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务段职工食堂餐料公开采购
公开采购编号:HGW-2020-06-03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职工食堂餐料源头控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强化成本卡控,不断提高职工食堂服务质量,将于2020年6月组织食堂餐料公开采购。
一、采购项目:
1.职工食堂餐料:包含蔬菜水果类、辅料类、蛋禽类、干果类。
2.到货地点:呼和工务段机关及呼东高铁基地。
二、主要事项
1.物资基本、辅助性能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卫生防疫要求。
2.质量保证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的食品卫生标准,在质量保证期内,按我单位需要提供商品检疫证书,供货方应对由于餐料质量等问题而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损失负责,费用由供货方负担。使用单位及时通知供货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质量问题的索赔追责, 必须提供有效质量证明,此批次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配送货,保证配送质量、数量、规格准确无误。2、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接需方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4.交货日期要求:按照使用方要求时间提供。
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6.验收方式:按有关国家、部门、行业规定的验收标准与使用单位共同进行现场验收。
7.评标方式:按照综合评议,经评审符合资质要求确定意向供应商。
三、公开采购方式及流程
因蔬菜受季节、气候等因素影响价格波动较大,本次议价将按照各报名供应商的资质、资信,选取满足公告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我段的意向供应商,并向意向供应商发议价结果通知书。每月初5日前由段办公室向入围的意向供应商发出本月的采购需求询价表,入围的意向供应商需在指定时间、地点同时报价,价格最低者成为本月餐料供应商。为了保证餐料质量的安全性和配送的及时性,意向供应商都需要缴纳本年度预计采购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单方无故毁约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公开采购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彩印件(三证合一);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投标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④餐料配送方案:制定专项配送方案,重点说明原料采购、二次分拣、配送前检查、点对点对接、专人专车配送以及质量重量核实互控等各环节作业流程。⑤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说明食品安全风险卡控措施以及卫生安全问题发生后的责任承担约定,包含每次配送餐料食品安全检疫合格证、长期固定原料供货部门协议以及提供食品安全风险抵押金。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税务缴税凭证);⑦本次公开采购需大型超市或具有法人资质的贸易市场等大型法人企业参加。(注册资金30万元及以上)。
五、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竞标资格,呼和浩特工务段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六、不予受理的投标人投诉:①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②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③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④超过投诉时效的;⑤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⑥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⑦投诉人未按照公开采购须知要求提交资料的。
七、时间、地点安排:
竞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12:00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3日下午15:00
八、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2244172
注明①竞标项目编号;②竞标单位名称、相关资质③竞标报名表,注名联系人姓名、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2248275
呼和浩特工务段
2020年6月12日
公开采购报名表
(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对外营业场所地点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公开采购编号 | HGW-2020-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