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白云校区第六食堂合作建设与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白云校区第六食堂合作建设与经营项目实行对外合作建设经营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该合作建设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餐饮企业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食堂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新路388号,即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白云校区。该校区目前住宿学生13000多人,预计三年后将增加到18000人。本次公开招标的食堂位于白云校区新建学生宿舍2号楼首层,总建筑面积2910.90平方米,该食堂区域内就餐人数约3800人。所在学生宿舍楼目前仍处施工建设中,可提供施工图纸,其现场是未经装修的框架毛坯房屋,建议投标方前往现场进行核查,以现场情况为准。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白云校区第六食堂合作建设与经营项目
2、项目编号:ZK2020-05-0515
三、招标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联 系 人:林老师、刘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020)89003979、(020)89003815
四、项目内容: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白云校区第六食堂(以下简称“本项目”)合作建设及校内餐饮服务经营权。
五、项目地点: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白云校区
六、招标内容:
(一)合作经营期限及要求
1、本项目合作建设与经营的总期限为八年,分三期(3年+3年+2年)。
2、在第一期(3年)合作建设与经营期间内,3年师生调查问卷获得满意度、基本满意度合计达80%以上和综合考评得分达70分以上方可申请延期经营第二期(3年),第二期经营期间内依然保持前述满意度、基本满意度和综合得分方可申请延期经营第三期(2年)。
(二)管理费
中标人部分分担学校相关人员的工作经费,每月按不少于营业额的2%向学校缴纳,全年按10个月(2月、8月除外)计算。
(三)合作经营建设投入要求
中标人有能力全面履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白云校区第六食堂合作建设与经营项目需求书》约定的义务,按“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或广州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标准合作建设与经营本项目。
1、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按规定进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等。
2、中标人依约定自行完成本项目的装修和食堂设施、厨房设备、高低温冷库,厨房抽排系统、就餐桌椅、水电设施、空调,视频监控系统等购置和安装。所有设备设施材质应达到行业标准中上水平,中标人应列出设备设施清单(包括规格、材质、品牌、价格),经采购人核查并符合要求后才能使用。要求就餐区必须配备足够功率的空调设备、有线电视及就餐桌椅;食堂视频监控系统的监控点不少于20个。
3、食堂经营全部使用电力,不得使用煤气或天燃气。
4、中标人必须保证在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装修和厨房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9月15日前通过广州市白云区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及学校综合验收,9月20日前完成交付使用并供应膳食、正常营业。
5、中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装修方案及预算清单、设备清单以及相关方案须经采购人及广州市白云区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本项目装修施工、设备安装等工程完成后,须通过广州市白云区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及学校综合验收。中标人必须承诺在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交付使用并供应膳食。
6、中标人不得销售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的食品,也不能销售食品经营许可证上限定为不得经营的食品或项目。
7、中标人能全面履行《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白云校区第六食堂合作建设与经营项目需求书》约定的义务。
8、由中标人无偿投入建设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
(四)合作经营范围:采购人食堂的校内餐饮服务经营权,合作方为师生提供大众化伙食和特色小吃,包括早、中、晚餐和宵夜,同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校内定点配送餐服务。
七、发布公告时间与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时间、地点:
(一)发布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6月12日
(二)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2020年6月19日上午9:30 ~11:30,下午15:00 ~ 16:30。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投标人应具有政府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在2017年5月1日至今应具有在广东省内高校或企事业单位承包过3000人以上规模食堂的经验,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不良记录(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及餐饮经营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必须注明地址、规模、甲方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四)近3年(2017年5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受到广东省、广州市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处罚。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招标人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合格条件资格审查及确定正式投标人。
(一)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一)提交全部资料且各证照均在有效期内并已年审的投标申请人即为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5名时,招标方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择优表》(附件二)对各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及打分,得分前5名(含第5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及少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投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五)正式投标人名单于资审小组确定后公告三天,届时将以电子邮件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
十、现场考察正式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正在管理且在合同期内的食堂(该食堂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须提供投标人与该食堂所有人签订的管理合同证明文件等)经营情况。并评分。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二:《择优表》(报名资料、《附件一及附件二均一式贰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附件一及附件二中内容需在报名时核对原件(未提供原件以核对的文件视为无效资料,由资审小组对所提交文件进行审核)。《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报名前(2020年6月19日9:30前)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50万元存入学校财务帐户(注:只接受转账,账户名称: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开户账号:4400143040905022244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滨江中路支行)。资格审查第6名(含)后的投标申请人在资审结果公示完毕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结果公示完毕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学校将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风险保证金和食堂建设保证金,其中50万元为风险保证金,400万元为食堂建设保证金。中标人严格依照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及设备清单等实施项目,按照饭堂建设进度申请支付进度款(中标人须提供项目完成清单),经采购人后勤、财务等相关部门审核后从食堂建设保证金支付相应款项;如建设资金超过400万元,超过部分由中标人负责支付;如建设资金不足400万元,剩余部分资金由采购人安排使用,不予返还。合作经营期届满中标人按要求退出经营后5个工作日内,学校无息返还50万元食堂风险保证金。
十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6月19日上午9:30 ~11:30,下午15:00 ~ 16:30。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科技孵化园402。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7日9:00 ~9:30。
(二)开标评标时间: 2020年7月7日9:30。
(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501号科技孵化园401。
(四)递交投标文件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备验。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 项目 | 报名资料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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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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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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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7年5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受到过餐饮业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及未发生所经营食堂业主认定的违约行为(提供承诺原件)。 |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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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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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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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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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级及以上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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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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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经营项目名称以及经营项目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为合作建设经营项目(须经营方投资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以合同为准),请在经营项目前加“★”号注明。 | ||||
合同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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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
2、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择优表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 资格申请项目 | 分配分数 | 择优内容及评分 | 报名资料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公司规模、实力 | 70 | 12 | 注册资金:500万元得4分,每超200万元加2分,最高12分。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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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注册时间:5年得3分,每超2年加1分,最高5分。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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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术人员(厨师、点心师、营养师):大于等于17人1分,17-20人(含20人)3分,20人以上5分。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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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为正在经营的食堂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有效期内,于2019年9月1日前购买,若在2019年4月1日后到期续约购买的,则须同时提供续约前后购买的保险合同):500万元以下0分,500万元2分,每超100万元加2分,最高10分。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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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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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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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具有3年以上(含3年)高校餐饮经营资历,且所经营的学校食堂于2020年5月1日前在广东省、广州市或省内各地级市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须提供广东省、广州市或省内各地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广东省、广州市或省内各地级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网络打印件,无此打印件为0分),最高8分。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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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于2020年5月1日前获得广东省内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质且无降级(须提供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名单》网络打印件,无此打印件为0分),每个得5分,最高10分。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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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 | 30 | 30 | 投标人在在广东省内高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3000人以上规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合同(本次开标时仍处于承包期的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开标时收验,无原件无效)。每个合同9分;经营方投资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的合作建设经营项目为10分,最高30分。 |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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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得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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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委对照评议内容及标准来打分,得出投标人各项目的得分。上述所说“年”为注册时间起至下一年对应注册时间的月日止为一年,统计截止至报名日。
2、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原件不得以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代替,否则视为无原件。3、本表中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 附件【附件二择优表.docx】
附件二:
择优表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
资格申请项目 |
分配分数 |
择优内容及评分 |
报名资料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核对情况 |
双方签名确认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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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规模、实力 |
70 |
12 |
注册资金:500万元得4分,每超200万元加2分,最高12分。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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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注册时间:5年得3分,每超2年加1分,最高5分。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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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术人员(厨师、点心师、营养师):大于等于17人1分,17-20人(含20人)3分,20人以上5分。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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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为正在经营的食堂办理餐饮场所责任险(有效期内,于2019年9月1日前购买,若在2019年4月1日后到期续约购买的,则须同时提供续约前后购买的保险合同):500万元以下0分,500万元2分,每超100万元加2分,最高10分。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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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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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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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具有3年以上(含3年)高校餐饮经营资历,且所经营的学校食堂于2020年5月1日前在广东省、广州市或省内各地级市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须提供广东省、广州市或省内各地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广东省、广州市或省内各地级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网络打印件,无此打印件为0分),最高8分。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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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于2020年5月1日前获得广东省内市级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资质且无降级(须提供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名单》网络打印件,无此打印件为0分),每个得5分,最高10分。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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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 |
30 |
30 |
投标人在在广东省内高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3000人以上规模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合同(本次开标时仍处于承包期的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开标时收验,无原件无效)。每个合同9分;经营方投资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的合作建设经营项目为10分,最高30分。 |
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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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得分总计 |
注:1.评委对照评议内容及标准来打分,得出投标人各项目的得分。上述所说“年”为注册时间起至下一年对应注册时间的月日止为一年,统计截止至报名日。
2、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原件不得以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代替,否则视为无原件。3、本表中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