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0-0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看守所委托,就台州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台财采确【2020】28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供货期限 | 预算金额 | 各折扣率上限 | 备注 |
1 | 台州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 | 1年 | 350.00万元 | 100%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简称“政釆云平台”)。
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供应商在政釆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元):无。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无,按政釆云系统要求进行获取。
备注: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如需参加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7 09:30:00
九、投标地址:通过政釆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十一、开标时间:2020-07-07 09:30:00
十二、开标地址:通过政釆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
(1)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入库手续。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的一切费用。
(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较长,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5)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递交、解密等: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和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具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的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建议供应商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釆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本次招标将于规定时间在台州市椒江区亿嘉路101号华中大厦二单元2304室开标,请在开标当日规定解密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完成解密(用CA驱动锁插入电脑及账号登入政釆云平台按时解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存储在U盘中)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及电话见下方联系方式,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包装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若邮寄的,再装入邮寄袋,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自行对邮寄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和快递过程中的一切问题负责,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快递,采用EMS或顺丰快递等方式,不接受到付的快递。投标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处理。按时完成解密的,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亿嘉路101号华中大厦二单元2304室
联系人:严海君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685086、13705863886
2、采购单位名称:台州市看守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洪三东路520号
联系人:王 所 联系电话:0576-89029109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20670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附件信息:
(6.15稿)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515.0K
台州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台财采确【2020】281号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台州市看守所
采购代理机构: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项目需求...............................................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25
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3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看守所委托,就台州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台财采确【2020】28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供货期限 |
预算金额 |
各折扣率上限 |
备注 |
1 |
台州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 |
1年 |
350.00万元 |
100%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简称“政釆云平台”)。
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供应商在政釆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可免费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元):无。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无,按政釆云系统要求进行获取。
备注: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如需参加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非报名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八、投标截止时间: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准。
九、投标地址:通过政釆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十一、开标时间:以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为准。
十二、开标地址:通过政釆云平台实行在线开标。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
(1)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入库手续。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的一切费用。
(4)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较长,建议各潜在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5)电子投标文件编制、递交、解密等: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和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具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的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建议供应商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釆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本次招标将于规定时间在台州市椒江区亿嘉路101号华中大厦二单元2304室开标,请在开标当日规定解密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完成解密(用CA驱动锁插入电脑及账号登入政釆云平台按时解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存储在U盘中)送达(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及电话见下方联系方式,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包装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若邮寄的,再装入邮寄袋,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自行对邮寄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和快递过程中的一切问题负责,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快递,采用EMS或顺丰快递等方式,不接受到付的快递。投标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处理。按时完成解密的,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亿嘉路101号华中大厦二单元2304室
联系人:严海君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685086、13705863886
2、采购单位名称:台州市看守所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洪三东路520号
联系人:王 所 联系电话:0576-89029109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206705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台州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
2、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需求量以实际供货为准)。
3、采购清单:
序号 |
类别 |
主要食材或用品 |
1 |
粮油类 |
大米、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面粉、麦面、米面、绿豆面、年糕、黑米粉、芝麻粉等。 |
2 |
肉类 |
鲜(冷)猪、牛、羊肉及其副产品。 |
3 |
禽蛋类 |
鲜(冷)鸡、鸭肉,鲜鸡蛋、鲜鸭蛋、鲜鹌鹑蛋、咸鸭蛋等。 |
4 |
冻品类 |
冰冻鸡、鸭、牛、羊肉及其副产品,鱼豆腐、贡丸、牛肉丸、鱼丸、鱼面、调理品等。 |
5 |
水产类 |
鱼类、虾类、蟹类及其干货等。 包括:虾皮、吹皮、紫菜、鳗鲞、虾干、黄鳝、养殖黄鱼、鲳鱼、肉鲳、带鱼、玉秃皮鱼、马鲛鱼、硬头鱼(赖爱包)、扒皮鱼、青占鱼、勒鱼、墨鱼、鱿鱼、鲻鱼、鲫鱼、草鱼、海鲶鱼(泥鱼)、鲈鱼、黑鱼、汪刺鱼、胖头鱼、白鲢鱼、梅童鱼、娇娇鱼、斧头鱼、螃蟹、蛏子、水潺、蛤喇、虾姑、花壳、钉头螺、螺丝、红虾、硬壳虾、对虾、白虾等。 |
6 |
蔬菜类 |
茎叶花类:大白菜、青菜、玲珑菜、油菜、油麦菜、菠菜、韭菜、香菜、芥菜、芦笋、莴笋、茭白、菱角、马蹄、菜花、西兰花、韭黄、芹菜、西芹、娃娃菜、空心菜、卷心菜、木耳菜、芥兰、佛手菜、天葵、菜心、奶白菜、小白菜、5号菜、生菜等。 根茎类:土豆、红薯、芋头、胡萝卜、白萝卜、盘菜、竹笋、山药、藕、春笋、花生、冬笋、笋干(湿)等。 瓜果类:长豆角、绿豆芽、黄豆芽、豆角、茄子、尖椒、青椒、青杭椒、红杭椒、西红柿、荷兰豆、豇豆、扁豆、黄瓜、冬瓜、苦瓜、(青、老)南瓜、丝瓜、西葫芦、葫芦、早瓜、圆茄子、辣椒、四季豆、玉米、川豆肉、毛豆肉、青豆肉、蚕豆肉等。 菌菇类:鸡腿菇、蘑菇、香菇、平菇、白玉菇、金针菇等。 葱蒜类:蒜薹、生姜、蒜苗、白洋葱、红洋葱、青大蒜、小葱、大葱、大蒜头等。 |
7 |
调味品类 |
味精、干辣椒、八角、桂皮、白芷、豆蔻、香叶、胡椒粉、辣椒粉、椒盐粉、孜然粉、茴香、十三香、白糖、红糖、蚝油、食用盐(袋装)、料酒、米酒、酱油、白醋、陈醋、鸡精、老抽、生抽、香油、鸡汁、火锅底料、番茄沙司、鲍鱼汁、黄豆酱、豆腐乳、高活性干酵母、双效泡打粉等。 |
8 |
酱菜类 |
酱瓜、辣包菜、榨菜条、榨菜片、花生米、萝卜干、酸豆角、腌苋菜股、梅干菜、黄咸菜、白咸菜等。 |
9 |
豆制品类 |
老豆腐、豆腐(含盒装豆腐)、豆腐干、腐竹、油泡、千张、豆腐皮、黄豆(湿)、川豆(湿)等。 |
10 |
干货类 |
红枣、蜜枣、白木耳、黑木耳、葡萄干、干菇类、干黄花菜、干绿豆、干红豆、香肠、腊肉等。 |
11 |
水果类 |
苹果、梨、香蕉、橙子、柚子、西瓜、哈密瓜、猕猴桃、橘子等。 |
12 |
乳制品类 |
牛奶、酸奶等。 |
13 |
日用品类 |
洗涤用品、厨房日用品等。 |
4、粮油类主要食材参考量等:
序号 |
类别 |
品名 |
规格 |
等级 |
年参考量 |
价格区间 |
推荐品牌 |
1 |
大米 |
粳米、籼米 |
25kg/包 |
一级 |
约180吨 |
2.0~2.5元/500克 |
|
2 |
食用油 |
大豆油 |
不限 |
一级 |
约1440升 |
5.0~8.0元/升 |
鲁花、金龙鱼、元宝、福临门或同档次 |
二、配送质量要求:
1、肉、禽、蛋、水产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
2、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按供货批次提供蔬菜农药检测结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蔬菜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的规定;
3、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
5、具体配送产品品质要求详见“三: 对配送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
三: 对配送产品品质的基本要求:
▲四、供货期限:1年
五、供货要求:
1、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数量、种类、品质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2、蔬菜类所有产品均为净菜(无烂叶、黄叶,按要求去泥、去皮、去叶等)。
▲3、冻品类产品须解冻后提供。
▲4、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对蔬菜类、肉类、水产类等有关食材的初加工要求。
5、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
6、所供货物不得缺斤短两。
▲7、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8、有包装的食品,食品保质期不得低于生产厂商标注保质期限剩余二分之一的时间。
六、定价标准:
▲1、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价,综合单价包括货物费、运输保险费、配送费、检验验收费、税金、其他需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中标后按实际供货量(净量)按月结算。
▲2、食材基准价的确定:采购人将结合台州市价格监测与成本调查局公布的台州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公告,以台州市椒江区万济池菜场的市场零售价(每月下旬通过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实地调查共同确定)为当月食材的基准价,当月期间的食材价格若有差异,将不作调整。
▲3、供应商在上述基准价上针对不同食材按类别分别填报折扣率,一旦中标,合同执行期内所有折扣率均保持不变,每月结算单价=当月基准价×相应折扣率,每个品种的每月结算价=当月结算单价×实际供货量(净量)×初加工调整系数(若发生的)。
▲4、因初加工调整系数一览表中所述的初加工要求的食材无市场零售价,故设定了调整系数,调整系数包含其食材与初加工有关的出净率或损耗,调整系数一次性包定,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市场零售价按初加工前的价格执行,其初加工费用请供应商在折扣率上综合考虑,日后不再另行收取费用或调整单价。
▲5、合同执行期内,若出现某一品种食材在上述菜场无相应市场零售价的,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应通过协商或市场调研共同确定其市场零售价,同时折扣率保持不变。
初加工调整系数一览表
序号 |
品名 |
初加工要求 |
出净率 (%) |
调整系数 |
备注 |
水产类 |
|||||
1 |
勒鱼 |
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95 |
1.05 |
|
2 |
带鱼 |
去鳃、去内脏、去嘴、去尾巴、适当清洗 |
95 |
1.05 |
|
3 |
鲳鱼 |
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95 |
1.05 |
|
4 |
玉秃皮鱼 |
去鳞、去内脏、适当清洗 |
95 |
1.05 |
|
5 |
斧头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95 |
1.05 |
|
6 |
梅童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95 |
1.05 |
|
7 |
墨鱼 |
去内脏、适当清洗 |
90 |
1.11 |
|
8 |
鱿鱼 |
去内脏、适当清洗 |
90 |
1.11 |
|
9 |
硬头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90 |
1.11 |
赖爱包 |
10 |
娇娇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90 |
1.11 |
|
11 |
养殖黄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90 |
1.11 |
|
12 |
马鲛鱼 |
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85 |
1.18 |
|
13 |
水潺 |
去内脏、去嘴、去尾巴、适当清洗 |
85 |
1.18 |
|
14 |
鲈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85 |
1.18 |
|
15 |
扒皮鱼 |
剥皮、去内脏、去尾、适当清洗 |
80 |
1.25 |
|
16 |
青占鱼 |
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80 |
1.25 |
|
17 |
鲻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85 |
1.18 |
|
18 |
海鲶鱼 |
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85 |
1.18 |
泥鱼 |
19 |
黑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85 |
1.18 |
|
20 |
鲤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85 |
1.18 |
|
21 |
鲫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85 |
1.18 |
|
22 |
草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85 |
1.18 |
|
23 |
汪刺鱼 |
去鳃、去内脏、适当清洗 |
85 |
1.18 |
|
24 |
黄鳝 |
去内脏、切除不可食用部分、切丝或切段或切片、适当清洗 |
85 |
1.18 |
|
25 |
胖头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去鳍、适当清洗 |
85 |
1.18 |
|
26 |
白鲢鱼 |
去鳞、去鳃、去内脏、去鳍、适当清洗 |
85 |
1.18 |
|
27 |
其他 |
按采购人要求 |
双方协商 |
||
蔬菜类 |
|||||
1 |
胡萝卜 |
切除不可食用部分、切块或切片或切丝或切丁 |
90 |
1.11 |
|
2 |
白洋葱 |
切除不可食用部分、切丝 |
85 |
1.18 |
|
3 |
红洋葱 |
切除不可食用部分、切丝 |
85 |
1.18 |
|
4 |
西芹 |
切除不可食用部分、摘除菜叶 |
90 |
1.11 |
|
5 |
土豆 |
去皮、切块或切丝 |
85 |
1.18 |
|
6 |
芹菜 |
切除不可食用部分、摘除菜叶 |
80 |
1.25 |
|
7 |
白萝卜 |
切除不可食用部分、切块或切片或切丝或切丁 |
95 |
1.05 |
|
8 |
盘菜 |
切除不可食用部分、去皮、切片 |
85 |
1.18 |
|
9 |
莴笋 |
切除不可食用部分、去叶、去皮 |
70 |
1.43 |
|
10 |
笋菜 |
切除不可食用部分、去叶、去皮 |
70 |
1.43 |
|
11 |
其他 |
按采购人要求 |
双方协商 |
七、其他要求:
1、服务要求:合同供货期内及时提供采购人的订单需求。供应商接到用户采购计划后,供应商提供 7×24 小时服务支持。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配送车辆及人员(经政治审查合格后方能上岗)应相对固定,确需更换的,供应商要提前告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货物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风险,应选择具备相应生产、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
4、开始供货时, 如采购人有部分存货的,供应商需待采购人存货食用完后,再由供应商组织配送。
▲5、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的民警食堂食材如需供应商配送的,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配送质量要求、基本要求、供货要求、定价标准、货款结算、货物验收、管理要求等按本项目需求执行。
▲6、供应商所聘用的运输、初加工等各环节工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健康体检合格证,并定期体检。
▲7、疫情期间,供应商接触食品的相关人员均需通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上岗,其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八、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本月使用,次月结算,供应商于次月10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在完成财务报销程序后向供应商付款。
九、货物验收:
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食品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十、对供应商的管理要求
1、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
2、由于采购人监管场所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监管场所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3、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货,不得擅自变更品种、质量,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
4、因生产商原因停产、改变生产规格的,供应商凭生产商证明告知甲方,采购人经市场调查确认,选择替换品种、规格,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后确认更换的品种、规格、价格。
5、采购人按合同对货物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货物,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予以退货或更换。
6、供应商须按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7、食品溯源要求。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供应商与采购人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十一、供应商工作人员进出监管区须知:
1、由于采购人监管场所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监管场所的相关管理规定。
2、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采购人名义从事有损采购人形象的行为。
3、供应商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被监管人员划清界限,防止被被监管人员利用。
4、供应商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女士不得衣着暴露。
5、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采购人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和武警哨兵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经采购人监管场所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区大门。
6、外来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采购人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带领或采购人监管场所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
7、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携带管控物品(包括:①武器弹药、刀具、利器;②放射物、剧毒物品和麻醉物、毒品;③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物品;④打火机、火柴等明火源;⑤绳索、攀援器械、工程维修工具等;⑥录音录像照相器材、通讯工具、计算机、多媒体等电子产品;⑦其他可能影响监管安全的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
8、供应商工作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采购人的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与被监管人员接触,与被监管人员认老乡、攀亲结友;
(2)不得为被监管人员携带现金、酒类、熟食类物晶或传带、保管任何物品;
(3)不得为被监管人员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被监管人员打电话;
(4)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
(5)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
(6)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采购人监管场所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
(7)外来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窗。所有车辆在任务完成后应驶离监管区。
(8)供应商工作人员若违反本管理规定,采购人将责成供应商将其解聘、辞退或调离,情节严重的将与供应商解除合同,有违法行为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台州市看守所食堂食材采购 |
2 |
采购单位:台州市看守所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投标保证金:不项目不收取 |
5 |
项目了解:本次采购招标不统一组织项目理解,供应商可自行到采购单位了解项目有关情况。 |
6 |
答疑与澄清: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开标前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576-88685086(严海君) |
7 |
电子投标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标书关联定位。 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
8 |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以U盘为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是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
9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 |
10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 当地政府采购网,如有)等网站或媒体。 |
11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2 |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
13 |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
14 |
投标有效期:90天 |
15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16 |
根据监管部门通知,中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需求向以下银行申请企业贷款,利率从优。 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人:王颖 联系电话:88818255、13957686110; 中国农业银行 联系人:龚盛 联系电话:15858682216; 中国工商银行 联系人:王霖 联系电话:88588246、13857654562; 中国银行 联系人:王海 联系电话:88702980、13857677798。 |
一、说明和释义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二)词语释义
1、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投标供应商: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3、响应: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
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7、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8、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二、 投标供应商
(一)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范围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费用
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所有涉及电子招投标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自理。
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2000元,费用由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费用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4、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三)投标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备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若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的,所以涉及到签字或盖章的位置,做PDF的时候线下签字或盖章完成后再扫描即可。如果需要CA中加法人章或者法人签名等,需要供应商单独线下联系CA公司进行办理,可能需另收取费用。若投标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供应商的风险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单位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发出以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以对发现的错误或遗漏,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地或在潜在供应商提出问题进行解答时,澄清或者修改,改正差错,避免损失。
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实质性内容的,并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和开标截止时间的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如有更正,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逾期提出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投标供应商须及时查看本项目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更正公告,并及时调整投标文件,避免因此造成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评分或投标失败。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并按要求上传递交。
3、投标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4、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
5、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7、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具体包含的内容及组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为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釆云投标客户端)中还需填写开标一览表(如有)。
1、资格文件: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影印件;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影印件;
(3)最近年度财务报告影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位置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格式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5)投标响应书(格式详见附件四);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五);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六);
(8)投标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商务技术文件: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一);
(2)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详见附件八);
(3)与商务技术评分有关的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影印件和分章节内容的描述;
(4)投标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一);
(2)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七);
(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九)及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如是小微企业)
(4)投标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指定地点交货价,包括货物费、运输保险费、配送费、检验验收费、税金、其他需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投标文件各类别的折扣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
1、投标供应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4、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标书关联定位。
(八)投标文件的封装、递交要求
1、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包装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若邮寄的,再装入邮寄袋中,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自行对邮寄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和快递过程中的一切问题负责,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快递,采用EMS或顺丰快递等方式,不接受到付的快递。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构成无效标,但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3、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4、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截至时间后送达或寄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九)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中标“▲”或“★”的技术指标、主要内容允许正偏离)。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响应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法定代表人所签署的投标文件与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姓名不一致的;
(3)招标文件规定位置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完成解密,又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内容发生负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折扣率的;
(3)同一类别货物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五、开标
(一)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审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汇总评分后,再开启报价文件并评审报价的办法实施。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在线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到达开标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釆云平台发起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由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5、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投标供应商应在2日内予以签署且回复。
6、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文件评审、资格审查。
7、资格文件通过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8、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公布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情况。商务技术文件仅宣布总得分,不公布各细项得分,投标供应商不得就此提出异议。
9、开启通过资格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公布报价内容,供应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对各自的报价进行回复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已确认)。报价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享受政策优惠的供应商也同样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电子邮件确认。
10、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在政釆云平台上进行公布结果。
11、开标会议结束。
12、备注: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及解密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造成无法成功解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在同一时间段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请自行内部协调好,系统要求编制标书的CA与解密CA保持一致。
(三) 异常情况处理: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
六、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为 5 人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询标,投标供应商须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供应商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评判。
(3)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编写采购项目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在线完成,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报价折扣率小数点明显有差错的,按合理原则确定。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单位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单位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单位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3、采购单位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八、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
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 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文件40分、商务技术文件6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1)资格审查
在政釆云平台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对投标供应商进行审查及信用查询,凡不符合资格审查中合格条件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阶段评标。
(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60分)
商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取平均值,为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评委评分结果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1 |
认证情况 |
(1)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得1.5分; (2)通过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得1.5分; (3)通过OHSAS18000或GB/T2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得1.5分。 (4)通过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得1.5分。 提供以上证书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
6分 |
2 |
业绩情况 |
自2017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食堂食材配送业绩的得2分,此项最高得6分。 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和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影印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6分 |
3 |
项目经理情况 |
具有类似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的得2分,无的或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的不得分。 提供被服务单位出具的类似工作经验证明和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的影印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符的均不得分。 |
2分 |
4 |
冷藏、冷冻库情况 |
投标供应商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有自有冷藏、冷冻库体积(X) (1)X≥1500立方米的得5分; (2)1000≤X<1500立方米的得4分; (3)500≤X<1000立方米的得3分; (4)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租赁冷藏、冷冻库且体积在500立方米及以上的得2分; (5)其他的不得分。 提供冷藏、冷冻库现场照片、冷库尺寸图、现场地址、租赁合同(如租赁的)等影印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符的或数据模糊不清的均不得分。 |
5分 |
5 |
检测能力情况 |
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检测室、检测设备、检测人员投入情况的描述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如检测室现场照片、设备照片、设备购置发票等)的提供,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类别计分。 优:上5分,中4.5分,下4分;良:上3分,中2.5分,下2分;一般:1分。缺项的不得分。 |
5分 |
6 |
加工场所、设备情况 |
根据投标供应商对加工场所、设备投入情况的描述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如加工场所照片、设备现场照片、设备照片、设备购置发票等)的提供,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类别计分。 优:上5分,中4.5分,下4分;良:上3分,中2.5分,下2分;一般:1分。缺项的不得分。 |
5分 |
7 |
车辆保障情况 |
承诺为本项目配备1辆厢式货车进行配送的得1分、配备2辆厢式货车进行配送的得3分、配备1辆厢式货车+1辆冷藏车进行配送的得5分、配备2辆厢式货车+1辆冷藏车及其以上数量进行配送的得6分。 提供上述车辆行驶证影印件和车辆照片,行驶证中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不得分。 |
6分 |
8 |
质量保证 措施 |
针对保证所配送食材保持新鲜度的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和承诺承诺每出现一次供货质量不符合标准时所采取的处理措施等,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类别计分。 优:上6分,中5.5分,下5分;良:上4分,中3.5分,下3分;一般:上2分,下1分。缺项的不得分。 |
6分 |
9 |
供货保证措施 |
针对收到采购人的订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送至目的地的相关保证措施和承诺每出现一次供货不及时的处置措施等的合理性、可行性,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类别计分。 优:上6分,中5.5分,下5分;良:上4分,中3.5分,下3分;一般:上2分,下1分。缺项的不得分。 |
6分 |
10 |
质量事故 紧急预案 |
针对所配送的食材质量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类别计分。 优:上6分,中5.5分,下5分;良:上4分,中3.5分,下3分;一般:上2分,下1分。缺项的不得分。 |
6分 |
11 |
食品安全责任险 |
投标供应商承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金额(X): (1)X≥3000万元的得5分; (2)2000≤X<3000万元的得3分; (3)1000≤X<2000万元的得2分; X<1000万元的得1分; 无承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不得分。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或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
5分 |
12 |
售后服务 |
对出现供货质量不合格情况的处理措施,承诺在45分钟内无条件提供同数量合格的货物的得2分,承诺在1小时内无条件提供同数量合格的货物的得1分,无承诺的不得分。 |
2分 |
合计 |
60分 |
商务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结束后,仅公布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技术文件总得分,不公布各分项评审得分,投标供应商不得就此提出异议。
(3)报价文件评审(40分)
报价文件评定分值为4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本项目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折扣率的,作无效标处理。当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高于最高限价折扣率的,本项目重新招标。
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分值×100 。
序号 |
类别 |
权重分值 |
计算公式 |
1 |
蔬菜类 |
7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100 |
2 |
肉类 |
7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100 |
3 |
冻品类 |
6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100 |
4 |
水产类 |
5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100 |
5 |
禽蛋类 |
2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100 |
6 |
粮油类 |
5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100 |
7 |
调味品类 |
2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100 |
8 |
干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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