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含山电子工程学校食堂托管服务招标公告(实行网上招投标) 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含山电子工程学校的委托,现对含山电子工程学校食堂托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MASCG-1-F-F-2020-0560 2、项目名称:含山电子工程学校食堂托管服务 3、项目单位:含山电子工程学校 4、项目数量及基本概况介绍:1项;含山电子工程学校食堂托管服务,服务期三年,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5、资金来源:/ 6、项目预算:/ 7、最高限价:/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只有1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食堂)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类别为食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zbcg.mas.gov.cn/)。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 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至2020年7月9日11时00分(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 (1)供应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通过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咨询电话:0555-5200194 (2)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投标,必须从网上获取该包别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10日9时00分(注:距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不少于20日) 2、开标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网址:http://zbcg.mas.gov.cn/。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9时00分 六、联系方法: 1、项目单位: 含山电子工程学校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路1号 联系人:朱华电话:18005556966 2、代理机构: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县望梅路永成时代嘉园(壹品世家C6-106) 联系人: 陈燕电话:0555488488918156566690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重要提示: 1、本项目采取供应商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供应商未在远程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对供应商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并不予开标,不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远程解密操作要求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2、本项目远程解密开始时间为:同开标时间;远程解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9:00分-9:30分。 3、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询标、告知的,通过在线方式进行询标、告知。供应商应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告知回复期限内进行线上回复。供应商逾期回复或不予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考虑供应商意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线询标、告知操作要求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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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含山电子工程学校,现有学生约600人,教职工约100人。采购的主要内容学校师生用餐(含超市)托管服务。
招标人仅提供现有的场地(含操作间、仓库等),厨房设备、餐具、厨具等。其他按经营要求需增加的厨房设备、餐具、厨具等由中标人负责添置,中标人购买一切的厨房设备、餐具、厨具.服务期满三年的,按每年20%的折旧率计算,无偿转给招标人。如服务期未满,但合同终止的,由中标人采购的设备由中标人打包带离。服务期间中标人负责厨具设备的更新和维修,水费、电费、燃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职工满意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食堂工作内容及要求:
1、食堂实行一日三餐制,保证全年(不含寒暑假期)正常供餐(含节、假日)。
2、供餐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餐(营养餐)。
早 餐:供应稀食2-4道,面点6-8道,煎炸4-6道,小菜2道。
中 晚 餐:供应主荤4道、次荤4道、素菜4道、汤1道。
小 炒:按照膳食营养搭配。
水 煮:供应各式面条、水饺、馄饨。
以上按照套餐或一菜一价自由点餐,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2)招待餐。
标准由甲方根据就餐人数、对象确定。
超市的经营权隶属于食堂,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超市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未经招标人同意,食堂中途不得停业,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三、人员配置及相关要求:
1、 中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人员数量和岗位应不少于下表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1 |
食堂负责人(兼红案主厨) |
1人 |
2 |
红案副厨 |
4人 |
3 |
白案主厨 |
2人 |
4 |
白案帮手 |
2人 |
5 |
勤杂 |
2人 |
6 |
服务员 |
5人 |
7 |
保管员 |
1人 |
合计 |
17人 |
(1)中标人为本项目安排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须持有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健康上岗证,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2)中标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社保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相关规定。中标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3)项目负责人必须社会背景清楚,身体健康,且为公司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在3年合同期原则上不得更换,其他人员变更须经招标人同意,如果变更,则不得低于原相关人员的资历和经验。
2、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的一般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事5年(含)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同时具有烹调师资格;有同类项目管理经历,能够全面、综合的协调安排日常的供餐活动、各方关系协调和用餐过程中意外问题的处理等。
(2)主厨、副厨:具备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能配合厨师长工作计划和岗位安排,重点对菜品质量、品种等方面有较好的把握。
四、食堂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各项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如受到一次书面通报批评,则罚款2000元/次。由于中标人管理经营不当、违规操作、违规经营,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有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中途解除合同。
2、中标人需每周根据市场、季节、营养、招标人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下周菜单,每周菜单要体现绿色健康、营养合理、品种多样的要求。中标人每周上报菜单供招标人审核。招标人对周菜谱实行评审制度,结合就餐职工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菜谱质量,努力提高就餐满意度。
3、中标人负责食堂食品原料采供,所进一切原材料渠道合法、安全,具有可追溯性。并按照国家规定索证,以保证质量,并做好进出货记录。
4、中标人须建立完备的采供保障体系(如车队、仓库、合作供应商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以保证本项目服务在特殊情况(如防汛抢险、大型会议后勤保障)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5、招标人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对中标人采购的各项食品检查验收;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协调员工就餐秩序。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6、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一切管理,无条件接受干部职工评价和监督,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各项中心工作。
7、中标人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投诉等情况应急预案。
8、中标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9、中标人要定期不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
10、中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招标人的监管。
11、中标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或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12、中标人如在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①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员工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
②员工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的开展。
③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食堂整体形象,员工对伙食严重不满,多次提出未整改。
④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招标人有关规定。
⑤出现食物中毒或严重接待事故。
13、合同期内中标人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或对招标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
五、考核:经营期间,招标人制定《食堂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每季度对承包人服务质量打分,考核60分以下,招标人书面通知承包人,每次扣除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书面警告一次,书面警告达三次以上,下年合同不再续签。如遇投诉或纠纷,经查为中标人责任,视情节进行罚款,后附食堂工作满意度调查细则。(后附:满意度考核方案)
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员,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发现食品原料过期或变质,超市产品过期或变质,饭菜变质的,每次罚款
500元。
必须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否则查实一次罚款100元。
从业人员无个人有效健康证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六、食堂菜肴价格的确定:
1、中标人食堂所售一切产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价格实行前须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2、若有50人以上的就餐人员联名书面质疑产品价格,则其相关价格必须下调。
二、商务要求
1、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进场工作。
2、服务期限:三年(自中标人完成进场工作之日起计算)。
3、服务地点:含山电子工程学校。
4、服务费支付:工作餐、招待餐费按季度结算,经审核后,在次季度15日前将上季度工作餐、招待餐费汇到乙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