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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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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的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的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5 23:31

受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委托 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 发此公告。

一、采购单位名称: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108

四、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日期:2020-03-26

七、定标日期:2020-06-15

八、采购结果:

成交供应商 :西安亿阳快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2号西安软件园太白阁503

成交 报价 :437800.00元

标的清单:报价.doc

九、公告发布范围: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十、更正事项及更正理由:

更正事项:

更正理由:本项目投标报价应计入总价。

更正的其他事项:

十一、采购文件

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定稿).doc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名称: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

地点:天台八路交警支队院内

联系人:徐嘉琛

联系电话:029-89507358

2、采购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029-88364979-877

传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

地址:陕西省

投诉受理人: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61690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20-06-15


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108

XX-2020-000093-4(001)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三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3

A 总则 13

1. 适用范围 13

2. 定义 13

3. 合格的供应商 13

4. 合格服务 13

5. 费用 13

B 磋商文件说明 14

6.磋商文件的构成 14

7.磋商文件的澄清 14

8.磋商文件的修改 14

C.响应文件的编写 15

9.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15

10.磋商语言 15

11.计量单位 15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5

13.响应文件格式 15

14.磋商报价 15

15.磋商货币 16

16.证明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6

1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18.磋商保证金 16

19.磋商有效期 17

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格式 17

D.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21.响应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 18

22.磋商截止时间 18

2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

E.磋商/评审 19

24.磋商 19

25.磋商小组 19

26.响应文件的审核 19

27.响应文件的澄清 20

28.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21

29.评审原则及主要方法 22

3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3

3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接触 24

F.授予合同 25

32.供应商确定及合同授予 25

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25

34.履约保证金 25

35.腐败和欺诈行为 25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26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27

第五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参考) 33

响应函 35

第一次磋商报价表 36

资格证明文件 37

响应方案 45

报价明细表 46

商务偏离表 47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 48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49

拟投入设备器具一览表 50

业绩一览表 51

服务承诺书 52

第六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53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 沣东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对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108

三、采购人名称:沣东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

地址:西安市征和四路

联系人:徐嘉琛

电话:1829205579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人:杨磊

电话:029-88364979-877

传真:029-88364979-88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1批

项目概况: 2020沣东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职工食堂餐饮承包

项目用途: 餐饮承包

采购预算: 44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3-26 08:30:00至2020-4-2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须于文件发售时间内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www.sxggzyjy.cn/)报名。在主页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单位”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办理CA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岗大厦一层 101 室 咨询电话: 4006369888 西安市长安北路 14 号省体育公寓 B 座一楼 咨询电话: 02988661241 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 A 座 1707 室 咨询电话:02989608985。(4)因防疫需要,本项目投标或办理其他业务时进出大楼需提供西安一码通APP的二维码,显示正常可进入,如显示不正常(二维码为黄色等)不可进入,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4-10 14: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3

3、开标时间:2020-4-10 14: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3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364979-877

2、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行高新四路支行

4、账 号:10284624582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

编列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108

入场编号:(XX-2020-000093-4(00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名称:沣东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40,000.00)

本项目采购的具体情况详见第六部分。本次采购、磋商、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六部分。

服务期限

一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

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8,000.00元);

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确保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指定账户,采用转账形式的,须从在交易平台备案的诚信库基本户转出。

开户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安西稍门支行

账  号:261301010400208920000003085

转账事由: (项目名称全称或简称)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专管人员:任工

咨询电话:15686107926 029-33584525

(备注:1.保证金缴纳必须由单位在交易平台备案的诚信库基本户转出; 2.缴纳完保证金后用CA锁进保证金系统自行查询)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踏勘

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

磋商响应文件的数量及签署

磋商响应文件的数量及签署:

供应商应当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和副本 贰 份,电子版份,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装订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应牢固装订成册。

信用

依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规定如下: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甄别查询,并对查询结果予以截图留存。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非法人企业则不需在上述网站查询。

联合体投标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备选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特殊情况

当供应商不足3家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1

供应商失信行为

供应商有《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纳入黑名单系统。

22

质疑受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4事实依据;

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采用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5.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2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质疑的;

5.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

5.4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5.5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5.6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5.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6、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7、质疑接收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至接收部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自然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接收部门: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接 收 人:姜倩

联系电话:029-88364979-851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23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响应文件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在开标现场进行报价时必须使用主数字认证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响应文件或无法现场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

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选择“上传响应文件”菜单页面,上传加密的电子化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因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现处于试运行阶段,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因平台稳定性、系统设置可行性等客观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实现线上招投标,经采购人同意,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确认,本项目可转为线下纸质评审。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响应文件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封、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如出现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签章、封面格式、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除外)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A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1.2本次采购属服务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沣东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服务机构。

2.3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凡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内获取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完善的供应商联系信息,否则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4. 合格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有关的服务,均应来自国家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的服务的合格来源,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服务。

5. 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 磋商文件说明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货物、采购、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磋商文件包括:

6.1.1 竞争性磋商公告;

6.1.2 磋商须知前附表;

6.1.3 磋商须知;

6.1.4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6.1.5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1.6 采购内容及要求。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8.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8.4 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

C.响应文件的编写

9.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9.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9.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3 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将被拒绝。

10.磋商语言

10.1 由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1.计量单位

11.1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所有服务方案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磋商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12.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表以及所有附件内容。

(2) 按照供应商须知出具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 按照供应商须知出具的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

13.响应文件格式

13.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14.磋商报价

14.1 供应商应对所列的所有服务需求进行响应,不得将采购内容拆开投标。

14.2 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14.3 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上标明磋商报价,总价包死。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4.4 供应商所报报价应是考虑了完成相关服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表列明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14.5 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14.6 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唯一响应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

15.磋商货币

15.1 采购人只接受人民币作为唯一磋商货币。

16.证明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6.1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7.1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

17.2 证明服务质量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业主证明,包括:

17.2.1 服务方案;

17.2.2 供应商书面承诺:将承担起后期服务的责任,并提供服务承诺书;

18.磋商保证金

18.1磋商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提交。

18.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18.3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8.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8.5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b.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c.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d.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6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9.磋商有效期

19.1 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90天。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

19.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格式

20.1响应文件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2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0.3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D.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

21.1 供应商应制作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响应文件”、贰份副本“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壹份。每套“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主。

21.2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磋商时,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或者正、副本密封袋/箱放入一个密封包装箱里,电子版可单独密封也可密封于正本文件或副本文件之中。所有密封袋/箱正面和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等字样。

21.3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箱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22.磋商截止时间

22.1 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地址。

22.2 出现第8.3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其送达时间不得迟于磋商截止时间。

23.3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做任何修改。

23.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

E.磋商/评审

24.磋商

24.1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到,并参加磋商。

24.2供应商和监标人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24.3开标程序:

a.介绍参会人员;

b.介绍供应商;

c.宣布开标纪律;

d.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监标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密封情况确认表态;

e.开启磋商文件;

f.宣布开标现场结束,进入评审和磋商阶段;

g.会议结束。

25.磋商小组

25.1 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25.2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2/3。

26.响应文件的审核

26.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26.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其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26.2.1服务期限是否完全响应;

26.2.2付款方式是否完全响应;

26.2.3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6.2.4磋商保证金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6.2.5响应文件的数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6.3经过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处理。

26.3.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获取采购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单位的名称不符;

26.3.2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直接参加除外)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26.3.3供应商资质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26.3.4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

26.3.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有效签字和盖章的;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6.3.6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6.3.7磋商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26.3.8响应文件的主要条款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26.3.9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供应商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

26.3.10磋商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26.3.11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26.3.12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标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27.响应文件的澄清

27.1 在评审期间,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7.2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8.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28.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原则修正:

28.1.1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28.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8.1.3如果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1.4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28.1.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1.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8.2如果磋商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磋商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

28.3评审程序: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再进行符合性审查。

28.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所有磋商报价现场不对供应商公开宣读。

28.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8.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8.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其不能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够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

28.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9.评审原则及主要方法

29.1 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9.2 评审过程的保密:在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底推荐成交候选单位。

评审因素

分值

内 容

价格

10

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值为满分10分。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服务

方案

69

根据供应商综合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服务方案合理性、可行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2-7,部分服务方案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1)

根据人员专业水准,人员配置数量、齐全程度综合赋分。满分12分(人员专业水准、数量、齐全程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2-7;部分人员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7-1)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餐说明综合评审(须附相关食谱营养搭配、花色品种等进行说明)。(5-1分)

根据管理方案综合赋分。(管理方案合理、可行12-7,部分管理方案合理、可行 7-1)

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和各项保障保证措施合理性,可行性。满分12分(质量控制方案和各项保障措施合理、可行12-7,部分质量控制方案和各项保障措施合理、可行 7-1)

根据各供应商卫生管理控制方案综合评审。(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合理、可行12-7,部分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合理、可行 7-1)

根据各供应商食品安全控制方案综合评审。(5-1分)

消防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5-1分)

业绩

15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评议赋分。提供1个合同业绩得3分,满分15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原件备查)

29.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9.5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有关情况待磋商小组确定后,再行评定。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0.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果投标企业符合相关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将按以下各标准执行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果供应商符合相关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将按以下各标准执行)

30.1.1供应商满足以下文件要求中任意一条(及以上),其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30.1.1.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0.1.1.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30.2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所投产品满足以下文件要求中任意一条(及以上),其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30.2.1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以财库〔2020〕9号为准。

30.2.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以财库〔2020〕9号为准。

30.2.3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0.2.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30.2.5 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

30.2.6投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金额。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的不给予计分。

30.2.7 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30.2.8 同一标段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30.2.9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计分。

3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接触

31.1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F.授予合同

32.供应商确定及合同授予

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32.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供应商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成交通知书》。

32.4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于其他未成交供应商,将在保证金有效期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32.5《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32.6《成交通知书》发出30天内,如果已成交的供应商不能按响应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扣除其磋商保证金。

32.7成交供应商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33.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磋商,以及宣布磋商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磋商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4.履约保证金

34.1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35.腐败和欺诈行为

35.1 定义

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磋商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35.2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磋商将被拒绝。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定额收取人民币8000元整。此招标代理服务费应计入投标中,但不需要单独开列。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食品卫生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原餐厅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订立此合同书:

一、承包经营期限

1、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 年。

2、起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需提前10天通知乙方)。

3、 年为一个经营期,其中含试营业 个月,试营业期满后如甲方乙双方满意,承包合同继续履行;试营业期间有任何一方不满意,在试营业期满前15天通知对方,试营业期满时,双方结算承包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办理移交手续后合同自行终止。

二、费用及支付

1、费用划分:

(1)甲方承担餐厅工作人员工资、管理费、食材、暖、天然气、煤气费用。

(2)乙方承担餐厅工作人员奖金、福利、保险、培训、服装、员工体检及乙方应支付及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费用支付起始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费用支付要求:

甲方每月按期向乙方支付以下劳务费用:乙方按月申报餐厅管理服务费用,甲方审核确认后予以支付。

4、甲方向乙方的付款时间为次月前15日。

5、费用发票: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税务征收机关开具的合法税务发票。

三、合作方式

1、甲方指派管理员负责员工餐厅的日常管理;

2、乙方承担甲方员工一日三餐的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乙方保证在甲方员工餐厅的工作人员为 人。

3、乙方承担甲方员工一日三餐的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其中包括来访客户招待餐。

4、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四、工作内容

1、乙方负责甲方餐厅早、中、晚餐的膳食供应工作,确保膳食的花色品种及营养搭配,以及膳食的安全卫生,保障甲方人员的日常用餐(其中包括来访客户招待餐),同时负责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

2、日常膳食由乙方厨师长于每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周菜谱,交甲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乙方厨师长自收到甲方签字确认的每周菜谱,然后根据人均标准于每日下午16:30分前,提交次日的物料采购清单;所需物料由甲方负责采购。

五、工作标准

1、乙方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使用文明用语、无争执、温骂和斗殴现象。

2、饭菜质量员工满意质85%以上。

3、加工过程中原材料的非正常消耗不超过3%。

4、环境卫生5S评比符合要求。

5、乙方人员无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现象。

6、厨房设备、工具、设施维护与保管良好,无丢失与人为损坏现象。

7、按甲方规定时间按时开饭。

8、无任何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9、乙方派到甲方餐厅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餐厅房屋设施、餐厅操作间设备、餐厅设施具有所有权、监督权、保护权。

2、房层、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等义务。负责操作间、餐厅、水、电、气、暖等正常饮食服务条件的保障以及设备的正常维修和添置,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应急准备,避免耽误员工用餐。

3、在本合同生效时,应确保厨房设备状态完好、餐具齐备,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交乙方使用和管理。

4、负责向员工餐厅派出管理员,负责餐厅的全面工作。

5、负责主、副食的采购、保管。若因甲方原因在采购或库房保管过程中出现了霉烂、变质、过期的主副食品,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制定就餐时间和餐厅服务时间,如有临时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方管理人员应引导员工文明就餐,保持餐厅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

8、甲方每月组织一次双方负责人参加的业务例会,总结和评价当月工作,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遇有重大问题,双方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餐厅用工自主权和管理权。按合同约定安排餐厅服务工作人员,保证餐厅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餐厅房屋、设施的维护、维修管理。如需更新维修设施设备,应及时与甲方协调,确保各种设备、水、电、气的正常运行。

3、协助甲方主、副食的采购、保管、进行食堂成本控制,严格执行膳食物料出入库制度。

4、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5S标准,保证厨房工作间的食堂消防、食品卫生安全。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膳食物料2次把关;杜绝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膳食物料进入食堂工作间。

6、认真完成甲方交给的日常工作,保证菜食的卫生、安全和口。

7、招聘的员工必须经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并经过设备操作、食品安全、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8、服务人员应提供热情、周到的餐饮服务,保持整洁、干净的个人卫生(上岗时衣着整齐、清洁)。

9、保证操作间、餐厅的卫生,及时清理泔水垃圾。

10、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予以改正,并积极落实甲方提出的改进意见。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及政策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否则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及对方的经济损失。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只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本合同方可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一方严重违约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时,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违约方或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甲方不得无故停水、停电,干扰乙方的正常管理,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如将餐厅转包他人;无法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发生食物中毒或其它安全事故、饭菜质量员工满意度达不到85%以上(以甲方向员工发放的调查表及统计数据为准)、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或有关规定的,除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外,甲方可对进行限期整改,并予以 元处罚,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

5、甲方若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乙方管理费用,超过两个月时,乙方可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纠纷处理: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五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参考)

(封面)

正/副本

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

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SZT2020-SN-QC-FW-0108

入场编号:XX-2020-000093-4(001)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二零二零年

响应文件目录


响应函

致: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一式贰份、电子版壹份。

(1) 磋商响应函;

(2) 磋商报价表;

(3) 按磋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和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5) 已交纳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磋商报价自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4. 如果在规定的宣读磋商报价时间后,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报价;或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规定的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足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其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一次磋商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暂定总价

(元/年)

小写

大写

备注: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如果超出采购预算,本次报价为无效报价。

投标暂定总价=人数(暂定80人)*天数(暂定365天)*10元*(1+管理服务费)+灶夫工资2000*(1+管理服务费)*人数3人*12个月

3、管理运营费包括除灶夫工资及全年餐费以外的所有费用。

4、餐费标准和灶夫工资为采购要求中规定价格,不得更改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 (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说明: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如供应商是为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次投标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特此声明。

(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面及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上述财务状况报告。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如免缴)有特别政策的,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须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纳税有特别规定的,须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的机构。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参考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公司)于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方案

应根据工作内容和采购要求编制方案,包括供应商认为对其中标有利的其它书面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自定。)

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定,用以说明总报价的构成。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商务偏离表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偏离

说明

1

服务期限

2

付款方式

3

...

声明:除本商务偏离表中所列的偏离项目外,其它所有商务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 应 商 公 章: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 历

专业

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供应商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职称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 (公章)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 日 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 时 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执 业 注 册

职 称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注:供应商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职称、业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 (公章)

关于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的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合同附件.doc 关于2020年度沣东新城国土监察大队食堂餐饮承包服务的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合同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