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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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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GWCG2020-843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GWCG2020-843招标公告
附件1843招标公告.doc附件2843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出售版.doc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GWCG2020-843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GWCG2020-84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CG2020-8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3282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北张口下施村101号

联系方式:李祖兵/0591-853266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0591-8732829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写字楼8#楼7层7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6)投标人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7)投标人须对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5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7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写字楼8#楼7层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提交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送邮件至我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写字楼8#楼7层716室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006版) (修改1稿)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GWCG2020-843

项目名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人: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邀请…………………………………………………………………

03

招标项目一览表…………………………………………………………………

0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06

投标人知前附表………………………………………………………………

06

一、说明…………………………………………………………………………

13

二、招标文件……………………………………………………………………

14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5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9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3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5

第四章采购合同…………………………………………………………………

33

第五章投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我司受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GWCG2020-843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0年06月17日2020年06月24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本,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写字楼8#楼7层716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写字楼8#楼7层716室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等),我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http://www.gwcg.com.cn/)发布媒体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投标有关事宜的联系方式:

序号

职务分工

联系人

职责范围

联系电话

1

项目经办

刘小姐

负责招标文件的咨询、答疑等工作

0591-87328296、0591-87563531

2

总台

林先生

负责受理报名工作

0591-87328296、0591-87563531

3

财务

连小姐

负责保证金收退等咨询工作

0591-87328296

公司传真:0591-87563531

项目联系邮箱:523520021@qq.com

十二、报名费、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交账户:

类别

报名费、保证金、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福州西湖支行

账 号

116050100100045277

收款单位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1、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代理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形式代缴投标保证金。


附: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元)

投标保证金(元)

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一年

655080

13000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采购人以月为单位对中标人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每月中旬前完成对上月的考核评分,并以此作为服务费支付的依据。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向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交纳中标金额5%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任何纠纷及未了事项,无息返还。

注:

1.投标方以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单及最高限价进行报价,并以此作为报价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及其数量投标时必须完整,不得对合同包进行拆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包括:税金、劳务、运输、管理、保险等。

3.投标人须保证货物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法律诉讼问题。

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现象,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民警)食堂2020-2021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人名称: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编号:GWCG2020-843

2

3.1

投标资格标准:

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应附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

(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投标人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须对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4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写字楼8#楼7层716室开标大厅。

接收人:刘小姐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

5

12

本批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以转账、电汇(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可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汇票、现金,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电汇。退还保证金以公对公形式转账或电汇,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6

19.1

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A。

7

-

招标服务费:

1、根据“福建省监狱系统政府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8年)”收取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人缴纳招标服务费,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0,50]万元 1.00% (50,100]万元0.9% (100,500]万元 0.5%

2、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人支付专家评审费用。

8

23.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采购人监审部门。

9

-

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1

-

1.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无效投标)条款列如下:

本须知3、8.1、10、11.1、12.5、13.1、13.7、14.5、14.7、17.2(6)、17.3、19.3、19.4、19.6条款;

上述条款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者、未按要求承诺、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的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2. 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附件A: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实质性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议和评分。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技术商务部分评标(投标报价标部分投标文件在技术商务标部分评分结束前密封保管);第二阶段投标报价标部分评标。最终根据两阶段评标汇总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有相同的最高分,则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中按报价优惠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则在综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投标人中按技术质量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主要评标因素如下:

各部分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PT:技术部分 满分65分

PB: 商务部分 满分25分

PF:报价部分 满分10分

综合得分P=PT+PB+PF

具体分值及评分因素分布如下:

评分

部分

评分细则

最高

得分

PT 技术部分

(65分)

T1.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针对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各项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需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完全满足的得20分,有任何一项存在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委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20

T2.服务团队配备及岗位设置情况

T2.1根据投标人承诺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厨师等服务团队:1、配备人员高于招标要求的得1分;2、配备人员年龄男性员工年龄不超过57岁,女性员工年龄不超过55岁,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50岁的1分,未满足条件的不得分。

2

T2.2投标人服务团队中配备厨师,具备1名一级厨师资格证的得2分,具备1名一级营养师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T2.3投标人服务团队中配备有1名一级面点师资格证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T2.4投标人服务团队中有专职高级食品安全检验师(农产品)的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T2.5投标人拟派遣的现场经理需满足下列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①应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凭,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②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③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④具有3年以上食堂现场经理管理经验(需提供服务单位管理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

3

T3.项目方案

T3.1各投标人需制定的食堂运营管理方案,并承诺中标后按方案执行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

T3.2投标人提供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包括全套餐厅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人员、环境、餐具消毒措施、烟道、灶台、隔油池、排污管道清理、垃圾处理等)、人员职责与管理制度、食品及服务质量控制制度。

3

T3.3投标人需提供为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措施保障方案,并承诺中标后按此方案执行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

T4.菜品要求

T4.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高、中、低档大众快餐营养菜谱,按营养搭配、荤素配比、份量、价格的合理性进行评分,大众快餐营养菜谱按比例保证提供且菜品(一周内)在50种以上(含50)的得3分,按比例保证提供且菜品在40种以上(含40)的得2分,按比例保证提供且菜品在30种以上(含30)的得1分,按比例保证提供且菜品(一周内)低于30种的不得分 。(每个品种必须注明菜品的名称、份量、配比、售卖价格)

注: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食堂中按以上标准进行菜品制作,否则不得分。

3

T4.2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大众快餐营养菜谱(主食类品种、副食品类、汤类、套餐类等)的定价依据和成本核算,对日后物价上涨的经营优势与成本控制方案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

3

T5.安全保障

T5.1食品安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分店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止近一年内未出现经营的食品或农产品不合格且未被公告的得2分,须提供承诺函,若中标后发现虚假承诺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将进行相应赔偿。

2

T5.2根据投标人近三年(即2017年1月1日至今)的食品安全设备配置情况:具有餐具大肠杆菌检测试纸、厨用食品温度计、兽药残留检测仪及病害肉检测仪、蔬菜农残检测仪、地沟油检测仪的得3分,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购买方名称为投标人的对应安全设备购买税务增值税发票,否则不得分。

3

T5.3投标人须按有关消防要求明确工作人员消防职责,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服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技能等相关制度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T6.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T6.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防止食物中毒措施及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由评委进行评议,能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及发生食物中毒后的应急措施有效、合理的得3分,措施施行效果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的措施不适用的不得分。

3

T6.2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安全事故(包括消防、公共场所)处置应急预案,由评委进行评议,现场预案完整、可行的得3分,预案相对完整的得2分,未提供或预案不适用的不得分。

3

T6.3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在遇到自然灾害、停水、停电、大型活动、临时接待等情况下应急预备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预备方案完整可行的得3分,预备方案相对完整的得2分,未提供或不适用的不得分。

3

PB商务部分

(25分)

B1.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1

B2.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1

B3.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1

B4.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1

B5.投标人获得有效的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1

注:B1.-B5.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cx.cnca.cn的有效状态截图。

B6.投标人企业设有党支部,并提供党支部批文复印件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B7.根据投标人 2017年以来正在经营的食堂对就餐者投保公众责任险的情况进行评分: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的得1分,保额在3000万元以上(含)的得2分,保额在4000万元以上(含)的得3分。

注:须同时提供保单复印件并能体现上述要求的,不累计加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予计分。

3

B8.根据投标人近3年来(2017年1月1日至今)为员工投保的团体人身险或雇主责任险进行评分:

(1)提供为50-60名(含)员工所投的团体人身险或雇主责任险的得1分;

(2)提供为61-70名(含)员工所投的团体人身险或雇主责任险的得2分;

(3)提供71名以上(含71名)员工所投的团体人身险或雇主责任险的得3分;

注:须提供责任险保单复印件、被保险人清单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

B9.投标人承诺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管理员在食堂餐饮服务过程中未出现过违反食堂管理相关规定或未造成不良影响事件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B10.投标人须提供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业主满意证明材料(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每提供一份完整的满意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提供相同业主多份证明材料的视为一份。注:完整的满意证明材料应包括:业主出具的满意证明材料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及业主方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不得分。

3

B11.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采购人出具的项目服务满意评价表,并随标书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3

B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售后方案完整、具体的得2分,方案相对完整的得1分,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

2

PF报价部分

(10分)

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PF= Fn/F×10分

PF: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F: 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即经修正后的报价)

Fn:评标基准价即合格投标人中有效的最低报价

10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评分细项内容逐项真实、完整地进行书面应答及作出承诺。

(2)评标标准和方法中所涉及到的如技术支持材料、机构设置证明、业绩证明材料等一切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认真分类并装订成册,做好标识以方便评委会逐条对应评议。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委将有可能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议和评分。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

2.2 “招标代理人”系指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货商或制造商。

2.4 “货物(或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配货、包装、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标准要求且已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经营活动(包含:设计、销售、安装及运维等)涉及到须经国家行政许可的,应获得许可。

3.6投标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7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

⑸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原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内将不标明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本招标代理人联系。

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字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资料及质疑事项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视为虚假质疑,不予接收)送达招标代理人。

质疑书(格式范本)

质疑人: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传真号码:

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

具体质疑事项及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及理由:(写明对质疑事项及请求的相关事实依据及理由)

1、………

事实:………

依据:………

证据:………

………

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请贵单位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答复。

质疑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招标代理人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须知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各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各投标人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全部保证金;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还将视为无效投标;若在评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项目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对单一合同包中的项目拆分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项目和每一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报价。总报价应为投标项目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项目实施、运输、采购保管、安装铺设、调试、产品检验检测、税收、保险、售后服务、验收费、安装铺设所需的线材、维修所需的工具、备件及清单、随机赠品、促销品、说明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所有费用。

8.3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的损失。

8.4在合同履约期间,由于中标人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纠纷,影响到合同履约的,中标人需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的损失。

8.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的所有损失,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将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2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报价标部分

开标一览表

(二)技术商务标部分

投标书

技术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人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2.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自己的账户或自己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金额交纳,并在办理交纳手续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若因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交而引起查询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5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招标代理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予以原额无息退还落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2.7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其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2.8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2.9退回保证金时,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名,否则不予办理,退回时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

12.10若中标人因故未签订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没收保证金。

12.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

(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

(3)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

(4)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5)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

(6)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若有)

(7)中标人未能做到: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递交按 “投标文件的编写”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分投标报价标部分、技术商务标部分两册装订,投标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须分别单独密封包装。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一份,并封装在投标报价标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13.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下同),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至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无效。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代表)签字,盖投标人公章,并用投标人公章盖好骑缝章,相关证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

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8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该复印件无效。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标部分正副本全部密封在同一包装袋中,技术商务标部分正副本全部密封在同一包装袋中,包装袋上应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投标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密封处均应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3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字、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本项目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招标代理人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5.3 开标时,由投标人监督代表和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招标代理人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代表签字确认。

16.评标委员会

16.1招标代理人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取消投标保证金。

17.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字。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投标数量若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数量和单价。

(4)若(1)与(2)冲突,以(1)为准。

(5)若出现更正方法矛盾的情形,则按对“有错”投标人不利的方法进行更正。

(6)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将被认定为无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和重大偏差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一)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二)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三)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无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投标文件中有代签名、虚假签名、加盖虚假印章、盖章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0)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1)投标人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13)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可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讨论确定。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2 细微偏差澄清: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法定的澄清程序执行。无法补正或不允许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对细微偏差的不利认定标准将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标准与方法”中做出规定。

18.3其他澄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须澄清情况。

19. 比较与评价

19.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等),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应明确列举串通投标的情形,并明确规定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9.5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6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 中标通知

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人方将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的同时,招标代理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及质疑事项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视为虚假质疑,不予接收)送达招标代理人。

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将落标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

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招标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及质疑

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3.2当投标人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需要提出质疑时,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概述

本次招标项目为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职工(民警)食堂日常餐饮服务保障,属于内部食堂,原则上不对外加工出售食品。主营内容为:早、中、晚、夜间点心餐饮服务,主要项目为米饭、面食、大锅菜、快餐、小炒、客餐等加工制作,生熟食品食材保管,食堂卫生等管理。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场地设施、水电、人员就餐情况

食堂位于在单位行政办公区内一楼,面积约400平方米。

分为烹调间、售饭间、加工区、主副食仓库、更衣室、民警就餐区。并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区、售卖区、就餐区、抽排系统等配备相应的不锈钢厨具、桌椅。餐厅每次可容100余人就餐。

食堂就餐保障模式:一是监内执勤人员进行分餐装车,由宏新公司驾驶员进行配送;二是封闭隔离人员和机关正常办公人员分大餐厅和小餐厅分开正常就餐。

人员就餐早餐约350人、中餐约350人、晚餐约310人。

就餐时间为早餐7:30至9:30;午餐10:30至12:30;晚餐15:30至18:30。夜间点心18:30-21:00。

根据公司担负任务实际和疫情防控变化等情况,若需要调整食堂就餐模式,应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当配合,及时调整保障方案,做到饭热菜香,及时供应,保障到位。

2、提供服务条件

采购人提供主副食品、调料等加工材料,水电,消毒、蒸饭车、空调、冰箱、抽烟、熬汤等电器厨房设备设施,采购人提供餐具设备:主要包括消毒柜、蒸饭车、洗碗设备、分餐车、餐具(快餐盘)及桌椅等。

公司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及治安。

如发现浪费水电行为,按市水电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计量收取当月水电费用,并罚款伍佰元;

公司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的通知,将提前通知停水停电情况。

福建宏新公司招待用餐,正常安排在食堂就餐,承包商应根据通知按要求和标准准备,不得推诿。较大就餐人员变动将提前一天通知承包商。

公司主管部门将定期召开膳委会并向承包商反馈食堂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督促其按期整改。

3、中标人有关保障人员要求

中标人在加工过程中,服务保障人员加强责任心,吃苦耐劳,对食物加工前做到干净、安全、卫生;所有主副食、肉食、蔬菜、水果必须洗净加工,煮熟,营养卫生,严禁加工完的食材,在食用过程中吃出不洁、杂物等不卫生的现象,同时对每餐出售的饭菜必须24小时食品留验,随时备查。

在人员安排上,必须按照合同和招标要求落实好人员配备的要求,在食品制作加工、现场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必须安排足够的人员数量进行保障,足以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具体人数要求:主厨2人、丁板2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6人、食堂经理暨现场管理人员1人,共计12人,其中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开门营业见到人,中标人必须保证食堂经营期间现场管理人员随时在位,如有请假或特殊情况必须向宏新公司食堂管理人员请假并有安排其它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替代,不得由厨房人员代替管理人员,以便保证现场秩序的正规及有特殊情况临时处置。

4、承包期限及费用结算

(1)服务期限1年,自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

(2)盘点交接结束后签订正式餐饮服务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好服务保障前提下,每个月中旬前将上个月餐饮服务保障经费根据餐饮服务公司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进行结算。

5、经营及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宏新公司的管理制度,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守法经营。

(2) 中标人需严格遵守国家对从事食品加工行业从业人员卫生防疫的有关规定和健康标准,落实食品二十四小时留样制度以备检查化验。确保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新鲜、卫生。

(3)承包期间,中标人使用招标人的设备、厨具等,负责养护、维修、短少、损坏、被盗,照价赔偿;中标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中标人选派的厨师和面点师必须具有等级厨师证书并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的人员,厨师2名、丁板2人、面点师1名、餐厅经理1人、服务员6人。其中1名厨师长必须具有丰富的食堂保障经验,会计划下料、会制作、会管理、会掌控食堂的能力;1名面点师会制作馒头、包子、油条、油饼等多种口味的面食。同时配备丰富管理经验的现场经理(总人数按招标要求不少于12人),所有工作人员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且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完整的民警食堂承包方案及人员配备,以保证服务质量。聘用人员及待遇等由中标人自定,但需报招标人备案。

(5)配备人数必须按照相应食堂分工要求达到12人,并有完整的食堂保障方案,食堂人员上班签到表及排班表(上班人员及休息人员情况),甲方相关监督人员会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对食堂相关保障人员在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配备到位的,每人次扣5000元人民币。

6、管理服务要求及考评处理

在承包协议履行期间,宏新公司管理人员对食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个季度宏新公司食堂管理人员和膳食委员会成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中标人落实承包要求、服务水准、菜肴质量、卫生清洁特别是对食堂加工的食材等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如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发现1次给予警告,同类问题达到3次以上,若不及时改正,给予中标人一次性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确因服务质量差,民警职工不满意反映强烈、在检查中扣履约保证金三次以上(含三次),经宏新公司办公室提议,报请公司董事会研究,将中止承包合同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采购人以月为单位对中标人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每月10日前完成对上月的考核评分,并以此作为服务费支付的依据。考核满分为100分,分为管理部门考核(占70%)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占30%)两部分。其中满意度测评,由宏新公司管理人员不定期组织就餐民警职工无记名填写《满意度测评表》(每月不少于10份,每份满分30分,取每份测评表的平均分作为该月满意度测评得分)。

具体服务要求及违约处理如下:

管理部门考核:

考核

项目

服务要求

违约处理

卫生

情况

(满分:25分,本项扣完为止)

1.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全部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从业要求,并公示有效健康证明材料。

1.工作人员健康状况不符合从业标准的,每人次扣5分;人员健康材料未公示或不规范的每份扣1分。

2.工作人员卫生要求:工作人员上班均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炊事人员和卖菜人员操作食物时必须穿戴工作帽、佩戴口罩,双手不得佩戴首饰,不得有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未使用工具徒手抓取食物以及其他不卫生的行为。

2.违反工作人员卫生要求的,每人次扣5分。

3.饭菜卫生:窗口食物要求无异(杂)物,无异味。隔餐饭菜不得超过12小时,应摆放专门窗口售卖并明确标示。

3.违反饭菜卫生要求或造成饭菜污染的,每次扣5分。

4.餐具清洁:每次用餐结束后,所有餐具均应经过清洗和高温消毒,清洗时必须使用合格清洁剂。用餐时段必须保证餐具干燥。盛放餐具的消毒柜、篮筐保证每周至少清洁一次。

4.违反餐具清洁要求的,每次扣3分。

 

5.厨具清洁:锅、勺、铲、盆、抹布等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用后做到立即洗净、定位存放并有明显标志。做到刀无锈、墩无毒,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垢残渣,应做到荤素分案加工。每年1月份前应清洁油烟机、电冰箱、橱柜、灶台等厨具设备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5.违反厨具清洁要求的,每次扣3分。

6.场所卫生:保持就餐场所卫生整洁:地面无杂物、无积水;墙面、天花板无蜘蛛网;食堂无苍蝇、老鼠、蟑螂等虫害。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19:00后,进行大扫除,并使用合格消毒液对包括灶台、卖菜窗口、餐桌、仓库、洗菜池、洗碗池等在内的各个角落进行全面消毒(遇特殊情况,消毒时间可以适当调整)。

6.未落实每月大扫除、和全面消毒工作的扣10分。未落实油烟机、电冰箱、橱柜、灶台等清洁工作的扣10分。其他违反场所卫生规定的扣3分。

7.食品留样:按规定对每一个菜品的原材料和成品进行留样(重量100g;时间:48h),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7.未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的,每次扣2分。

 

8.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一般性食品卫生事件。

8.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25分。发生一般性食品卫生事件的,每次扣10分。

9.其他卫生要求:做好食品卫生管理的其他事项。

9.其他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行为,视情况扣1-25分。

服务

质量

(满分:20分,本项扣完为止)

1.人员配备:按招投标文件要求配齐有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公示有关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1.人员配备不达标的,每人次扣5分。

2.饭菜供应:用餐时段保证供应热饭热菜。饭菜口感良好,咸淡适宜,米饭无夹生。保证各用餐时段各类菜品供应充足,菜品数量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荤素搭配合理。

2.违反饭菜供应要求的,扣5分。

3.餐具供应:用餐时段保证干净的餐具供应充足。

3.用餐时段干净餐具供应不足的,每次扣3分。

4.服务态度:中标人人员服务态度友好,不得在采购人场地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事件。

4.食堂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场地发生争吵的扣2分;发生打架事件的,扣5分。

5.遵规守法:中标人人员不得假冒采购人工作人员身份从事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有损采购人名誉的活动。

5.中标人人员假冒采购人工作人员从事非法活动,或从事其他有损采购人名誉活动的,视情况每次扣2-10分。

仓储

管理

(满分:5分,本项扣完为止)

1.食材验收:协助采购人人员进行食材验收。

2.出库管理:严格规范办理食材出库签收手续,避免工作人员私开小灶,乱吃、乱拿、乱喝宏新公司食堂的食品及食材。

3.冰箱清洁:冰箱冰柜以及储物柜做到每季度消毒、除霜、除臭,无血水、无冰渣。

4.佐料管理:放酱油、麻酱、油、糖、碱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见本色,缸外无油污、缸内无蛆虫。 使用后加盖防尘。

中标人违反仓储管理规定的,每项扣3分。造成经济损失的,按采购人的采购进价赔偿采购人损失。

消防

安全

(满分:5分,本项扣完为止)

1.用电安全管理:规范使用各类电器,不得“私接乱搭”,如需改造线路,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管理人员同意。

1.违反用电安全管理要求的,扣3分。

2.落实消防责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报告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并落实整改。确保不发生火灾。

2.被上级部门督察发消防现隐患问题,属于中标人消防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发生火灾事故的扣5分。

资产

管理

(满分:5分,本项扣完为止)

资产设备:应爱护采购人食堂资产设备,正确合理使用,不得故意损坏。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资产设备损坏的,视情况扣1-5分。中标人还应赔偿损失。

台帐

记录

(满分:5分,本项扣完为止)

建立规范的进出库台帐、检测检疫台帐、留样记录台帐、消防安全台帐、场所消毒记录台帐。每种台帐均应准确记录时间,并由经办人员签字负责。

台帐及公示材料不规范的,每处扣2分。

其他

要求

(5分)

1.严格遵守宏新公司管理制度。

违反宏新公司管理制度的,视情况扣1-5分。

2.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维护食堂管理秩序。

中标人人员不服从采购人管理,造成影响的视情况扣1-5分。

3.严格遵守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其他规定。

中标人违反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其他规定的,视情况扣1-5分。

备注

满意度测评:

测评项

评分

口味(满分10分)

卫生(满分10分)

服务态度(满分10分)

意见反馈

备注:每月按照从基层监区到机关科室的顺序随机抽取10人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

1.中标人月考核得分80分以上的,采购人予以全额支付当月合同款。

2.中标人月考核得分80分以下70分以上的,采购人予以扣1000元后支付当月剩余合同款。

3.中标人月考核得分70分以下60分以上的,采购人予以扣3000元后支付当月剩余合同款。

4.中标人月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采购人予以扣5000元后支付当月剩余合同款。

5.本考核表“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

6.中标人严重违反本项目 “卫生情况”方面规定的,采购人除按上述规定处罚以外,保留解除合同和进一步追究中标人责任的权利。

7、违约责任

中标方承包服务民警职工食堂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罚履约保证金:

7.1宏新公司工作人员或客人在中标人承包的食堂就餐,发生一次5名及以上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为食物中毒,中标人须承担全部医疗费用等开支,直至承担因此的法律责任,福建宏新实业有限公司并有权中止合同。

7.2因操作不当损坏或管理不善丢失福建宏新实业公司机关食堂的设备、设施和用具,按损失的实际金额赔偿。

7.3中标人在承包员工(民警)食堂期间,应委托项目负责人1名驻管;不得中途转让或交与他人经营。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人承包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4承包期间招标人若遇政策性变动需中途终止履行协议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造成的协议被迫中止,招标人不承担补偿责任,招标人提前1个月告知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停止服务,中标人如需中途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在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后,按经营时间办理管理服务费用结算,保证金不予退还。

7.5中标人需保证生产现场、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创卫要求和餐饮业卫生要求,做好保洁区域的卫生工作,营造良好的饮食文化氛围。保证餐具清洁卫生,发现不卫生问题,第一次进行整改,以后每次扣履约保证金500元。

7.6中标人需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以及满足正常保障工作。

8、其他说明

8.1中标人工作人员发生违反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解决。

8.2若中标后或承包期内因中标人无法达到招标人基本要求而被招标人中止承包协议的,招标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综合得分最高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承包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8.3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三、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人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后果自负。

四、合同签订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有权将该公司违规行为向主管部门报告。本次招标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或另行组织招标。若招标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4.2交付地点: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附件所有格式仅供制作投标文件时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次招标的技术规格要求,对有关表格进行补充或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文件的相关条款做出变动。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部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