭、包子、馒头、面条、煎荷包蛋、煎饺、各式小菜等服务;中餐需制作不少于三荤菜、二半荤半素菜、二素菜、一汤,晚餐需制作不少于一荤菜、二半荤半素菜、二素菜、一汤(根据任务要求可另做调整);双休日、公众假期仍需供应三餐;紧急工作时需提供夜宵。根据需要配送水果、奶制品等。

2.1.1配送主要产品

1.肉类:猪肉、牛肉等及制品。

2.水产禽蛋类:淡水产品、海水产品、家禽(含蛋)、放心豆制品等。

3.蔬菜类:各种放心蔬菜等。

4.其它需要配送的农副产品等。

5.各类绿色调味品。

(采购人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煤气更换由中标人负责))

人员要求:就餐总人数约130人,实际考虑每餐在100人(就餐人员流动性大,仅供参考),要求基本配备情况表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数量

备注

1

厨师长(有证)

1人

男性年龄均不超过59周岁,女性年龄均不超过54周岁,适当考虑原有食堂员工

2

副厨师长

1人

3

服务员

3人

合计

5人

投标人按照上述岗位设置配置人员,如需调整工作人员必须经招标人审核同意。

服务期:暂定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续签最长不超过二年。

2.2本项目固定费用24万元(包括人工费(含工资、福利、奖金及五金、税等),报价不作竞争;早、中、晚快餐服务提成最高限价为1元/份,公务接待服务提成最高限价为50元/桌;风险警戒值:早、中、晚快餐服务提成风险警戒值为0.5元/份,公务接待服务提成风险警戒值为40元/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2.3投标人更换重要岗位人员需报请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工作人员提出更换要求;投标人以高标准、严要求的服务态度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人员保障及就餐服务;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有权调派投标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就餐人员必须使用采购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刷卡用餐,投标人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或收取现金,不得对外经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目前在平湖有餐饮经营实体且经营时间达到三年及以上,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80人以上的餐饮项目业绩的;

(3)具有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

(5)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ph.jxzbtb.cn)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1030190271@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6月11日。招标人将于2020年6月12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地点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北楼310室(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88号)。投标文件送达后,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室停留,须到投标室西侧停车场等候通知,期间不得离开、聚集;请各投标单位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支付宝”或“浙里办”APP申领的嘉兴健康码绿码;配合现场体温检测,不超37.2℃。否则拒绝参与投标;由于需要测量体温及记录等工作,请各投标单位尽早到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由投标单位总部基本账户出具的人民币壹万元整(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曹桥街道招投标中心,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

通过电汇、支票、网银、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单位名称: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曹桥支行

开户帐号:201000000133030

7.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曹桥街道

地 址:平湖市当湖东路112-150号五楼

邮 编:314214

邮编:3142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573-85961220

电话:0573-85073363

传真:/

传真:0573-8507336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0年6月10日

公安局曹桥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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