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BZC2020_065202_302-JH002-XM001
二、项目名称: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室服务及单位食堂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73.30593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中湾智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206室
中标金额:273.305934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中湾智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206室 | 91110108721474855G | 273.305934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中湾智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议室服务及单位食堂服务餐饮服务 | 无 | 1 | 273.305934万元 | 273.305934万元 | 会议室服务及单位食堂服务餐饮服务 |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按规范做好杯具、毛巾的洗消工作;会议室公用杯具由专门洗消间设专人负责清洗、消毒,茶杯洗消标准要符合卫生防疫规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采购人指定日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所伟、李 彤、李 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86447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档案馆本级事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1号
联系方式:张所伟,87092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联系方式:梅建伟、曹武宁,010-62108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建伟、曹武宁
电 话: 010-62108274
TC200V016餐饮及会务-磋商文件终稿.doc
成交公告附件.doc
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室服务及单位食堂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编号:TC200V016
采 购 人:北京市档案馆本级事业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72413356" 第一章 采购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472413357"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472413358" 一 总 则 8
HYPERLINK \l "_Toc472413359" 1.项目简介 8
HYPERLINK \l "_Toc472413360"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8
HYPERLINK \l "_Toc472413361" 3.适用法律和磋商费用 9
HYPERLINK \l "_Toc472413362" 二 磋商文件 9
HYPERLINK \l "_Toc472413363" 4.磋商文件构成 9
HYPERLINK \l "_Toc472413364" 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
HYPERLINK \l "_Toc472413365"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
HYPERLINK \l "_Toc472413366" 6.响应文件的构成 10
HYPERLINK \l "_Toc472413367" 7.报价 10
HYPERLINK \l "_Toc472413368"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11
HYPERLINK \l "_Toc472413369" 四 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和递交 11
HYPERLINK \l "_Toc472413370" 9.响应文件签署及规定 11
HYPERLINK \l "_Toc472413371" 10.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HYPERLINK \l "_Toc472413372" 五 保证金 12
HYPERLINK \l "_Toc472413373" 11.保证金的提交 12
HYPERLINK \l "_Toc472413374" 12.保证金的没收 12
HYPERLINK \l "_Toc472413375" 13.保证金的退还 12
HYPERLINK \l "_Toc472413376" 六 评审和磋商 13
HYPERLINK \l "_Toc472413377" 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 13
HYPERLINK \l "_Toc472413378" 15.磋商 14
HYPERLINK \l "_Toc472413379" 16.保密原则 14
HYPERLINK \l "_Toc472413380" 七 最后报价 15
HYPERLINK \l "_Toc472413381" 17.最后报价的提交 15
HYPERLINK \l "_Toc472413382" 18.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 15
HYPERLINK \l "_Toc472413383" 八 综合评审 15
HYPERLINK \l "_Toc472413384" 19.评审 15
HYPERLINK \l "_Toc472413385" 九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18
HYPERLINK \l "_Toc472413386" 20.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18
HYPERLINK \l "_Toc472413387" 2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落实 18
HYPERLINK \l "_Toc472413388" 22.最终评价确定 18
HYPERLINK \l "_Toc472413389" 23.签订合同 19
HYPERLINK \l "_Toc472413390" 24. 采购终止 19
HYPERLINK \l "_Toc472413391" 十 中介服务费 19
HYPERLINK \l "_Toc472413392" 25. 中介服务费 19
HYPERLINK \l "_Toc472413393"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0
HYPERLINK \l "_Toc472413394"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5
HYPERLINK \l "_Toc472413395" 第五章 附 件 32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档案馆本级事业的委托,对“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室服务及单位食堂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室服务及单位食堂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200V016
项目预算金额: 274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2.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发售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7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http://www.365trade.com.cn (线上购买,详见特别告知)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
3.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09:00-09:30
截止时间:2020年6月4日上午09:30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4. 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预计为2020年6月4日上午11:00,具体时间待磋商后另行通知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5.凡对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下列内容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电 话:010-62108274 62108225
传 真:62108074
E-mail:meijianwei@cntcitc.com.cn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梅建伟、曹武宁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1) 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电子版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简称“交易平台”)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主页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只需注册一次,不同的经办人可建立多个账户。交易平台负责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
(2) 标书下载:经办人凭获得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下载获取。
(3) 电子版标书下载收费:如在线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标书,除标书款外还需通过网银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 潜在投标人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标书款发票可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5) 其它事项
1、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网上购买下载电子版标书及下载费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
2、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62108037进行咨询,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30分到5点。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磋商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 购 人:北京市档案馆本级事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1号 联系方式:010-87092968 |
2.1(4) |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要求: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2.1(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2.2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
2.2(8) |
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适用 |
6.1(3) |
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内容要求:详见附件六 |
6.1(5) |
资格证明文件:(如果是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并提供共同磋商协议)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须提供) 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原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须提供)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磋商供应商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近期纳税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 5、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磋商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不需缴纳的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6、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说明(格式自定,原件) 8、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4)条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其他要求的证明文件 |
6.1(7) |
响应文件其他内容:无 |
8.1 |
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 |
9.1 |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 1份、副本:3份 电子文档:1份(加盖公章的正本PDF格式扫描件1份) 磋商响应文件建议为双面打印,装订要求为胶装。 |
11.1 |
保证金形式:√保函正本 √电汇 √支票 保证金数额:√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5%-2% □ 万元 保证金收款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保证金收款账号:0200049619200362296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票、电汇底单复印件)”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注: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指定账户。 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后果。 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磋商供应商可采用以下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按下述方式联系: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
12.1(3) |
采购人认可的情形: 1、 出现本章第24条的情况,采购活动终止 |
13.1 |
认可的情形: 1、供应商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未满足资格条件或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变动后,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的。 |
15.2(2) |
磋商文件可以修改变动的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
19.1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名 |
20.1 |
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提供服务价格扣除比例:10% |
24.1 |
中介服务费:成交总价的1.5% |
一 总 则
1.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1.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见第一章。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招公司”)。
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1.6 采购预算及分包控制金额:见第一章。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2.1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者联合体。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具备其它法规规定的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从中招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4)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5)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报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
2.2 如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磋商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磋商。
(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效。
(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前附表。
3.适用法律和磋商费用
3.1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3.2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自身所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磋商组织者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1 磋商文件包括:采购邀请(含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条款、附件。
4.2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各有关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
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5.1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中招公司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由中招公司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磋商供应商。
5.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中招公司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知,不足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变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6.响应文件的构成
6.1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编制的首次响应文件具体构成如下:
(1)报价函;
(2)参考报价表;
(3)采购需求响应文件:见前附表要求;
(4)合同条款应答表;
(5)资格证明文件:见前附表要求;
(6)保证金:单独递交,见本章第五条要求;
(7)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内容。
以上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编写响应文件而造成内容不完整的,视为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报价
7.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要按照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参考报价表;在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及磋商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报价函和最后报价表。报价货币应为人民币。
7.2 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8.1 响应文件应自首次提交之日起,按照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要求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四 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和递交
9.响应文件签署及规定
9.1 磋商供应商应按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纸质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9.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9.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中招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9.4 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以及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其签署规定同9.2款要求。
10.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 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应密封递交,封套上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在第一章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到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中招公司将拒收。
五 保证金
11.保证金的提交
11.1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向中招公司提交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和数额见前附表要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保证金的没收
12.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前附表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中招公司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向中招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
13.保证金的退还
13.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属于前附表认可的情形的,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保证金将及时予以退还。
13.2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3.3未中标磋商厂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磋商厂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4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
六 评审和磋商
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澄清
14.1磋商小组在确认了磋商文件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4.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除资格条件外的其它实质性条款,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不参加后续磋商。
14.3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前一天至截止递交响应文件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按无效处理。
14.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3.2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采购单位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采购单位查询结果为准,招标采购单位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1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1)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磋商文件中用*、★、※等标明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按无效处理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4.5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14.6 在按照14.2的规定进行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磋商小组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7 对未被认定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和其它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
15.磋商
15.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在通知的时间,与参加的供应商逐一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磋商小组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5.2 磋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照各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应答情况,进行确认或者询问;
(2)按前附表修改变动磋商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针对修改变动的磋商文件,与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确认或者询问。
16.保密原则
16.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和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超越法规的规定向无关人员告知评审和磋商情况。
七 最后报价
17.最后报价的提交
17.1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果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7.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8.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
18.1 最后报价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将被取消授予合同的资格。
八 综合评审
19.评审
19.1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个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19.2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高低进行排序。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评分因素以及权值如下: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商务部分(30分) |
企业认证 |
8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提供一项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得2分,共计8分。 |
以上认证资料,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法提供不得分。 |
|||
服务业绩 |
10 |
开标日前近36个月内开展或完成的餐饮服务项目,服务商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合同中同一项目连续签订的,认定为一份业绩,最高得10分。 |
|
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业绩服务合同复印件(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首页、金额页、大签页,无法提供不得分。) |
|||
6 |
开标日前近36个月内开展或完成的会议服务项目,服务商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合同中同一项目连续签订的,认定为一份业绩,最高得6分。 |
||
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业绩服务合同复印件(关键页的复印件,包括首页、金额页、大签页,无法提供不得分。) |
|||
价格合理性 |
6 |
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根据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的明细列项,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分项报价合理、明细清晰得6分;报价较为合理、明细较为清晰得4分;分项报价合理性一般得2分;分项报价合理性差不得分。 |
|
服务方案(60分) |
目标策划及整体设想 |
5 |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服务需求特点,提出合理的整体设想、管理模式及管理服务理念,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方案,有企业内部独立的质量控制系统,有总体服务目标。目标及整体设想科学合理得5分;目标及整体设想相对科学合理得3分;目标及整体设想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1分。 |
对餐饮原材料的管控方案 |
5 |
根据投标人对餐饮原材料的管理与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管控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5分;管控方案相对科学合理、较有针对性得3分;管控方案一般、基本能满足需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会议、餐饮服务方案 |
5 |
会议服务、餐饮的具体服务方案,能够根据服务需求,提出有效的日常管理及质量标准,并明确达标的措施。有健全完善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得5分;方案相对全面、较为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一般、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充分描述得0分。 |
|
卫生管理方案 |
5 |
食品卫生管理方案、质量控制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控制措施是否有力进行综合评比,方案具有针对性、管理控制措施有力得5分;方案针对性较强、管理控制措施较有力得3分;方案针对性一般、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项目团队配备 |
4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配置的合理性(数量、岗位设置等)进行综合评审,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得4分,人员配备相对齐全、合理得3分;人员配备基本能满足用户需求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全不满足得0分。 |
|
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招聘方案(来源、途径、组织、管理)进行综合评审;方案详细、保障标准高、科学合理得4分;方案较为详细、保障标准相对较高、科学合理得3分;方案详细程度一般、保障标准一般、科学性合理性一般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8 |
拟派会议服务经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得2分;持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5年以上相关会议服务经验(需甲方出具任职证明,否则不得分),得1分。 |
||
厨师长: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得1分;持有国家社会劳动保障部颁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5年以上厨师长工作经验(需甲方出具任职证明,否则不得分),得1分。 |
|||
拟派会议服务经理、厨师长需提供公司近6个月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分。 |
|||
人员培训方案 |
5 |
培训机制健全,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方案合理、计划得当得5分;培训方案相对合理、计划较为得当得3分;培训方案一般、计划合理性一般得1分;培训方案较差或未充分体现得0分。 |
|
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全面、具体细致,科学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理方案,得5分;方案较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接管验收方案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接管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全面、具体细致,科学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节能管理方案 |
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节能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全面、具体细致,科学性可操作性强得4分;方案较全面、相对具体可行得3分;方案一般、科学性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方案较差或未充分描述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保密服务方案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密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全面、具体细致,科学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差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价格部分(10分) |
评标价格 |
10 |
评审价格分数=(评审基准价/报价)×价格权重(10%)×100评审基准价为所有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中的最低价 |
九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0.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
20.1 磋商小组按照打分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见前附表。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不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分包控制金额。
20.2 如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如出现评审得分且最后服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落实
2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了相应的磋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制造商企业类型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其磋商最后报价将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前附表。
21.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的监狱企业,其谈判最后报价将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见前附表。
21.3对于即属于小/微企业又属于监狱企业,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22.最终评价确定
22.1 采购人有权对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价格计算方面进行审查。
22.2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签订合同
22.1 中招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结果通知。
22.2 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4. 采购终止
24.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中招公司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应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情形除外。
十 中介服务费
25. 中介服务费
25.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中招公司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介服务费,收取费率见前附
第三章 技术需求
北京市档案馆是中共北京市委的直属事业单位。档案馆是以集中保管北京地方政权组织机构档案为主的国家综合性档案馆,承担着收集、保管档案资料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的职责。北京市档案馆正式编制190人,还有外聘的工作人员约160余人。建筑面积114988平方米,占地面积33600平方米。职工食堂,餐厅面积约900平方米,后厨面积约450平方米的餐厅,用于保障4家单位工作人员就餐以及各种会议、培训用餐。
预计服务时间为12个月,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具体起止时间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起点时间为: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终止时间为:最终确定的物业公司进驻并和乙方交接完成时止。
一、项目概况
本服务预算金额为274万元,服务人数不少于19人。档案馆可提供项目需要的大部分基础设施、器具、能源等,此外的人员费用、税收、保险、食材、用品等费用均包涵在预算金额内。
(一)会务服务人员,负责会议室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扫和会议用品洗涤消毒工作,周末、节假日根据会议情况轮值。新馆共设置29间会议室,分布在B1-8层,分别是一层大报告厅、五层小报告厅、五层大会议室、五层中会议室、八层无纸化会议室、B1层会议室、小会议室1-8层共12间等共计29间会议室。
(二)餐饮部服务人员,负责餐厅前后厨房的管理、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饭菜供应,卫生清洁,为工作人员创造优质的就餐环境和卫生可口的食品。餐厅能容纳480人同时就餐。实际就餐人数预计日常达到每餐约530人(档案馆190人,外聘人员160人,物业140人,武警22人),遇有会议或培训,就餐人数将超过700人。
二、服务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会议服务具体管理内容和要求:
1、会前按要求安排会场,会场布置符合主办者要求。
2、会前按要求摆放桌、椅、台布、台裙、茶杯、纸、笔、热水,布置花木,会场布置整洁、大方、颜色协调,花木适度,摆台合理,符合标准,整体效果和谐。
3、按规范做好杯具、毛巾的洗消工作;会议室公用杯具由专门洗消间设专人负责清洗、消毒,茶杯洗消标准要符合卫生防疫规范要求。
4、保持会议室经常性的卫生、器具完好,窗帘、杯垫、地毯等定期清洗,达到干净、整洁、无污渍。
5、一般性会议提供上水等普通服务,保证会议饮水供应。特殊会议提供礼仪服务,引导准确,上物品及时,礼仪规范,符合会议规格,达到主办方要求。
6、会后整理会场,有关设备、用品回库,做到入柜及时,摆放整齐,库房卫生整洁。
7、会议接待服务员要求28岁以下女性,具备会议接待的礼仪知识,服饰得体大方,礼貌热情,气质高雅。
(二)餐饮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
1、餐饮服务符合国家、北京市的各项标准、规定。
2、餐厅、厨房各项规章制度齐全,并张挂上墙,突发食品中毒事件等应急预案完备。同时健全各种登统计,每季度向项目部门移交。
3、餐饮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厨师配备要按照需求的标准具有相应的厨师证。
4、厨房设备、电器、开关、插头、天然气等具有危险的设备设施的操作要符合操作规范。
5、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以上厨师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30%以上;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餐厅服务员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达到70%以上。
6、配置食品检验化验室或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
7、洗涤、通风、防腐、防尘、防蝇、排风抽烟、污水排放、密闭垃圾容器等齐全完好;上下水道通畅,有防鼠网。
8、清洗池、消毒池、冲洗池及洗肉菜池标识明确、消毒设备标识清楚、效果可靠。
9、天花板、排气罩无烟垢;墙皮和油漆无脱落无油污。
10、配备食品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摄氏0度一6度。
11、垃圾、泔水容器密闭完好,餐余垃圾实施分类处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并具有清理厨余垃圾的资质。
12、粗加工间、进货、存菜间独立设置;IC卡售饭,不直接接触钱款。
13、冷荤间“五专”落实,设专用更衣室、洗手设施,冷荤食品窗口传菜,消毒灯安装到位,冷荤间有门帘或幕布,设独立空调。
14、工具、用具、餐饮具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储存食品冰箱生熟分置,直接入口的食品采用无毒、清洁的材料包装,禁用有色塑料容器。
15、食品加工流程做到生进熟出一条龙,确保“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16、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和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存放;生熟工用具、容器、冰箱要分开使用。
17、食品原料新鲜,存放分类分架,离墙隔地,防尘防蝇。
18、配菜与出菜盘专用,标志明显;刀具无锈,盖布洁净,正反标志清晰。
19、使用公用餐、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洗净、消毒,达到光、洁、涩、干,密闭存放。
20、工用具保持清洁、定位存放,菜墩立式存放;药品、苍蝇拍按规定位置存放。
21、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22、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无油污,无灰尘,无杂物,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
23、加工食品烧熟煮透,隔夜隔顿或外购熟食品须重新加热。食用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60℃(使用专用食品温度计测量)。
24、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入库前实行安全质量验收,大宗食品检验三证(卫生证、化验证、合格证),购货合同、发票齐全,确保进货食品及原材料100%可追溯。
25、主副食库管理由专人负责并严格登记,每种主副食原材料、调料进货登记齐全。
26、库房分类存放食品原料,先进先出,专室专用,无个人物品。食品储藏做到分类分架,离墙隔地,无病媒生物污染。
27、运输食品、装卸食品时的包装、容器和工具无污染,食品原料去掉外包装进操作间,鸡蛋进操作间倒箱。
28、建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制度,食品检验人员对采购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进行抽样检测,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原料禁止使用。
29、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不少于100克,有标签标明菜名,在规定位置冷藏存放24小时。
30、病媒生物防制合格率100%,无蚊虫滋生现象,染鼠、蝇、蟑率3%以下。
31、消毒、监测报告和消杀记录齐全;委托A或B级资质专业机构进行病媒生物消杀和清洗消毒中央空调通风管道。
32、食堂内安装的纱窗、纱门、门帘、风幕等无破损;各类管道设施安装防鼠装置。设置的鼠盒、毒饵新鲜有效;防蝇帘、防蝇灯完好有效。
33、餐厅、操作间墙壁无洞穴和缝隙;灭蝇灯悬挂距地面2米左右高度,排水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34、库房装有可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网罩和装置,库房门包铁皮,设防鼠板,无裂痕、破损。
35、落实控油、控盐措施,并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提示食品的营养搭配。
36、配备专兼职食品检验员、营养师和营养配餐员。
37、根据就餐单位提供的职工健康状况,对患有慢性病人群进行特殊营养干预并建立就餐人员健康档案,设置健康干预食谱;主要饭菜品种标注营养成分或食用建议。
38、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自我保健知识。
39、一线人员健康体检合格率100%。
40、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包括管理人员),且保持洁白干净。
41、达到北京市无烟餐饮单位标准。
42、就餐环境舒适优美,设立特殊就餐服务区。
43、餐厅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周围无污染,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杂物。
44、食堂设洗手池、卫生间,保证设备完好。
45、节约粮食,节能减排,符合环保要求。
46、就餐人员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5%以上。
47、饭菜保证三餐,早中全体,晚为武警及值班人员。早餐小菜四种、热菜一种;午餐热菜不少于八种(四荤四素),主食不少于三种,小食三种;晚餐热菜不少于四种(两荤两素),主食不少于两种,节日会餐并视情况有外卖。食堂要经常调剂,确保每日不重样。
48、费用情况:
(1)本预算资金主要保障武警和档案馆本馆人员的用餐需求(早、午餐);正常工作日武警和档案馆本馆人员中带、加、值班人员晚餐;国家法定节假日武警和档案馆本馆人员中带、加、值班人员早、中、晚餐。
(2)就餐标准:早餐标准不得低于5元/人(其中档案馆本馆人员个人负担1元,武警个人负担0元,服务商负担4元),午餐标准不得低于22元/人(档案馆本馆人员个人负担2元,武警个人负担0元,服务商负担20元),晚餐标准不得低于8元/人(档案馆本馆人员个人负担2元,武警个人负担0元,服务商负担6元)。
(3)临时工、外聘人员、物业人员来客用餐服务、新增人员及加班人员用餐服务,用餐标准由档案馆确定,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招标的费用中,由档案馆另行支付。
(4)食堂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食堂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更换设备设施的配件、维护费用,单个设备、设施配件费用或单项维护费用200元以内的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单个设备、设施配件费用或单项维护费用200元以上的、大中修理及更新费用,由档案馆支付。
(5)档案馆承担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全部能源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燃气费用。
49、因食堂经营管理单位管理不善造成职工食物中毒,或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罚,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三、馆方可提供的办公用品及工具
馆方可提供部分办公用品及工具。馆方所提供的办公用品及工具交由物业公司保管和使用,物业公司必须履行好交接手续。合同终止且不再续签时,由物业公司归还馆方。
除清单内产品及数量,馆方在物业服务履行过程中将不再提供其他任何工具及耗材,统一有物业公司自行提供并满足日常服务所需。
序号 |
明细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一 |
会议服务部固定资产 |
|
|
1 |
会议茶杯 |
套 |
300 |
2 |
会议托盘 |
个 |
15 |
3 |
小推车 |
辆 |
3 |
4 |
暖壶 |
个 |
40 |
5 |
会议用壶 |
个 |
30 |
6 |
洗碗机 |
个 |
2 |
7 |
消毒机 |
个 |
2 |
二 |
餐饮部固定资产 |
|
|
2 |
平板车 |
辆 |
2 |
3 |
豆浆机(浆渣分离机) |
台 |
1 |
4 |
菜馅机 |
台 |
1 |
5 |
锅具 |
|
|
① |
高压锅 |
个 |
2 |
② |
60边锅 |
个 |
6 |
③ |
80边锅 |
个 |
2 |
④ |
炒勺 |
把 |
10 |
⑤ |
地锅铲 |
把 |
5 |
⑥ |
菜刀 |
把 |
10 |
⑦ |
电饭锅 |
个 |
2 |
⑧ |
塑料菜墩 |
块 |
4 |
⑨ |
塑料菜墩 |
块 |
4 |
⑩ |
塑料菜墩 |
块 |
4 |
6 |
餐具 |
套 |
|
① |
托盘 |
个 |
750 |
② |
小碗 |
只 |
1000 |
③ |
六格快餐盘 |
个 |
300 |
④ |
不锈钢盘 |
个 |
450 |
⑤ |
面碗 |
只 |
750 |
⑥ |
水饺盘 |
个 |
750 |
⑦ |
汤盆 |
个 |
5 |
⑧ |
汤勺 |
把 |
750 |
⑨ |
筷子 |
双 |
1000 |
三 |
厨杂物用 |
|
|
1 |
绿塑料板菜板 |
块 |
6 |
2 |
木头菜墩 |
块 |
2 |
3 |
白色净菜筐 |
个 |
15 |
4 |
绿色毛菜筐 |
个 |
20 |
5 |
白色净菜筐 |
个 |
30 |
6 |
白色净菜筐 |
个 |
20 |
7 |
白色净菜筐 |
个 |
30 |
8 |
白色带盖盒子 |
套 |
15 |
9 |
蓝色盒子 |
个 |
15 |
10 |
蓝色海鲜盒 |
个 |
5 |
11 |
红色肉盒 |
个 |
15 |
12 |
白色盒 |
个 |
10 |
13 |
不锈钢保温桶 |
个 |
2 |
14 |
炒菜手铲 |
把 |
5 |
15 |
四格刀架 |
个 |
4 |
16 |
磨刀棒 |
把 |
2 |
17 |
鱼鳞刨 |
把 |
1 |
18 |
肉垂 |
把 |
1 |
19 |
尺板 |
把 |
2 |
20 |
饺子板 |
个 |
10 |
21 |
饭铲 |
把 |
8 |
22 |
食品夹 |
把 |
30 |
23 |
长筷子 |
双 |
2 |
24 |
电子秤 |
台 |
1 |
25 |
电子台秤 |
台 |
2 |
26 |
电子克秤 |
台 |
1 |
27 |
软毛刷 |
把 |
4 |
28 |
烤箱手套 |
双 |
6 |
29 |
模具 |
套 |
1 |
30 |
长竹夹子 |
把 |
2 |
31 |
油格 |
把 |
6 |
32 |
花嘴 |
套 |
1 |
33 |
刮板 |
个 |
4 |
34 |
打蛋器 |
把 |
1 |
35 |
大饼铲 |
把 |
2 |
36 |
扒铲 |
把 |
6 |
37 |
漏孔饼铲 |
把 |
4 |
38 |
三角铲 |
把 |
6 |
39 |
不锈钢漏盒 |
个 |
2 |
40 |
不锈钢汤桶 |
个 |
10 |
41 |
不锈钢汤桶 |
个 |
6 |
42 |
不锈钢汤桶 |
个 |
10 |
43 |
半成品托盘 |
个 |
20 |
44 |
不锈钢汤桶 |
个 |
10 |
45 |
面包刀 |
把 |
1 |
46 |
打面刷 |
把 |
2 |
47 |
牙型模具 |
套 |
1 |
48 |
裱花袋 |
个 |
2 |
49 |
裱花嘴 |
套 |
1 |
50 |
油条框 |
个 |
2 |
51 |
多功能擦丝器 |
个 |
10 |
52 |
蛋圈 |
个 |
6 |
53 |
蛋圈 |
个 |
10 |
54 |
面丈 |
根 |
1 |
55 |
木制走锤 |
根 |
1 |
56 |
面丈 |
根 |
1 |
57 |
模具 |
个 |
1 |
58 |
削面刀(塑料) |
把 |
5 |
59 |
麻辣烫圆密漏 |
把 |
10 |
60 |
削面刀(钢) |
把 |
2 |
61 |
削皮刀 |
把 |
10 |
62 |
雕花刀 |
套 |
1 |
63 |
水果分刀 |
把 |
2 |
64 |
泡菜坛子 |
个 |
1 |
65 |
开罐器 |
个 |
2 |
66 |
量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