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2
一、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
二、 供应商名称:浙江桥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三、 采购项目名称: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四、 采购项目编号:CXJJSJ2020-23
五、 合同编号:2020-24780
六、 合同内容: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合同总额(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保安员、保洁员、食堂人员等人员配置要求31人 | 年 | 1 | 2168695.00 | 2200000 |
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详见合同附件。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 其它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联系人:胡冲辉
联系电话:0574-63989821
传真:0574-63010961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2、采购人名称: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立峰
联系电话:0574-63035457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吉祥西路55号
附件信息:
服务外包采购合同.doc
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合同
签订地点:慈溪市
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
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甲方: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桥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经过公开招标,确定浙江桥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中标方,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事项
本合同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事项仅做如下简要说明,具体详见甲方发出的“ 项目”招标文件及乙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下列文件一起组成本合同文件:
(1)本采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如有);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修改、补充文件(如有);
(4)询标承诺、询疑答复;
(5)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6)双方来函
2、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次序在先者为准。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第三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为壹年,自2020年6 月 1 日至2021年5月31日止。一年。一年期满后经业主考核合格,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年。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费用支付
1、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2168695元/年。 其中已包含甲方因工作需要暂估的年度额外工作服务费用50000元,不计入合同预付款,根据实际发生按季结算。
(1)项目费用中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一年期的服务外包括人力成本(工资、社会保险、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费、餐费、福利费、服装费等)、人员装备及办公设备费用、设备分摊及折旧、其他费用(培训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除甲方因工作需要对人员做出的数量增减要求和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金额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
(2)合同期间物业人员加班工资按实际发生按季结算,结算标准为15元/小时(税管费另计)
(3)搭伙费:乙方物业人员允许搭伙,但伙食费需根据甲方餐费标准早餐6元/餐,正餐15元/餐,由物业人员用餐人数乙方按月向甲方统一支付。甲方餐标调整时,搭伙费也做相应调整。
(4)活动经费:物业人员参加甲方集体活动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全年人均活动经费支出标准200元,由乙方承担。
(5)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需增加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费用支付:合同开始之日起每3个月的第3个月,甲方收到乙方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合同金额(扣除暂估额外工作服务费用总额50000元后)的25%。合同最后3个月不予预付,合同执行完毕办理完结算后15个工作日予以支付。甲方有权对人员进行增减,并按实际人员支付费用。
第五条 履约保证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计¥108434.75元,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到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合同义务后终止,履约保证金于有效期止后30天内无息退还;但如果存在合同履行争议且尚未解决,则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等争议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终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制订本项目规章制度,监督职工和外来人员遵守该制度;
(2)监督本项目内员工遵守服务制度;
(3)代表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审定乙方制定的管理服务方案、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管理方案的实施和制度的实行情况;
(5)审议乙方制订的服务年度计划等;
(6)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提供给乙方必要的管理用房;
(7)负责对乙方执行日常工作的监督及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的监督;
(8)协助乙方做好服务工作和服务的宣传工作;
(9)处理合同期间在管理服务工作中需甲方出面协调的问题;
(10)配合乙方共同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11)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2)负责对乙方管理服务工作质量的考核,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的约定,制定管理服务方案及实施方案,按方案书的承诺履行合同,并配合甲方监管人员的业务检查,接受服务监管考核制度的约束,其考核结果作为费用正常支付和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2)需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档案资料,如安保工作记录以及其他需要记录在案的文档,并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3)应认真听取甲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规定,对在服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立即整改;
(4)对服务人员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加强治安形势教育和加强内部管理,根据项目开展的工作进度适时调整管理办法;
(6)负责编制服务年度计划、费用收支情况及时报甲方;
(7)进入甲方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要求身体健康,无犯罪等不良记录;
(8)乙方应该根据服务岗位特性组织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特别是安保消防培训,一年不少于两次;
(9)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日常节能工作;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甲方资产及全部的管理档案资料;
(11)乙方按有关规定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12)乙方不得将整体或部分管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不得将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服务业务对外分包或转包。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限定
1、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因其工作失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甲方禁止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参与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及工作职责以外的活动,违者由甲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3、乙方派遣至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其食宿、着装及装备、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培训等各类费用及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和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4、乙方在服务期间如遇招工困难,造成项目人员数量配置不足,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补齐,并扣除缺岗人员的所有费用。缺岗人数过多影响甲方工作开展,甚至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罚没其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单方面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包括经济赔偿)。
(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有严重影响项目正常工作及甲方形象;
(3)乙方存在与招标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响应文件的承诺;
(4)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擅自委托或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2、乙方如要提前中止合同,需提前3个月,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合同执行。
3、除不可抗力以外,如发生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发生中途终止合同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计算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款项支付中直接扣除:
(1)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按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格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经双方协商可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因工作疏忽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的价值照价赔偿。
5、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综治事件、造成甲方的名誉和形象受损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甲方的名誉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违约金和赔偿金由甲方依据安全事故的性质、程度以及甲方的名誉、形象受损的范围和程度确定,并在支付合同款时在合同款中扣除。
6、考核:详见考核办法。
7、其他违约情形:
(1)乙方未确保响应承诺的人员到位,或人员素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响应承诺不一致的,按实际缺席天数扣除人员费用,一周后仍没到位,加扣相应岗位人员当月服务费的50%。
(2)甲方要求乙方变动或更换人员,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变动或更换的,每人次扣1000元。
(3)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工资、加班薪资,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每人次扣1000元。
(4)乙方未按投标文件承诺配置设备及耗材的,或配置设备及耗材质量、数量不能满足日常需要的,每次扣1000元。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2、甲、乙方对《招标文件》以外的服务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4、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内部人员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5、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政策性调整,乙方在服务期间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致使中途服务停止,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7、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国家社保基数的政策调整,甲方不作补偿。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且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
(盖章) |
乙 方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
或受委托人 |
或受委托人 |
||
地 址: |
地 址: |
||
电 话: |
电 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本部和教场山污水处理厂,公司本部设有1个门岗,污水处理厂设有3个门岗,分别设有1个食堂。
二、服务外包人员安排
序号 |
职位 |
人数(人)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
2 |
保安队长 |
2 |
|
3 |
保安队员 |
12 |
24小时值班 |
4 |
保洁员 |
4 |
|
5 |
会务保障及保洁员 |
1 |
|
6 |
勤杂工 |
1 |
|
7 |
水电工(兼职) |
1 |
|
8 |
主厨师 |
2 |
|
9 |
副厨/面点师 |
2 |
|
10 |
帮工 |
5 |
|
合计 |
31 |
注:以上所有人员须在2020年5月31日前到位服务。
供餐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供餐情况 |
就餐人数 |
供餐要求 |
供餐方式 |
备注 |
教场山污水厂食堂 |
早餐 |
50人 |
全年供应 |
桌(盘)餐 |
周末、法定节假日无早餐,中餐、晚餐以供给值班人员为主,约30人。 |
中餐 |
80人 |
||||
晚餐 |
10人 |
||||
行政食堂 |
早餐 |
140人 |
全年供应 |
桌(盘)餐 |
周末、法定节假日无早餐,中餐、晚餐以供给值班人员为主约10人 |
中餐 |
140人 |
||||
晚餐 |
10人 |
三、人员配置的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1名
要求:女性, 45周岁以下,五冠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能操作电脑办公系统,懂会务工作,慈溪户籍人员,具有较强的队伍管理与工作协调能力。接受招标人和中标方的双重领导和管理,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处理与物业工作相关的事务。
(二)保安队长2名
要求:男性、高中文化以上、5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管理队伍与工作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负责安保队伍及人员日常管理、负责排水公司与安保公司的工作沟通、负责具体安保任务的落实。
(三)保安队员12名
要求:男性、身体健康、无残疾, 52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协调沟通能力。安保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复查无犯罪或不良好行为记录才能录用。
(三)物业服务外包人员16名
1、保洁员4名
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疾病史,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品行端正,接受过保洁专业培训,懂基本保洁器械的使用和保养,有相关工作经验。
2、会务保障及保洁员1名
女性,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疾病史,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形象礼仪佳,品行端正,接受过会务专业培训,有相关工作经验。
3、主厨师2名
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疾病史,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品行端正,持厨师证和健康证,按采购方要求能烹饪各类特色菜。
4、副厨/面点师2名
女性要求50周岁以下,男性要求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疾病史,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品行端正,持健康证,会烹饪家常菜,擅长面食制作。
5、帮工5名
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疾病史,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品行端正,有食堂帮工工作经验,手脚麻利,持健康证,会烹饪家常菜。
6、勤杂工1名
男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
7、水电工1名兼职
须持有上岗证,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能吃苦耐劳,工作勤恳负责,随叫随到。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负责人工作内容
负责安保、保洁、食堂队伍及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排水有限公司与服务外包公司的工作沟通、负责具体安保、保洁、食堂、会务接待等任务的落实。根据安保、保洁、食堂、会务业务工作和公司实际,向业主单位后勤科提供年度计划,制订完善日常工作纪律、管理规定、工作台帐和应急预案。保持业主单位与物业公司的有效沟通;完成业主单位领导和各处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安保工作内容
1、负责公司内部和污水处理厂安全保卫、防盗等工作。
2、负责突发事件及群体上访事件处置。
3、负责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
4、负责报纸及信件收发。
5、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
6、负责公司车辆夜间停放检查。
7、负责监控室管理。
8、完成公司其它指派的任务。
(三)安保工作要求(具体由投标方根据此要求进一步优化)
1、安保人员必须着装统一,作风严谨,文明执勤。各服务区域内安保巡查每2小时一次,及时掌握治安消防动态。
2、全体保安队员为义务消防员,安保公司应对保安队员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消防技能培训;安保公司必须每年定期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组织进行各类业务培训。培训记录向甲方后勤科备案。
3、安保公司须设立24小时支援与服务电话,及时提供服务和处理有关事宜,保证遇到应急状况时,能满足甲方的要求。
4、遇到突发事件、紧急状况时,安保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后勤科的统一调度。
5、保安队伍内部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全部责任由安保公司承担。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受到人身伤害,由安保公司负全责。
6、如有保安队员发生监守自盗行为,一经核实,甲方有权要求开除当事人,并按财产损失价值2倍处罚安保公司;如发生治安消防等责任事故,经核实,是因为安保公司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造成的,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必要时追诉刑事责任。
(四)保洁工作内容及要求
1、负责公司内部保洁工作,覆盖公司各个方面,实施分区域负责制度,包干到户。做好道路、公共区域、办公室、会议室、会务保障的保洁工作,并做好不定期巡回保洁。
2、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垃圾应根据《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做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3、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道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4、其他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击检查时,积极配合招标方搞好迎检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5、同时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楼宇节水、节电工作。
6、按季节做好除四害工作。
7、做好会务保障工作。
(五)主厨工作内容及要求
1、 组织和指挥食堂工作,制定菜单,对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成本控制等工作全面负责,监督食品安全制作,杜绝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建立严格的日常操作和管理制度。
3、 协调食堂各岗位的工作以及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根据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特长,决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安排。
4、厨房清洁设立岗位责任制,所有日常用厨具每天在工作后都必须进行严格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在消毒后要加盖保管,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不得使用。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等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
5、 负责菜点出品质量与数量的检查,稳定和提高出品质量,亲自参与烹制菜肴;负责存样及消毒工作。
6、 定期检查各岗位工作计划、培训计划、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的落实情况。
7、 主动征求对菜品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意见,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不断更新和丰富菜肴品种,制定原料合理的使用标准,严格控制成本。
8、 检查食堂食品及其环境的清洁卫生,检查储存原料及食品的库存数量和存放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副厨(面点师)工作内容及要求
1、副厨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餐厅,听从主厨安排做好洗菜、配菜,协助主厨对食堂的管理工作。
2、协助主厨完成公司食堂各餐的烹制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无过期变质食品。
3、供餐时负责饭、菜的及时添加;做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尤其是餐桌的及时清理);供餐完毕后对餐厅地面、桌面进行卫生清理、清洁。
4、保证员工工作餐的及时供应。
5、负责厨房餐厅卫生清理工作,厨房灶台、砧板台面、冷藏柜、水池、窗台、灶具等无灰尘、无水渍。
6、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配套设施做到节能降耗。
(七)帮工工作内容及要求
1、负责餐具清洗和垃圾清运工作。
2、随时做好洗碗间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洗碗间物品摆放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3、在工作时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合理使用清洁用品、用具,杜绝浪费现象;清洗餐具时要轻拿轻放,爱护公司物品,降低餐具损耗。
4、按食堂规定的原料除废标准方法,做好各种原材料的粗处理工作。
5、做好自己岗位及规定卫生区的卫生工作,做好随脏随清。
6、做好粗处理后剩余原材料的保管,做好上干下湿、防鼠、防盗。
7、听从厨师的工作指示,认真落实。
8、节约使用水电,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关闭水电才可离去。
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八)勤杂工工作内容及要求
1、全面做好单位内外围的花草养护工作;包括除草、杀虫、修剪、整理等等,保证花草的生命力,定期修剪,及时处理病残枝。
2、区域内公共部位对绿化地带的杂物、垃圾、杂草进行清除,做好灾害天气、极端天气预防工作,旱、涝季节及时做好防旱排涝工作,保证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做到植被完整,植株挺拔无歪斜,存活率达98%以上;并及时补种,避免黄土裸露。
3、设置爱护绿化提示牌,制止攀折花木及损坏绿化的等行为。
4、其他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击检查时,积极配合招标方搞好迎检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5、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的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兼职水电工工作内容及要求:
(1)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
(2)全面排水公司及污水处理厂日常简单的水电气等故障的维修工作。
(3)全面负责门、窗、扶拦、门锁等等日常生活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
(4)自行配备相关工具。
(十)其他要求
1、除上述内容外,要配合公司做好节能工作,白天及时关闭走廊电灯。爱护设施,做好报修工作。
2、供应商负责各人员的工资、福利、各种保证金及劳动保护费。所有物业从业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后上岗。
3、搭伙费:物业公司物业人员允许搭伙,但伙食费需根据采购人餐费标准早餐6元/餐,正餐15元/餐,由物业人员用餐人数按月向采购人统一支付。采购人餐标调整时,搭伙费也做相应调整。
5、活动经费:物业人员参加采购人集体活动必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全年人均活动经费支出标准200元,由物业公司承担。
6、中标供应商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和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日常检查,满意度测评考核,考评结果直接与经济挂钩。考评不达标或管理未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目标,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须在慈溪市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五、物业监督考核实施办法:
为提高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对物业公司制订以下考核细则:
物业管理监督由排水有限公司后勤科全面负责,各科室配合做好日常督查工作,每月综合考评在95分及以上的不作扣罚,低于95分(不含)(且在85分(含)以上的)的每分扣200元,低于85分视为不合格,低于85分(不含)的每分扣500元,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督查内容及考核扣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考核内容 |
处罚内容 |
一 |
项目负责人 |
|
1 |
加强项目配置人员管理,上班脱岗、缺岗、串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之事,酒后工作,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有损公司形象 |
发现一次扣1分 |
2 |
项目负责人未落实安保、保洁、食堂等任务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3 |
项目负责人未能及时与业主单位保持有效沟通,未能执行完成业主单位领导和各处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
发现一次扣1分 |
二 |
安保服务 |
|
1 |
公司内发生任何纠纷和火警,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适当措施进行阻止和处理,如故意躲避或任由事态发展,造成后果 |
发现一次扣2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2 |
公司及污水厂内设备、材料等出入不检查、不控制,导致设备、材料物品流失 |
发现一次扣5分,损失的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3 |
不按规定巡逻或巡逻无记录 重大事件不汇报。晚间巡逻不按照巡更记录进行检查考核 |
发现一次扣2分 |
4 |
每月定期检查楼内各各类消防设施与设备,定期上交检查结果,设备设施损坏和缺损如实汇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 如未做到 |
发现一次扣1分 |
三 |
食堂服务 |
|
1 |
出勤: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及需要时段的排班表,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的扣分。 |
每发现1次扣1分 |
2 |
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必须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未到位的扣分。 |
每发现1次扣1分 |
3 |
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 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 |
每发现1次扣1分 |
4 |
操作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
每发现1次扣1分 |
5 |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 |
每发现1次扣1分 |
6 |
餐前按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 |
每发现1次扣1分 |
7 |
开餐时及时清理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清理地面水水、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餐厅地面保持清洁。 |
每发现1次扣1分 |
8 |
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
每发现1次扣1分 |
9 |
泔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
每发现1次扣1分 |
10 |
仓库摆放整齐,调物料分开。 |
每发现1次扣1分 |
11 |
使用之后做好所有用具复位工作。 |
每发现1次扣1分 |
12 |
按“五常”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 |
每发现1次扣1分 |
13 |
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是否干净无水渍,每日消毒工作是否规范,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
每发现1次扣1分 |
14 |
食堂内有无苍蝇蚊子,消杀记录是否完整。 |
每发现1次扣1分 |
15 |
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
每发现1次扣1分 |
16 |
食品加工安全,留样齐全,记录完整,无中毒事件发生,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 |
每发现1次扣1分 |
四 |
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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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干区域干净整洁,发现一个卫生死角 |
发现一次扣1分 |
2 |
卫生间、污洗间有异味、污迹和成片水渍 |
发现一次扣1分 |
3 |
墙面、门窗目视有积灰、污迹 |
发现一次扣1分 |
4 |
办公垃圾日产日清,没有按《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垃圾分类处置 |
发现一次扣2分 |
五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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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班脱岗、缺岗、串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之事,酒后工作,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有损招标方形象 |
发现一次扣2分 |
2 |
工作人员频繁非合理原因换人 |
发现一次扣2分 |
3 |
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人员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4 |
对纪律涣散、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招标人要求更换或辞退,中标人未执行 |
出现一次扣8分 |
5 |
其他违规情况 |
发现一次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