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应急管理局汛期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0-06-12
招标详情
- 1、项目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汛期”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采购
- 2、项目编号: GZYQ2020CG-031号
- 3、项目序列号: /
- 4、项目联系人: 胡女士
- 5、项目联系人电话: 13765435893
- 6、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汛期”救灾:救灾粮、食用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8、采购日期 2020-06-12
- 9、公告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10、评审时间: 2020-06-12
- 11、评审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宗梅,刘峰,舒华,王黔,陈晓 - 13、定标日期 2020-06-12
- 14、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主要中标内容 | 中标金额(元) | 操作 |
1 | 荔波振兴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甲良镇梅桃村船口组马鞍山处 | “汛期”救灾:救灾粮、食用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146400.00 | 删除 |
- 15、PPP项目:否
- 16、采购人名称: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 联系地址:荔波县
-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 联系电话:13765435893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玉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天源广场4栋2507室
- 项目联系人:黎娅
- 联系电话:0854-8889106
- 18、代理机构收费内容
- 收费标准:
参照黔价房【2011】69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1.64万元
- 19、采购文件上传(PDF格式)(除采购文件外还要上传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
-
-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汛期”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采购5-20.pdf
|
- 20、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如有):
无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汛期 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采购5-20.pdf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
关约定如下: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 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
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 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
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可与备用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起封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在开标现场递交。)
(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
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
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
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封装。纸质投标文件
仅作为备用文件使用,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开评标系统出现异常,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
续使用的情况时,由项目业主、监督部门、交易中心共同商议决定启用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并以
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设置的评标办法为准。
(6)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投标企业
CA 锁参加开标会。
(7)本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的内容为准。
2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3
第二节 货物来源要求....................................................................................................... 3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4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5
第二节 商务要求............................................................................................................... 5
第三节 图纸附件(如有).............................................................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7
第二节 评分标准............................................................................................................... 7
第三节 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15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15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16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16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18
第四节 递交投标文件.....................................................................................................19
第五节 开标.....................................................................................................................22
第六节 评标.....................................................................................................................23
第七节 发布成交公示.....................................................................................................26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27
第九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
第十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27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第一节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8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37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范本
投标文件范本.................................................................................................................43
3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 项目概述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采购 “汛期”期间救灾粮、食用油一批,欢迎国内合格的
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专项资金 。项目采购预算为 壹佰壹拾玖万陆仟元 整
(¥1196000.00 元 )。
三、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四、采 购 人
名 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荔波县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765435893
五、代理机构
名 称:贵州玉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天源 2013 四栋 25 楼 2507 室
联系人:黎娅 联系电话:0854-8889106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荔波县政府采购办
4
第二节 货物/服务要求
一、货物/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服务来源范围要求为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
二、货物/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按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且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救灾粮 1、国标 I 级标准,S C 认证,必须是 2019 年生
产的中、晚籼大米,有同批次检验报告。
2、救济粮全部以 15 公斤/袋打包,“三防”(防
潮、防虫、防霉变)包装,并在包装袋上加印“救
济粮”和“荔波县应急管理局”字样。
220 吨 需提供投标
样品(不少
于 1kg)
2 菜籽油 物理压榨,国标四级以上非转基因纯菜籽油,有
同批次检验报告,无公害,S C 认证,10L/桶。
6 吨 需提供投标
样品(不少
于 1kg)
6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签订合同时与业主协商确定。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实施点(送至村组,具体地址由采购人指定)。
二、验收标准、规范
按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三、售后服务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具体由投标人作出详细的书面承诺。
四、质保期
质保期:食用油:18 个月;大米:非真空包装 3个月,真空包装 6个月。
五、货物质量要求
1、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样品。
2、投标供应商成交后须严格按所供样品供货。
3、采购人将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质监)、审计、监察、财政(采购办)等相关监
督部门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抽检,如所供产品未达招标文件要求,
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停止进入荔波县政府采购市场 1-3 年。
六、货物发放要求
1、本次救灾粮、食用油采购项目须按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分发。采购人根据需要随
时行文下拨指标到各乡(镇、街道)或村、组,由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提供发放对象名单,供货方将粮食如数运到相关乡(镇、街道)站点并负责发
放到救济对象手中。
2、如遇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供货方须按甲方要求在 2小时内将粮食如数运抵灾
区并发放到灾民手中。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采用分批供货分批付款,每批次货经验收合格,在
10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该批次货款付清。
六、履约保证金
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0%,具体与采购人协商约定。
七、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 60 天。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
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至 3家供
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和商务因素。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
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
独立评价、打分。
二、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表
8
初 步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汛期”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采购
交易编号:黔南公易采(2020)0000 号 项目编号:GZYQ2020CG-031 号
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X.X
一、符合性检查
序号 符合性检查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1 交货期
2 投标有效期
3 质保期
二、无效标检查
序号 无效标检查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1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员(签字):
9
2. 评分表
评 分 表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分值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评分项 分值标准
价格分
(30 分)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有效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 )×30
×100%注:1.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
基准价,其得满分 30 分。
30 分
技术部
分(30
分)
技术参数评审
投标产品全部满足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得 15 分,出现负偏离扣
3分/项,扣完为止。
15 分
样品质量 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样品质量进行评价。优:10-8
分;良:7-5 分;一般:4-2 分,差:1分。
10 分
质量保障 提供人提供有资质部门出具合格有效的成品大米质量检验
报告(检验项目覆盖重金属、黄曲霉毒素及常规理化指标)
的得 3分。
投标人提供有资质部门出具合格有效的菜籽油检验报告的
得 2分。
5分
10
商务部
分(40
分)
仓储能力
投标人在采购人当地(荔波县)有仓库且免费提供代仓储服
务的得 5 分,在荔波县外的得 2 分。需提供仓库租赁合同或
自有仓库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
不得分。
5分
助力脱贫攻
坚
投标人参与脱贫攻坚,且帮扶贫困群众达 130 户以上(含 130)
的得 6分;129-100 户的得 4分;99-70 户的得 3分;69 户以
下的得 1 分。需提供帮扶名单,且有贫困户签字盖手印的证
明材料,原件备查,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分
派送方案
评审专家从投标人提供的派送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时效
性进行打分:优:5-4 分;良:3-2 分;一般:1 分,不提供
得 0分。
5分
售后服务
1.从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能力、交货期承
诺及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优:10-7 分;良:6-4 分;
一般:3-1 分,不提供得 0分。
2.能保证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将货物(至少运送到村所在地)
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提供承诺的得 5分,不提供不得分。
15 分
11
企业综合评价
投标人为重点龙头企业的得 3 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
件备查,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从投标人规模、品牌质量、口碑、专业化程度等方面进行
综合评价 6-1 分。
9分
少数民族产品加分项
据黔财采﹝2014﹞15 号,投标主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
区和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
(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在总得分基础上加 3分。
3分
得分 103 分
12
3.价格分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分按下列公示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最低有效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报价 )×30×100%
(1)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价格扣除: ①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
产品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财库[2011]181 号)的格式)和制造商
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证明材料。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①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7】141 号)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
相关材料。
(3)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①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生产制造
的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监狱企业产品
进行标注说明,且产品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 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注: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只给予 6%的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
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
(2)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 格 分 值 计 算 表
项目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汛期”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采购
交易编号:黔南公易采(2020)0000 号 项目编号:GZYQ2020CG-031 号
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X.X
序
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
价(元)
中小企业给
予 6%价格扣
除后报价
(元)
评标基准
价(元)
价格
分值
得分
1 0.00
2 0.00
3 0.00
4 0.00
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
评审专家(签字):
14
4.评分汇总表
评 分 汇 总 表
项目名称:荔波县应急管理局“汛期”期间救灾粮、食用油采购
交易编号:黔南公易采(2020)0000 号 项目编号:GZYQ2020CG-031 号
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X.X
专 家 专家姓名 供应商 1 供应商 2 供应商 3 供应商 4
贵州省综
合评标专
家库专家
采购人
代 表
总 分
平均分
排 序
评审专家(签名):
15
第三节 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
1. 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2. 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
4.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5.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
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供应商中,
仅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以技术响应及
售后服务等最优者为有效供应商),其余供应商均为无效供应商;(两家及以上供应商
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品目采购金额 60%及以上的,适用本项规定)
9.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10.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的;
16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http://www.qnggzy.cn)。
二、更正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更正公告。
供应商须关注上述相关网站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
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0 年 05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2020 年 05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二、获取方式
按公告确定的方式获取。
三、文件售价
人民币 0元。
四、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和更正
(一)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
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
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
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期内不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
文件及补充更正的所有内容。
17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有效
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上
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可不予受理:
①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②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③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④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
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
授权;质疑书加盖合同专用章的;
⑤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⑥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⑦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 贵州玉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天源 2013 四栋 2507 室
联 系 人: 黎娅 联系电话: 0854-8889106
(二)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后,需在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必要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须将答复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
(三)采购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质疑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以补充
文件或更正文件的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更正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更正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四)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 荔波县政府采购办
18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金额
投标保证金: 壹万贰仟 元整(¥ 12000.00 )。
二、交纳方式
注册电子证书用户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支付
交纳。(提示:投标人须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qnggzy.cn)在线自行投标
报名)
三、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帐 号:9558832405000147168
四、交纳要求
投标保证金须于 2020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前完成交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上缴纳凭证作为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名称
进行交纳。
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
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
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
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需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
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唯一凭证,凡未能出具交易中心保
证金收据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同投标有效期。
19
第四节 投标文件编制
一、编制要求
(一)格式
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
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
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
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
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3. 投标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内容不得
倒置、歪斜,由于投标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投标文件内容须采用打
印字体,禁止手写,手写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不认同。
5.投标文件应严格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范本填写,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
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二)装订
1.投标文件须单独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
2.投标文件须用 A4 纸打印,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
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超过 A4 幅的应以相应幅面打印,但应折叠为 A4 幅大小后装订,采购文件有提供图册等
其它要求的除外。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3.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打孔等方式装订。
4.不推荐使用豪华装订,建议平装。
20
(三)签署与封装
1.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
准。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投标文件中每一页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文件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完整,封口(接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封装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注明“×
×××年××月××日××时开标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未按规定密封签署的投标文件
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文件组成
(一)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文件
1、一般资格
1.1 法人基本情况表
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4“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截图加盖公章
1.5 投标保证金收据
1.6 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2、专业资格
2.1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强制性、准入性资质复印件
2.2 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技术文件
1、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型号、详细技术参数
2、技术偏离表(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对比偏差)
3、技术材料
(四)商务文件
21
1、商务响应明细
2、商务偏离表(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对比偏差)
3、商务材料
3.1 商务授权文件
3.2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力物力情况
3.3、供货/服务进度计划、质保、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安全措施及保障
3.4 中小微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如有)
3.5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
第五节 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
登记。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及四楼 LED 屏显
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州原农机校内。
三、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一 份(电子文档光盘/U
盘上须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不加密)。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
理。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方。修改或撤回须得到投标人
法人授权。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递交要求重新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从
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终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22
第六节 开标
一、开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及四楼 LED 屏显
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州原农机校内。
三、开标流程
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到开标室组织
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视为放弃
本次投标。
2.宣读纪律: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开始,并宣读开
标会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
3.密封检查:由供应商现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盖章等情况。
4.开标唱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供应商签到顺序随机唱标,并宣读开标
记录表中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等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供应商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开标记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并询问供应商授权
代表对唱标结果和记录是否有异议。若无异议,唱标记录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采购人代
表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6.身份验证: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性检查。主要包括审查投标人资质、投标文件
签署、标记、盖章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等,没有通过资格性检查的
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在开标现场由采
购人进行审查):
6.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3
6.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6.3“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截图加盖公章;
6.4 投标保证金收据;
6.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证件均应为合格有效证件并单独提交,未按要求提供或
提供不齐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按无效投标处理。
7.会议结束: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结束。
第七节 评标
一、评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
二、评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流程
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
(一)初步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
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
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
工作结束。
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
商资格证明文件情况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内容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
质性响应,
24
3.无效标检查:依照无效标条款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检查,检查供应商是否为有效
投标。
(二)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
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
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
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三)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对各评标专家的评分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值,评标
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货物技术优劣顺序排列。依此
类推,可继续按商务、信誉等关键因素进行排序推荐。
(四)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推荐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
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
(六)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
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投标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评标专家方可离
开评标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
注:
(1)当初步审查结果或评审复核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
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
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评标程序终止。
(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
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
(3)开标、评标过程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
像资料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
25
关事宜提供资料。
(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组织。
(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四、询标与澄清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
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向供应商进行询标,要求供应商对询
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须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和
澄清。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
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
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
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
五、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5人组成,其中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
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
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
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6
(二)承担的义务:
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节 发布中标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http://www.qnggzy.cn)。
二、中标结果质疑投诉
(一)质疑
供应商若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须有被质疑单位名称、质疑事项、举证材料等。采
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不受理无效的或质疑期满后提出的质疑。
(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
内未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答复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荔波县政府采购办
中标公告期结束后,若未收到任何质疑投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黔南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申办《黔南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取得《黔南州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
明书》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
发生法律效力,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第九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按照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
费,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中标价向贵州玉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
中标服务费和本项目在交易中心的场地费及其他费用。
二、支付方式
中标供应商在签收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
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第十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一、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合同内容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
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一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退还方式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网上发起退还通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招标人(代
理机构)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5日内退还。
二、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按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28
2、中标投标保证金退还: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按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
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如有异议或投诉情形的除外);
三、提交资料
中标供应商退保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制成一个 PDF 文件递交招
标代理机构;未中标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
3. 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的;
4. 违反投标承诺有关条款的;
5. 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第一节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款
项。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工程、材料、设备、机械、仪
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
试、性能考核、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
其他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
29
6.卖方:系指投标文件被买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
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7.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现场交货指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现场并
承担一切费。合同项下的全部产品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现场”系指合同项下
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使用的地点,其地名在采购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的合同条款
资料中指明。工厂交货指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运输部门出具最后一批货物运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买方自行提货指由买方在合同规定
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技术
规范要求并被买方接受的手续。若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中无相应验收规范的说明,则以国
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9.技术规格:卖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规格附
件(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投标文件的
“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相一致。
10.标准
10.1 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
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10.2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11.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
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
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1.2 除了合同本身外,11.1 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
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买方。
12.专利权: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
30
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
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3.包装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
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装卸时受损,确保产品
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赔偿责
任。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14.保险:如果产品是按照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以发票金额的 110%办理产
品运抵现场的“一切险”,保险范围覆盖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如果产品是按工厂交货、
或买方自行提货方式报价的,其运输保险可由卖方办理,运保费由买方负责。
15.技术资料:合同项下的产品技术资料(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外)将以下列方
式交付:合同生效后 60 天之内,卖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
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
给买方。
16.质量保证
16.1 卖方应保证产品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产品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或行业的标
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
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
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
或故障负责。
16.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量保证
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
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16.3 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
响应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
31
如果卖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
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7.检验和考核验收
17.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
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
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
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7.2 产品运抵现场后,买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
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产品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
赔。
17.3 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
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7.4 买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
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当买方需要对产品出厂前的试验进行监察时,制造厂应该事先作出
安排。
17.5 合同产品的安装工作在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对
合同产品进行性能考核(即终交验收考核)。
17.6 如果在合同文件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指标没有达到合同附件
的要求,买方有权按第 17 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8.伴随服务
18.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规定的附加服
务(如果有的话):
实施或监督所供产品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提供产品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2
为所供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
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产品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
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8.2 卖方应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商定
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9.备件
19.1 卖方应承担下列与提供备件有关的责任: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
的质量责任和服务义务。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
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格。
20.索赔
20.1 除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准自
行检验的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0.2 若卖方未按本合同条款第 13 条和第 14 条规定承担在产品检验或性能考核中
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和责任,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在此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协商,
按照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
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
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33
(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
降低产品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
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
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属于卖方责任应免费修理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之处的情况,如果
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之处,由此产生的一切
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5)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
2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
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
17.2 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
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
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20.4 当属于 17.2 条情况的索赔发生时,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 30 日内提
出的,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21.延期交货
21.1 卖方应按照“招标产品清单”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1.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后,应进
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1.3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地拖延交货,将被扣没履约保证金并加以违约损失索赔
和/或终止合同。
22.误期赔偿
22.1 除了合同的专门约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34
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误期赔偿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
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3.不可抗力
23.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
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
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
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23.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
事故发生后,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
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4.税费
24.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24.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4.4 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卖方负责。
25.履约保证金
25.1 卖方在收到的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日起三十天内,通过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供
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到产品完成安装调试,
用户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
25.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
由卖方负担。
25.3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26.违约终止合同
35
26.1 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买方可
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
卖方提出的索赔: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
部分产品、技术文件;或卖方未能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
指标;或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
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26.2 在买方根据第 23.1 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卖方应对买方
购买同种产品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7.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27.1 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
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
的权利。
27.2 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
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8.转让和分包
28.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8.2 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方,但
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8.3 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 11 条的规定。
29.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29.1 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
下述一项或几项:
(1)当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在相关部分尚未投入生产前变更
图纸、设计或规格;
36
(2)在合同项下的产品托运之前,变更运输、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
(3)卖方提供的服务。
29.2 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
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30.争端的解决
30.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过
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
讼应在买方所在地进行。
30.2 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
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0.3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
执行。
31.通知
31.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
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31.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
为准。
37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供签约参考)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交易编号: )
的 公开招标 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所做的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所需货物
1.1 货物名称:(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1.2 型号规格:(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1.3 技术参数:(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1.4 数 量:(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所示)
(二)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验收标准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详见供
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报价表)
2.2本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内容的和价进行包干。如超出本次招
标范围(货物增减)时,以货物单价(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单价)为基准,计实结算。
38
三、技术资料、协调
3.1 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安装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甲方应配合乙方全力协调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部门工作,在协调过程中所耽
误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
3.3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及安装进
度计划安排。
3.4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
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
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
标权或著作权等。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3条第 3 款的约定
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
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和质保金
6.1 质保期 个月(自本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2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由 甲方 接到乙
方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供货安装期:按投标承诺期。
八、货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当本项目招标货物数量超出招标范围时,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
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所列单价)进行计
39
算。
8.3 招标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相关管理部
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招标活动,采购
人将延期支付货款。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
的全新产品并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使甲方能很好的使用。
9.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
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
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12 小时内到达甲方
现场。
9.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
用。
9.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
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
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 48 小时前通知甲
方,以准备验收货物。
40
10.4 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 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
十一、调试和验收
11.1 甲方对乙方每个工程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
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
予签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证。
11.2 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
作为甲方验收、签证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1.3 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
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
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4 验收时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的要求,甲方
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
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
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 乙方逾期交付验收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
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不能交付竣工验收的,甲方可解除本合
同。乙方因逾期交付验收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
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
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41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五、诉讼
15.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
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报价函(及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6.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
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若有新增条款以采购人跟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的为准。
43
第三节 投标文件范本
荔波县应急管理局“汛期”期间救灾粮、食
用油采购
投标文件
(正本 / 副本)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年 月 日
44
目 录
一、报价文件
(一)投标函………………………………………………………………………………………00
(二)开标一览表…………………………………………………………………………………00
(三)报价明细表…………………………………………………………………………………00
二、资格文件
(一)一般资格
1.供应商基本情况
表………………………………………………………………………………………00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00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
4.“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截
图……………………………………………………………………………………………………
…………00
5.投标保证金收
据……………………………………………………………………………………………00
6.法人授权委托
书……………………………………………………………………………………………00
7.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情
况………………………………………………………………………00
三、技术文件
(一)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型号、详细技术参数………………………………………00
(二)技术偏离表………………………………………………………………………………00
(三)技术材料…………………………………………………………………………………00
四、商务文件
(一)商务响应明细……………………………………………………………………………00
(二)商务偏离表………………………………………………………………………………00
(三)商务材料…………………………………………………………………………………00
1 . 售 后 服 务 承 诺 书 … … … … … … … … … … 0 0
2 . 供 应 商 针 对 本 项 目 拟 投 入 人 力 物 力 情
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0 0
3 . 供货 /服务进度计划、质保、售后服务、安全措施及保障……………0 0
4.小微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00
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00
45
一、报价文件
(一)投 标 函
一、投标报价
1.我公司就 (项目名称)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本投标报价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价。包含货物价、检测费、运输费、上下车费、
保险费、中标服务费、开标场地费等一切成本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2.交 货 期: 。
3.交货地点: 。
4.投标有效期: 。
5.联合体投标: 。
二、递交资料
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光盘/U 盘 1 份。
三、相关承诺
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
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
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6.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
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
7.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
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46
(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 备注
1
…
优惠及其它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
投标申明: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为准。
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采购文件允许的备选方案均应载明。
3.“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三)报价明细表
47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
号
投标产品名称
规格
型号
制造商名
(产地)
数量(单
位)
投标总报
价
投标报价组成 交
货
日
期
交
货
地
点
产品
单价
运输险费 其他费用
1
2
3
…
全部投标产品总报价大写: 小写:
注: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订报价明细表格式(货物价格及所涉及的相关价格须分开报价出明细价格)。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48
二、资格文件
(一)一般资格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 应 商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 织 结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技 术 负 责 人 技术职称 电话
成 立 时 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 目 经 理
营 业 执 照 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 册 资 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 户 银 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 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 注
49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 “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截图;
5. 投标保证金收据;
50
6.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本
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
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1.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2.本委托书需另行签署一份,在开标时验证被授权人身份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51
致(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
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1.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2.本委托书需另行签署一份,在开标时验证被授权人身份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52
7.其它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53
三、技术文件
(一)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型号、详细技术参数
产品详细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生产厂商及产地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54
(二)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注:无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技术条款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
列在技术偏离表中。
(三)技术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技术材料
55
四、商务文件
(一)商务响应明细
一、交货期
交货期……
二、验收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
三、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
四、质保期
质保期……
五、付款条件
付款……
六、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56
(二)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序号 商务条款 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交货期
2 验收标准、规范
3 售后服务
4 质保期
5 付款条件
6 其他要求
7 ……
注:无论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均应逐条列在商务偏
离表中。
57
(三)商务材料
1.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商务材料
58
2.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人力物力情况
59
3. 供货/服务进度计划、质保、售后服务、安全措施及保障
售后服务承诺书
质量保证承诺书
60
4. 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致: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61
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62
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第二节 货物/服务要求
按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第二节 商务要求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第二节 评分标准
第三节 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四节 投标文件编制
一、编制要求
二、投标文件组成
第六节 开标
第七节 评标
第八节 发布中标公告
第九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十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十一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范本
第一节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三节 投标文件范本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