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的委托,就“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441900-33-202004-441933-0001W)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441900-33-202004-441933-0001W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梁锡恩
联系方式:0769-216826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高埗镇中心中路2号高埗公安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警官0769-8887812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用户需求明细
Ⅰ.商务用户需求:
需求名称 | 需求说明 |
★服务家数 | 3家,分别配送三间饭堂,其中分局机关1间,高埗派出所1间,冼沙派出所1间,具体配送单位由采购方决定。 |
★服务期 | 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本项目分若干次供货,每次供货量及时间由采购人指定。 |
★保质期 | 保质期超过15日的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保质期的90%,保质期低于15日的货品必须为送货当日屠宰或制作的货品。 |
★安全责任保险 | 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一份以采购人为受益人、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承保期限不短于两年。中标人应当保证保险合同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限内有效。(投标时须提供单独承诺函)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 结算时统一采用以下方式计算费用: 供货单价=(1-中标下浮率)*基准价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
★付款方法和条件 | 以实际验收完毕的送货单据进行月结算,按每月10日结算费用一次,按条款减扣相应的违约金,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并经甲方及乙方共同核对无误后,办理手续支付上一个月货款给乙方。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相关付款程序严格遵守东莞市(或项目所在镇街)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 |
售后服务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服务。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 |
合同条款 |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
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至其后的90天。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是否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是。 |
投标答疑会及勘察现场 | 本项目不举行投标答疑会及勘察现场活动。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变化另行确定)。 |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 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Ⅱ.技术用户需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为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为采购人员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食材及接待餐食材。
2、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以采购人下的供货通知单为依据)、地点(食堂)送货。
3、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应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送到指定地点。
4、中标人的供货价应包含交给采购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
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
2、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
3、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
4、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 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90%。
5、中标人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为东莞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并可追索。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达到供港蔬菜标准。
6、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投相关品目。
7.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8.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9.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 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质量要求:
(一)鲜肉(边猪)
a)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严格遵守《动物检疫法》和《食物卫生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b)鲜肉[边猪(白条猪)]净重35KG以上,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
肉类基本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二)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并提供相应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报告须加盖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 指标(mg/kg)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Hg计) | 0.01 |
铅(以Pb计) | 0.2 |
砷(以As计) | 0.5 |
氟(以F计) | 0.5 |
硝酸盐(以NaNO3计) | 瓜果类 600;叶菜根茎类 1200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新、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三)粮油(大米、食用调和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相应批次的生产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证书须加盖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执行标准:
①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09 标准一级米,不含添加剂,重金属检测符合国家标准。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②油类执行标准:SB|T 10292-1998
③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5 g/kg~20 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1000 g/kg)、玉米赤霉烯酮( 60 g/kg)、赭曲霉毒素A(5 g/kg)。重金属污染物:铅( 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140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标明是非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四)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须提供相应批次的生产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产品状态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五)采购清单:
1.蔬菜瓜类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 通心菜 |
| 土豆 |
| 榨菜丝 |
| 春菜 |
| 西红柿 |
| 白豆角 |
| 小白菜 |
| 白萝卜 |
| 青豆角 |
| 小塘菜 |
| 红萝卜 |
| 南瓜 |
| 菜心 |
| 白瓜 |
| 云南小瓜 |
| 奶白菜 |
| 青瓜 |
| 浦瓜 |
| 芥菜 |
| 茄瓜 |
| 生菜 |
| 油麦菜 |
| 椰菜 |
| 大白菜 |
| 京包菜 |
| 菜花 |
| 进口西芹 |
| 绿豆芽 |
| 生姜 |
| 蒜 |
| 韭菜 |
| 黄豆芽 |
| 乌江榨菜/件 |
2.蔬果肉菜类
序号 | 物 品 名 称 |
| 序号 | 物 品 名 称 | 序号 | 物 品 名 称 |
1 | 冬瓜 |
| 2 | 花菇 | 3 | 猪肚 |
4 | 凉瓜 | 5 | 茶树菇 | 6 | 猪笋尾 | |
7 | 木瓜 | 8 | 鲜草菇 | 9 | 明虾 | |
10 | 节瓜 | 11 | 干金针菇 | 12 | 鲫鱼 | |
13 | 丝瓜 | 14 | 生葱 | 15 | 鱼饼 | |
16 | 红豆 | 17 | 洋葱 | 18 | 干鱿鱼 | |
19 | 黄豆 | 20 | 红葱头 | 21 | 土鱿鱼 | |
22 | 眉豆 | 23 | 芫西 | 24 | 大咸鱼 | |
25 | 荷兰豆 | 25 | 玉米 | 27 | 咸水鱼 | |
28 | 上海青菜 | 29 | 椰子 | 30 | 大草鱼 | |
31 | 西洋菜 | 32 | 苹果 | 33 | 大鱼头 | |
34 | 菠菜 | 35 | 菠萝 | 36 | 冰鲜带鱼 | |
37 | 苋菜 | 38 | 贡梨 |
| ||
39 | 大蒜苗 | 40 | 土茯苓 | |||
41 | 黄豆苗 | 42 | 风栗 | |||
43 | 芥兰 | 44 | 雪耳 | |||
45 | 九王 | 46 | 云耳 | |||
47 | 辣椒叶 | 48 | 马蹄肉 | |||
49 | 番薯叶 | 50 | 白芝麻 | |||
51 | 枸杞叶 | 52 | 甘草 | |||
53 | 棕叶 | 54 | 枸杞 | |||
55 | 红辣椒 | 56 | 蜜枣 | |||
57 | 圆椒 | 58 | 糯米 | |||
59 | 青椒 | 60 | 薏米 | |||
61 | 野山椒 | 62 | 皮蛋 | |||
63 | 大香芋头 | 64 | 伊利牛奶 | |||
65 | 沙葛 | 66 | 午餐肉 | |||
67 | 粉葛 | 68 | 牛腩 | |||
69 | 莲藕 | 70 | 羊肉 | |||
71 | 梅菜 | 72 | 凤爪 | |||
73 | 头菜 | 74 | 光鹅 | |||
75 | 酸菜 | 76 | 老母鸡 | |||
77 | 泡菜 | 78 | 竹丝鸡 | |||
79 | 五柳菜 | 80 | 烧鸭 |
| ||
81 | 酸豆角 | 82 | 烧鹅 | |||
83 | 菜干 | 84 | 烧肉 | |||
85 | 紫菜 | 86 | 排骨 |
3.豆制品类:
序号 | 名称 |
1 | 豆腐/板 |
4.鱼类: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大福寿鱼/活 | 2 | 鲈鱼/活 |
3 | 黄骨鱼/活 | 4 | 鲩鱼/活 |
5.冻品类: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冻鸡胸肉 | 2 | 冻无皮花肉 | 3 | 冻前排 |
4 | 鸡中亦 | 5 | 鸡亦尖 | 6 | 小鸡腿 |
7 | 冻鸭胸肉 |
|
6.肉类: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牛肉 | 2 | 牛肉滑 | 3 | 鲜猪肉 |
4 | 牛肉丸 |
| 鱼丸 |
| 咸蛋 |
7.蛋类: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 咸蛋 |
| 鸡蛋 |
8.粮油类
类别 | 名称 | |
米类 | 齐眉米 | 大粮虾王米 |
面类 | 粤霸米粉 | 民味火锅捞面 |
酱油类 | 海天一品鲜 | 东古一品鲜 |
兰花一品鲜 | 美极鲜 | |
家乐牌鸡粉 | 双桥味精 | |
四季宝花生酱 | 李锦记豆瓣酱 | |
阳江豆豉 | 进口风车生粉 | |
鹰唛炼奶 | 老干妈 | |
绍兴南乳 | 广合腐乳 | |
富源麻油 | 海天蚝油 | |
油类 | 鲁花牌花生油 | 鲁花牌调和油 |
刀唛牌花生油 | 刀唛牌调和油 | |
红灯牌花生油 | 红灯牌调和油 | |
金龙鱼花生油 | 金龙鱼调和油 |
9.干货、腊味类: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 大花生米 |
| 黑木耳 |
| 绿豆 |
| 胡椒粉 |
| 干海带 |
| 支竹 |
| 陈皮 |
| 干腐皮 |
| 腊肉 |
10. | 腊肠 | 11. | 黄豆 |
|
注: 1.供货时(粮油类)需要提供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应的印章。
2.采购人需求品种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清单所列的品种,每周供应商的食材清单由采购人根据每周的需求供应。
★四、定价方式(投标人必须清楚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函形式承诺满足以下条款要求):
1、单价确定方式: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对食材进行下一期供货报价。采购人参考当前时段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同期 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 中最新一期的 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 的价格,若 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 无采购人所需的货品,则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在就近市场(高埗第一市场、上江城市场、冼沙市场)参考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确定供货价格。原则上每隔一个星期调整一次价格,中标人须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挂出后第二天提供最新一期的价格表,供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开始执行,若经采购人抽查,中标人报送的产品的供货价中的基准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中标人需根据市场平均价进行相应调整。
2、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
五、交货及运输
1、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将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
2、如采购人需要临时增加补货,中标人须在40分钟内将货物保质保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共同解决。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4. 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配送交通费。
5.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运送货物,必要时应进行免费简单加工。
6. 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
7.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各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8. 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 方可改变。
9. 采购人发现采购货物不能正常食用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 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 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0.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1.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1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 超过质保期限的。
六、违约责任
- 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提前一天与采购人协商,且未影响采购人伙食供应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出现上述情况2次,由采购人对中标人做出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况累计3次的,将由采购人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 经发现中标人存在私自更改供货内容情况,将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出现上述情况2次,将由采购人对中标人做出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况累计3次的,将由采购人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 因质量问题退货且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记录在案,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对中标人予以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况2次,将由采购人对中标人做出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况累计3次,将由采购人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由采购人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 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由采购人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20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 发生上述 (四)或(五)情况累计超过5次且情节严重的,中标人除需赔偿相关费用外,采购人还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合同。
- 在未影响采购人伙食按时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在合同期第一、二月内可予以豁免罚款,第三月起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 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 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锡恩0769-2168266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5日
中标日期:2020年06月16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柏洲边泰升工业邨路25号一楼
中标下浮率:百分之二(2.00%)
第二中标候选人: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大莲塘工业区5号厂房
中标下浮率:百分之十(1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顶鑫农业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水蛇涌社区教育路一横巷9号
中标下浮率:百分之二(2.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
王伟明、胡天明、左伟、王海辉、周小波、黄江成、梁献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内容 家数 服务年限 备注
1 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家 2年 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指定地点(东莞市公安局公安部分局有3个食堂,其中分局机关1间,高埗派出所1间,冼沙派出所1间)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广东绿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鑫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
经评审,评审委员会一致推荐广东顶鑫农业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第三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