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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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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第二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第二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第二食堂托管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第二食堂托管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RWZB1-2020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畅

项目联系电话:022-60121166-8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泉道2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243796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畅,022-60121166-801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第二食堂托管经营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预算0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2020年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1.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7日 09:30 至 2020年06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在校生4000人,住校生3000人,教职工320人。此次招标项目为“第二食堂”的经营管理;第二食堂负责部分学生及全体教职工早、午工作餐及临时性工作餐。食堂基本情况:第二食堂,操作间建筑面积约为80㎡,餐厅面积约为150㎡,小餐厅面积约为100㎡,办公室1间,更衣室1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