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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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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道双瑞餐站车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冷却水塔等物资(设备)采购(四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2020-06-15

招标详情

沈阳铁道双瑞餐站车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冷却水塔等物资(设备)采购(四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0-0269)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铁道双瑞餐站车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冷却水塔等物资(设备)采购(四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各供应商参与。

如至报名时间截止时,对报名供应商仅为一家的包件,采购人比照单一来源方式办理。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B01,B02,B03,B04,C01,D01,E0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单位,A01包件为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国家制冷空调协会和国家设备管理协会联合颁发A类Ⅱ級以上的安装和维修资质;B01、B02、B03、B04、C01、D01包件为生产厂;E01、E02、E03、E04为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3.能够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8:00时起至2020年6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2100元、B01:1100元、B02:600元、B03:100元、B04:100元、C01:1100元、D01:1200元、E01:11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8.3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06月24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6月24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沈铁物资 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0年06月24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双瑞公司

技术咨询人:王辉

联系电话:13998855810

7.4项目经理:石经理

电 话:024-62080907 15940176193

邮 箱:619597290@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交易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等媒介上发布。

2020年6月16日

附件1: 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采购物资(设备)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编码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

备注

1

A01

冷却水塔

200吨/小时

2

53097.35

13

2

B01

排骨(肉排)剁块机

500公斤/小时

1

57522.12

13

3

B02

全自动蔬菜脱水机

500公斤/小时

1

33628.32

13

4

B03

大型肉片肉丝机刀组

800kg/小时

1

6106.20

13

5

B04

大型蔬菜多功能切菜机刀盘

1000kg/小时

1

5039.74

13

6

C01

平面贴标机

2000mm 700mm 1400mm

1

57522.12

13

7

D01

米饭锅(米饭线专用)

LH-450米饭线专用

60

1061.95

13

8

E01

电磁大锅灶

锅内径1米,35KW

4

14159.29

13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订制品30个工作日内到货);交货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20号(沈阳餐饮配送分公司)

交货条件及状态:保证货物完好,现场当面验收,交钥匙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