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包 | (一)物资种类:粮食、食用油类、肉类、家禽类、水果、蔬菜类、水产类、乳制品、豆制品、蛋类、调料类等副食品。 (二)年度预算:约1000万元。 (三)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其中肉类冻品类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蔬菜类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水产类必须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豆制品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1-2003国标;调味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家禽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养殖基地有效证件,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酱腌菜类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蛋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以上证件必须在供货时提供,同时附带购货凭证,满足追溯要求。 (四)配送要求:具备相关货物配送能力,盘锦市内具有集中配送中心、专门配送人员、有专用的冷冻、冷藏储备仓库并有足够符合标准的配送专用车辆(有冷链车辆),有相应检测室、农残药残检测设施设备并配备专职检测人员,为保证配送的食材新鲜,不腐烂变质,根据气温情况确定配送次数,一般夏季、秋季每天配送一次,春季、冬季每周至少配送三次,每天按指定时间到达,特殊情况下,在接到学校采购需求计划后,于2小时之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 (五)定价机制:1.本项目价格均以距供货当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的最近一期农产品价格为基准,投标人以投标折扣形式进行报价。0<投标折扣≤100%,且该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 2.若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由投标人在送货时向采购人提供距供货当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的最近一期农产品价格,以此为当次结算依据。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未公布的品种,供货时由投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市场行情及投标人所报中标折扣来确定执行标准。 3.结算公式:结算价格=距供货当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的最近一期农产品价格×投标折扣×实际供货重量。 (六)供应方式:中标供应商按要求供应,定期组织学校评议。 (七)付款方式:每月定期支付一次。 (八)供应需求:满足区域内如下18个单位的购买需求 :大洼高中、平安学校及中心园、西安学校及中心园、东风学校及中心园、新开学校及中心园、新立学校及中心园、新建学校及中心园、唐家学校、田家学校及中心园、新兴学校及中心园、圈河学校及中心园、城郊学校、王家学校及中心园、榆树学校及中心园、田庄台学校、辽东湾一小、大洼镇中心园、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 特殊要求: 1、具有较强的仓储配送能力,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2、在行业内经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 3.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货品质量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本项目采取“2+1”方式中标,即:中标供应商二家,备选供应商一家,签订2年合同。 5、采购人自由选择中标的供应商,(两家供应商轮换交叉供应,每月或半年轮换一次),定期组织学校评议。 6、如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导致合同解约,备选供应商自动递补。 7、评审分两阶段。第一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审。第二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实地复审,对投标文件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最终推荐二家中标供应商和一家备选供应商。如投标供应商有漏报瞒报等行为,将根据盘政办发[2019]21号文件进行处理。 其中定期评议主要是 评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如果有质量问题采购人会开调度进行干预。 | 我方保证满足采购方需求,为采购方提供完全无偏离的服务 (一)物资种类:粮食、食用油类、肉类、家禽类、水果、蔬菜类、水产类、乳制品、豆制品、蛋类、调料类等副食品。 (二)年度预算:约1000万元。 (三)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其中肉类冻品类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蔬菜类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水产类必须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豆制品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1-2003国标;调味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家禽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养殖基地有效证件,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酱腌菜类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蛋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以上证件必须在供货时提供,同时附带购货凭证,满足追溯要求。 (四)配送要求:具备相关货物配送能力,盘锦市内具有集中配送中心、专门配送人员、有专用的冷冻、冷藏储备仓库并有足够符合标准的配送专用车辆(有冷链车辆),有相应检测室、农残药残检测设施设备并配备专职检测人员,为保证配送的食材新鲜,不腐烂变质,根据气温情况确定配送次数,一般夏季、秋季每天配送一次,春季、冬季每周至少配送三次,每天按指定时间到达,特殊情况下,在接到学校采购需求计划后,于2小时之内将所需物资配送到位。 (五)定价机制:1.本项目价格均以距供货当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的最近一期农产品价格为基准,投标人以投标折扣形式进行报价。0<投标折扣≤100%,且该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90%)。 2.若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由投标人在送货时向采购人提供距供货当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的最近一期农产品价格,以此为当次结算依据。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未公布的品种,供货时由投标人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市场行情及投标人所报中标折扣来确定执行标准。 3.结算公式:结算价格=距供货当日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的最近一期农产品价格×投标折扣×实际供货重量。 (六)供应方式:中标供应商按要求供应,定期组织学校评议。 (七)付款方式:每月定期支付一次。 (八)供应需求:满足区域内如下18个单位的购买需求 :大洼高中、平安学校及中心园、西安学校及中心园、东风学校及中心园、新开学校及中心园、新立学校及中心园、新建学校及中心园、唐家学校、田家学校及中心园、新兴学校及中心园、圈河学校及中心园、城郊学校、王家学校及中心园、榆树学校及中心园、田庄台学校、辽东湾一小、大洼镇中心园、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 特殊要求: 1、具有较强的仓储配送能力,产品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2、在行业内经营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 3.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货品质量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本项目采取“2+1”方式中标,即:中标供应商二家,备选供应商一家,签订2年合同。 5、采购人自由选择中标的供应商,(两家供应商轮换交叉供应,每月或半年轮换一次),定期组织学校评议。 6、如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导致合同解约,备选供应商自动递补。 7、评审分两阶段。第一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评审。第二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实地复审,对投标文件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最终推荐二家中标供应商和一家备选供应商。如投标供应商有漏报瞒报等行为,将根据盘政办发[2019]21号文件进行处理。 其中定期评议主要是 评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如果有质量问题采购人会开调度进行干预。 | 无偏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