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西安浐灞生态区四小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2020年05月13日进行 竞争性磋商 ,现 磋商 工作已结束,根据 磋商小组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成交复函” ,现将 磋商成交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四小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BE2020-38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1、地址:西安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浐灞商务中心
2、联系人:钟工
3、联系方式:8359606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2、联系人:刘世磊、孟小君
3、联系方式:029-88228899-652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六、定标日期:2020-06-15
七、 磋商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失败
采购失败原因:因采购预算调整,采购失败。
八、采购内容和要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 | 项目用途 | 项目性质 | 备注 |
---|---|---|---|---|---|---|
1 | 西安浐灞生态区四小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1 项 | 620000.00 | 学校自用 | 双炒双温灶、双炒蒸灶、双眼矮汤炉、双门蒸车及简易操作台等厨房设备及餐具等。 |
九、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西安浐灞生态区四小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十、其他事宜: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刘世磊、孟小君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228899-652 029-88225678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06-15
相关附件:
4.30竞争性磋商文件(四小)-终稿.doc
项目编号:LZBE2020-384
西安浐灞生态区四小厨房设备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 录
HYPERLINK \l _Toc538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技术要求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浐灞生态区四小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四小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BE2020-38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1号浐灞商务中心
联系人:钟工
电话:029-8359215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人:刘世磊、孟小君
电话:029-88228899-652
传真:029-8822567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双炒双温灶、双炒蒸灶、双眼矮汤炉、双门蒸车及简易操作台等厨房设备及餐具等。
项目用途:学校自用
采购预算:62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24 09:00:00 至 2020-04-30 17:00: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06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16室
3、开标时间:2020-05-06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1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228899-652
2、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4、账 号:30201278006609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A、名词解释
1. 说明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1.1 “磋商当事人”是指在磋商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磋商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1.1.2 “采购人”是指: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1.1.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1.4 “磋商供应商”是指:符合本磋商资格条件,自愿欲向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1.6 “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1.7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
1.2 磋商供应商
1.2.1 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随磋商响应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 合格的磋商响应人和合格的服务:
凡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资金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B、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3.2 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2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汇总后统一进行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收到后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文件。
4.3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5. 备选磋商方案
本项目不得提供备选方案。
C、磋商响应文件
6. 磋商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包含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相关证明资料、技术响应、商务响应、承诺书等内容。
7.2 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报价表为准。
8. 响应内容填写说明
磋商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编制,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行扩展。
9. 磋商响应报价
9.1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包干,总报价应是磋商供应商正确、全面完成磋商响应文件所述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为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以及利润等都应包括在磋商总报价中,磋商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在报价之外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9.2 磋商报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费率调整和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磋商单位应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9.3 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相关需求,报出合理唯一的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9.4 报价货币:人民币。
9.5 本次磋商采取二次报价,即: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总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在磋商供应商初审合格后,第一次报价为有效报价。通过初审的各供应商单位与磋商小组进行背靠背磋商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表详见附表,供应商需自行提前打印,第二次报价不需要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9.6 特殊情况处理:根据磋商情况,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第三次报价。
9.7 磋商后所确定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9.8 最低报价不是磋商成交的唯一依据。
9.9 任何一次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9.10 本项目不公开任何一次报价。
10.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磋商之截止之日起90天。如果成交,则延期到合同期满,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视为响应无效。
11. 磋商保证金
11.1 磋商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1.2磋商供应商需提供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应当以转账、支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转账、支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磋商供应商账户转出,并于磋商时间前到达指定收款单位帐户。通过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必须是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投标供应商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其保函内容及格式详见本章附件一和附件二。
收款单位: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 号:30201278006609
转账事由:LZBE2020-384磋商保证金
11.3 磋商供应商如需开具磋商保证金的收款收据,应持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龙寰公司财务部办理。
财务部联系人:王会计,联系电话:029-88228899转607。
11.4 凡没有递交磋商保证金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11.5 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磋商单位与采购人、其他磋商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 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印章。
12.2 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的地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需盖章的地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
12.3 磋商供应商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并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各自装订成册。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4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5 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13. 踏勘和磋商预备会
13.1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
13.2 本项目不召开磋商预备会,磋商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代理机构。
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及递交
14.1 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在密封袋内。正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有磋商供应商公章。
14.2 封皮上写明:
项目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
注明“磋商响应文件”字样。
15. 磋商时间
15.1 采购人推迟磋商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磋商时间约束。
15.2 磋商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的资料,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6.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16.1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新旧该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2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要求编写、密封,还须注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字样。修改文件须在磋商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6.3 磋商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E、磋商及评审
17. 磋商
17.1 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
17.2 磋商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磋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参加。
17.3 磋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磋商结果。
17.4 磋商大会程序:
(1)宣布磋商大会现场纪律。
(2)公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名称。
(3)查验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公开唱出磋商供应商名称、递交文件份数。
17.5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案。
17.6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出现任何一项不符合,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2 |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3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4 |
供应商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5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6 |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或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7 |
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截图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定结果:以上内容有一项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评定为不合格。 |
18. 磋商小组
18.1 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及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8.2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漏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3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8.4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收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8.5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9.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9.1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磋商小组按照下列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出现任何一项不符合,按响应无效处理: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完整。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磋商报价 |
唯一报价,并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
3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交货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 |
技术及商务响应 |
符合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评定结果: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初步审查评定为不合格。 |
19.2 评审中,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一)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五)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六)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19.3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磋商供应商同意后,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9.4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所列内容,不依靠任何外来证明。
19.5 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成员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9.6 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响应无效处理:
(一)磋商供应商未经正常渠道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磋商供应商名称与领取文件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不符,且未出具有效证明的。
(二)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除外,但须提供身份证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四)产品供货渠道不明确的,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的。
(五)提供虚假证明、虚假资质(包含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七)磋商供应商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澄清或说明。
(八)响应内容存在重大缺漏项。
(九)投标总报价超出了采购预算。
(十)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
(十一)出现相关法律法规所不允许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19.7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9.7.1 磋商小组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磋商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磋商供应商将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9.7.2 询标澄清时磋商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投标报价、交货期、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
19.8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19.9 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
19.9.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9.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9.9.3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9.9.4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9.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六门冰箱、双层烤箱、双炒蒸灶、洗碗机、冷库(冷藏)、油烟净化器中任意两个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9.10 评审内容、原则及标准(满分100分)
评审内容 |
评审原则与标准 |
磋商报价(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技术部分 (35分) |
1产品配置齐全:(10分) 所投产品内容齐全,产品选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数量准确,规格符合要求无缺漏项,配置完整,满足采购需求,根据响应情况计0~5分。 响应内容能按要求逐条响应技术要求中的硬件形态、产品功能,产品技术参数清楚、明确,技术资料齐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无负偏差,根据响应情况计0~5分。 |
完善的安装实施方案:(8分) 方案安全性、可行性、规范性、合理性得1-3分; 方案总体思路明确、可行,附有产品安装调试措施,确保产品的整体性能得3-5分; 方案总体思路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可执行程度强,且能很好推动项目实施并提供相关的产品品质保证证明材料得5-8分。 |
|
产品的环保性、耐用性、安全可靠性、使用性能,所提供的产品参数说明、工艺流程等技术资料比较:(8分) 技术资料思路不清晰,逻辑性性一般,综合对比得1-3分; 技术资料条理思路较清晰、明确,有一定的逻辑性,综合对比得3-5分; 技术资料条理清晰、明确,逻辑性强,有系统、科学的技术措施,综合对比得5-8分。 |
|
供货方案:(9分) 基本满足文件要求能按期供货得1-3分; 完善、合理、科学,能保质保量按期供货得3-6分; 项目实施安排合理,能够在承诺的时间内按期交货,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任务有具体的供货组织安排,详细的人员、财力调配、运输等说明得6-9分。 |
|
质量保证 (15分) |
1.产品渠道正常,无劣质、假冒、瑕疵产品。提供主要产品(六门冰箱、双层烤箱、双炒蒸灶、洗碗机,冷库(冷藏),油烟净化器)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共计6分。 |
2.制造厂家有可靠、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足够的设计、工艺、加工、检验能力,设备的质量符合国际、国家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主要燃气具的说明书。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关键零部件、备品备件配备情况、供应渠道等情况进行综合赋分,计0-4分。 |
|
业绩 (5分) |
2017年4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附于响应文件中)(每份1分,最高5分)。 |
培训及 售后服务 (15分) |
1、针对本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响应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提供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评委综合评议后按其响应程度(4-8)分。 |
2、免费为使用单位培训操作维护人员,并在标书中列出培训的内容及方式评委综合评议后按其响应程度(1-4)分。 |
|
3、供应商在供应等方面附有优惠条件,评委综合评议后按其响应程度(1-3)分 |
|
备注: 1)各评委独立打分。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 3)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 4)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0. 评审过程保密
20.1 从磋商之日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止,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向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有关审查、澄清、评价等情况或授标意向。
20.2 任何人员如发生泄密现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3 磋商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行为,将导致该磋商供应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确定中标
21. 成交通知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其得分和排名,咨询电话:029-88228899-652,联系人:刘世磊。
21.2 采购代理机构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1.3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 签订合同
22.1 成交供应商应依据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签订供货合同。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2.3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通报:
(1)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G、招标代理服务费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23.1 成交供应商应依据成交金额向代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交费金额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的规定计取,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
23.2 成交供应商在取得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3.3 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以弥补采购人的损失。
H、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的规定,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微、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磋商小组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省福利性企业享受我省规定的采购扶持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对福利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并具有认证证书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需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依据提供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根据相关规定,对福利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9)信用担保
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及《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具体联系名单附后)。投标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西安政府采购网(www.xazfcg.gov.cn)重要通知专栏和西安市财政局网站(www.xaczj.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
(10)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见本章附件一)。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联系电话:029-88228899-652,联系人:刘世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附件一: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附件二:
关于信用担保的说明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履约、融资等环节可自愿选择采取信用担保的形式。
2、投标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一)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二)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3、具体详见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市财发〔2014〕167号)及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事宜的通知(市财发〔2017〕4号)。联系方式如下:
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 |
||||||
序号 |
合作单位名称 |
主办单位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人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业务三部 |
夏靖颜 朱筠祥 |
88606038-6320 18591406320 18629282228 |
信用 担保 |
2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业务四部 |
王蓉 |
88480371 13110423743 |
信用 担保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胡涛 |
88360743 18629048822 |
信用 融资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西安市南大街支行 |
公司部 |
杨向晖 |
87281468 |
信用 融资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陕西分行营业部 |
小企业金融业务部 |
牛国群 |
87609569 18992851811 |
信用 融资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西安西大街支行 |
公司业务部 |
贾珊 |
87617245 13891957123 |
信用 融资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西安西五路支行 |
个人贷款中心 |
李卫公 |
87297632 13991290525 |
信用 融资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 |
公司银行部 |
杨皓 |
62811553 15002905553 |
信用 融资 |
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 |
城建金融部 |
李楠 |
88266088-8450 |
信用 融资 |
1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对公客户经理部 |
高艺瑄 |
15619006186 |
信用 融资 |
11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昆仑银行西安分行 |
机构投行部 |
韩天清 |
86978975 |
信用 融资 |
1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
业务发展七部 |
祝捷 |
18629505188 |
信用 融资 |
1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
营业部 |
范诗阳 |
13991945764 |
信用 融资 |
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
新城业务总部 |
徐常磊 |
15991623666 |
信用 融资 |
附件三: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仅供参考 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磋商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是指完成本次采购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保险、检测、验收、税金等一切费用。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到货、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 30 日历日内,付合同总价款95%,即人民币(大写) ,剩余合同总价款5%,即人民币(大写)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
2、质保金支付时间:质保期满1年后的30日内使用单位向成交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5%的质保金。
3、在合同款项支付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完成送货及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
5、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所有货物设备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货物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到货验收单。未签收到货验收单的货物不得擅自开箱安装。拆箱后,乙方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采购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
6、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
7、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安排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4、安装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出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自检最终通过后,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
5、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甲方验收组应对其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及保修手续和配置、安装、测试、运行等逐项进行验收,其中一项不合格不能验收,视为不合格。
6、设备采购从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进入保修期,提供原厂保修。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及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现场人员应遵守甲方校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乙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甲方如需邀请乙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乙方应予协助。
4、乙方对其所提供设备、货物等负责备品配件的供应,长期提供维修服务,并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质保期内应无偿负责的维修和替换等工作。超出质保期只收取维修所需原设备、材料成本费用。
5、服务响应时限:7*24小时服务,提供售后服务电话(应具有: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6、维修工作时间不大于24小时,更换工作时间不大于72小时。
7、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执行,甲方有权自行选择第三方进行维护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
8、乙方应无偿对学校指定人员在现场进行维护、使用说明的培训,使用甲方够完成现场日常操作,技术人员能完成系统维护工作,并制作维护使用手册。
9、在保修期内更换设备中部件,其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1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在质保期内更换设备设施中部件,其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3、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4、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1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10天,视为不能交货,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15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 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第四章 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双炒双温灶 |
外壳采用304不锈钢材质,面板厚1.5mm,侧板厚1.0mm。 |
1800*1050*800 |
台 |
4 |
|
2 |
双炒蒸灶 |
1、炉面采用304 1.5㎜厚磨砂贴塑不锈钢板,侧板前板采用3041.2㎜厚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底板由50 ×50×5mm 角铁架及3mm黑铁板焊 接组成;3、黑铁炉膛结构为3mm厚的A3钢板;4、炉通脚为φ50无缝不锈钢管;炉通脚内含支撑炉身的钢柱以及可调炉身高度的子弹脚;5、采用高级节能铸铁炉头;6、采用电子打火炉头,每个炉头内安装 碗型沟风火咀一套;同时配备气挚、风挚、水挚,风行管及相应的水管、气管等配套部件;7、每个炉头装有 摇摆水龙头、尾撑、锅架、等辅助 设备;8、所有焊接部位打磨光滑,抛光处理。9、人性化设计,美观实用,操作简便,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10、做工精良,专业技师制作,数控设备保证,工艺精益求精;11、炉面耐高温,安全环保。 |
2000*1050*800 |
台 |
1 |
|
3 |
双眼矮汤炉 |
1、炉面采用304 1.5㎜厚磨砂贴塑不锈钢板,侧板前板采用304 1.2㎜厚磨砂贴塑不锈钢板;2、底板由50 ×50×5mm 角铁架及3mm黑铁板焊 接组成;3、黑铁炉膛结构为3mm厚的A3钢板;4、炉通脚为φ50无缝不锈钢管;炉通脚内含支撑炉身的钢柱以及可调炉身高度的子弹脚;5、采用高级节能铸铁炉头;6、锅架、等辅助 设备;7、所有焊接部位打磨光滑,抛光处理。8、人性化设计,美观实用,操作简便,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9、做工精良,专业技师制作,数控设备保证,工艺精益求精;10、炉面耐高温,安全环保。 |
1200*700*800 |
台 |
1 |
|
4 |
双门蒸车 |
采用不锈钢优级板材,面板采用 δ ≧1.0mm,侧板不小于0.8mm厚,不锈钢机制蒸盘,全不绣钢柜身,水箱开口设于柜内,采用防漏安全门锁,易装拆式胶边。双门,24KW |
1400*600*1550 |
台 |
2 |
燃气 |
5 |
双门蒸车 |
不锈钢箱体,为整体发泡成型,采用电加热管方式,设有自动上水系统,左右箱体为单位控制,均设有排水系统和净水装置,柜把手应为结实坚固型。 |
1400*600*1550 |
台 |
2 |
电 |
6 |
简易操作台 |
1、工作台面板采用304磨砂贴塑板, 厚度 1.5mm;2、台脚采用规格 38*38*1.2mm 不锈钢方管制作,带不锈钢(钢芯)可调节脚;3、横通支架采用规格 38*25*1.2mm 不锈钢方 管制作;4、下层板采用 304 磨砂贴 塑板,厚度 1.0mm。5、采用优质的不锈钢板制作;坚固耐用;6、做工精良、结构合理;7、使用面积宽,四人可同时操作; |
800*800*1800 |
台 |
10 |
|
7 |
双星水池 |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板厚3mm,星盆兜厚1.2mm,面板下U形槽承托1.0mm,通腿φ3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
800*600*1200 |
台 |
10 |
|
8 |
单星水池 |
采用SUS304-2B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造,台面板厚3mm,星盆兜厚1.2mm,面板下U形槽承托1.0mm,通腿φ38X1.2mm不锈钢圆管,配不锈钢可调式子弹脚 |
800*600*60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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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格保温售饭车 |
1、台面采用1.5#304不锈钢磨砂板; 2、柜外壳及门板采用1.0#304不锈钢磨砂板;3、配50㎜x50mmx∫1.0㎜厚不锈钢可调重力活动脚,调节范围40mm。4、配加厚冲压成型保温斗。 |
1500*700*8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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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汽锅 |
原料:采用云南建水紫砂制成,直径≥25.5cm,高≥16.5cm,底部直径≥14.5cm,总容量≥200L. |
300升/200升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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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洗碗机 |
全自动多功能长龙洗碗机,3000-4000碟/小时,产品组成部分:一道粗洗、一道清洗、二道漂洗、一道烘干。 板材采用标1.2mm厚不锈钢板,主骨架均为国标1.5不锈钢管,底座钢板为6mm,进出口传动轴均为45直径304#不锈钢材质 |
台 |
1 |
全自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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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冷库(冷藏) |
1、采用304不锈钢1.2mm板材,冷库内的保温材料必须是环保的,发泡平均密度为38-40kg/m3;2、冷库板厚为100mm,冷库内角为圆角圆边,配有自动回归式库门连温度报警系统、闭门器、电开关及温度表等;3、冷库的压缩机采用环保冷媒;4、所有机电控制箱内电器元件及电线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5、冷库门宽及高可满足GN盆车及饼架车进出;6、冷库的机头有散热及排风,门带发热丝;7高低温组合冷库各配独立制冷机组、冷风机及电控箱,温度0-8℃(冷藏);8、地面铺3mm后防滑铝板。 |
3600*5400*2500 |
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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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冷库(冷冻) |
1、采用304不锈钢1.2mm板材,冷库内的保温材料必须是环保的,发泡平均密度为38-40kg/m3;2、冷库板厚为100mm,冷库内角为圆角圆边,配有自动回归式库门连温度报警系统、闭门器、电开关及温度表等;3、冷库的压缩机采用环保冷媒;4、所有机电控制箱内电器元件及电线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5、冷库门宽及高可满足GN盆车及饼架车进出;6、冷库的机头有散热及排风,门带发热丝;7高低温组合冷库各配独立制冷机组、冷风机及电控箱,温度-10—-20℃(冷冻);8、地面铺3mm后防滑铝板。 |
3600*5400*2500 |
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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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木案操作台 |
台面板50mm柳木板面,40*40*1.2mm不锈钢方钢做支撑,加强筋1.0mm, 通脚Φ38*1.2mm不锈钢圆管配可调式子弹脚,横通Φ25*1.2mm圆管。 |
800*800*180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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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更衣柜 |
防锈铁皮、1.2厚 |
6门 |
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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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热水器 |
功率:12KW,出水量:≥110L/H,整机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自动进、关水源,水电联动,自动测温,温度可随意调节,缺水自动断电保护;一次性发泡成形保温层。1、美观大方,不易锈蚀2、无污染、无噪音、绿色环保产品;3、中文液晶显示屏,运行状态一目了然,数字显示温度、控制温度、超温保护和故障报警等自动控制功能,可保证明明白白喝开水。 |
12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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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料理机 |
用于制作果汁、豆浆、果酱、干粉、刨冰、肉馅等多种食品的家用电器,是榨汁机变得比较多元化后的产物。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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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馒头机 |
效率:不低于60个/min,功率:3kw/380V,板材整机选用不锈钢优级板,厚度为1.2mm,电机选用名牌铜芯电机,且有CNC认证,成型螺旋选用铝合金精制而成;传动齿选用45号钢精制且经高频淬火处理;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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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电炸锅 |
控温温度10℃-300℃,每小时可炸600-800根油条。整机采用优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采用油水混合技术,采用分区控温,有效分离劣质油,并可自动过滤残渣,采用智能型数字显示温控器,自动控温,无过热,避免酸价升高,设有超温保护装置. |
6KW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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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食品保温箱 |
1.双层,内外层为HDPE食品级塑料+中建聚酯PU保温层。2.90升6层抽屉设计,可放置多层不锈钢盘。3.带滑轮,平地配送方便。4.整体尺寸规格为:外尺寸:≥长65cm*宽45cm*63cm。5.赭色。 |
90升6层 |
台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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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食品保温桶 |
聚酯 |
25升 |
个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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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三层架 |
1.骨架采用φ38mm×1.5mm 无缝不 锈钢管;2.层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作;3.配实心不锈钢板可调旋转子弹脚。4.所有焊接部位打磨光 滑,抛光处理。1、采用优质的不锈钢板制作;坚固耐用;2、做工精良、结构合理;3、空间大,存放货物宽敞;4、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
1500*500*1550 |
个 |
10 |
放保温桶 |
23 |
绞肉机 |
生产效率:≥400kg/h;220v/电机功率:1.1KW/额定功率:1.5KW.具有结构紧凑,外型美观,操作简便,效率高,耗电少,清洁保养容易,安全卫生等特点。 |
台 |
1 |
两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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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揉面机 |
摇轮单调,不锈钢材质,电机功率4kw,电压220V。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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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和面机 |
不锈钢内胆卫生环保,优质电机安全可靠,机器运行平稳,搅拌均匀;搅拌能力:40-60Kg/次,效率:≥400Kg/h,功率:3KW/380V。 |
25升/50升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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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土豆去皮机 |
外壳冷轧板喷漆,与食物接触部件不锈钢,符合卫生标准,优质沙盘,脱净率高,生产能力:≥240Kg/h,功率:≥0.75KW/380V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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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电饼铛 |
采用铁制铛体,双控温技术,上下 铛可分别自动控温在50-250度范围内连续可调节,上下铛可同时加热, 也可仅下铛加热。380V/5KW.双面加热,自动恒温,省时省力省能源,安全卫生无污染,可设定不同温度烙制各种食品,整机设计为台式,体积小,重量轻,功率小,结构简单,移动方便。 |
5KW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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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电磁炉 |
220V,900w 陶瓷防爆面板 |
家用型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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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微波炉 |
20-25L/220V |
家用型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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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六门冰箱 |
机身采用304一级冷轧磨砂贴塑不锈钢制作;容积1.0m³,压缩机,全铜暗管,微电脑控制,整体发泡,发泡剂采用国家3C强制认证的环保产品;数字显示,一体式把手;温度范围:冷藏-0℃~+8℃,冷冻-0℃~-13℃;制冷方式为风冷,自动除霜;自带门锁。能效等级为一级。 |
≥1800*703*195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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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平面冷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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