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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第三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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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招字】PE202043-0301:普洱市思茅区第三中学学生食堂粮油定点供应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0-06-16

招标详情


普洱市思茅区第三中学学生食堂粮油定点供应项目谈判公告

1、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 普洱市思茅区第三中学 的委托,现对 普洱市思茅区第三中学学生食堂粮油定点供应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竞标人参与本项目谈判。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洱市思茅区第三中学学生食堂粮油定点供应项目

2、采购人:普洱市思茅区第三中学

3、采购编号:【宇招字】PE202043-0301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暂估数量)

最高

投标限价

备注

1

籼米

40000千克

5.625元/千克

中标单价合同期内不做调整,按实际供货数量按月结算

2

粳米

40000千克

5.625元/千克

中标单价合同期内不做调整,按实际供货数量按月结算

3

食用油

12585升

10.45元/升

中标单价合同期内不做调整,按实际供货数量按月结算

备注: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结算按月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的市场价格、人工费、配送车辆的使用费、运杂费、堆放食材的仓库使用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4、采购内容/采购清单:

5、预算金额: 约58.1777万元/年 ;

6、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上月实际供货量按中标单价进行结算(中标单价合同期内不做调整);

7、服务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第三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期:2年(采购人每年对中标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签订的合同;考核合格,原签订合同继续生效);

9、质量要求:产品质量与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商品,投标人应于采购人采购时向采购人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2017年6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且不得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网页截图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人员构成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

6、其它: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两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6%-10%(本项目扣除比列为6%)。

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文件精神,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谈判的,请于2020年 6 月 17 日至2020年 6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栋(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供审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彩色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6)上述(1)至(5)项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 6 月 30 日 9 时00分;

5.2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 6 月 30 日 9 时00分;

5.3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开启谈判响应地点为: 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栋(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 ;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普洱市思茅区第三中学 采购机构: 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普洱市思茅区西郊路54号 地 址: 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栋

联系人: 王主任 联 系 人: 刘富

电 话: 18008790272 电 话: 400-879-8769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