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兰州大学2020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页(http://zbb.lzu.edu.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本项目开标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LZU-2020-061-HW-CS
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2020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8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至2021年06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www.ccgp.gov.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上述资格要求,提供网查询结果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采购文件及响应登记1.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地点: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页(http://zbb.lzu.edu.cn/)公告。
方式:网页自行下载 。兰州大学2020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核定后).doc投标人员信息登记表模板.docx
售价:0元。
2.响应登记
登记时间:2020年6月25日17:00前;
登记方式:兰州大学采购项目投标响应登记表(Word版和扫描版)、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zbk@lz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应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四、 响应文件提交提交时间: 2020年7月10日08:20-08:45
地点: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A103会议室
五、 开标时间: 2020年7月10日 08:45
地点: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A103会议室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学校出入管理规定,避免人群聚集,各供应商只能安排1名工作人员(授权委托人)递交响应文件,人员信息请根据《投标人员信息登记表模板》提供。供应商必须确保授权委托人为非境外来甘返甘人员,非确诊、疑似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非湖北来甘返甘人员以及非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若有隐瞒,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填写完成表格后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截图一并于2020年7月7日17:00前扫描发送至zbk@lzu.edu.cn,并向0931-8912932(任老师、曹老师)电话确认已收到。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无法进入学校参加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兰州大学
地 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0931-8912932 、zbk@lzu.edu.cn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张老师
电 话: 0931-8912393
邮 箱: chenxb@lzu.edu.cn
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兰州大学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LZU-2020-061-HW-CS
项目名称:兰州大学2020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
采购人:兰州大学
实施部门: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时间:2020年6月
目 录
响应登记表
第一部分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2章 采购文件前附表
第3章 项目需求
第4章 评审办法
第二部分
第5章 投标须知
1、 采购文件
2、 响应文件
3、 响应文件的递交
4、 响应文件开启与磋商
5、 成交信息公布与响应供应商质疑
6、 合同签订
7、 特殊情形的规定
8、 其他规定
第6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第三部分
第7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说明:
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供应商如认为本采购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采购公告结束后3天之内通知采购人,否则,将视为对本采购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采购(评审)后提出任何异议。
兰州大学采购项目响应登记表
一、供应商响应须知
1.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在接受采购邀约(公告)并办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登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放弃其中部分标段的情形),并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个工作日前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放弃,在供应商库中予以记实。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兰州大学各类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二、供应商承诺
我公司已阅知并同意遵守以上须知要求,严正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所报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在投标(响应)活动中不弄虚作假,不行贿、不给予或暗示给予学校采购工作相关人员任何不正当利益,并自觉抵制任何索贿行为;现委托经办人 前来登记,保证填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如果我单位没有遵守上述要求和承诺,自愿接受相关处理。
三、相关信息
所报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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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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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报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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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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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电话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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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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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经办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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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登记方式:兰州大学采购项目投标(响应)登记表(Word版和扫描版)、企业营业执照扫面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zbk@lz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应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登记经办人签字(须经办人本人手签):
登记经办人身份证号:
公司公章(鲜章):
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第1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兰州大学2020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页(http://zbb.lzu.edu.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本项目开标前提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ZU-2020-061-HW-CS
项目名称: 兰州大学2020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8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至2021年06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近三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www.ccgp.gov.cn);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规定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不良信用记录(上述资格要求,提供网查询结果截图);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获取采购文件及响应登记
1.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地点: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网页(http://zbb.lzu.edu.cn/)公告。
方式:网页自行下载 。
售价:0元。
2.响应登记
登记时间:2020年6月25日17:00前;
登记方式:兰州大学采购项目投标响应登记表(Word版和扫描版)、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zbk@lz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应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 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 2020年7月10日08:20-08:45
地点: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A103会议室
5、 开标
时间: 2020年7月10日 08:45
地点: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A103会议室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学校出入管理规定,避免人群聚集,各供应商只能安排1名工作人员(授权委托人)递交响应文件,人员信息请根据《投标人员信息登记表模板》提供。供应商必须确保授权委托人为非境外来甘返甘人员,非确诊、疑似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非湖北来甘返甘人员以及非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若有隐瞒,触犯相关法律规定,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填写完成表格后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截图一并于2020年7月7日17:00前扫描发送至zbk@lzu.edu.cn,并向0931-8912932(任老师、曹老师)电话确认已收到。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无法进入学校参加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兰州大学
地 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0931-8912932 、zbk@lzu.edu.cn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张老师
电 话: 0931-8912393
邮 箱: chenxb@lzu.edu.cn
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第二章 采购文件前附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兰州大学2020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 |
|
采购人 |
名称:兰州大学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电话:0931-8912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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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活动实施部门 |
实施部门: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A102室 联系电话:0931-8912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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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LZU-2020-061-HW-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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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及实施地点 |
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后勤保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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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部门自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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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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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 |
控制价:同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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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应商 |
详见供应商须知2.3“合格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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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分包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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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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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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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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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的投标函、响应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要求签署姓名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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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响应文件份数等要求 |
1.纸质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表壹份(正本中须提供同样的报价表原件壹份,金额及内容须完全一致,否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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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装订及密封要求 |
响应文件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纸质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和密封: 1.打印(印刷)、A4幅面、清晰、工整。 2.响应文件封面:右上角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书脊:应在顶端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同时应清楚标明项目编号、标段号、项目名称和公司全称,文字方向可竖向。 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采用左侧无线胶订,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方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将封面作为起始第1页,目录作为第2页,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5.响应文件和报价表均须严格密封,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加盖公司鲜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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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标段: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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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响应文件及资质原件的提交 |
1.投标文件递交时应携带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 其他相关资质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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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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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审地点 |
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贵勤楼A105会议室(第二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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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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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拟成交人 |
否。磋商小组负责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和候选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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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一般项目为成交价的百分之五(5%),具体事宜请务必与合同签署部门沟通落实。 履约担保的形式:可银行电汇、转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其他方式交纳,具体方式请务必与合同签署部门沟通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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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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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交公告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单位将拟成交人的情况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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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交候选人评定 |
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按设计方案评审结果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
|
2 |
解释权 |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和响应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
2 |
其他 |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兰州大学2020年食堂靖远羊羔肉采购项目”的实施。 2.投标费用及法律适用等声明 2.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2.2本次投标活动及由本次投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2.3供应商一旦购买了(获取)本采购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2.4本采购文件由发售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第三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标的
采购标的为新鲜靖远羊羔肉,相关要求见下表。
原材料名称 |
靖远羊羔肉(新鲜) |
原材料产地 |
甘肃省靖远县乌兰镇、东湾镇、北湾镇、刘川镇、糜滩乡、平堡乡、若笠乡、三滩乡、大芦乡、高湾乡、北滩镇、东升乡、靖安乡、石门乡、双龙乡、五合乡、兴隆乡和永新乡。 |
品种 |
滩羊 |
出栏标准 |
30-60日龄,活体重量13-25kg |
生产加工条件 |
屠宰厂(场)应满足GB/T 17237-2008(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
屠宰检疫按NY 467-2001 (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执行 |
|
检验检疫按GB 18393-2001 (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执行 |
|
感官要求 |
肉色鲜红,有光泽,肌肉脂肪分布均匀;肌纤维致密,有韧性,富有弹性;具有新鲜羊肉固有气味,无异味。 |
理化指标 |
水分含量:≤75%;挥发性盐酸氨(mg/100g):≤15;蛋白质:≤14%;脂肪:≤12%;胴体质量:6-15kg。 |
二、采购限额
18万元。
三、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
满足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师生用餐需求。
四、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
1.污染物含量符合GB2762的规定。
2.微生物含量符合GB/T9961的规定。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等要求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严格遵守《动物检疫法》和《食物卫生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羊肉体盖有市场监管部门加盖的动物检疫章和肉品肉质检验章,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肉品肉质检验合格证(原件)、甘肃食品电子一票通(原件备查)等,确保货物食品安全。
2、乙方所供鲜肉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兽药残留量应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3、乙方所供鲜羊肉品质好,气味正常,肉的色泽、PH值、肌肉脂肪含量、肌肉嫩度符合标准。
4、乙方每批次供应的鲜肉应该足斤足量,按压后立即恢复,外表干或湿润,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体表面,具有香味。若经甲方抽查鲜肉存在注水、不新鲜等现象,将给予整批鲜肉退回。
六、采购标的交付或者实施的相关要求
1、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24小时之内响应,按照订单中的时间和数量要求,将标的配送至甲方各校区食堂库房,不得随意增加或者减少订单中要求的数量。
2、乙方必须随货提供注明名称、品牌、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及总金额的配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的凭证,乙方配送人员必须配合甲方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
3、乙方应在每批次配送时将本批次货物的食品安全一票通、生产厂家资质、检疫检测报告等重要食品安全凭证交于甲方验收人员查验并留存。
4、乙方配送货物所用运输工具必须为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的运输设备,输车厢内应使用抗腐蚀、防潮和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车辆应有防晒、防尘和防雨设施。
5、乙方应制定详细、合理、科学和有效的配送方案以便及时处置配送途中所遇突发事件,避免因突发事件导致供货不及时,延误甲方使用。
6、乙方应针对本招标项目提供物流配送、车辆数量、人员安排等服务方案。
七、采购标的验收
1、乙方应随货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并且甲方可随时进行抽查检验,检查内容包括气味、外观、包装和重量检验以及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理化指标检验等。若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委托过程中所花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抽检结果不合格,则乙方应支付检验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2、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产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甲方有权退货并记录在案,根据相关办法对乙方予以处罚或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八、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期限:自此次招标中标单位与甲方合同开始执行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合同金额为中标金额,金额与服务期限以先到为准。
2、乙方的投标报价是完成该项目的总报价,应包含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用、税费以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等费用。乙方依据投标前3天榆中街菜市场、焦家湾农贸市场和兰州市内新鲜靖远羊羔肉专卖或直营店价格为基准价,进行优惠率报价,优惠率一经确定,全年严格执行。合同执行期,每个供货周期的基准价为甲方市场调研价格(榆中街菜市场、焦家湾农贸市场和兰州市内新鲜靖远羊羔肉专卖或直营店)与乙方报价取最小值,每个供货周期的结算价格为基准价乘以(1-乙方中标优惠率)。原则上,1个供货周期为1周至1个月,由甲乙双方在确定每期结算价格前商定。
3、乙方公司(企业)资质优良、证照齐全,本身具备仓储、配送能力。
4、乙方应充分考虑原材料储备、生产能力、库存、配送等方面因素,各批次货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货期或拒绝交货。乙方应保证给甲方随时供货,并具有供货规模一周用量的库存。
5、乙方应按照中标约定,提供合格产品,确保食品安全。
6、乙方需要提供三年内相关业绩。
九、采购标的结算事宜
1、按供货周期价格每月据实结算。
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即结算月度结束时,甲乙双方汇总全月采购量和采购额,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经财务部门复核后,甲方按工作程序给乙方付款。
十、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1、乙方需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乙方履约保证金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1天内完成缴纳,如乙方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甲方将按违约进行处理,取消乙方中标资格。
3、乙方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有权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1)所供产品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2)所供产品与投标时的品牌、规格或质量不符,或验收抽检不合格;
(3)所供产品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4)配送时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或提供虚假票证;
(5)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6)乙方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若以上情形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甲方除全额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之外,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另寻乙方。
4、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过期产品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不得进行转包和分包,否则甲方将全额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另寻乙方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合同执行期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乙方需在履约保证金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补齐,否则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另寻乙方。
7、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须至少提前4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终止合同;甲方在终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结清所有货款。
十一、其他说明
1、乙方随货提供的检测报告必须是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瘟疫检验合格证等。
2、乙方配送货物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自行应急采购补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所供产品,必须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确因市场流通或产品停产等原因需要变更的,应提前1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在合同执行期,甲方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实际采购需求,可采用电商扶贫采购、农校对接平台采购、扶贫直接采购和网上竞价采购等方式采购相关标的,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采购标的所列采购清单为主要品种,需配送投标文件中未涵盖的品种时,其品牌和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6、报名企业须具备以下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7、报名企业所投产品须具备以下资质:营业执照、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8、本项目合同执行期结束后,如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招标签订新一期采购合同时,经甲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本项目合同可顺延执行,顺延执行期不超过3个月。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分办法及标准:总分满分 100 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标方法、原则、程序、中标标准 |
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 反对不正当竞争,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进行报价,如有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5.验证: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决定验证时,提供原件查验。现场未提供原件的或提供的不符合的,均视为未提供。 6.进行信用记录的审查,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等政府部门规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7.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以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计算。 8.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原则,最终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9.评标结束后,各投标人的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评定拟中标人。 三、评标程序: 1.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3.详细评审;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评定拟中标人。 四、成交标准: 1.磋商会议现场的各项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商务、技术能最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作为成交候选人。3.若综合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技术得分相同,则按服务优劣顺序排列。 4.评标委员会签署评标报告确定最终排序。 5.根据评标排序,确定拟成交人,并在公告发布网页进行结果公告。 |
二、评审内容及分值设置一览表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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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10) |
类似业绩 |
10 |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开展或承担的类似高校项目案例。每个有效案例2分,最高得10分。须附合同复印件或配送清单复印件作为证明。 |
技 术 部 分 (46) |
服务程序管理制度服务方案 |
36 |
对供货方案进行评审,整体供货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整体供货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4分;整体供货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2分。 |
对食材供货流程进行评审,方案制度完善详细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方案制度完善合理、针对性较强得4分;方案制度合理、针对性一般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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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货保障人员的配置情况进行评审,对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配送人员数量、资历情况、健康情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6分,良4分,一般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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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货品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审,货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货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4分;货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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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细致合理、针对性强得6 分;售后服务方案合理、针对性较强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粗略、针对性一般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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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卫生保障措施方案,配送卫生保障措施方案完善细致合理、针对性强得6分;配送卫生保障措施方案细致合理、针对性较强得4分;配送卫生保障措施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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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渠道 |
10 |
对提供主要产品的进货渠道进行综合评审,第一档:供货渠道广泛,质量上乘具有固定的合作农产品合作基地或生产厂家得10分;第二档:供货渠道较广泛,质量较好得7分;第三档:供货渠道窄,质量一般得4分;(需提供合作基地或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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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措施 |
6 |
对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措施进行评审,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较为全面、科学、具体的得6分;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基本全面、科学、具体的得4分;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具体的得2 分;未提供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得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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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响应 |
8 |
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比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优劣情况评分。 (1)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项要求的得4分(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优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项要求的,每优于一项加2分,满分4分; (3)供应商的提供的投标文件劣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项要求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效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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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30分) |
30 |
优惠率报价总分30分。 在满足招标方招标文件要求且每标段优惠率报价最高者为该标段评标基准优惠率,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优惠率报价/评标基准优惠×30。 |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响应须知
一、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的构成
1.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本次采购的服务要求、采购响应程序和合同条件。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
第1章 采购公告 第2章 采购文件前附表 第3章 项目需求 第4章 评审办法 |
第二部分 |
第五章 响应须知 一、采购文件 二、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四、开启相应文件与磋商 五、成交信息公布于供应商质疑 六、合同签订 七、特殊情形的规定 八、其他规定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
第三部分 |
第七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二、目录 三、附件(报价材料、资格证明资料、商务证明资料、技术证明资料) |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在响应文件开启前1小时以书面形式(加盖鲜章)提交至采购人,否则视同对响应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
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1.3未按规定签署的响应文件将导致不被接受。
1.4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投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5第六章中如标有产品商标、参考品牌、型号的,仅起说明或参考作用并非进行限制。
2.采购文件的澄清
2.1供应商对收到的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截止后3天之内(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采购文件完全认可。
2.2采购人对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疑问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答复函发至所有潜在供应商。
3.采购文件的修改
3.1在采购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2在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不足15日时,若招标人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会影响到响应文件的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4.投标语言
4.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所有与采购人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可能造成在评标时不被充分认识并理解,对此造成的任何结果供应商自负。
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取消成交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5.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5.1除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6.响应文件的组成
6.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部分: 商务文件 |
第二部分:技术文件 |
(一)报价材料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项目清单报价表 4.货物投标分项报价表 5.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 6.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时提供)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时同时提供) 9.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认可多证合一执照和国外企业经营许可类执照)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含各类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1.近三个月纳税证明 12.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13.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15.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商务证明文件 17.投标人概况(基本情况、财务、业绩等) 18.商务条款偏离表 19.相关信誉证明材料 20.非制造商须提供经销、代理投标货物及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如制造商授权书(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制造商可变为负责该进口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进口代理”,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进口代理”合法性的有效证明)、货物经销或代理授权书等。须保证从制造商到投标供应商授权链的完整有效。 2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 2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2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4.联合体协议(若有) 2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它商务证明文件 |
26.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格式自拟) 27.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格式自拟) 28.保证服务成果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格式自拟) 29.保证服务成果交付的实施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格式自拟) 3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31.技术响应表(若有) 32.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33.投标(响应)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34.投标(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若有) |
6.2响应文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
6.3采购文件中的每个标段(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供应商必须按此标段(包)编制响应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不予接受。
7.投标格式
7.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格式)。
8.投标报价
8.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产品(含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用、办理进口手续相关费用以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等费用。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8.3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8.4供应商根据上述规定所作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8.5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8.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8.7不承诺最低价成交。
8.8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投响应报价,磋商小组认为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报价响应,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9.响应报价
9.1投标货币及评标价计算: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9.2投标(响应)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用人民币报价。
9.3投标(响应)人的评标价,均以人民币作为计算依据。
10.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0.1依据第二部分第三章响应文件编写的规范要求,按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0.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0.3供应商有能力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10.4供应商应提交企业信誉证明或其他证明资料。
11.证明符合采购文件商务要求的证明文件
11.1近三年以来经营业绩一览表;
11.2采购文件有关商务要求内容;
12.投标保证金
12.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作无效响应或否决其投标处理。
12.3未按规定提交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2.4未成交企业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基本账户。
12.5成交企业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基本账户。
12.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在响应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 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3)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 供应商在评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的;
(6) 成交人未能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
(7) 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按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8) 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12.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3.投标有效期
13.1响应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响应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4.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
14.3电报、电传和传真响应文件一律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规范打印,A4幅面左侧无线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展览设计方案须A3幅面彩色打印独立装订,且不得透露供应商名称或足以确定供应商的有关信息;设计方案包装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可由供应商自行管理,在被通知进入开标现场时自行带入提交给评审专家现场拆封。
15.2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设计方案独立包装加贴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5.3密封袋的正面均应标明以下字样:
采购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
15.4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收未成册和未按以上要求封装的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截止期
16.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递交。
16.2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3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期限。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7.递交响应文件
17.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7.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不符合数量要求的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18.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8.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8.4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2.6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与磋商
19.响应文件开启及资质审核
19.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9.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供应商。
19.3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响应文件开启情况做详细记录。
19.4采购人进行资质审核,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质存在明显瑕疵,证明文件无效或不全,未通过资质审核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由工作人员告知。被取消资格的供应商,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0.响应文件的初审
20.1没有明确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20.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标记及密封的。
20.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对待,不再进行评审: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内容不全、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关键文字涂改且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投标报价表缺失;
(2)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恶意抬高其产品价格,无明显市场波动的情况下,价格明显高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同一产品其他项目成交价格;
(4)响应文件未能对采购文件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
(5)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6)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0)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或者以行贿手段和其他非法手段谋取成交等方式投标;
(11)开标、评标过程中向招标人施加不利影响;
(1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投标;
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其他无效投标。
2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3)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投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20.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投标的评审
2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1.2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2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1.4磋商小组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1.5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含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安装费、验收检测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
21.6磋商小组在评标时,除根据本部分第8条的规定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外,还将考虑量化以下因素:
(1) 响应文件申明的货物交付使用时间;
(2) 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
(3) 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的费用;
(4) 采购人取得投标货物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和便捷性;
(5) 投标货物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6) 投标货物的品牌、性能质量;
(7) 供应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计划;
(8) 供应商所提供的培训计划;
(9) 供应商的综合实力;
(1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其它评标因素。
1
22.响应文件的澄清
22
23
24
25
2
22.1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采购文件的范围和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错误的修正
23.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3.2如果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
六、成交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24.成交结果的公告
26
24.1成交结果确定后,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兰州大学采购管理办公室主页等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供应商的质疑
25.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质疑函签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承担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及因过错导致的相关损失。无论是质疑或被质疑,供应商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寻找相关证据, 并承诺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对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补充的证据材料,供应商不能无故推脱或者不予配合,否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暂不退还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详见《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6.1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7.成交通知书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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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7.1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2成交人若自发出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即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7.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选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合同签订
28.履约保证金
2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或者与采购人沟通并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去
28.2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3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3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8.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履行完成后30日内持单退还。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9.2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0.1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设计与施工配套设施采购规定的范围之外的基本需求设施和服务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货物、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1.质量标准
31.1成交方保证其服务质量及技术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标准或响应文件承诺标准。
31.2成交人保证合同项目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成交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2.质量验收
32.1项目验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
32.2项目质量必须与报价许诺及合同要求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2.3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约定的时间、质量提供服务需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32.4验收方式:
A、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响应文件服务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检验报告;
B、 经全部检验合格后供应商方可持验收报告及其它相关手续办理结款手续。
33.法律责任
3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 向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 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33.2供应商有36.1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
33.3若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及时通知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供应商未依照有关规定及时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上报监督部门对其处罚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其成交、成交无效。
八、特殊情形的规定
九、其他规定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合同范本
兰州大学XXX学院XXX等仪器设备采购合同
招标编号: 标段 签 订 地:兰州
需 方:兰州大学 供 方:
根据兰州大学 年 月 日评标结果,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购销 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同设备名称:
1.国内供货设备:
2.国外供货设备:
二、合同总金额:
1.国内供货部分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整)
2.国外供货设备金额:外币 元(大写:外币 整),参考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三、一般条款:
1.本合同签订前,供方须向需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供方所提供的设备、附件、材料等应是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双方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全新产品,供方应保证所供设备附件齐全且能够独立正常运行,因缺少附件及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损失由供方负责。
3.交货期限:国内供货部分为合同生效后 天内,国外供货部分为合同生效后 天内。
4.交货、安装、调试地点:兰州大学 校区。
5.供方向需方交货时应移交每套设备的全套档案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技术资料等),并为用户免费指导和培训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6.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由供方严格按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执行,确保需方最终用户正确安全使用。
7.设备运抵,经安装、调试并达验收条件后,需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合同、供需双方招投标文件及有关书面承诺、装箱单等在设备安装地点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牌、型号、性能、规格、数量等不符,供方应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解决,否则即视为迟延履行。
8.保修期为 年,自需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9.设备出现故障时,供方应保证 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解决。
10.本合同国内供货部分由供方独立履行,国外供货部分的外贸环节由需方指定外贸代理商代为履行。
11.供方应积极协助并保证需方指定的外贸代理商在开标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外签约。供方应在中标后4个工作日内与需方最终用户完成国外供货部分设备规格、配置、性能等技术协议并送交需方,以便需方及时将相关资料送交外贸代理商。
12.供方应积极保持与需方、最终用户、外贸代理商和原厂商的良好沟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连带责任。
四、货款支付与财务结算:
1.合同总金额为到货安装调试后验收前最终价格,之前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2.国内供货部分货款由供方全额垫资,需方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货款;国外供货部分货款由需方全额汇入其指定的外贸代理公司信用证保证金账户,外贸代理公司与供方指定的境外原厂商签订外贸合同,外贸代理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货款,外贸代理公司开具发票。
3.国外供货部分汇率风险与利益的承担与享受:一般情况下,货物进口过程中汇率风险或利益由需方承担或享受。供方中标外币价格作为需方指定的外贸代理商签订外贸合同的货物价款,需方参考确定货物供应商和价格日前一天的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作为支付给外贸代理商的预付货款。需方要求其指定的外贸代理商在收到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锁汇并开出信用证,换汇结算后如不足,由需方补足,如有结余,由外贸代理商退还需方。因供方(或外贸代理商)违约或合同执行不力造成汇率损失,则由相应责任方承担责任。
4.如供方不积极履行合同造成货款短缺,需方有权从供方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5.验收合格一年质保期后如无质量问题,需方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供方质量保证金,不计银行利息。
五、违约责任与免除:
1.供方须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到货,如不能,需方则按合同金额的3‰/天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2.因供需双方单方过错,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并使一方受损,有过错的一方,须按合同总额的5%作为受损方的赔偿金。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遇法定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迟延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供需双方招、投标文件及有关书面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遇冲突,则以本合同为准。
七、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则可通过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伍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执壹份,需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兰州大学(章) |
供方:(章) |
单位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经办人: |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供货清单》
第三部分
第五章 响应文件相关材料格式
正本|副本 |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标段:
响应文件
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章)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电话: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书脊格式
LZU-2020-061-HW-CS 第 一 标段 公司名称: |
二、目录
封面:…………………………………………………………………………………1
目录:…………………………………………………………………………………2
第一部分:商务文件
(一)报价材料
1.投标(响应)函………………………………………………………………………3
2.开标(响应)一览表…………………………………………………………………4
3.项目清单报价表………………………………………………………………实际页码
4.货物投标(响应)分项报价表……………………………………………… 实际页码
5.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报价明细表(货物类)…………………… 实际页码
(二)资格证明文件
6.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时提供)…………………实际页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实际页码
8.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时提供)……………………实际页码
9.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页码
10.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实际页码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含各类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实际页码
12.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实际页码
13.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实际页码
1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实际页码
15.投标(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实际页码
16.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实际页码
(三)商务证明文件
17.供应商概况(基本情况、财务、业绩等)……………………………………实际页码
18.商务条款偏离表……………………………………………………………实际页码
19.相关信誉证明材料…………………………………………………………实际页码
20.非制造商须提供经销、代理投标货物及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如制造商授权书(货物为进口产品的,制造商可变为负责该进口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授权代理商,以下简称“进口代理”,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进口代理”合法性的有效证明)、货物经销或代理授权书等。须保证从制造商到投标供应商授权链的完整有效)…实际页码
21.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货物类)………………………………………实际页码
2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货物类)………………………………………………实际页码
2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实际页码
24.联合体协议(若有)…………………………………………………………实际页码
25.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其它商务证明文件………………………………………实际页码
第二部分:技术文件(货物类)
26.货物简介(货物名称、产地、应用领域、优势、年销量、市场占有率等)……实际页码
27.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实际页码
28.货物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详细介绍及宣传彩页)…………………………实际页码
29.产品质量保障证明文件……………………………………………………实际页码
30.技术资料证明(产品标准、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第三方出具的证明等)…实际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