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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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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招标详情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2020/6/17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MASCG-0-F-F-2020-051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5日

采购日期:2020年6月16日

定标日期:2020年6月17日

项目公告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成交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力生生态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湖南西路1389号

成交金额:456750元

磋商文件: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涛、孙明春、张辉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路222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张辉

联系方式:0555-237007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功辉大厦18层

邮编:243000

项目负责人:刘璇、万萍联系电话:0555-2229935

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收费金额:详见附件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8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功辉大厦18层招投标部

联系电话:0555-222993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磋商文件.pdf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7日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项目编号:MASCG-0-F-F-2020-0517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 采购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9)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6)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 (28)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3) 目录………………………………………………………………(34) 一、报价一览表…………………………………………………(35) 二、报价函………………………………………………………(36) 三、服务测算一览表……………………………………………(38) 四、对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的响应(格式)…………………(39) 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格式)………………………………(45) 六、货物服务技术方案…………………………………………(46)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7) 八、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48) 附件一 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49) 附件二 政府采购三级复核会签单…………………………… (52)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安徽省马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 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MASCG-0-F-F-2020-0517 2、项目名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3、项目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48 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别。 7、采购内容:提供一年的工作日正常供餐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食堂类或餐饮类)或 《餐饮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 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 犯罪档案的。 5 、 已 从 马 鞍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获 取 磋 商 文 件 ( 网 址 : http://zbcg.mas.gov.cn/); 6、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 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 号)为准):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达 5分到 9分(含 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达 10 分到 19 分(含 19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达 20 分到 29 分(含 29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12 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 分以上(含 30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24 个月。 三、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20 年 06 月 11 日 17:30 止。(注:不少于 5个 工作日) 2、下载方式: (1)供应商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 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登记后通过后点击“我要投标”, 并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和其他相 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包别的项目,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包别的磋商,必须点 击该报别的“我要投标”,并从网上下载该包别的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3 、 磋 商 文 件 获 取 地 址 : 马 鞍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 网 址 : http://zbcg.mas.gov.cn/。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 年 6 月 16 日 14:30 时 2、磋商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 通大厦主楼六楼竞争性谈判室(2) 3、需要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提交地点: 3.1 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3.1.1 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且系 统接收成功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3.1.2 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接收现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光盘。 3.2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3.2.1 网上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网址:http://zbcg.mas.gov.cn/。 3.2.2 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提交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 2009 号(印山东 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谈判文件接收室。 【注: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马公管办〔2020〕10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仅能委派 1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并参与磋商。到场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应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手机上下载“皖事通”APP,并完成 相关实名制注册。谈判当日,应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 盘,并自行考虑磋商现场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汇通大厦)疫情防控期间对入场人员 身体健康检测的时间要求,做好提前到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路 222 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张辉 电话:0555-2370070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功辉大厦 18 层 邮编:243000 联系人:刘璇、万萍 电话:0555-2229935 3、网上下载资料、投标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八、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本项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 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网址:http://zbcg.mas.gov.cn/ 4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传真:0555-2229935 5 磋商开始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7 磋商有效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60天 8 供应商是否需要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需要;√不需要 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同磋商有效期 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9 本项目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是 ; □否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 5%(对于信用好的投标人,采购人可降低其 履约担保的交纳比例)。交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成交供应商应主动向采购人交纳,逾期不交纳的,视为拒绝签 订采购合同。合同履约完毕 10 日内采购人退还,如不能按期履约完 毕,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0 磋商响应文件数量: 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0份,磋商响应文件副本 0份。 网上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 份。 接收现场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1 份。 注:若供应商网上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与开标现场递交的电子光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 盘中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以最终递交磋商小组评审的磋商响应文件 为准。 11 本项目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是 □否 1、成交候选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12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磋 商:□是;√否 若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 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分支机构) 上级单位缴纳的磋商保证金,视同供应商缴纳。 13 服务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 14 签订合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6 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供应商经采购人同意 后自行踏勘现场。如供应商不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资金已落实。 18 评审过程中,当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各类 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供应商现场 提供报价服务的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投标成本等的证明材料(包括 但不限于各类合同、票据、人员工资表、社保缴费表等)及其他证明 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如果供应商没有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 报价不低于报价服务的各类成本,磋商小组可以认定该报价为无效报 价。 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自行决定是否另行携带报价不低于各类 成本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单方面承担由于未携带证明材料而产生的一 切风险和后果。 19 1、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 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 有关规定: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 1.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本项目投标, 对对本企业生产或提供服务的产品进行价格扣除,中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 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对所投其他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只限 货物)中为中小型企业产品的部分进行价格扣除,中型企业产品给予 3%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 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 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 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提供 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5、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6、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 20 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 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 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制订。 1.2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服务。 2、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体业态为食堂或餐饮 类)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 还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 3.4 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磋商文件(网址: http://zbcg.mas.gov.cn/)。 3.4.1 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境内供应商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请按网络 提示下载磋商文件。 3.4.2 供应商未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下载磋商文件而从其它途 径获取磋商文件的,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磋商费用 4.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成交人收 取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4.2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安 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这些费用。 4.3 磋商文件工本费一经交纳,概不退还。 5、磋商风险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 5.1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 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 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 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复印件、影印件)必须清晰,如因提供 的资料难以辨认,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 6.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6.2 安徽省及马鞍山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6.3 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6.4 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采购人拖欠成交供应商合同款不承担任何 连带或非连带的责任,任何情况下,成交供应商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款 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采购人主张或要求。 8、根据电子化采购的特点,供应商参与我市招投标活动时,需要按照《马 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进行网上用户登 记。 9、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的 磋商: 9.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9.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9.3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因本次磋商活动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合同纠纷),有关各方应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本磋商文件不做电子签名。 12、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磋商文件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13、磋商文件构成 13.1 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总体要求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目录 报价一览表 报价函 货物服务一览表 对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的响应(格式) 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格式) 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 第七章 网上磋商及有关要求 第八章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审核表) 1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 满足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及修改 14.1 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疑问,由供应商自行登录进入“马 鞍山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疑,如有必要,采购人或安徽 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将在马鞍山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发布,但不 说明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 册)。 14.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 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4.3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任何疑问,都必须在磋商开始前提出,磋商开始 后,不接受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和投诉。 14.4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更改等,都 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发 布,发布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磋商 前,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供应商 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4.5 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磋商文件的 一部分。凡原先所发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应 以后形成的为准。 14.6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14.7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 因,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以改变磋商时间、磋商地点,并在马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发布信 息。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5、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5.1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磋商的所有往来函 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翻译成中 文,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接受。 15.2 除磋商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 法定计量单位。 16、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6.1 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磋商响应文件均应按 A4 规 格制作并装订成册,为节约和环保,建议磋商响应文件双面打印。(适 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16.2 磋商响应文件采用胶装,牢固装订成册。(适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16.3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编排目录、标明连续页码。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16.4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给出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按顺序编制。 17、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要求(适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17.1 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每份 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磋商响应文件副 本”字样。一旦发现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后,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 复印,但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必须相同。否则,评委误读误评的风险供应 商必须自行承担。 17.3 磋商响应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扫描、影印,均应做到清晰、 整洁、规范,否则由此导致在评审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供应商 承担。 17.4 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均不退还,请供应 商自行做好备份。 18、供应商网上递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全部或部分内容无法查看的(导入 电子光盘后仍无法查看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磋商,由此造成的在 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适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19.1 在磋商文件给出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凡是标明由供应商盖章的地 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盖供应商统一对外的公章;凡是标明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全称。 19.2 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 20、磋商报价 20.1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供应商在填 写报价表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 20.2 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报价表上应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清楚地标 明报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和总价。 20.2.1 如果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没有列明服务名称、服务时间,一旦成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 交,采购人有权进行指定且价格不作调整,供应商不得以磋商响应文件 中未详细列明为由而拒绝。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 报价方案和报价将不予接受。 20.3 本次采购的总报价包含了服务期限内的全部费用,总投标价包含了履行 食堂经营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含个人和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大病保险费用)、管理费、培训费、验收费、招标 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如办公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 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20.4 总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 20.5 供应商应负起审慎调查的责任,总报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 容。一经报价,除了不可抗力和采购人违约的情况外,不得以磋商响应 文件中没有列明细目为由要求增加或调整报价。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 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 含在合同内。 20.6 除磋商文件中明确由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外,供应商不得将磋商文件所要 求的内容列为选购项,否则,评审时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其总报价,但 在授予合同时,这部分价格将从其成交价格中扣除而不予支付。 20.7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1、磋商响应保证金:本次磋商是否需要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详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如果需要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有关要求如下: 21.1 供应商应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金额的磋商响应保证金,作为磋商的一部分。磋商响应保证金应在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磋商文件指定账户。 21.2 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自己的名称汇出,不得请其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的账户代汇。 21.3 磋商响应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21.3.1 异地电汇; 21.3.2 本地转账;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6 21.3.3 网上支付; 21.4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磋商响应 保证金;磋商响应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 子公司代交磋商响应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磋商响应保证金交纳人 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21.5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的,其磋商无效。 21.6 为了确保磋商响应保证金能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 文件指定账户,供应商应当提前办理磋商响应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磋 商响应保证金未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磋商文件指 定账户对磋商造成影响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1.7 当供应商具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规定不予退还保 证金的情形时,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8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不计利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 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不计利息。磋商响应保证金 只退还至供应商账户。 22、磋商有效期 22.1 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 2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 商有效期的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22.3 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 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23、磋商响应文件密封 23.1 磋商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每个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供应商名称。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外封上应盖有供应商公章 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章)(适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23.2 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的密封:供应商将磋商文件电子光盘进行封装, 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封装应该严密、 不易破损。外封上应盖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7 名(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24.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网上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并签字(供应商应在磋商 响应文件中,提供签字人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材 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24.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时,应向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 24.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时,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4.3.1 在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之后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 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的; 24.3.2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适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24.3.3 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 24.3.4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4.3.5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不应当接收的其他情形。 24.5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如果有修改和撤回要求,必须以书面形 式通知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使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能在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其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适用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24.6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 25、磋商 25.1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须派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熟悉本 项目的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除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外,对供应商委 派的其他人员,磋商小组有权拒绝与其磋商。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8 25.2磋商小组由为该项目专门组成的三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25.3 在磋商后至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 文件。 25.4 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供应商对磋商 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 25.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 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 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6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有权允许或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 (六)评审 26、评审 26.1 评审包括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商务评审、比较与评价和推荐成交候选供 应商或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等几个步骤。 26.2 初审:磋商小组规定递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资料的截止时间到后,磋 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供应商或其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时,审核不通过,磋商小组不对其详评: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获取磋商文件;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报价一览表与报价函; (3)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合同条款完全响应; (4)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的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完全响应; (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9 (6)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 (7)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 登记证(若供应商提供了“多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或新版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无需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 (8)供应商所报服务报价一览表中清单数量与磋商文件给出的清单数 量不一致; (9)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0)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供应商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测算要求、磋商小组不予认可的; (1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出具税 务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近期<2020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款凭证)复 印件; (1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出具相关证明或提供近期<2020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款凭证)复印 件; (1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 2018 年度或者 2019 年度财务报表 复印件或影印件(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26.3 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也不得进行最后报价。当 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两家时,本项目流标。 26.4 商务评审。 26.4.1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 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 26.4.2 如果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最后报价不满意,可以增加一轮磋商,但每个 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应获得相同的报价机会。 26.4.3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交给 磋商小组。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 盖公章。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后一轮报价 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视为无效报价,该供应商不进入后 续评审。 26.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 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 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 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的基本 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满分 50分): 序 号 评分项目 满分 值 评分内容及标准 1 价格 15 分 经商务标评审,其中的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报价,得满分 15 分,其余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均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投标报 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小数点后面 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2 项目 服务方案 15 分 1、综合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餐饮经营的管理体系及保障措 施,管理体系健全、保障措施完善的得 5分,管理体系较为健 全、保障措施较为完善的得 3分,管理体系不健全、保障措施 不完善的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综合比较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管理人员及食品卫生安全保障 方案进行排名:提供的本项目管理人员及食品卫生安全保障 方案完善的 5分,提供的本项目管理人员及食品卫生安全保 障方案较为完善的得 3分,提供的本项目管理人员及食品卫 生安全保障方案不完善的得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综合比较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进行 排名: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完善的得 5分,本项目 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较为完善的得 3分,本项目安全管理 制度、应急预案不完善的得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 投标人的 内部管理 制度 5 综合比较投标人的内部管理制度,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 全的得 5 分,不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欠完整的得 3分,没有 提供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不得分。 4 针对本项目 拟配备的项 目负责人 6分 1、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安排的项目负责人的能力经验,该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人 近期<2020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 料):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得 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影印材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 料,否则不予认可),本项满分为 3分。 2、比较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其他人员力量情况,人员力 量较强、安排较好的得 3分,次之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 5 完成同类项 目的业绩 5分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后每完 成过一项同类项目的得 1分,最高得 5分。 注:①磋商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甲方出具的 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评价为“满意”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评价材料的出具单位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 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②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和盖章页等 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出具合同甲方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 一致),格式自拟,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6 相关证书和 相关荣誉 3分 1、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供应商获得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 1分。 2、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供应商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 1分。 3、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供应商获得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 1分。 注:①以上各项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磋 商小组不予计分。 ②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登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经查询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磋商 小组不予计分。 7 信用 1分 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第 三方征信机构在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完成企业征信机构备案 的网址和截图得 1分,最多得 1分。 注:投标企业为中小企业,对所投产品中为中小企业产品的部分进行价格扣 除,中型企业产品给予 3%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价格分计算 26.6 汇总得分:汇总全体评委的评分表,并求出某一供应商的得分平均值,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该供应商评审得分。 26.7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成交候选 供应商。超过预算金额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 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及最后报价均相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按“项目服务方案”得分高低)排序,若评 审得分、最后报价及技术指标均相同的,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供应 商排序,摇号程序是: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机摇出本 单位的号码,按摇出号码的大小,由大到小确定供应商的顺序,即号码 大的成交排序在前,号码小的成交排序在后。 注:①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即先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电 子的供应商先摇号:实行网上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按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电 子光盘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即先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的供应商 先摇号。 ②每次供应商摇出的号码不再重新放入摇号机中进行摇号。 ③所有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均须参加摇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将不参 加摇号的供应商视为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并按照《马鞍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 35 号)规定处理。 ④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进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数量+5。例:如进 入摇号程序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为 10 家,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 15个。 26.8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26.9 以上第(1)-(4)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不寻求外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部证据),查询时间为项目磋商当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 有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后留存。 26.10 评审结束时,磋商小组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审报告,说明评审过 程中的主要情况,按照优先次序,依次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确定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 26.11 供应商总报价与公布的预算金额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总报价明显 缺乏竞争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 26.12 磋商小组判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 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资料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6.13 评审过程的保密。 26.13.1 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磋商及评审情况。 26.13.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 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26.14 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全部磋商响应文件。 26.15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未成交供应商不解释未成交原因。 27、异常情况处理 27.1 磋商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重新组织采购: 27.1.1 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两家的; 27.1.2 经过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仍无法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影 响工作的; 27.1.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成交及签订合同 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8.1 磋商小组将向采购人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通过初审且最后报价未 超过预算的供应商只有 2家时,推荐 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29.1 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对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确 认。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供应商主动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 查询。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马鞍山 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址:http://zbcg.mas.gov.cn/)向成交供应 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领取,安徽永涵工 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29.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 10日内退还。 30、合同签订、见证 3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采购 合同。 30.2 合同一式五份(建议正反页打印),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含骑缝章) 后生效,并报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甲方、乙方、批准本项 目预算的财政部门各一份,见证方两份。 30.3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澄清、 最后报价、成交通知书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4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或履约过程中,经批准本项目预算的财政部门同 意,可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变更采购数量,但变更的金额 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八)质疑与投诉 31、本项目质疑、投诉的处理依据《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 )。 32、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的时间 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32.1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通过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采 购业务”中“网上提问”,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 32.2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3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成交公告 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5 33.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33.2 供应商书面质疑应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部门:招标部 联系电话:0555-2229935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功辉大厦 18层 3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提出质疑,两次 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 理。 3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质疑,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 应商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按质疑不成立 处理。 36、质疑供应商是指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 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采 购人、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九)保密和披露 37、供应商自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 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38、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 构负责评审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39、采购人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 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 名称及地址、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在安徽 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见证下,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1.1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 后形成的文件为准): ① 磋 商 文 件 ( 安 徽 省 马 鞍 山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食 堂 托 管 服 务 采 购 : MASCG-0-F-F-2020-0517): ②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 ③附件: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磋商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乙方在磋商 答疑时及磋商有效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乙方磋商时随同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 资料及附图;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 盖章的补充文件。 1.2 甲方磋商文件、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 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 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磋商文件执行; ③甲方磋商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磋商响应文件执行。 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磋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总金额、服务期、服务地点 3.1 合同的总金额(大写): 元; 3.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4、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食堂托管服务费,根据年度食堂托管服务费成交金额按季 度摊额,由乙方按季度凭相关发票手续及该季度工作小结与甲方结算。餐费部分每季度 按实际职工刷卡金额与甲方结算。 5、违约责任: 5.1 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金额 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5.2 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 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金,其标准为 每逾期一天,按当月支付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②乙方提供的服务低于磋商文件或磋商响应文件要求; ③乙方服务的成果经考核不合格。 5.3 如果乙方不履行服务承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支付总金额 5%的违约金。 5.4 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 金。 5.5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履约,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 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6、其他约定: 6.1 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交甲方查验。 6.2 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 合格后,甲方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履约情况扣减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6.3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因为乙方人员的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 承担相应的赔偿。 7、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 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9、本合同一式五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含骑缝章)后生效,并报安徽 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甲、乙双方各两份、见证方一份。 甲方: 乙方: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甲 方: 乙 方: 见 证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8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本项目由一家中标餐饮企业入驻经营服务。采购人已配置职工食堂主要 餐厨用具,并提供其他设施设备,保障水电气供应。具体情况由供应商自行 踏勘现场,如供应商不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 自行承担。水电、燃气费由采购人承担。 本项目服务期 1 年。 二、食堂工作内容及要求: 1、食堂实行一日三餐制,保证全年工作日正常供餐。早午餐就餐人数 约 200 人,晚餐就餐人数约 20人。 早餐 7:15-8:00,午餐 12:00-13:00,晚餐 17:40-18:40。 2、早餐、午餐、晚餐套餐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早餐供餐模式:自选模式,提供面点、稀食、粗粮、煎炸类等 10-12 个 品种,餐标 5 元。 (1)稀点:稀饭、豆浆、豆脑、八宝粥、小米粥、杂粮粥等,窗口每 天供应不少于 2个品种,自选其中一种。 (2)蒸点:鲜肉包、豆沙包、芝麻包、红豆包、香菇青菜包、大白菜 粉丝包、发糕、红糖发糕、花卷、烧麦、馒头、开花馒头、杂粮馒头、窝窝 头等;窗口每天供应不少于 3个品种,职工自选其中一种。 (3)煎炸类:生煎包、锅贴饺、大馄饨、手抓饼、韭菜包、酒酿饼、 千层饼、葱油饼、油条、麻球、春卷、糍粑、南瓜饼等;窗口每天供应不少 于 3个品种,职工自选其中一种。 (4)杂粮:玉米、胡萝卜、山药、山芋、南瓜等,窗口每天供应不少 于 2个品种,职工自选其中一种。 (5)白煮蛋、五香蛋、荷包蛋每天供应一种。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9 午餐供餐模式:采取套餐模式,餐标为 10元。 午餐:供应 2 道主荤、2 道次荤、2 道素菜、米饭、小菜、1 道汤。职工 自选主荤 1道、次荤 1道、素菜 2 道、汤、米饭、小菜。(以上菜肴主荤、 次荤、蔬菜和汤要求色泽、口味、营养、烹调方法搭配合理,干湿适中;主 荤原料兼顾家畜、家禽、水产等,每周主荤菜肴原则上不同样) 晚餐供餐模式:参照午餐。 3、如有接待用餐,甲方须提前半天通知,让乙方备料,乙方按成本价 提供 50 次接待服务,超过该次数,根据就餐人数、档次,按照每桌 4 人服 务,每人 70元支付劳务费,不再另收加工费、管理费、利润等。 4、非加工品销售: 职工卡内余额购买食品、面食、卤菜,价格同马钢食堂一致。定时销售 非加工食品,价格不高于超市。 副食品主要品种有:品牌大米、食用油、牛奶、饮料、水果、本鸡蛋等。 三、人员配置及相关要求: 1、成交人提供的人员配置,人员数量和岗位应不少于下表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1 食堂负责人兼红案主厨 1人 2 红案副厨 1人 3 白案主厨 1人 4 白案副厨 1人 5 服务员 1人 6 勤杂帮手 3人 合计 8人 (1)成交人为本项目安排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须持有相关专业技术等 级证书、健康上岗证,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0 (2)成交人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社保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成交人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 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3)项目负责人必须社会背景清楚,身体健康。项目负责人在合同期 不得更换。其他人员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 2、成交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的一般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事 5 年(含)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同时具有 烹调师资格;有同类项目管理经历,能够全面、综合的协调安排日常的供餐 活动、各方关系协调和用餐过程中意外问题的处理等。 (2)主厨、副厨:具备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能配合厨师长工作 计划和岗位安排,重点对菜品质量、品种等方面有较好的把握。 (3)服务员:身体健康,初中学历(含)以上毕业,普通话熟练,有 责任心,有亲和力,年龄需 35 周岁以下。正式上岗前经过正规培训。 四、食堂管理要求: 1、成交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各项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于成交人管理经营不当、违 规操作、违规经营,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 2、成交人需每周根据市场、季节、营养、采购人要求等综合因素制定 下周菜单,每周菜单要体现绿色健康、营养合理、品种多样的要求。成交人 每周上报菜单供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对周菜谱实行评审制度,结合就餐职工 的意见建议持续改进菜谱质量,努力提高就餐满意度。 3、成交人负责食堂食品原料采供及烹饪加工,所进一切原材料渠道合 法、安全,具有可追溯性,并按照国家规定索证,以保证质量。所提供的食 物必须保证安全、卫生、有营养,并尽力满足职工就餐的不同口味。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1 4、成交人须建立完备的采供保障体系(如车队、仓库、合作供应商等), 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以保证本项目服务在特殊情况 (如防汛抢险、大型会议后勤保障)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 5、采购人自始至终监督食堂管理,配备专人对成交人采购的各项食品 检查验收;检查监督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抽查评价 服务品种的质量,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协调员工就餐秩序。自觉接受对财 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 方位监控。 6、成交人必须服从采购人一切管理,无条件接受干部职工评价和监督, 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各项中心工作。 7、成交人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并 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投诉等情况应 急预案。 8、成交人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 管理,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 服务。 9、成交人要定期不定期主动了解就餐人员的要求,配合做好就餐人员 满意度调查。 10、成交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独立核算,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主 动接受采购人的监管。 11、成交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包或分包,否则按违约 处理。 12、成交人如在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①如因食堂内部管理不善,无法保证向员工提供规定的伙食标准。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2 ②员工对成交人提供的服务强烈不满,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 展。 ③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影响食堂整体形象,员工对伙食严重不满, 多次提出未整改。 ④不履行合同条款,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和违反 采购人有关规定。 ⑤出现食物中毒或严重接待事故。 13、合同期内成交人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 等重大事故,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根据问题情节危 害程度确定是否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人责任。 五、考核:经营期间,采购人制定《食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食堂工作 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每季度对成交人服务质量打分,连续两次不合格,采购 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商务要求 1、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10日内完成进场工 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服务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4、服务费支付:每季度支付食堂托管服务费,根据年度食堂托管服务 费成交金额按季度摊额,由乙方按季度凭相关发票手续及该季度工作小结与 甲方结算。餐费部分每季度按实际职工刷卡金额与甲方结算。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3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注明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 购 项目编号:MASCG-0-F-F-2020-0517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 目 录 一、报价一览表………………………………………………(页码) 二、报价函……………………………………………………(页码) 三、货物服务一览表…………………………………………(页码) 四、对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的响应…………………………(页码) 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页码) 六、货物服务技术方案………………………………………(页码)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页码) 八、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页码)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5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MASCG-0-F-F-2020-0517 项目负责人 采购内容及相关 要求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报价 (人民币) 总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注:报价一览表与磋商响应文件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6 二、报价函 致: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MASCG-0-F-F-2020-0517)磋商文件的要求,经详细审阅和研究,我方完全 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1、我方愿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进行报价,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一切相 关服务。 2、我方总投标价包含了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含了本次 磋商要求的全部内容和费用。 3、随同本报价函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一份,我方承诺如磋商响应保证 金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前足额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磋商无效,由此 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本项目不采用)。 4、我方如果成交,保证做到以下承诺: (1)提供服务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3)我方一旦被依法确定为成交投标人后,在 5 个工作日之内按有关 规定向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4)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 5、对于接触到的采购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他人透露。 6、售后服务: (1)我方保证做到采购人至上、诚实信用、热情耐心、服务周到及时。 (2)提供的餐饮经营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7、我方保证服务达到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技术要求。 8、我方保证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必须在磋商开始前提出。在磋商开始后, 不针对磋商文件提出任何质疑和投诉。 9、我方保证服务人员(含厨师、配菜人员等)均应持证上岗。 10、我方同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报价有效期,在此期间,本 磋商响应文件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7 11、采购人如需考察我方或用户,我方给予积极配合。 12、我方本次磋商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的,并同意可以进一步提供与 本次磋商有关的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料的原件。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承 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3、我方理解贵方无义务必须接受报价最低报价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 有的投标人。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8 三、服务测算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工资标准(元/月) 12 个月工资(元) 1 2 3 4 合计(元) 供应商盖章 备注: 1、所报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表中所列货物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服务。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 担全部责任。 3、如果免费请在相应栏内注明“免费”,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已含入报价中”, 不留空白。 4、本公司对上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9 四、对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的响应(格式)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过认真研究《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 目编号:MASCG-0-F-F-2020-0517)磋商文件中所列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 我公司确认,对磋商文件所列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 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中商 务要求及合同 条款号 磋商文件中商务 要求及合同条款 供应商的响应内容 偏离及影响(正 偏离/负偏离) 1 … 供应商盖章: 注:1、“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 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 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 细内容,否则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3、如供应商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0 中小企业对照表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属于行业类型: ;从业人员数量: ;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 ;本公 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上述“从业人员数量”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企业接受的劳务 派遣用工数量,以从业人员数量以填写该“中小企业对照表”时的企业从业人员数量为 认定依据。 (2)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如投标人与货物制造商不是同一单位,应分别单独填写中小企业对照表。 (4)中小企业对照表为评委会在评审中核实其“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的重要材 料,请如实填写。 附: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1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 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2 附件 2 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产品投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项目编号: )同意评审结果公告中公 示以下内容并承诺: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下部分产品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生产的产品,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同期平均价格,若被发现存在任 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人民币:元 序 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价格 扣除 比例 (3% 或 6%) 扣除后 的价格 制造商 备注 1 =合计价 格*(1- 价格扣 除比例) 须提供 《中小 企业声 明函》 …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表中所列产品应为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 产品;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须随本声明函同时提 供,否则该产品不予认可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该部分价格不享受中小 企业折扣政策。 2、投标企业为中小企业,对本企业生产或提供服务的产品进行价格扣除,中型企业产品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给予 3%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 3、投标企业为中小企业,对所投其他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只限货物)中为中小企业产品 的部分进行价格扣除,中型企业产品给予 3%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省级(含)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只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3、如投标人与货物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但不是同一单位,应分别单独提供声明。 4、提示:请声明企业详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关于中小企业声明的要求,谨慎声明。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5 五、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格式)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过认真研究《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 目编号:MASCG-0-F-F-2020-0517)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要求(包括技术参 数、配置、功能等),我公司确认,对磋商文件所列技术要求,除下列偏离 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 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中技术 要求条款号 磋商文件中技术 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内容 偏离及影响(正 偏离/负偏离) 1 … 供应商盖章: 注:1、“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 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 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 细内容,否则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3、如供应商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6 六、服务技术方案 (一)投标人及货物制造商介绍 1、投标人经营的历史、经验 2、近 3年同类项目业绩(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 时间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用户名称 (详细地址) 用户联系人 联系电话 …… 注:提供近 3 年同类项目合同及业主满意度评价(合同内容至少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 额页和签字盖章页等)。 (二)餐饮服务方案(详细说明) 格式自拟 (三)项目组成员及服务网点介绍 1、项目组成员介绍(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应填列) 序 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手机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2 …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2、服务网点一览表 服务网点(地 点) 详细地址 人员 名单 固定 联系电话 手机 1、 2、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7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 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委托 (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MASCG-0-F-F-2020-0517)”磋商、评审答疑、合同签 订以及合同执行等,可以用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8 八、各类资质证书及其他重要资料 (一)各类资质证书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供应商提供了“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 的新版营业执照,无需另行提供税务登记证) 3、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重要资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出具税务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近期 <2020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款凭证)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出具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提 供近期<2020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款凭证) 3、2018 年度或者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影印件 4、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第三方征信机构 在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完成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的网址和截图 5、能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良好品质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9 附件一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0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1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安徽永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 附件二 政府采购三级复核会签单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合同文件 3.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4、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食堂托管服务费,根据年度食堂托管服务费成交金额按季度摊额,由乙方按季度凭相关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二、食堂工作内容及要求: 三、人员配置及相关要求: 四、食堂管理要求: 五、考核:经营期间,采购人制定《食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食堂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每季度对成交人服 中小企业对照表 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函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