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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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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2餐厅服务承包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2餐厅服务承包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12 15:08:23

一.招标条件

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2餐厅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采购人为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现邀请有意愿、具备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272056

2.概况: #2餐厅营业面积一、二楼共约1100平米。地面、墙体、窗帘均已铺设、粉刷、配齐;厨具、餐具、水电设备、操作间、仓库、办公室、更衣室均已到位,可以使用。#2餐厅接待每餐一次正常接待能力为260人左右,最大接待能力每餐一次可接待300人左右。其中一楼为大厅,设40张快餐桌,可接待160人/每餐;二楼为包间,共有11个房间,其中大房间3个,小房间5个,次小房间2个(可作更衣室),储藏室1间。可接待80-100人。目前,已设20人台桌1个、10人台桌1个、8人台桌5个。二楼剩余房间可设台桌或作为办公室、更衣间、小仓库等用。最终以合同清单为准。

3.招标范围:#2餐厅承包运营管理服务。

三. 合格报价人资格具体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饮食服务机构(法人组织为公司),取得相应的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开户证明。并有资金、履约、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处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体制稳定。投标人应是合法、正常经营企业,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是系统显示状态)异常经营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的团队和经营管理经验。

3.拥有2名以上具有厨师证的厨师。

4.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四.报价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 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供应商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2.登录系统报名: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这里可以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采购方式”来进行模糊和精准查询项目。点击项目后面的“报名”,即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五、报价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2 日10:00。

2.询价截止时间:2020年 06月 22日10:30。

3.请各报价人2020年06月22日10:30前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4.对该询价项目有异议的,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5.本次询价原则上在满足合同要求及合同周期的前提下,最高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询价地点: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0373-2872721(卢女士)

电 话/传真:0373- 2872724 监督电话:益通公司综合部

0373-2872711

地点: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西路北18号。

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2日


查看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
查看附件:供应商廉洁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http://www.zybtp.com:80/fcggg/121505.jhtml

合同格式

餐饮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新乡益通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西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2餐厅为甲方员工及外部人员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服务的形式、期限和主要事项 

1、服务形式: (以下简称:乙方)以全承包方式经营,负责组织、管理新乡益通实业公司(以下简称:甲方)#2餐厅,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

2、服务期限:期限为壹年,自2020年 月 日始至2020年 月 日止 。

3、服务对象:甲方全体员工及在厂区的外部人员。

4、供餐服务时间、消费结算方式: 

1)就餐员工自行到餐厅用餐,供餐实行明码标价,用餐人员可持餐卡购买,也可以用现金购买。

甲方职工工作用餐时间:早餐:07:00-09:00 午餐:11:30-13:00 

晚餐:17:00-20:30

2)甲方员工餐卡内金额只限于在餐厅内就餐,严禁职工刷卡套现。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管理、经营餐厅,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本公司派驻的员工、原辅料的采购、餐厅管理制度的制定等。 

2)乙方有权要求用餐人员遵守餐厅用餐秩序,维护餐厅卫生。

3)乙方有权拒绝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外为用餐的人员提供服务。

 2、乙方的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缴纳厨具及物品押金5万元(餐具、物品清单及采购价见合同附件1),食品卫生风险抵押金5万元,共计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合同到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核验厨具,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按照采购价赔偿(易损件除外)。

2)乙方在餐饮服务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新乡市饮食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食品卫生事件的发生。

3)乙方派驻的员工应定期体检,体检合格持健康证方能上岗。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服务人员人数、名单报甲方审核,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更换不合格员工。

(4)乙方应在餐厅中配备餐厅主管,负责餐厅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甲方员工的需求,及时处理甲方员工的投诉,组织员工改善服务,提高用餐人员满意度。

(5)乙方负责#2餐厅室内日常水、电、厨具的维修。费用乙方自理。

(6)乙方负责#2餐厅室内及周围卫生保洁、负责下水道及窨井的清理疏通,垃圾及时外运。

(7)对二食堂内的布局乙方不能做大的改动。如需改动,改动方案应经甲方审核同意,费用乙方承担,甲方不再补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餐厅中原材料标志、进货渠道、原料质量、原材料投放量、饭菜规格及价格、索票索证、原料追索、食品留样、台帐记录、明厨亮灶、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员工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服务人员人数和素质、服务态度、经营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实施监管,并随时提出整改意见。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餐厅的卫生、食品的质量、进货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乙方未按期整改,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食品卫生风险抵押金1000元。

(3)甲方有权将就餐人员的正当意见和投诉向乙方反映,要求乙方协调处理,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处理。

(4)甲方有权就在用餐时间外需临时加餐事宜同乙方协商处理。

 2、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及时拨付职工刷卡的款项。

(2) 甲方提供净水装置

(3) 甲方提供中央空调维护

(4) 甲方提供水电服务。

(5) 对乙方的节约用水用电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有权从支付乙方的合同费用中扣除超出约定标准部分的相应费用;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因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代为赔偿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

1、承包费用为 元/年,大写: 元整。合同签订后的当月向甲方缴纳全年年的承包费。

2、职工刷卡费用按月结算,每月20日乙方将上月职工刷卡费用统计清楚,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提供合格发票,甲方于次月向乙方付款。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经卫生部门认定属乙方责任的,应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头发、线、菜虫等一般异物,乙方应重新免费提供一份等值食品或退还餐费。如出现三次类似异物,乙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苍蝇、蟑螂、蚊子、玻璃、金属等严重异物,甲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4)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外,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无故终止本合同应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10000元。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3、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