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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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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餐厅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预告

招标详情

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餐厅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预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6-15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餐厅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内容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

一、本次征求意见涉及范围: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采购需求等。

二、回复书面意见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投标资格的供应商。

三、获得招标文件的方法:

本项目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预公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本公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四、相关要求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并于2020年6月17日17时30分前将建议书密封送达或邮寄至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也可将修改建议原件扫描件直接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详细地址见联系方式)。逾期送达的建议书不予接受。

建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苏云

联系电话:15250786588

电子邮箱:329196249@qq.com

联系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223600

采购人: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孙正

联系电话:13641511663

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5日

  • 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餐厅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征求意见稿).doc
  • 宿迁公共资源交易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分包名称:

    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餐厅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分包编号:

    E3213010313202006106-1

    采购人:

    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20年 月 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104337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HYPERLINK \l "_Toc4104337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4104337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HYPERLINK \l "_Toc41043376" 一、总 则 5

    HYPERLINK \l "_Toc41043377" 二、招标文件 5

    HYPERLINK \l "_Toc4104337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

    HYPERLINK \l "_Toc41043379"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8

    HYPERLINK \l "_Toc41043380"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投标认定条款 8

    HYPERLINK \l "_Toc41043381"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9

    HYPERLINK \l "_Toc41043382"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12

    HYPERLINK \l "_Toc41043383" 八、验收及付款 13

    HYPERLINK \l "_Toc41043384" 九、质疑与投诉 13

    HYPERLINK \l "_Toc41043385"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15

    HYPERLINK \l "_Toc41043386"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17

    HYPERLINK \l "_Toc41043387"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1

    HYPERLINK \l "_Toc4104338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

    HYPERLINK \l "_Toc41043389" 封面 9

    HYPERLINK \l "_Toc41043390" 目录 10

    HYPERLINK \l "_Toc41043391"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11

    HYPERLINK \l "_Toc41043392" 二、投标人资质 12

    HYPERLINK \l "_Toc41043393"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13

    HYPERLINK \l "_Toc41043394" 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 14

    HYPERLINK \l "_Toc41043395" 五、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5

    HYPERLINK \l "_Toc41043396" 六、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16

    HYPERLINK \l "_Toc41043397" 七、投标函 17

    HYPERLINK \l "_Toc41043398"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8

    HYPERLINK \l "_Toc41043399" 九、开标一览表 19

    HYPERLINK \l "_Toc41043400" 十、明细报价表 20

    HYPERLINK \l "_Toc41043401" 十一、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

    HYPERLINK \l "_Toc41043402" 十二、响应偏离表 24

    HYPERLINK \l "_Toc41043403" 十三、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25

    HYPERLINK \l "_Toc41043404" 十四、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 26

    HYPERLINK \l "_Toc41043405" 十五、项目实施方案 27

    HYPERLINK \l "_Toc41043406" 十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 28

    HYPERLINK \l "_Toc41043407" 十七、项目组人员 29

    HYPERLINK \l "_Toc41043408" 十八、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31

    HYPERLINK \l "_Toc41043409" 十九、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3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餐厅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 月 日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006106-1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餐厅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为98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8万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大类;

    2、投标人2018年或2019度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的不需提供;

    3、投标人2019年1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 月 日 9:00至:2020年 月 日 17:3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本项目共分1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月 日 9:3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3559270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沭阳县宁波路2号(长庄小区西侧)

    联系方式:18360080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15370538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苏云(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15370538567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中“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指: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描述若出现与本条不一致地方,以此条为准。

    3

    投标有效期

    90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4

    投标文件份数

    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

    5

    开标

    按投标邀请函“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中打勾项进行开标。

    6

    网上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人员: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解密

    7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8

    代理费收取

    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标准收取代理费。

    9

    其他

    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另行组织,费用自理。

    2、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按中标价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同。

    3、履约保证金按发承包双方签订合同的规定退还,退付时应直接退至承包人基本账户。

    4、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系统有限制,过时间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具体要求请投标人参照“投标人-网上开标(不见面)操作手册”学习。

    5、评标办法中的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证书证件等扫描件,且未提供或提供不全,造成不计分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一、总 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合格的投标人

    2.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设备和相关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2.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3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6、相同品牌产品投标

    6.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6.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8、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招标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

    9.3投标人应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4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10.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0.3中标后按相关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

    10.4投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

    10.5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软件由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下载中心下载,并更新至最新版本。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资格证明文件;

    11.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1.1.2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大类;

    11.1.3 投标人2018年或2019度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的不需提供;

    11.1.4 投标人2019年1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11.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1.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

    11.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4报价文件

    11.4.1开标一览表;

    11.4.2明细报价表。

    11.5技术文件

    11.5.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度安排、设备使用维护及培训方案和验收方案等(格式自拟);

    11.5.2货物设备清单(以表格形式列明所投全部设备及配件清单)及主要货物详细技术资料(包括实物样图、使用手册、规格说明等)(格式自拟);

    11.5.3货物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

    11.5.4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11.5.5质量保证及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本地化服务和质保期结束后相关承诺等)(格式自拟);

    11.5.6技术响应偏离表。

    11.6商务文件

    11.6.1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资料;

    11.6.2其他商务文件。

    1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电子交易平台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2、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使用经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并认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3、投标报价

    13.1报价为一次报价,于开标会议当场宣读。

    13.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设备本身、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13.3报价注意事项:

    13.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13.3.2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投标文件的提交

    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的本次开标分包中,未及时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

    16.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6.3网上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

    16.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7、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7.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投标认定条款

    18、无效投标条款

    18.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18.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8.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8.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三次解密未成功的;

    18.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8.6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

    18.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8.8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18.9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

    18.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9、废标条款

    19.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0条规定情形除外);

    1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条款进行处理。

    21、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

    2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1.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2、恶意串通投标的情形

    22.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2.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22.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22.4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2.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22.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22.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22.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2.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2.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2.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23、开标会议

    23.1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视情况参与监管。

    23.2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

    23.3开标时投标人应使用CA证书参与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

    23.3.1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投标人应携带CA证书到开标地点进行解密。投标人未按要求携带CA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现场三次解密不成功或解密成功后无法导入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23.3.2采用不见面开标的项目,投标人应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23.4开标会议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

    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过程的相关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开标流程

    24.1现场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分包顺序进行。

    24.1.1播放开标会议纪律;

    24.1.2公布投标单位名单;

    24.1.3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24.1.4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24.1.5唱标;

    24.1.6开标会议结束。

    24.2不见面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分包顺序进行。

    24.2.1公布开标会议纪律;

    24.2.2公布投标单位名单;

    24.2.3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24.2.4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24.2.5网上公布投标报价;

    24.2.6开标会议结束。

    25、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

    26、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27、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

    28、评标程序

    28.1符合性检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设备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和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28.2澄清有关问题。

    28.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或通过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向评标委员会进行澄清回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通过投标人业务系统实施的澄清、说明应加盖电子印章。

    28.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4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

    28.4.1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①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折扣,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监狱企业享受折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或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折扣,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28.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29、确定中标人

    29.1在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前,中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29.2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29.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9.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中标通知书

    30.1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招标采购单位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提供2份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含链接的所有扫描件)。

    30.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未中标人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业务系统,查询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1、签订和公告合同

    31.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3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管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理。

    31.3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2、履约保证金

    32.1招标人按中标价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

    32.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

    八、验收及付款

    33、验收

    33.1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必要时应聘请专业人员,并出具验收报告。

    34、付款

    34.1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满6个月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价款的15%,质保期满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九、质疑与投诉

    35、质疑与投诉

    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5.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部门:沭阳县人民政府沭城街道办事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孙正18360080037、叶苏云 15370538567

    通讯地址:沭阳县宁波路2号(长庄小区西侧)、沭阳县台州北路第二汽车综合楼4楼

    35.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5.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5)事实依据;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资审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

    资格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无重大违法行为声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信用信息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

    符合性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投标函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评审报告。

    评审因素

    分数

    评审标准

    报价分

    投标报价

    35.00分

    以最低投标报价做为基准值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技术响应

    技术参数响应

    40.00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清单要求的(在响应偏离表中无负偏离),且按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标注▲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所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得4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或每有一项未按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标注▲技术参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注:1、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全、不准确或扫描件模糊不清,不予计分。

    2、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出目录,并按招标文件顺序集中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方便评委查找打分,若因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导致评委查找不到的原因不计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企业业绩

    4.00分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厨房设备供应业绩的,每有一个业绩得 2分,本项最高得 4 分。业绩证明材料以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为准,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明确反映主要内容、金额等,否则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须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不全、不准确或扫描件模糊不清,不予计分。

    企业信誉

    6.00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需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扫描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全、不准确或扫描件模糊不清,不予计分。

    项目实施方案

    供货安装方案1

    2.00分

    项目实施计划、供货安装期安排:在保证安装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评委根据供货安装期提前时间表述情况进行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2分。

    供货安装方案2

    2.00分

    提供详细的安装方案:评委根据安装队伍实力表述方案的合理性表述情况进行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2分。

    供货安装方案3

    2.00分

    管理力量、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评委根据项目组整体配备人员的数量、证书、类似工作经验表述情况进行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2分。

    其他

    售后服务

    9.00分

    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紧急故障处理预案等)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继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配置的专业性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2分。

    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的及时性、合理性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无则不得分;本项最高2分。

    3、投标企业承诺中标后在宿迁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的得5分,无承诺则不得分。(投标人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中标后3日历天内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供招标人审核,未按时提供或不提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餐厅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地点:永康路西侧、丽景贵都小区南侧第三实验小学

    (三)工 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四)质 量:合 格。

    (五)质保期:3年(验收合格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后开始计算)

    二、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满6个月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价款的15%,质保期满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三、其他要求 ( 以下内容为中标后招标人审查):

    1.所有涉及不锈钢材料制品,凡是在使用中可能直接接触食品的,必须使用国标304 材质食品级不锈钢(产品验收用专业药水检测)。

    2.所有食品机械必须达到《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基本技术要求(SB/T 222-2007)》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2009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国家标准《食品机械安全卫生》的各项要求,必须是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凡是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中标后提供产品时必须同时提供正规完整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包含产品性能介绍及使用说明、三保证书在内等内容的说明书。

    3.投标产品如果为投标人自行加工生产的且属于批量产品,必须先试制样品,经招标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验收认可后方可批量生产。

    4.投标产品如果为投标人外购的且属于价格较贵或经常使用的食品、炊事机械,需有招标方使用人员共同参与购买。

    5.排烟系统,中标人需根据使用空间现场勘察设计,并安装自动消防灭火系统。

    6.燃气具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政府燃气主管机关颁发的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7.消毒柜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四、采购清单

    沭阳县第三实验小学餐厅及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清单

    编号

    设备名称

    产品图片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一楼产品检测室

    1

    双层平板工作台

    1800*800*800

    用材标准:SUS304 不锈钢
    1、台面采用304-1.5mm 不锈钢板制作,底部不衬木板,加3道加强筋。
    2、层板:304-1.0mm 不锈钢板
    3、加强筋:1.0mm 不锈钢加强筋
    4、立柱:ø38×1.0mm 圆管
    5、成品整体焊接,焊点抛光处理无毛刺。

    4

    一楼更衣室

    2

    双星水池

    1200*700*950

    用材标准:SUS304 不锈钢
    1、台面:304-1.0mm 不锈钢
    2、水斗:304-1.0mm 不锈钢
    3、立柱:38*38*1.0mm 方管
    4、横管:25*25*1.0mm 方管
    5、台脚: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6、成品整体焊接,焊点抛光处理无毛刺。

    2

    3

    电子感应龙头

    1.单孔感应龙头,台式安装,
    2.纯铜铸造水嘴,表面镀铬层,
    3.陶瓷阀芯,AC-DC 电池或电源可换控制模块,
    3.能调节温度的单向混水阀。

    4

    4

    更衣柜

     

    900*450*1800

    1、采用SUS304不锈钢制造(2层);
    2、整体采用0.8mm厚不锈钢板;

    8

    一楼主食库

    5

    灭蝇灯

    660*128*280

    1、采用国产优质灯管 2、有效面积:60~80 平方米
    3、白管捕蝇,黑管捕蚊
    4、电网电压:3500V~4500V
    5、采用环保挡板和密封收集盘,有效的解决了残骸飞溅,造成机体周边污染的问题
    6、可在收集盘中加入“粘蝇纸”添加味诱和粘捕功能,从而提高捕蝇效果
    7、功率:0.04kw 220v

    2

    6

    不锈钢米面架

    1200*500*150

    用材标准:SUS304 不锈钢
    架体外框:38×38×1.0mm 方管内衬38×25×1.0方管。

    提供包含不锈钢米面架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

    7

    加大平板车

    1040*600*950

    平板采用不锈钢板SUS3041.0mm 厚,底部采用方管加强,拉手采用25*25 不锈钢方管制作,车轮选用4 寸聚安脂轮,后轮带刹车

    6

    一楼副食库

    8

    灭蝇灯

    660*128*280

    1、采用国产优质灯管 2、有效面积:60~80 平方米
    3、白管捕蝇,黑管捕蚊
    4、电网电压:3500V~4500V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