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学生食堂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学生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XWT-2020-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松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0598-88238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丽松/电话: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3/电子信箱:zhixin01@126.com/传真:0591-8756821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1#学生食堂经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XWT-2020-81)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开招标文件管理预公告。各潜在供应商如对公开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 (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不接受邮件、传真件。)送至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供应商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17日17:30止(北京时间)。
地 址: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电 话: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3
传 真:0591-87568219
联系人:廖丽松
特此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3日
二、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7日 17: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XWT-2020-81
项目名称:1#学生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招 标 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六月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邮 编:350003
电话: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3 传 真:0591-87568219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E-mail: zhixin01@126.com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25085953"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42508595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425085955" 一、说明 9
HYPERLINK \l "_Toc425085956" 二、招标文件 9
HYPERLINK \l "_Toc425085957"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0
HYPERLINK \l "_Toc42508595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2
HYPERLINK \l "_Toc425085959"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2
HYPERLINK \l "_Toc425085960"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19
HYPERLINK \l "_Toc425085961"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1
HYPERLINK \l "_Toc425085962" 第四章食堂经营合同(范本) 35
HYPERLINK \l "_Toc425085963"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8
注:本招标文件共60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本公司受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1#学生食堂经营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ZXWT-2020-81;
2、招标项目名称: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附后;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纸质版和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 月 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7、询问规定: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异议超出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本公司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3点要求执行,否则不予接收。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等网站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须到公司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我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1、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名称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zxzb.com |
邮编 |
350001 |
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
|
帐户信息 |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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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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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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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廖丽松 |
电话 |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03 |
电子信箱 |
zhixin01@126.com |
传真 |
0591-87568219 |
|
发售招标文件与保证金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王小敏 |
电话 |
0591-88318332、87530730、87616211转816 |
传真 |
0591-87568219 |
|||
招标人信息 |
招标人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298号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电话 |
0598-8823837 |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建筑面积(m2) |
经营范围与经营地址 |
租赁期限 |
租赁费用 |
投标 保证金(元) |
1 |
1#学生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
约3551.47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食堂一层四年;二层约两年 |
免经营费用 |
16000 |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部分转让、分包或全部转让他人,若被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在中标后或签约时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评标过程中无论是否有对原件进行核实,投标人都必须对其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承包和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5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规则制度。
6服务期内,中标人的服务人员所发生一切意外事件,均由中标人承担。
7食堂二层使用期限约两年,具体根据招标人图书馆建设进度情况确定,投标人需承诺二层投入至少50万元,如未投入使用,招标人有权收回食堂二层重新招标使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 号 |
条 款 号 |
编列内容 |
1 |
1.1 |
项目名称:1#学生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人名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号:ZXWT-2020-81 |
2 |
3.1 |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6) 投标人近三学年(2017年下-2020年上)有经营过合同期满一学年以上,面积3000㎡以上高校食堂的经验:须提供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等可以证明具有高校食堂经验的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提供的经营合同尚未到期,可视为2019-2020学年的合同期满1学年。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下-2020年上)的高校食堂经营管理活动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做出专项书面声明。 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为中标的合同包购买公众责任险至少壹仟万元(含附加食品、饮料责任条款和附加火灾和爆炸责任条款)。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目前正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经营的餐饮企业(福建京元餐饮有限公司)参与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3 |
11.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4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接收人:廖丽松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月 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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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00),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人公司名义以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6 |
19.6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 “19.7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 |
7 |
13.2 |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8 |
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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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履约保证金(保函): 1、经营期限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合同到期后无遗留问题,无息退还。 2、二次装修、设备履约保证金(保函):30万元。二次装修改造、添置设备(含监控)前须将方案、设计效果图报招标人书面审批后会同永安市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造价预审,一层装修完并通过第三方结算审核后不少于110万元的无息退还二次装修、设备履约保证金(保函)20万元。二层装修完并通过第三方结算审核后,无息退还二次装修、设备履约保证金(保函)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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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最低限价:本项目免经营费用,投标人须承诺为本次项目投入二次装修、添置设备(含监控)等进行改造提升费用不低于110万元(一层),二层不低于50万元,否则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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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无效投标条款 |
无效投标条款:详见本须知第3、8.1、11.1、12.5、13.1、13.7、14.1、14.5、14.7、17.2、17.3条款要求,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 |
12 |
关于串通投标认定与处理 |
关于串通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
13 |
废标条款 |
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14 |
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 |
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 以下为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的条款,请各投标人认真审阅。 (一)重大偏差: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的; 2、 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8条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 评委会判定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是依据投标文件,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15 |
项目咨询及其他: 投标人为了解更多的项目基础资料和背景,可以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进行项目咨询和交流,避免在投标时因理解不清而影响今后项目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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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现场勘察: 1、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踏勘现场时,投标人应仔细了解情况,并充分了解自己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3、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若发生意外情况,不论何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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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4 |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行政监督部门。 |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应服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标准要求且已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投标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食堂经营合同(参考)
⑸ 投标文件格式
5.2除非有特殊需要,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察,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中文译本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的证明文件/材料无效,即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第五章的所有附件及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提供的其他文件。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2.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12.7在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⑵ 中标供应商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签订合同;
⑶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⑷ 中标人未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⑸ 经核查,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⑹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装订要求:
(1)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分别编制和单独装订投标文件: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数量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本一份(采用WORD或PDF格式,用非易损介质U盘或光盘保存)。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副本均须胶装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在投标人名称栏加盖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以上规定编制装订者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出现签名和盖章的相应处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3本次采购服务使用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文件副本(五份)、电子文本(一份)。各自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的封装要标准、袋口要封条并盖密封章,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等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年 月 日午:(北京时间)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装订、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有权签名人一致)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5.3 开标时,由招标人监督人员、投标人推荐代表和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15.4开标时,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性检验与签名确认。
15.5开标大会唱标结束后,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对本公司的唱标报价给予签名确认。
15.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及开标记录若有异议,须按开标会须知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当场向开标会主持人提出,否则视为对本次开标过程及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以后以各种事由向本公司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6.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雇佣关系;
(2)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技术顾问;
(3)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依法进行的利害关系。
16.3、在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本司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以及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招标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13、14条规定要求进行装订、密封、标记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的;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名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1)未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的;
(1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没有正本的或没有副本或者投标文件数量不足的;
(14)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标准的;
(1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16)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低投入金额的。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但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候选中标供应商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实质性响应的材料的真实性出具相关证明。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2 对投标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按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招标人以投标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招标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 排列评价顺序, 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4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9.6其他要求事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7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分。并按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报价部分评分满分30分
B: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5分
C:商务部分评分满分25分
各评委评分B、C部分分别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综合评分:A+B+C
具体评分标准及分值分布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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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部分评分(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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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报价部分得分(满分30分) |
a.本项目实行“零租赁”,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二次装修、添置设备(含监控)等进行改造提升费用不低于110万元(一层),二层不低于50万元。投入资金将用于经营场所二次装修改造(含消防喷淋系统)、添置餐桌等家具及设备(含监控)等硬件投入,在2020年暑假期间完成二次装修(一层)、添置设备的全部内容。 b.投标人承诺的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承诺的内容符合上述要求的得30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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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部分评分(满分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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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经营管理方案(满分12分) |
B1.1、根据投标人经营管理策划方案中对餐厅员工的管理思路(包含培训、管理与考核晋级的表述)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2-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
B1.2、根据投标人结合自身优势对餐厅管理理念、餐厅经营定位、服务承诺等情况,对餐厅经营特色和创新性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2-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
B1.3、根据投标人对餐厅经营成本控制、提供的饭菜经营品种、售卖价格、每餐供应低价菜(2元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四十及菜量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1-2分之间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分 |
||
B1.4、根据投标人对资产保护的承诺及设备和设施维护、保养、修复、保全计划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1分之间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分 |
||
B1.5、根据投标人提供为本项目拟定的饮食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分: (1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储存方案; (2烹饪、再加热、备餐及供餐等食品安全操作制度; (3卫生管理制度; (4员工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5食堂消防管理制度; (6财务管理制度; (7设备保养维护管理制度。 以上7项制度齐全的得2分;根据方案的可操作性、合理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1分之间进行评议,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
B2、应急预案 |
B2.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在遇到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食物中毒等情况下的应急预备方案进行评分:每提供一种应急预案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 |
3分 |
|
B2.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应对大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情况下的应急供餐处置预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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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食材原料第三方检测情况 |
B3、投标人对正在经营的餐厅所提供蔬菜、冻品、肉类、鱼类、食用油、大米六样原材料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每提供一样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的得0.5分,满分3分,检测结果日期为近三年即2017年6月1日(含)后至2020年6月1日(不含)之前,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核实,若现场未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的本项不得分。 |
3分 |
|
B4、检测设备配备情况 |
(1)根据投标人提供之前经营的高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的(包含但不限于蔬菜农残检测仪、粮食安全速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地沟油检测仪、肠菌检测试纸等5种设备)情况进行评分:须同时提供以上购买方名称为投标人的对应设备购买税务发票,开具发票的货物名称应与对应设备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0年6月1日之前,否则不得分。每提供一份检测设备购买发票的得0.5分,满分2.5分。并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上述设备,否则不得分。 |
2.5分 |
|
(2)另配有食品安全员能正确的熟练操作上述B4第(1)项安全检测设备且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及高级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的加1.5分。须提供食品安全专业学历证书 及高级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由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出具投标人为该员工缴纳的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复印件(明细表上须有社保中心的电子章和防伪码)和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医疗保险缴纳材料并在人员名单旁明显标注。未同时提供或未进行标注的本项不得分。 |
1.5分 |
||
B5、服务团队配备及岗位设置情况(满分6分) |
B5.1、 投标人服务团队中配有(食品或餐饮或公共)一级营养师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份证书得0.5分,满分1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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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2、投标人服务团队中配有厨师且具备一级(含)以上厨师资格证,提供一份证书得0.5分,满分1分。 |
1分 |
||
B5.3、投标人服务团队中配有面点师且具备一级(含)以上的面点师资格证,提供一份证书得0.5分,满分1分。 |
1分 |
||
B5.4、投标人服务团队中配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食品安全员、监督员或类似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或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凭且专业与食品有关)的,提供证书的得1.5分。 |
1.5分 |
||
B5.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仓管人员具有高校食堂仓管工作经验的得0.5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高校食堂仓管工作经验证明,否则不得分。 |
0.5分 |
||
B5.6、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食堂管理经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高校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凭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餐饮职业经理人培训相关证书,并承诺项目经理在中标餐厅服务半年以上才可申请更换(招标人要求更换除外),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将对中标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新提任的项目经理需经招标人考核通过才可上任,更换后半年内不得再次更换(招标人要求更换除外);并承诺项目经理应参加招标人的出勤考核;拟派遣的项目经理满足以上要求并做出承诺的得1分。 |
1分 |
||
注:①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证件复印件、发证单位官网查询结果打印件(未能查询到的请提供说明)。②持证人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册员工,投标人须提供由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复印件(明细表上须有社保中心的电子章和防伪码)和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医疗保险缴纳材料并在人员名单旁明显标注。未同时提供或未进行标注的相应项不得分。注:团队人员(B4及B5)不得一人兼任多岗,需一人一岗,否则不得分。 |
|||
B6、消防安全承诺 |
B6、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无发生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投标人声明必须真实,存在虚假承诺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2分 |
|
B7、餐厅监控方案 |
B7、根据投标人拟提供餐厅的监控系统方案,并按要求改造成“明厨亮灶”(就餐区设置大屏幕,并将后堂工作情况接到大厅的屏幕上)的情况进行评议, 并由评委在后2-3分间进行评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
B8、消防改造 |
B8、 投标人承诺餐厅装修改造设计方案达到消防审核标准的得1分,团队中配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再加1分,须提供承诺书、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复印件(明细表上须有社保中心的电子章和防伪码)和投标截止前连续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医疗保险缴纳材料并在人员名单旁明显标注。未同时提供或未进行标注的相应项不得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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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项目设计及装修方案 |
B9、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的平面规划图、效果图(以上两图为A3彩图),并结合餐厅环境、布局、文化、面积、结构、需求(相关标语、图画)等,从规划的合理性、创意性、操作流程的规范性、场地布局的安全性、总体建筑造型、结构、风格、色调并承诺中标后按图施工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1-3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注:效果图须色彩搭配合理真实,视角开阔,可直观看出餐厅整体布置的仿真模拟效果。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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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技术服务响应情况 |
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各项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若标注“★”符号的出现负偏离则投标无效。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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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部分评分(满分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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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管理体系认证 |
C1.1、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网上查询记录,否则不得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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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投标人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网上查询记录,否则不得分。 |
1分 |
||
C1.3、投标人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的得1分,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网上查询记录,否则不得分。 |
1分 |
||
C1.4、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网上查询记录,否则不得分。 |
1分 |
||
C1.5、投标人具有GB/T28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需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和网上查询记录,否则不得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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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至C1.5项须同时提供: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www.cnas.org.cn)官方网站上查询截图,并同时在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提供可复制查询的电子链接备查,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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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食堂投保情况 |
C2根据投标人的投保情况进行评议:投标人有为在营高校食堂投保公众责任险(单个食堂应不小于贰仟万元)并承诺对本项目投保公众责任险贰仟万元及以上的得1分。需提供保险单据正本复印件及保险承保明细表(原件备查)和为本项目投保的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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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员工投保情况 |
C3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下-2020年上)为员工购买员工险(如:团体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的单份保险进行评议:购买人数≤10人的不得分;10人<购买人数≤30人的得1分;30人<的得2分; 需提供保险单据正本复印件及保险承保明细表(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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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服务综合评价 |
C4根据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下-2020年上)来经营的全日制高校食堂项目服务对象的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含管理经营情况、安全卫生情况、菜品质量与价格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满意度情况、履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分 ,满分3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和招标人加盖公章的能佐证评价内容为满意或优的评价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完整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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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经营经验 |
C5根据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下-2020年上)来已经营过或正在经营的满一年或以上高校食堂经营经验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已经营过或正在经营的承包经营合同(合同期限须至少满一年或以上)复印件等可以证明具有高校食堂经验的材料(原件备查),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投标人提供的经营合同尚未到期,可视为2019-2020学年的合同期满1学年。 |
3分 |
|
C6食堂食品安全意识 |
C6投标人对正在经营的食堂四样餐具(汤碗、汤勺、筷子、盘子)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大肠杆菌的,能同时提供四样餐具为投标人合格检测报告的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检测结果日期为近三年即2017年6月1日(含)后至2020年6月1日(不含)之前,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核实,若现场未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的本项不得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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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高校荣誉 |
C7投标人2015年以来获得全日制高校食堂项目颁发的“文明食堂”荣誉称号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承包合同文本复印件;③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直接打印件或下载打印的网页(应注明网址或网址可直接打印于公告上);(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该项荣誉不得分) 须现场核查原件: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若现场未能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 |
1分 |
|
C8高校经营年限 |
C8、根据投标人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止在高校(同一单位单一合同)食堂经营情况在1~3分之间进行评分。以自然年计算,年限不可间断,同时间不同项目不可累加: 投标人在高校(同一单位单一合同)食堂经营年限在5年(含)以上的得3分; 投标人在高校(同一单位单一合同)食堂经营年限在4(含)~5年(不含)之间的得2分; 投标人在高校(同一单位单一合同)食堂经营年限在3(含)~4年(不含)之间的得1分; 投标人在高校(同一单位单一合同)食堂经营年限在3年以下的不得分。 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直接打印件或下载打印的网页(应注明网址或网址印于公告上);3、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高校食堂经营年限的证明函复印件及承包合同的复印件,若证明函未体现单项承包年限起止时间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原件必须现场核查,若现场未能提供原件核查的,本项不得分。 须现场核查原件:中标通知书、高校食堂经营年限、承包合同。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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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食堂管理情况 |
C9投标人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食品量化A级标准” 或省级高校伙专会“6T实务管理达标”或中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中心“6T实务管理达标”相关标准,每个高校食堂经营项目得1分,满分3分。 |
3分 |
|
C10社会责任 |
C10投标人正在经营服务的高校食堂项目中,发挥企业责任担当,支持高等教育事业,资助服务高校内的在校贫困生,获得服务对象单位或服务对象单位内的学生管理部门表彰的,并承诺对招标人在校贫困生进行资助的得1分。须同时提供表彰证明材料和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1分 |
注: 投标人同一项业绩不得在商务部分评分项(C4、C5、C7、C9)重复,重复不得分。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最高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中标通知
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1.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1.5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2.签订合同
22.1招标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招标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3.异议处理时限及要求
23.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3.2投标人提出异议,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并携带相关资料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异议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行核查,异议供应商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异议。异议书须包含具体的异议事项,并列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事项若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异议供应商必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异议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异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受理。
24.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4.1由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4.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1#食堂招标项目,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本次招标学生食堂建筑设施由学校提供,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不计提折旧,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
本次采购的服务为食堂经营服务,投标人购置的设备,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所用的装修材料要符合环保、消防及相关行业标准等要求。
二、技术服务内容
(一)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
1. 学院1#学生食堂,一层建筑面积1870.35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1681.12平方米,详见1#学生食堂平面布置图。
2. 学生食堂设有:门厅(验收区)、粗加工区、切配区、主厨(含蒸煮)、传菜通道、售卖间和洗消间;房间设置:食库(主)间、食库(副)间、冷库间、面点间、工具间(清洁);卫生方面:男、女卫生间和二次更衣室。
3. 地面:学生餐厅为水磨石地面,厨房加工、存贮、售卖等功能区地面为防滑地砖。
4. 墙壁:
墙壁:餐厅为刷白处理,厨房加工、存贮等功能区为瓷砖贴至1.8米,售卖间(配菜)墙壁部分瓷砖贴至顶,前台上方为玻璃墙。
5. 门:功能间门为木门,食堂入口为双外开式铝合金框玻璃门,洗消间为双内开式铝合金框玻璃门。
6. 窗:所有窗均为铝合金框玻璃窗。
7. 其他:
(1)后厨内设有排水沟一条,二个污水排出口。
(2)离心式排烟系统管道直通三楼顶部。
(3)采用校园一卡通消费。
★(二)基本要求
1.经营范围:大众快餐、面食、粉食、包点、小炒等(严禁经营小卖部及售卖烟酒)。
2.经营时间:
(1)正常开餐时间:早餐供应时间从7:00到9:30;午餐供应时间从 10:45到 13:30;晚餐供应时间从 16:30到 20:00,20:00到22:00食堂应开放供学生晚自习。
(2)寒暑假、节假日等特殊开餐时间:根据留校学生数由招标人确定是否开餐,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3.经营约定
(1)经营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2)经营期限:一层为四年(2020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二层两年( 2022年 8月 至2024年8月6日),招标人每学年度将对中标人履约行为进行综合考核,若中标人未通过考核,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中标人任何补偿或赔偿。
(3)经营期间中标人应按月向学校缴纳水、电等费用,其费用按学校所在地供电公司、水厂向学校收取的标准执行。
4.食堂布局及饭菜价格要求
(1)食堂设售卖区(一排),大众快餐窗口数量及售卖间面积不得低于所有窗口数和售卖间总面积的50%。
(2)大众快餐价格要求。米饭价格:每人每份1元,续饭免费;提供大众免费汤。就餐高峰期,中餐11:30~12:30,晚餐17:30~18:30。
5.二次装修的风格要体现高校文化的元素,体现招标人餐饮文化的特色。
6.二次装修改造和设备添置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场地内部环境应按符合餐饮业的标准进行全面设计改造,各操作功能间、加工区及仓库等独立布局,原则上设立与窗口数量相对应的仓库区域,且确保仓库通风透气、防火、防鼠;
(2)排烟管道按要求进行全面改造,能满足规范管理与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
(3)水电系统全面改造,须按招标人水电管理部门要求进行。
(4)后厨及各操作区的排水沟重新布局,设置独立走向,做好防漏水处理。设置隔油池,食堂污水应经两道油渣池隔油处理后,再排进污水沟,严禁直排。
(5)粗加工间、洗消间、售卖间、就餐大厅及仓库等重新安装吊顶,并按食品卫生要求,铺贴墙壁瓷砖、更新地面瓷砖。
(6)对公用卫生间全面改造。卫生间应按酒店宾馆公共卫生间标准设计,要求设计合理、安全、易清洁、防滑、方便使用等。
(7)应合理布置监控点,按照 “明厨亮灶”要求改造实施,在就餐大厅适当位置展示监控视频画面,所有监控应与招标人后勤管理处监控系统联网,并将现场工作情况接到后勤处监控服务器的屏幕上。
(8)炉灶应以电为主,使用液化气等燃料,投标文件需提供各档口拟使用燃气具的数量明细及具体参数。通气点火前,提供燃气具合格证。
(9)添置全新的餐桌椅及其他家具设备、厨具及制冷柜、洗消设备。
(10)二次装修及投入设备的材料必须使用防火材料。
(11)中标人对学生食堂二次装修改造须通过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和永安市食品卫生监管部门认定。
(12)中标人需配备智能餐厨废弃物就地处理装备。
该装备需满足:
1、设备必须采用快速物理高温(140℃-160℃)烘干杀菌的处理工艺且具有自动上料称重、冲洗搅拌、粉碎、高温物理杀菌及油水分离等功能;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2、①处理每公斤餐厨垃圾平均能耗不超过0.12kwh;
②减量率90%以上;
③设备放置区一米以外,整机噪音值小于65分;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所投设备具备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达标认证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七星级售后服务等级证书,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此证书;
4、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在产品质量、经营管理、节能降耗、环境测量方面符合测量管理体系要求且具有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提供此证书。
★(三)食品安全
1.中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经营;
2.制定食品卫生各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包干区域责任状,包括餐具消毒措施、烟道、灶台、隔油池、排污管道清理等方面;
3.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和学校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及处罚;若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产生的法律责任及需要支出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每天须对所有的产品按规定留样并做好记录;
5.中标人须做好餐具的消毒记录;
6.中标人须做好紫外灯消毒记录;
7.中标人须做好晨检记录;
8.中标人须做好剩饭剩菜的登记处理记录;
9.中标人须做好生、熟盘分类及消毒。
10.消防安全: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中标人对学生食堂和学生食堂的消防安全负责,必须保证消防安全设施不缺失。不能以任何理由占用消防安全专属空间及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的专属用途。定期清洗学生食堂和学生食堂排烟及排风管道系统,每半个月自行拆洗一次,每学期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进行一次大清洗,并将清洗过程的照片和清洗记录上交后勤处备案。平时应对灶台、油烟管道、排风系统的外露部分进行清洁,保持干净。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做好消防安全记录工作,确保无火灾隐患。并要求新进员工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人员安全
制定各岗位人员安全操作程序,要求员工按规范操作,并为员工投意外伤害险,确保无安全隐患。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同时提交工资发放证明至招标人后勤处备案。员工与中标人的任何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产生的费用及赔偿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如执法部门判决校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招标人进行赔偿后有权全额向中标人追偿,并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五)其他
1.学生食堂环境:要求对学生食堂实行“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的厨房管理模式。
2.中标人须于开学初报送学生食堂所有菜品价格至招标人后勤处备案,每学期末上报下学期需变动菜品售卖价格,经招标人审批后中标人每学期开学前在学生食堂和学生食堂明显处公布饭菜价格;平时应在售卖窗口挂价格牌(对应菜品)明码实价经营,若临时因市场上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中标人要上调售卖价格,应事先书面上报招标人后勤处,征得招标人后勤处书面同意后方可按上调的价格售卖,否则均视为违反售卖价格规定。
3.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中阐述的经营方案进行经营(包括品种、价格、重量配比,若违背投标文件内容提要,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
4.临时任务:中标人应根据学校临时安排任务情况及时完成供餐工作。
5.突发事件预案: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食品、消防、人身安全事故(包含公共场所)处置应急预案。
6.日常监督管理: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招标人将随时对中标人操作加工及出售的主、副食品质量、人员着装、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检查监督,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处罚。
7.由招标人组成考核小组对中标人进行学年考核。
8.中标人必须遵守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基本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最低二次装修、添置设备费用投入金额:不低于110万元(一层),二层不低于50万元;两年计160万元。投入资金将用于经营场所二次装修改造、添置餐桌等家具及智能餐厨废弃物就地处理装备等投入,在2020年新学期开学前完成一楼的二次装修、添置设备的全部内容。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承诺按“6T实务管理达标”或“4D食品安全现场管理示范”相关标准对招标人1#学生食堂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并承诺通过相关验收,否则,需支付违约金10万/年,拒不支付违约金,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2.投标人中标后需自行解决员工住宿,需要在校住宿的特殊岗位人员应提出申请,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安排。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采取自营方式经营,不得擅自分包、转包、让他人挂靠或改变经营范围,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所,中标人所投入的装修改造及设备等费用,招标人有权不予补偿,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要严格遵守招标人制定的《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如有违约,同意按本办法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八)管理办法及考核表
附件1 学生食堂管理办法(环境卫生违约处理、日常食品安全违约处理、日常食品质量等违约、消防安全违约)。
附件1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食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学生食堂管理,确保全院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颁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后勤饮食保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
第三条 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膳食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于后勤处,负责具体相关事务,膳食委员会每学年向后勤处提交各学生食堂考核报告,后勤处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
第四条 监管项目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承包合同。
第二章 检查组考核
第五条 为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等事故出现,根据教育与奖罚相结合的原则,特制订以下考核办法。由膳食委员会成立检查组根据以下项目每周不小于1次对学生食堂进行考核。
一、环境卫生违约处理
序号 |
项 目 |
违约金 |
1 |
员工上班未佩戴工号牌 |
100元/人次 |
2 |
员工上班未穿戴规定季节的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干净的 |
100元/人次 |
3 |
员工上班时穿拖鞋(包括塑料鞋当拖鞋穿) |
100元/人次 |
4 |
员工在操作区内吸烟(包括操作区内不得有烟头) |
100元/人次 |
5 |
员工参加售卖时未戴口罩 |
100元/人次 |
6 |
员工的衣物未按要求挂在规定的更衣室内的专用衣钩架上 |
100元/人次 |
7 |
前堂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未保持干净、有异味、蜘蛛网、杂物、痰迹;区域内墙上张贴物未清理 |
100元/次 |
8 |
餐厅墙壁、地板、玻璃门、窗、天花板、灯具、吊扇、消防栓未清洗干净、有污垢、食物残渣、脏斑、蜘蛛网、破损, |
100元/次 |
9 |
后堂地面、地沟及墙角、工作台未按时按规定清洗干净,有油垢、食物残渣、脏斑、积水、垃圾、地沟下水未有过滤装置等 |
100元/次 |
10 |
防蝇纱窗、门帘未关闭、未及时清洗干净、有污垢、脏斑的 |
100元/次 |
11 |
餐桌椅及就餐大厅每周未进行一次大清洗或是有污迹、排列不整齐的 |
200元/次 |
11 |
灭蝇灯功能不正常、灯管有灰尘,未及时清除死蝇,风幕机、空调运行不正常、不干净、有污垢、有积尘 |
100元/次 |
12 |
粗加工区水池不干净、有污垢,标识不清楚,植物性食物类、肉类和水产类未分池清洗 |
100元/次 |
13 |
工具、用具不干净、工作结束后未放在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刀具未分荤素使用 |
100元/次 |
14 |
卫生工具未按规定区域摆放 |
100元/次 |
15 |
蔬菜筐不干净、洗净的蔬菜重叠放置且直接放置于地面上 |
100元/次 |
16 |
未营业时间,售菜台、售卖窗未保持干净、有油迹、脏斑, |
200元/次 |
17 |
垃圾桶、泔水桶的外表面不干净、未加盖、工作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桶内垃圾 |
200元/次 |
18 |
餐厅后堂工作区有未经许可的外人进入 |
200元/人次 |
19 |
仓库食品贮存不整齐,没有序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没有定期检查 |
100/次 |
20 |
仓库未按规定保持通风、清洁、防潮,有霉斑、鼠迹、苍蝇、蟑螂、蛛网等现象 |
50/次 |
21 |
用于食品加工的任何工具,使用前后未清洗干净,有油垢或有异物。 |
100元/次 |
22 |
工作结束后操作台、货架、盛器不干净、有污垢、残物、摆放不整齐 |
100元/次 |
23 |
供餐结束其厨具设备、设施不干净、有污垢、脏斑、未摆放在指定位置且做好维护 |
100元/次 |
24 |
灶具、排油烟罩未保持干净,有油垢、杂物,烟罩无灰尘、油迹 |
100元/次 |
二、日常食品安全违约处理
序号 |
项 目 |
违约金 |
1 |
员工上班未持有效健康证 |
500元/人次 |
2 |
冰箱(冰库)内有异味,结霜厚度≤15衄,动物性食物、植物性食物和水产品没有严格分开,冰箱上没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
200元/次 |
3 |
筷子、汤匙、汤碗开餐前未洗干净,有油垢、异物并未按要求摆放整齐;餐厅开餐时补充的餐具未按规定摆放整齐 |
200元/次 |
4 |
保洁柜不干净、门常开着、有污垢并存放私人物品及各种原材料及佐料 |
100元/次 |
5 |
未按要求做好餐具消毒记录,或是记录不完整 |
300元/次 |
6 |
餐具、容器等用具未消毒直接放在保洁柜中,开餐未及时摆在规定位置 |
200元/次 |
7 |
将餐具装入容器时,操作人员未戴一次性手套 |
100元/人次 |
8 |
对采购员采购的物品未按规定的制度实施验收入库,验收单中未填写物品名称、规格、品牌、重量、厂家、有效期、供应商 |
200/次 |
9 |
对包装物有严重破损及包装上的标识与采购品种的生产厂家、品牌、重量合格证有一项不一致的仍验收入库 |
200/次 |
10 |
未建立健全进货台帐的登记,记录不完整,货架物品没有标识。 |
200/次 |
11 |
各类库存的物资超过保持期的 |
300/次 |
12 |
发现采购物资先进仓库或直接进餐厅使用后再补证的 |
200/次 |
13 |
采购三无、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观性异常的食品 |
300/次 |
14 |
私自采购无检验合格证明和检疫证及瘦肉精残留检测的肉类食品 |
300/次 |
15 |
各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