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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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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7 13:33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于 2020年06月16日进行 公开招标 ,现 招标 工作已结束,根据 评标委员会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定标复函” ,现将 中标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ZB2020-GK103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本级

1、地址:未央区纬30街

2、联系人:顾园长

3、联系方式:8623974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2、联系人:张晶、王李杰

3、联系方式:029-86210100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05-25

六、定标日期:2020-06-17

七、 中标信息

1、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一标段)

1、中标供应商 :西安方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 494030.00元

3、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26号博诚大厦11301室

4、联系人 :乔智

5、联系电话 :02982065010

6、合同履行期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7、主要中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8000.00元

9、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标的清单:一览表】 001.jpg

2、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二标段)

1、中标供应商 :西安湾流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 142560.00元

3、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道办光德路2号斯威大厦3楼3018室

4、联系人 :粟慧

5、联系电话 :02988899039

6、合同履行期 : 自合同签订日起15个日历日

7、主要中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8000.00元

9、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标的清单:一览表】 002.jpg

3、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三标段)

1、中标供应商 :西安市东诚教学家具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 756942.00元

3、地址 :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办潘村二组5号

4、联系人 :李军会

5、联系电话 :02983707984

6、合同履行期 : 自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

7、主要中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11354.00元

9、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标的清单:一览表】 003.jpg

4、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四标段)

1、中标供应商 :西安盛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 130000.00元

3、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31号云峰大厦11609室

4、联系人 :张超

5、联系电话 :02982210378

6、合同履行期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

7、主要中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8000.00元

9、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标的清单:一览表】 004.jpg

5、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五标段)

1、中标供应商 :林州市昌隆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 173100.00元

3、地址 :河南省林州市王相路南段路西

4、联系人 :李松峰

5、联系电话 :03726815107

6、合同履行期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

7、主要中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8000.00元

9、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标的清单:一览表】 005.jpg

6、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六标段)

1、中标供应商 :陕西杰瑞厨房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 338886.00元

3、地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火烧寨工业园6-2号

4、联系人 :贺靖

5、联系电话 :02933680989

6、合同履行期 :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

7、主要中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8000.00元

9、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标的清单:一览表】 006.jpg

7、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七标段)

1、中标供应商 :西安九运制冷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 334980.00元

3、地址 :西安市未央区常青二路0号兴乐园小区2幢3单元30101号

4、联系人 :余军锋

5、联系电话 :02986257366

6、合同履行期 : 合同签订后18个日历日内

7、主要中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8000.00元

9、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标的清单:一览表】 007.jpg

8、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八标段)

1、中标供应商 :陕西创奇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 304249.00元

3、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纬二十八街枣园村109号

4、联系人 :陈林

5、联系电话 :02981612478

6、合同履行期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

7、主要中标的信息 :

8、代理服务费: 8000.00元

9、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标的清单:一览表】 008.jpg

八、采购内容和要求:

标项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 备注
1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一标段) 531870.00 新建幼儿园设备采购。 网络、电话及广播布线;校园电话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多功能厅音响系统;舞台照明;校园安防监控系统;显示系统;教学一体机设备;教学办公设备(小件)。
2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二标段) 150900.00 新建幼儿园设备采购。 门禁系统;互动教学机器人。
3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三标段) 768652.00 新建幼儿园设备采购。 玩、教具设备。
4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四标段) 134000.00 新建幼儿园设备采购。 直饮系统-制水机、直饮系统-壁挂机。
5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五标段) 177835.00 新建幼儿园设备采购。 办公家具;窗帘;卫生保健器材;消防安全器材。
6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六标段) 358101.00 新建幼儿园设备采购。 厨房设备(含气、电两种);厨房设备(小件);小型电器。
7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七标段) 336548.54 新建幼儿园设备采购。 空调;空气净化系统。
8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八标段) 309197.00 新建幼儿园设备采购。 室外(大型、小型玩具);乐器(小乐器、钢琴);幼儿绘本、教师用书。

九、 评标委员会名单:

标项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一标段) 高建侠、王敏秀、王维周、王小庆、温浩宇、薛遵义、杨鸣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二标段) 高建侠、王敏秀、王维周、王小庆、温浩宇、薛遵义、杨鸣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三标段) 高建侠、王敏秀、王维周、王小庆、温浩宇、薛遵义、杨鸣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四标段) 高建侠、王敏秀、王维周、王小庆、温浩宇、薛遵义、杨鸣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五标段) 高建侠、王敏秀、王维周、王小庆、温浩宇、薛遵义、杨鸣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六标段) 高建侠、王敏秀、王维周、王小庆、温浩宇、薛遵义、杨鸣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七标段) 高建侠、王敏秀、王维周、王小庆、温浩宇、薛遵义、杨鸣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八标段) 高建侠、王敏秀、王维周、王小庆、温浩宇、薛遵义、杨鸣

十、其他事宜: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晶、王李杰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6210100

十二、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6-17

相关附件:

GK1034.doc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ZB2020-GK1034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

(1-4标段)

招标文件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32010 第一章 招标告 1

HYPERLINK \l _Toc855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1772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HYPERLINK \l _Toc16520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1

HYPERLINK \l _Toc3421 第五章 评审方法 115

HYPERLINK \l _Toc2099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3


评审索引

投标人资格要求:P1

一标段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P31

一标段评审细则:P121

二标段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P58

二标段评审细则:P123

三标段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P66

三标段评审细则:P126

四标段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P115

四标段评审细则:P1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1-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1-4标段)

二、采购项目编号:ZYZB2020-GK103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地址:未央区纬30街

联系人: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本级经办

联系电话:029-86239643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采购内容和要求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文艺设备购置

二标段:安全用仪器购置

三标段:教学专用仪器购置

四标段:饮水机购置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一标段:531870.00元;二标段:150900.00元;三标段:768652.00元;四标段:134000.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526日至2020年61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6日14:30分;

2、开标时间:2020年6月16日14:30分;

3、开标地点: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晶、王李杰

电话:029-86210100转802/810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西安未央支行

账号:3700 0236 1920 0099 989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2.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晶、王李杰

电话:029-86210100转810、802

邮箱:sxzyzbgs@163.com

2

2.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9.2

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

4

9.3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不得将其子目自行分解或针对该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

11.1

投标报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货物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运杂费(含保险)、检测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6

12.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注明要求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单独密封,和投标文件于开标前一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开标后的任何时间,资格审查人员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对投标人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14.4

本次投标活动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为

一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四标段: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 标段)),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招标结束之后以转账形式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投标人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招标结束之后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退回,有效期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以下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700 0236 1920 0099 98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未央支行

开户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龙首北路西段7号工商银行未央支行

8

15.1

投标有效期(含授权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9

16.1

正本的份数:壹份;

副本的份数:贰份;

开标一览表:壹份;

资格证明文件:壹份;

电子版(U盘):word版投标文件壹份(文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

10

17.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密封包装方式: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资格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密封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投标人的全称;

(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

(3)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及“非_____不得启封”。

11

1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接收人: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

21.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3

24.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14

29.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52 605 604

15

30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6

同义

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发包人”、和“投标人”、“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7

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18

相同品牌产品说明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投标总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投标总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一标段核心产品为:幼教一体机 、 激光投影仪。

二标段核心产品为:智慧班牌。

三标段核心产品为:幼教椅、综合图书柜、螺丝螺母(木质)、叠加几何纽扣(塑料)。

四标段核心产品为:直饮系统----制水机。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

1.1本次公开招标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

2.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代理机构

实施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2.2.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2.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2.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的采购中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处理。

2.2.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投标无效。

2.2.4投标人必须在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文件接收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2.6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3.投标产品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3.1投标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

4.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4.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1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7.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视情况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投标人。

7.4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将按无效处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

第一章 投标函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三章 投标保证金

第四章 投标报价表

第五章 商务要求

第六章 技术要求

第七章 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9.2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9.3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子目自行分解或针对该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承诺及价格。

10.2按招标文件第9条的内容及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报价

11.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货物、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含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安装调试费、运杂费(含保险)、仓储保管费、技术培训费、检测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考虑到可能发生的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及履行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11.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1.3投标报价:总包交钥匙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12.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3.证明标的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13.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它包括:

13.2.1产品规格、技术方案、履约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13.2.2 逐条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采购单位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14.8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3投标保证金可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

14.4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交纳金额及方式办理。

14.5开标后经审查,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未在规定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复印件未附在投标文件内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4.6保证金的退还

14.6.1保证金的退还须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参见附件12)。

14.6.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14.6.1所要求的资料除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开标当天投标单位须单独提交一套资料至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前台;招标结束后,将根据所提供的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的,将影响其保证金正常退还。

14.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并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采购合同原件壹份)。

14.7投标人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结束之后将担保机构保函正本原件退回(退还时间参照14.6条款)。投标人领取担保机构保函原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14.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投标人违约,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或者擅自退出招标投标活动的;

14.8.2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或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

14.8.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4.8.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与招标投标的;

14.8.5投标人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捏造事实,查无实据,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4.8.6投标人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4.9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含授权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递交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一份)并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或电子版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16.2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必须由授权代表签署,要求盖章处均须加盖投标人鲜章),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均须由签字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或盖章。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按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编制目录及对应页码,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连续性页码,并分别装订成册。

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方有效。

16.4投标人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16.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招标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为方便唱标记标,开标一览表除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再制作一份单独密封在封袋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单独递交(该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分别密封装在单独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7.3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7.3.1 投标人的全称(盖公章);

17.3.2 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7.3.3正本/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等“非_____(招标大会/公开唱价/资格审查)不得启封”。

17.4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接收人。

18.2投标文件接收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对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18.3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19.迟交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

19.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为无效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章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1.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价格和价格变动声明,评标时才能考虑,未在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格和价格折扣,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2.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采购人代表须持有评审授权书。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2.3在评审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如果投标人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22.5投标文件的初审(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2.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5.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招标文件22.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5.3在详细评审前,根据本须知第22.5.4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接受澄清或说明及寻求外部的证据。

22.5.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22.5.4.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

22.5.4.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装订的;

22.5.4.3投标人未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5.4.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2.5.4.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无效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22.5.4.6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22.5.4.7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5.4.8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产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22.5.4.9存在有重大缺漏项和重大技术偏离的投标产品;

22.5.4.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2.5.4.11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最高限价的。

22.6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2.5.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22.6.2详细评审按照第五章“评审方法”的方法进行评审。

22.6.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

2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2.7.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应予废标。

24.评审方法

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评审采用以下评审方法中的一种: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24.1.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1.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评标程序

按照初审(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步评审中,投标人被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或被废标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26.定标程序

2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6.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26.3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6.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直接确定中标人。

26.5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26.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7.中标与落标通知

27.1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28. 中标合同的签订

2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8.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8.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8.4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29.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国家计委颁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执行;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

29.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9.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正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52 605 604

30.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31.其他

31.1开标后,如果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应予无效投标处理。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1.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的规定,报告当地有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原则,做出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继续招标的决定。

31.3变更采购方式如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进行采购,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31.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的规定,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并依次排序。

31.3.2谈判步骤为:第一次报价---分别谈判---第二次报价---评审推荐中标人。

31.3.3原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投标文件转为报价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原投标报价为谈判第一次报价。

32.质疑与质疑答复

3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接收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详见招标公告)。

32.2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3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4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2、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

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32.5质疑答复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回复。

32.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1

采购人: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地址:未央区纬30街

项目名称: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一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名词解释:本章节中出现的 “投标人”,在招标投标阶段措辞为“投标人”;在项目招标结束,中标结果确定后,措辞由“投标人”转为“中标人”;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履约、实施阶段,措辞由“中标人”转为“投标人”。

3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

5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6

付款:

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以中标人的投标价格为合同价款的结算依据,如需调整将在补充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付款方式和程序:

2.1由采购人负责结算,在付款前,投标人必须开具相应金额发票给采购人(附详细清单)。

2.2付款方式:

2.2.1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整体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视财政资金情况支付不超合同总金额的60%;

2.2.2剩余合同价款视财政资金情况分年度支付。

2.2.3供应商需要按区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付款前缴纳项目总金额5%到指定账户作为项目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支付;

2.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7

质量保证: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为市场最新或主流产品,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齐全,应全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内容,投标人须按采购产品主流标准配置或以招标人的补充要求为准。所供产品工艺质量应严格按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标准执行,如发生质量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投标人应保证所有产品的完好无损包括配套包装,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采购人使用产品过程中因产品质量、产品缺陷及安装质量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人应提供可承担维修职能的公司、全资分公司或办事处,并驻守多名维护技术人员,并提供地点、联系人(常驻工程师)及联系电话(服务热线),随时解答各种疑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考核验收

1.供方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需方要求;

项目验收时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对所供货物安装或摆放的室内空间进行空气质量检测验收,符合《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2002)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若是由于所供货物造成检测不符合标准或不合格,供应商应急时进行整改或免费更换,直至检测合格。

电子产品的扩展性、兼容性、稳定性以及能与与学校现有的市区网络设备和平台相匹配对接。

2.验收:

货到当场验收,供方需提供合格证、发票等有效质量证明材料。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数量,质量有任何问题,供方需无条件更换,并承担一切责任。

3.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履约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采购人日后管理和维护。

3.1验收依据

3.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表(如有);

3.3本合同及附件文本;

3.4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

9

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或供应的产品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投标人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供货方应履行相应的责任。

10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中标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府庄幼儿园新建园设备配置采购项目(1-4标段)

采购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

投标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内容: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补充文件(或委托书);

3. 相关服务建议书;

4. 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合同价款

1.合同金额(大写): (¥ )。

2.合同总价即中标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

四、项目实施地点、交货期、质保期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五、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六、质量保证: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七、考核验收: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

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十、违约责任: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十一、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前附表”

十三、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监管部门备案份、招标代理机构存档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标段:

二府庄幼儿园弱电布线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要求

数量单位

1

六类网线

(CAT6)网线,符合国标高速 1000Base-T千兆以太网(1000Mbps)的传输,

21箱

2

辅材

PVC线槽、线管接头等

1批

3

线缆敷设工费

整个建筑及室外网线及电话线的敷设、安装

1批

4

音响线

RVV2*1.5 纯铜国标

700米

5

电源线

RVV2*1.0 纯铜国标

200米

7

辅材

PVC线槽、线管接头等

1批

附件(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