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苏省行政学院大厦管理服务(JSZC-G2020-172)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SZC-G2020-172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培训中心)委托,就江苏省行政学院大厦管理服务(JSZC-G2020-17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江苏省行政学院大厦管理服务
JSZC-G2020-17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行政学院大厦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为:励学大厦、学员公寓和硕研楼1-5层、会议中心,主要承担省内各机关单位的相关会议、校内外各类培训班学员教学、住宿和餐饮等项目的服务与管理(不包含总台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期三年,采购预算为 3360 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3360 万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020年05月20日
四、评审信息
(一)评标日期:2020年06月11日
(二)评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卞弘毅、陈静、顾芳、李家骏、吴正根、谢晓艾、周步新
五、招标结果信息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锦南酒店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6号
中标金额:叁仟叁佰伍拾陆万捌仟陆佰陆拾伍元整 人民币
中标标的主要信息: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管理和服务人员工资及福利等费用 | 153人 | 4278.12元/人、月 |
六、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3楼
邮编:210039
采购中心联系人:苏俊,联系电话:025-83668518
采购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培训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黄其兵 ,采购人联系电话:025- 83382179
采购人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
七、本招标结果公告期限
本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6月12日
附件: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大厦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JSZC-G2020-172.doc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行政学院大厦管理服务
标书编号:JSZC-G2020-172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5月19日
总 目 录
第1章 投标邀请……………………………………2
第2章 投标人须知…………………………………5
第3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8
第4章 项目需求……………………………………22
第5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50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5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行政学院大厦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行政学院大厦管理服务
标书编号:JSZC-G2020-17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行政学院大厦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为:励学大厦、学员公寓和硕研楼1-5层、会议中心,主要承担省内各机关单位的相关会议、校内外各类培训班学员教学、住宿和餐饮等项目的服务与管理(不包含总台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期三年,采购预算为 3360 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3360 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分包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07办公室。
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送达的,请于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前送达;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送达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4:00-16:00,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C号电梯三楼电梯厅前台接收点。
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上午9:30整
3、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025-83668515;
项目经办人:苏俊,电话:025-83668518。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1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中心二期不见面开标大厅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苏俊 ,联系电话:025-83668518
采购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培训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黄其兵 ,采购人联系电话:025- 83382179
采购人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他: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本招标文件后于2020年05月29日上午10:00集中到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由采购人统一安排勘察项目现场。
集中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
勘察现场联系人:黄其兵,联系电话:025- 83382179;
请供应商按时参加集中考察现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2.1投标人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全年福利、培训、体检、社会保险、加班费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护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支出。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产品供应和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及未来的最低工资、社保标准的政策变化,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产品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培训计划;
13.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请单独编制。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编制开标一览表。
16、投标保证金(如果收取)
16.1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6.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6.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上应注明: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分包号。
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送达我中心的时间如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我中心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可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18362097326,QQ:1224574219)观看本项目开标过程网络现场直播。
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中心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采购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 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采购中心登记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保证评标当天电话畅通,否则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按照评委会规定的时间,以电子邮件形式(发件邮箱必须为《法人授权书》中注明的电子邮箱)作出书面澄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7.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电话通知其授权代表,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8.1无效投标条款
28.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28.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8.1.8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8.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11 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目录清单”、“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
28.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8.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1名中标候选人。
29.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3 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0、质疑处理
30.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0.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0.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30.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0.4 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内控科,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17室,联系电话:025-83668531。
30.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0.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0.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0.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30.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0.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0.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1、中标通知书
31.l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采购中心将以中国邮政EMS的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寄发中标通知书,请供应商准确清晰填写《法人授权书》,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中标通知书无法寄达,采购中心将不再寄送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2. 签订合同
32.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金额的 2 %。
3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可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5-83668526。
第三章 合同文本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谈判)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产品/服务内容: 。
1.2 服务期限: 。
1.3 补充条款: 。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圆整(¥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
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
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质保期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9.1交付期:_________。 9.2交付方式:_________。
9.3交付地点:_________。
十、合同款支付
10.1付款方式: 。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
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
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合同标的对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另有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处理。
十三、验收
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采购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
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采购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6合同标的对验收另有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
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
14.3 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
14.4 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
14.6合同标的对交付另有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不得少于153人,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一、拟委托项目的基本概况:
江苏省行政学院(培训中心)是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中高级公务员的学校,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江苏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江苏省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由于地理位置优势,同时还承担了省内一些重要会议等职能,校内占地188亩,建筑面积13万㎡;可同期培训1000人。
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范围:励学大厦、学员公寓和硕研楼1-5层、会议中心,主要承担省内各机关单位的相关会议、校内外各类培训班学员教学、住宿和餐饮等项目的服务与管理(不包含总台服务)。
招标服务委托管理采用经营权与服务运行管理权分离的方式,经营权、收益权属于采购人。具体经营管理由采购人(江苏省行政学院培训中心)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服务、运行管理由中标方负责,执行总经理由中标方担任。管理、服务团队的组建由中标方负责,其管理骨干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等由中标方根据项目需求内容确定,除采购人派出的人员外,其他员工的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隶属中标方。
营销、财务管理由采购人负责。各级库房由采购人负责管理,中标方对客服务所需的各种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用品以及餐饮原材料的采购,由中标方编制计划、预算和采购清单,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同意后,全部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提供,所有物资的使用与耗费,如出现不正常人为损坏(正常损坏除外)或损耗,中标方将负责赔偿。
采购人负责对中标方的工作实施检查和管理,每季进行一次考核评定,遇事双方商量,任务安排和管理要求以采购人意见为主。如中标方派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表现不好,采购人可通知中标方对其考核或更换人员。
投标人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服务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各种税金、福利保险、劳保,以及励学大厦、学员公寓、硕研楼客房布草(含一年一次的客房窗帘洗涤及安装,主体班学员每周更换床上布草一次,走客房每天更换一次)、励学大厦餐厅布草、团队内部员工服的洗涤捆绑打包费;上述洗涤捆绑打包费每年支出约55万元,三年服务期间的洗涤捆绑打包费必须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励学大厦旋转门维护保养及维修(包括电机原材料更换),励学大厦厨房油烟机清洗及维护,励学大厦、学员公寓、硕士研究生楼客房智能门锁维护保养及维护,励学大厦总台汉庭软件维护,会议中心礼堂、励学大厦大厅高空维修脚手架租赁,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维护保养,励学大厦厨房内的热设备(指炉灶炉具、各类蒸箱烤箱、油炸炉、汤锅、保温桶)和主要配套设施(指豆浆一体机、洗碗机、和面压面机、制冰机)由中标方以全包的形式(包含零配件费用)进行维修、维护保养。布草车、小推车等不锈钢部件的焊接由中标方及时维修。以上内容每年费用约15.6万元,服务周期三年共计费用约46.8万元必须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一旦成交,所报的合同报价即为合同价一次性包干,合同期内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
二、管理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方面
1、学员公寓、励学大厦、硕研楼1-5层客房按四星级标准服务与管理(含客房、会议室、讨论室服务及公共场所保养保洁等);
2、会议中心的对外、对内各类会议、办班及教学活动等的会务服务;
3、励学大厦内学员餐厅与会议餐厅、二、三楼小自助餐厅的日常餐饮、包间内部接待服务与管理;
4、管理区域公共场所的保洁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5、励学大厦、学员公寓楼内研讨室、会议室等服务、保洁和管理;
6、管理区域内的24小时安全、巡查服务和公共秩序管理;
7、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保存与保管;
8、 励学大厦、学员公寓、硕研楼客房布草(含一年一次的客房窗帘洗涤及安装,主体班学员每周更换床上布草一次,走客房每天更换一次)、励学大厦餐厅布草、团队内部员工服的洗涤;
9、 励学大厦、学员公寓、硕研楼,会议中心楼内绿色植物养护;
10、负责对客打印、复印和传真服务(耗材由培训服务保障处负责,中标方需登记服务对象姓名和数量);
11、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水电、网络等设备为满足正常运转和服务所需要的维修工作;
12、励学大厦旋转门维护保养及维修(包括电机原材料更换);
13、励学大厦厨房油烟机清洗及维护;
14、励学大厦、学员公寓、硕士研究生楼客房智能门锁维护保养及维护;
15、励学大厦总台汉庭软件维护;
16、会议中心礼堂、励学大厦大厅高空维修脚手架租赁;
17、餐饮油烟净化设备维护保养;
18、励学大厦厨房内的热设备(指炉灶炉具、各类蒸箱烤箱、油炸炉、汤锅、保温桶)和主要配套设施(指豆浆一体机、洗碗机、和面压面机、制冰机)由中标方以全包的形式(包含零配件费用)进行维修、维护保养。布草车、小推车等不锈钢部件的焊接由中标方及时维修。
(二)服务要求方面
1、负责励学大厦内120个双标间、162个单人间、105个两间套、4个三间套的客房管理与服务;负责学员公寓楼内240个双标间的客房管理与服务;负责硕研楼内88个双标间的客房管理与服务,要求人员配置合理,保证脏房的过夜率不超过2%,会议退房时查房及时,确保退房结束后半小时内客赔汇总到位;客房布草管理年报损率低于2%,根据几年来的数据分析,客房年入住率在50%左右;
2、负责励学大厦会议餐厅350人次自助餐供应及服务、三层学员餐厅550人次自助餐供应及服务;二、三楼小自助餐厅各70人次自助餐供应及服务;负责励学大厦二层至三层6个包间的宴席供应及服务;确保大厦餐饮经营收入与成本支出(原材料、低值易耗及杂件费用)年度总体持平,餐具的损耗率低于0.35%;
3、负责会议中心礼堂、会议室及楼内全部服务场所,学员公寓、励学大厦内31个研讨室的会务服务与保障;
4、负责励学大厦一层大堂吧管理与服务;会议对接人员确保2名以上,并相对固定;
5、负责励学大厦、学员公寓、硕研楼1-5层客房、会议中心楼内全部服务场所的公共卫生保洁、楼内安保工作;
6、负责励学大厦、学员公寓、硕研楼1-5层客房、会议中心楼内全部服务场所的绿色植物摆放和养护;
7、负责服务区域内的维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水、电(强弱)、气管等线路故障的排查和修复,保证各管路管线的畅通,确保各项接待任务的完成;
(2)负责管理区域(包括高空作业的)各类配电箱、照明灯具、灯泡管、电动窗帘以及各种开关元件的更换维修维护任务(各种水电气类的维修工具和需高空作业的维护维修等辅助器械由中标方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提供);负责管理区域卫生洁具、淋浴房等设备设施的更换和维修、维护。
(3)负责管理区域弱电、音响、灯光的调试和维修、维护;
(4)负责管理区域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的使用和跑冒滴漏的维修以及需要更换的阀门等;对各类过滤网每季度清洗一次;
(5)负责管理区域的厨房设备设施灶具、厨具、餐车、挂壁、柜式空调、冷库、冰箱、开水器(包括滤网的清洗、灶台油烟管道的清洗)等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维修。对无法维修的设备或经采购人认定确实无维修的价值的,中标方以报告的形式上报采购人。
(6)负责管理区域各类下水的疏通(各种疏通工具由中标方自行解决)。
(7)负责管理区域家具、门窗和各类轨道等使用和更换各类锁具把手等配件;
(8)负责管理区域霓虹灯按时开、关;
(9)负责管理区域电梯的安全使用和轿厢内的清洁;
(10)负责管理和操作励学大厦监控室内楼宇智能系统电脑一台;
(11)负责管理区域电动旋转门的维护、保养和安全使用。
(12)客房大修房的确认须上报江苏省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物业管理部认可。
(13)管理区域内的墙砖、地砖、墙面等损坏脱落的维修须以报告的形式上报江苏省行政学院培训中心物业管理部确认后实施。
8、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投标人提供订机构岗位和工资设置方案,方案完整,设置得当;提供前厅服务方案、客房服务方案、餐饮服务方案、重大活动接待方案、会务保障管理服务方案、保安护卫及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方案、物资管理方案、节能操作方案、设备维修方案、成本控制方案、应急预案,做到方案完整,措施得当;提供人员培训方案,做到方案完整,方式得当。
9、根据项目需求和特点,投标人提供项目整体设想和策划方案、做到方案完整,措施得当;提供管理规章制度情况,做到管理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设置合理;提供服务承诺、质量保证,要求服务承诺好,质量保证措施得当;提供前期接管方案及合同到期时的交接承诺,方案完整,措施得当,交接承诺明确按采购人要求准时交接、条例清晰、做到无缝衔接。
(三)综合实力
1、2017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同时承担餐饮、住宿、会场服务)后勤服务项目的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单位对服务人员满意度的证明材料)
2、2017年1月以来投标人或者其所管理的实体宾馆(或饭店)或类似本项目独立承担过同时接待1000人以上(含1000人)服务接待项目的案例和同时接待3000人以上(含3000人)重大服务接待项目的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单位对服务人员满意度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4、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金额的 2 %。
三、人员要求
1、人员组成:要依据党校、行政学院培训领导干部作为服务主体的特殊性,既要体现出大厦管理的四星级服务,又要结合学员长时间住校的实际,足额配置人员;要求所有人员政治面貌良好,身体健康。其中①、从事餐厅、客房、会场服务者要有两年以上从业经验,年龄适当合理;②、从事安全值守工作者要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年龄符合行业规定;③、从事厨师、保洁人员要有从业经验及技术专长,年龄适当合理;④、实习生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钟点工;⑤、所有人员能够较快熟悉本校区的服务保障性质及服务要求,项目总经理必须要有从业经历和实体管理经验, 具有酒店店管理专业本科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总经理职务或类似职务2年以上经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任职酒店出具的星级证明材料及任职职位年数证明文件、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派驻的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行政综合总监、房务总监、餐饮/会务总监)都具有酒店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酒店管理专业学历证书,具有担任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酒店相应部门经理的经历,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经理针对以下两个问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分析和方案的书面材料。分析和方案要求具体如下:
问题1、谈一谈本项目管理服务的主要特点,与普通酒店管理服务有哪些相似点和不同点?
问题一具体要求:做到紧扣项目特点,能够准确把握党校大厦管理与普通酒店管理服务的不同,结合党校实际和要求,能够准确地把准工作定位,科学开展后续工作,相关书面阐述条理清晰,分析合理。
问题2、项目组在今后的服务保障过程中,就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有哪些方面的创新理念、方法和手段?
问题二具体要求:紧扣后勤管理服务“三化”要求及党校实际,做到理念先进、方法创新、措施得力有效,能够高质量、高水平做好本项目。书面阐述条理清晰、分析到位,工作举措务实有效。
2、客房一线保洁员人数不得少于30名;餐厅一线服务员(含传菜生)不得少于20名。详见【人员配置表】
人员配置表 |
||||
部 门 |
岗位 |
人数 |
部门人数 |
|
总经理室 |
总经理 |
1 |
5 |
|
副总经理 |
1 |
|||
行政综合总监 |
1 |
|||
房务总监 |
1 |
|||
餐饮/会务总监 |
1 |
|||
行政综合部 |
行政部 |
行政秘书兼质检与培训干事 |
1 |
28 |
人事劳资干事 |
1 |
|||
核算与验收 |
1 |
|||
制服与宿管员 |
2 |
|||
安保部 |
主管 |
1 |
||
内部安保、巡逻员 |
8 |
|||
监控员 |
8 |
|||
工程部 |
主任 |
1 |
||
水电维修工 |
4 |
|||
弱电网络维护 |
1 |
|||
房务部 |
客房部 |
经理 |
1 |
48 |
经理助理 |
1 |
|||
主管 |
1 |
|||
保洁主管 |
1 |
|||
客房领班 |
4 |
|||
客房服务清扫员 |
30 |
|||
客房中心 |
2 |
|||
库管与布草收发 |
2 |
|||
公共卫生保洁员 |
4 |
|||
地面保养工 |
2 |
|||
餐饮/会务 |
餐饮、会务服务 |
经理 |
1 |
72 |
主管 |
2 |
|||
领班 |
2 |
|||
服务员 |
16 |
|||
传菜员 |
4 |
|||
餐务保洁员、洗碗工 |
5 |
|||
厨房 |
行政总厨 |
1 |
||
厨师长助理 |
1 |
|||
炉灶厨师 |
7 |
|||
案板厨师 |
9 |
|||
冷菜厨师 |
4 |
|||
面点厨师 |
9 |
|||
粗加工 |
7 |
|||
职工食堂厨师 |
4 |
|||
合计 |
|
|
153 |
|
3、中标方的人员招聘,事先须经采购人保卫部门审查核定并备案。
四、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内考核两次为“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
五、付款方式
根据每季度考核情况按季结付季度款。
六、大厦管理服务考核办法
为认真做好大厦服务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大厦服务管理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要求,真正把服务教学、服务学员落到实处,确保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采购人和中标方双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JSZC-G2020-172137号《江苏省行政学院培训中心大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后签订的《大厦管理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工作范围、标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双方均应承担的责任,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组织实施考核。
(二)考核组成员
组长:分管校长
副组长:后勤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成员:校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工会主席、教务处处长、学员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总务处处长、信息管理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培训服务保障处处长、机关纪委。
(三)考核方法
1、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础管理部分,占总分的10%;
第二部分为服务管理部分,占总分的40%;
第三部分为安全管理部分,占总分的20%;
第四部分为资产管理部分,占总分的10%。
第五部分为日常维修维护部分,占总分的20%。
2、考核程序
(1)日常监管考核与协调,由培训服务保障处负责,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2)季度考核及年度考核评议,由校后勤服务管理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日常工作情况,组织进行检查或抽查等方式综合评比打分。
3、考核分数计算方法
(1)每次考核分数=总分―检查所扣分数;
(2)季度考核分数=季度考核分数总和÷季度考核次数。
(四)考核内容(见附件一)。
附件一作为合同明确的考核基本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待校后勤管委会补充意见确定。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1)根据合同要求,季度考核“优良”(90—100分),结付季度款的97%,另3%作为质量保证金;考核“合格”(89—80分),结付季度款的92%,罚金5%,质量保证金3%;考核不合格(79分以下),结付季度款的87%,罚金10%,质量保证金3%;
(2)合同期满年度考核均分达到90分(含90分),一次性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年度考核均分90分以下,每低1分扣除质量保证金的8%,直至扣完为止。
(3)本办法中未涉及到或与《大厦管理服务合同》有不相符的内容,以《大厦管理服务合同》为标准;
(4)如因工作不力或措施不到位等原因所造成的消防、治安、食品卫生等方面的责任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可直接评定为【79分以下(不达标 )】;
(5)根据考核情况按时支付季度款。服务期内考核中两次为“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附件一、考核内容
序号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
1 |
基础管理方面 |
①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规章制度;②管理资料的收集、归类、存档有序;③奖惩考核制度落实;④员工的工资、“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加班等各项费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
10分 |
检查中每发现一例不符合标准扣0.1分。 直至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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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管理方面 |
1 管理服务人员依据标书岗位设置人员到岗在编; 1 按投标书中《餐饮服务方案》执行;大厦餐饮经营收入与成本支出(原材料、低值易耗及杂件费用)年度总体持平; 1 食品卫生达标率100%,每餐留样率100%,抽样检测合格率100%,环境卫生消毒达标率100%,内外卫生整洁; 1 客房按投标书中《客房清洁标准》执行;布草洗涤及时合理,客房布草年报损率低于2%,客房内部卫生清扫及时,脏房过夜率低于2%,因管理原因每季顾客有效投诉低于3起; 1 会务服务按投标书中《会议服务标准》执行;会前准备充分,按照会议承办单位的要求各项物品摆放到位,会中服务热情,措施得力无差错,会后卫生清扫及时,服务无投诉。 |
40分 |
1 管理服务人员依据标书岗位设置,到岗在编率100%,低于标准每5人扣0.5分;②检查餐饮服务每发现一例不符合标准扣0.1分;大厦餐饮经营收入与成本支出(原材料、低值易耗及杂件费用)未持平的扣5分。③食品卫生达标率100%,每餐留样率100%,环境卫生消毒达标率100%,每项指标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④检查客房(含布草洗涤)服务每发现一例不符合标准扣0.1分,脏房过夜每超过一间扣0.1分,有效投诉每例扣0.5分; ⑤检查会议服务每发现一例不符合标准扣(含有效投诉)0.5分;⑦室内绿色植物养护清洁每例不符合标准扣0.1分。以上分值直至扣完为止。 |
序号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细则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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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管理方面 |
①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各类应急预案熟悉,演练计划落实; ②消防设施使用管理规范; ③内部安保及监控人员责任心强,无盗窃、无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 |
20分 |
①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各类应急预案不熟悉,演练计划不落实,发现一例扣0.1分;②消防设施使用管理不规范,扣0.2分;③内部安保及监控人员责任心不强,有偷盗等突发性事件,每发生一起扣1分,每发现一起责任事故隐患扣2分。 直至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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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产管理方面 |
①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帐物相符; ②物品采购控制合理,节约意识强; ③委托管理的固定资产、客房布草、餐厅厨具设备、会场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98%以上。 |
10分 |
1 资产管理责任人不明确,帐物不符每一例扣0.1分;②物品使用,每一例浪费现象扣0.1分;③确保委托管理的资产完好率达到98%以上。布草按报损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且无原因的扣0.1分,餐具报损率,每增加零点一个百分点且无原因的扣0.1分,其它主要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上分值直至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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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日常客房维修和设备设施维修维护方面 |
①按国家有关规定需持证上岗操作; ②日常维修保质保量,及时率98% 、返修率不高于1%; ③各类报修项目准确、真实,不虚报瞒报; ④零星材料的领用按程序申领,不虚领、冒领、多领。 ⑤新风机组、盘管、阀门等设备设施检查到位,无跑冒滴漏; ⑥各种设备人员操作不野蛮,有爱护设备、有节能意识; ⑦服从监管,对口汇报。 |
20分 |
①无证上岗扣5分/人次; ②会议中心par灯损坏≥5盏、其它灯具损坏≥20盏,超过部分扣0.1分/盏; ③跑冒滴漏发现处理不及时扣0.2分/处; ④设施设备人为损坏扣0.5分/处; ⑤虚报冒领零星维修材料扣0.2分/件。 |
专用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系指采购人、中标方共同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采购人、中标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方的价格。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方须承担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
“采购人”系指接受服务的业主及其使用单位。
“中标方”系指提供合同服务的中标大厦管理服务企业。
2、大厦管理服务委托时间
2.1根据大厦管理服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2.2中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3、付款办法
3.1 质量保证金的计提:
质量保证金的计提为每季合同款的3%。合同期满年度考核均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良,一次性全额返还;年度考核均分90分以下,参照校内考核标准扣除质量保证金,直至扣完为止。
3.2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服务期内每季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季结付当季费用:
季度考核“优良”(90—100分),结付季度款的97%,另3%作为质量保证金;考核“合格”(89—80分),结付季度款的92%,罚金5%,质量保证金3%;【考核不合格(79分以下),】结付季度款的87%,罚金10%,质量保证金3%;
3.3 结算时间:
(1)季度款:每季度最后两周由中标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并附该季度每日人员考勤及人员社保明细清单,经审定后7日内采购人付清中标方费用(遇节假日顺延)。
(2)整个合同履行完毕后如中标方无违约行为,采购人将在2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
4、合同内容:
4.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4.1.1中标通知书
4.1.2中标方的投标文件
4.1.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制定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