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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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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职工食堂外包和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职工食堂外包和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受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委托,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职工食堂外包和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22065)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外包和食材配送服务
2、采购项目编号:JH20-210000-22065
3、采购文件:
4、采购结果:
包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 确定时间 中标供应商名称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折扣)
001 中标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020-06-18 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路10号中国农大国际创业园3号楼6068 10.00%
5、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001包职工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中标金额(折扣率)10.00%、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6、 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赵志刚;熊野威;吴献;杨东丽;
7、 保证金退还时间: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0元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35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项目联系人:赵警官
联系电话:024-31252397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10楼1017
项目联系人:姚德龙、刘泽
联系电话:024-31037558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6-18

附件: JH20-210000-22065职工食堂外包和食材配送服务.pdf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类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职工食堂外包和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JH20-210000-22065 编制单位: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采购公告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4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29 第三章 服务需求 .................................................................................................... 61 第四章 评标方法 ....................................................................................................6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 76 1 职工食堂外包和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公告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 委托,对 职工食堂外包和食材配 送服务(项目编号:JH20-210000-2206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 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内容 是否 进口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001 职工食堂管理服 务及食材配送服 务 小微企业/ 残疾人/监 狱/脱贫攻 坚支持企业 否 为保障干警职工正常用餐,营造一个舒适的 就餐环境,采购人决定委托供应商负责提供 干警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机关干 警职工近 800 人次提供早餐、午餐,晚餐、 夜宵,职工用餐服务、厨房餐厅卫生、消防、 安全、残剩饭菜处理等工作,食堂餐饮服务 人员不得少于 21人。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组建 21人管理团队为辽宁省沈阳第 二监狱职工食堂(服务对象:辽宁省沈阳第 二监狱干警、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事业管理 人员、沈阳华宁实业有限公司职工)提供 1 年餐饮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食堂餐饮设备、 场地、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提供。就餐形式为 自助餐。 二、管理服务费用不超过 120 万元整。报价 应包括供应商的员工工资及福利、各项保险、 工装、员工证件办理、管理费、利润、税金 等全部费用。食材配送费用按月实际就餐人 数作为结算依据。 三、餐饮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日早上、中午,晚上 三餐、加班夜宵饮食服务,早餐 7:00-8:10 就餐人数约 80-100人,午餐 11:10-12:30 就 餐人数约 400-500 人,晚餐 17:00-18:30 就 餐人数约 80-100人,夜宵供应约 80-100 人。 2、早餐最低标准 5元,品种如下: 早餐制作主食十二款,包括粥二款、中点二 款(至少含米饭、饼类、馒头、包馅面食等)、 西点二款、鸡蛋一款。热菜二款,咸菜二款, 要求菜品丰富,一周之内不重复,豆浆一款。 3、午餐最低标准 14元,品种如下: 午餐制作主食四款,包括米饭、饼类、馒头 等,制作热菜四款,包括二荤二素,(每周 至少制作虾、牛肉、羊肉、排骨、大黄花鱼 等菜品或同档次菜品各一次,要求菜品丰富, 搭配合理,一周之内不重复)、汤一款、咸 菜二款,风味小吃一款、豆浆一款,水果一 款。 4、晚餐最低标准 14元,品种如下: 1 2 晚餐制作主食四款,包括米饭、饼类、馒头 等,制作热菜四款,包括二荤二素,(每周 至少制作虾、牛肉、羊肉、排骨、大黄花鱼 等菜品或同档次菜品各一次,要求菜品丰富, 搭配合理,一周之内不重复)、汤一款、咸 菜二款,风味小吃一款、豆浆一款,水果一 款。 5、夜宵最低标准 5元,提供面包、方便面、 香肠、牛奶、酸奶等。 6、不定期根据采购人制定的标准(以采购方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为准)提供小型公务接待 餐。 7、传统节日或重要节气当天制作相应的节日 食品。 四、岗位设置及人员要求 1.岗位设置 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 21人服务团队,应设置 餐厅经理、质检员、持有高级厨师证的厨师 长、厨师、面点师、主食工、冷荤师傅、回 民厨师、切配、服务员。 2.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的卫生: (1)工作人员身体必须健康,并有良好的卫 生习惯。严禁任何带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 事餐厅工作,所有员工招聘或上岗前必须经 体检合格持证上岗。 (2)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必须要清洁整理个人 卫生,穿戴工作衣帽。工作时必须随时保持 手部的清洁,必要时应穿戴一次性工作手套。 (3)任何人严禁在生产区吸烟、嚼口香糖等, 禁止坐工作台或其它食品容器。 2)、所有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通过当地卫生 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 业健康证。和有效身份证上岗,确保统一着 装,服装整齐、干净。供应商所用厨师须具 有所从事岗位的技能证书,且具备相应的工 作技能。无健康合格证的员工,不准在食堂 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3)、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采购人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4)、采购人管理部门认定不能胜任岗位的供 应商服务人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更换。 5)、供应商及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 密规定,对采购人食堂的运作模式、就餐标 准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若发生泄密行为, 采购人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及餐饮管理服务公 司责任。 6)、供应商应选派有经验、技术好、能力强 的餐饮保障队伍,保证就餐人员对饭菜的质 量、口味满意。在服务上要做到微笑服务、 3 文明用语等。 五、服务要求 1.食堂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菜品质量美 味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干净 卫生,花样翻新,菜品一周之内不重复,并 确保菜品数量和准时开餐。 2.提前一周由供应商厨师长按照采购人制定 的就餐标准和菜品配置要求制定就餐菜谱, 并请采购人管理人员审核确定。 3.确保食堂后厨、就餐大厅环境卫生,干净 整洁。 4.食品卫生控制标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 规定和要求,坚持“超洁净”卫生操作,彻 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依照中国烹协《餐 饮业食品卫生规范》与 ISO9001 国际质量要 求的过程控制标准,对各工作流程严格控制, 规范操作。 1)、食品卫生控制措施: (1)严把原材料入口关,不准“三无”产品 及变质原料进入。 (2)坚持蔬菜类原材料加工前浸泡 30分钟, 洗净去污,减少农药残留。 (3)严格洗消保洁程序,公用餐具坚持每餐 浸泡清洗、高温消毒,保洁存放。 (4)坚持食品加工“生进熟出一条龙”作业, 杜绝交叉感染。 (5)每餐主、副食品留样 48 小时,以备查 验。 (6)所有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都要岗前检 查,不达标的不允许上岗。 (7)设立专职食品质量检验人员,对食品入 库、加工实施监督检查。 2)、环境卫生控制措施: (1)空气清新无异味。 (2)无蝇、无鼠、无垃圾、无污水沉积,泔 水桶洁净并加盖。 (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杂物。 (4)门窗洁净,墙壁无尘土、无蜘蛛网。 (5)机械设备、排风扇、照明用具保持洁净。 (6)水池、保洁柜、消毒柜、蒸箱洁净,无 污垢,无杂物。 (7)清洁用具定位放置,分区管理,责任到 人。 3)、食品生产阶段的控制: (1)原料领用与加工:严格计划领料,检查 各类须加工用的原料质量,确认可靠后才可 进行加工。对须切割加工的原料,应根据烹 调的需要,事先明确规定切料加工的规格标 准,编制原料切割规格表,作为加工人员操 作依据和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依据。 4 (2)原料配份:食堂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 保菜品质量美味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荤 素搭配,干净卫生,花样翻新,确保菜品供 应数量满足就餐者需求,做好成本核算,杜 绝浪费。 (3)食品烹调:在开餐前,将经常使用的主 要的调味汁,批量集中兑制,以便烹调时各 炉头随时取用,以减少偏差,保证菜品口味 的一致性。调味汁的调兑应由专人负责。调 兑用料规格比例在标准菜谱中应事先规定, 如无标准菜谱也可独立制定用料规格表。 4)、食品消费阶段的控制: (1)备餐服务: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 每一道工序的员工,必须针对上一道工序的 食品加工制作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标 准,应予返工,以免影响成品质量。 (2)打餐服务:服务员在开餐前作好餐前准 备,服装穿戴整齐,使用礼貌用语。 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 饮食卫生,餐、厨具及用品卫生,不发生任 何食物中毒事件,确保采购人员工身体健康。 如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给采购人及采购人 人员造成损失,供应商及供应商相关人员应 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6.供应商应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 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爱惜食堂设备、设 施,非正常损坏,按价赔偿。 7.供应商负责食堂安全工作,确保食堂消防 安全、甲乙双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 物品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供应 商及供应商人员操作不当发生以上安全事 故,供应商及供应商相关人员应负相关法律 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8.供应商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 税普通发票,用于管理服务、餐饮配送服务、 小型公务餐(餐饮发票)费用结算。 9.提供自助保障方案、提供餐饮服务承诺书。 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票否决。 实行严格质量管理,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操作 进行不断的细化和量化。并按国家食品卫生 标准制定《食品检验标准》。 10.供应商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 卫生安全事故,需迅速启动预案,积极处理 事故。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确认事故是由 乙方造成,乙方将承担被保障单位及受害者 一切损失,必要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严格服从采购人监督,食堂所有员工严格 执行食堂的规章制度。食堂在经营过程中的 一切流程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采购人提出 的意见努力改进,让就餐者满意。 5 13.保证就餐环境、生产流程卫生安全,将整 个加工、服务过程全部按 ISO9001 标准受控 进行。 14.科学、营养配餐,保证就餐者营养合理搭 配。符合中国烹协规定的营养标准,制定出 符合采购人饮食结构的食谱,以保障就餐者 在营养均衡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15.为保证饭菜加工的质量,采购方管理人员 和供应商质检员和考核员联合不定期对食堂 加工的卫生安全进行监督和抽查。 16.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上”的原则,一 切从服务就餐者角度出发,真正把食堂建设 成为“职工之家”。 17.在突发特殊情况(停电、停水)影响就餐 时,具备保障能力和保障措施,保证基本饮 食需求,要求有预案。 18.具有规范的管理体系及系统人员配置,具 有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9.质量监控:应设置品控专业岗位人员,全 面负责食堂内部的卫生、质量、安全等工作, 对餐饮中心实施全程监控。 20.巡检:此外,实行日常巡检制度,并严格 执行相应的检查表格,每天各项表格由专人 负责,认真执行并与一定的考核激励挂钩。 各项制度要每天执行,发现问题责令责任人 马上整改,对于整改有困难的问题要限期整 改,保证食堂内无各项卫生安全隐患。 六、食堂现状 食堂各房间面积: 职工餐 厅 289㎡ 副食区 58㎡ 大包房 40.8㎡ 主食区 40㎡ 小包房 18㎡ 大仓库 18㎡ 小仓库 15㎡ 后厨设备表: 消毒柜 7台 打土豆 皮机 1台 冰柜 9台 切菜机 1台 烤箱 1台 大灶 3台 6 蒸饭箱 2台 小灶(回 民) 1台 和面机 2台 热水器 2台 立式空 调 4台 热水箱 1台 除湿机 1台 其他 若干 七、食材配送说明 1.质量要求:供应商采购的食材必须保证品 质优良、新鲜卫生,不得出现腐烂、变质食 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配送单位 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配送的食材须具有 各项检疫证明。 2.供应商自愿单方承担食材市场价格波动造 成的影响。 3、食材配送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主食类、大米、面 (2)粮油豆类:食用油、花生米、黄豆、杂 粮类、八宝米、小米、麦仁等。 (3)干调类:食用盐、白糖、味精、干货、 酱油、陈醋、大料、十三香、花椒、陈皮、 芝麻、大酱、番茄酱、拌饭酱、辣椒油、花 椒油、八宝菜、川椒段、大红袍火锅底料、 淡奶油、腐竹、木耳、银耳、粉条、榨菜、 干佐料、红蘑、老干妈、料酒、芝麻酱、炸 鸡粉、芥末酱、梅菜、裙带菜、下饭菜、酸 豇豆、海带扣、剁椒酱、一品鲜、耗油、散 茶叶、沙拉酱、黑胡椒酱等。 (4)肉禽水产类:猪后秋、猪里脊、猪排骨、 猪头肉、猪肘子、猪蹄、牛肉、牛腱子、羊 肉、羊排、鸡货、海鲜水产、熟食等。 (5)瓜果蔬菜类:西瓜、香蕉、桃、杏、葡 萄、菠萝、油桃、草莓、香瓜、鸡蛋、白菜、 土豆、西红柿、地瓜、尖椒、豇豆、韭菜、 西兰花、大头菜、娃娃菜、麻椒、茄子、甘 蓝、莴苣、小白菜、茼蒿、油菜、西芹、生 菜、菜心、芋头、香芹、西芹、藕片、大葱、 小 葱、蒜瓣、生姜、彩椒、豆芽、豆腐、 穿心莲、荷兰豆、黄瓜、香菜、胡萝卜、架 豆王、蒜 苗、平菇、杏鲍菇、海鲜菇、金 针菇、有机菜花、红萝卜、青萝卜、南瓜、 冬瓜、菠菜、秋 葵、圆葱、山药、角瓜、 泰椒、竹笋等。 (6)其他副食品:饮料、咖啡、奶制品、矿 泉水、雪糕、罐头等。 4、食材最低质量标准详见下表 7 项目 产 品 标 准 备 注 面条 鲜面条、干面条要求原 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 学物质、不掺假、不过 期、不变质、不变味、 无杂质、无毒害,符合 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所有商 品必须 满足国 家和地 方相关 标准规 定 大米 大 米 须 达 国 家 1354—86 特 二级 标 准,水分含量在 12° 以下,无掺杂、 无沙 石,碎米少,无黄粒米; 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 米品名、等级、数量、 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 电话。包装袋上有注册 商标及 QS(或 SC)标 注,有检验合格证、生 产日期和保质期。 面粉 (含 面 粉配 料) 高筋面粉达 GB8607 国 家标准,质量等级一 级 ; 低 筋 面 粉 达 Q/JHMF01 标准,质量 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 Q/JHMF01 标准,质量 等级一级; 色泽正常, 干爽无异味; 按进货 量抽查 20%,数量按 抽查验收实数为准;包 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QS(或 SC)标注,有 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 食 按国家食用调和油质 8 用 油 量标准 GB1535,质量 等级一级;有合格检疫 报告,外观的色泽、透 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 常;定型包装,必须保 证是非转基因。 肉 类 猪肉:净廋肉、后腿肉、 猪肝、排骨、猪油、筒 子骨、猪血等;必须保 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 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 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 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 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 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 皮洁净、膘厚适中、色 泽鲜亮、纹理清晰、肉 质细腻、无异味、去骨、 无毛、按压无水迹所有 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 地方相关规定。 牛肉:肉身必须盖有卫 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 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 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 证明,肉品须色泽鲜 亮、无任何异味、按压 无水迹。纹理清晰,肉 质细腻,品质好。 所有商 品必须 满足国 家和地 方相关 标准规 定 蔬 菜 类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 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 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 死叶、无虫、无杂质, 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 9 无明显泥土、码放整 齐、无破损、大小基本 统一、不得过熟或欠 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 全干净、无泥土、按统 一标准加工、码放整 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 直接进行熟加工。 鸡 蛋 鲜新、大小均匀、无破 损、色泽光滑,须出具 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 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 明。 豆 制 品 豆腐、豆腐干、绿豆芽、 黄豆芽、红豆等;须保 证食材干净、不含非 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 一标准加工、码放整 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 直接进行熟加工。 水 产 品 桂鱼、鲈鱼等 鱼类要 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 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 无浑浊粘液,肉质干 燥,紧密,呈白色或淡 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 明, 鳃丝清晰鲜红或 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 有本色,无异味,鱼类 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 清晰可辨无腐烂。 冻 品 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 破损,无不封口现象, 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 10 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 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 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 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 藏设施,外包装无污 物、无泄漏,无胀袋或 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 质发霉现象。 调 料 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 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 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 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 口平整,无破包,夹包, 漏包,无污染 副食 及其 它 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 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 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 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 直接进行熟加工。 水 果 当季各类水果,无虫、 无杂质,原水果须保 证果面干净、无明显泥 土、码放整齐、无破损、 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 熟或欠熟。 所有商 品必须 满足国 家和地 方相关 标准规 定 5、不得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 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 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 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 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以及其他影响营养、 卫生的。 11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 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超过保质期限的。 八、投标报价说明 1、管理服务费基准价不超过 120万元整,食 材基准价参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 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 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 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 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 2、 投标报价为折扣率形式,折扣率=(原价 -折让后价格)/原价×100%。如打九折,折 扣率为 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能为一个折 扣率,投标报价包括管理服务费与食材。 3、 结算价格=(1-中标折扣率)×实际发 生。 注:执行标准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 明的以外,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食材配送能力或具有安全、稳定的食材配送渠道,如自行生产、加工食材, 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3)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 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 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 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12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 年 5月 26日起至 2020年 6月 2日 16:00时止(北京时间, 每日 8:30-16:00 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 7-3号曙光大厦 C座 10楼 1017(可采用电子 邮件形式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到邮箱,并电话确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 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6月 17日 13: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 7-3号曙光大厦 C座 20楼 2001。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 5月 26日 至 2020年 6月 2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 7号 项目联系人:赵警官 联系电话:024-31252397 采购代理机构: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 7-3号曙光大厦 C座 10楼 1017 项目联系人:姚德龙、刘泽 联系电话:024-31037558 传真:024-31037558 邮箱地址:syly558@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13 账户名称: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3004100000533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5月 26日 1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1.1 采购人 名 称: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 7号 联系人:赵警官 电 话:024-31252397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 7-3号曙光大厦 C座 10楼 1017 联系人:姚德龙、刘泽 电 话:024-31037558 1.3.4 合格供应商还要 满足的其它资格 条件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食材配送能力或具有安全、稳定的食材配送渠道,如自 行生产、加工食材,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3)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等 方面的不良记录。 1.3.5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 否 1.3.6 是否有政府强制 采购的节能产品 有,具体产品为  没有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 投标 是  否 1.4.8 联合体投标的其 他资格要求 无 2.2 项目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0.00元。 4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 6.1 现场考察、开标 前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15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11.3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 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 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 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12.1 投标报价货币要 求 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 其它: 折扣率(百分比) 13.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  支票 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 号: 21050143004100000533 汇款请注明字样:“(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项目投标保证金” 4、保证金退还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 13.5 有关规定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31037558 6、其它:无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 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16.1 投标文件及电子 文档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 1 份(电子文档提供 U盘, Word 格式) 18.1 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16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20.1 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25.1 样品的评审方法 以及评审标准 演示的评审方法 及评审标准 样品:无 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无 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9.2 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数量 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 31 确定中标人的方 式 中标人数量: 1家 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35.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后递交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 保函  支票  电汇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 账 号: 21001380008052522467-2035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服务期满后无质量等问题一次性退 还(无息)。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 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36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叁万伍仟元整 支付形式:电汇到采购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银行账号:21050143004100000533 支付时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 17 条款号 项 目 内 容 39.3 质疑 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 联系单位: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晋莹 联系电话:024-31037558 通讯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10楼1017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 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 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 购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18 二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 标人须知表 1.1 条。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 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 1.2条。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 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 商。 1.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 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表 1.3.4 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3.5 若投标人须知表 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 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 若投标人须知表 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 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 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 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7 若投标人须知表 1.3.7款中写明要求采购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服务 及伴随货物,且该要求在第四章 评标办法 附表 2 符合性审查表中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的。 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货物为非《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产品、服务,其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表 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 额的比例。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 19 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 1.4.8条。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 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 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 2.2条。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 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计量单位 除投标人须知表 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6.1 投标人须知表 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 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0 6.3 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 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 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 服务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 标无效。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 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 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范围 10.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10.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 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3 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准。 11.投标文件构成 21 ★11.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 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 式。 ★1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 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 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11.3条。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 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 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2.3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 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5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 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 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 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3.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4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 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3.5.1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 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22 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 证金退还手续。 13.5.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3.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4.2 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 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 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 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 档。 ★16.2 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 ★1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 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 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 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 17.2 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投标截止 23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 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投标人须知表 18.1中规定的地点。 18.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 间。 ★19.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 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 接收单位 接收人签字 19.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 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 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六 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 20.1条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 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0.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 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20.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 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21 条。 ★22.资格审查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 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 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结束前 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1 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 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3.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 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 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家的, 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 25 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 评标方法规定执行。 25 样品及演示 25.1 投标人须知表 11.3 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25.1 条中样品的 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5.2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 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 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 11.3条。 25.3 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 25.1条。 ★26.投标无效 26.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 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 文字说明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 条、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 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 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6.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6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7.比较与评价 27.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7.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 27.2条中 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7.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 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于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的投标人, 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7.4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 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7.5 依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 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 标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扣除后 参与评审。对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7.6 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 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8.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7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9.1 除第 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 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 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 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9.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 29.2 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9.3 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30.保密原则 30.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0.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七 确定中标 31.确定中标人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 承担任何责任。 33.中标通知书 3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 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 28 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 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4.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履约保证金 35.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35.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 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 36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7.廉洁自律规定 37.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 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7.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 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8.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9.质疑与接收 3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2 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 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9.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表 39.3条。 40.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9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 内容 格式 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1 2 投标文件的封皮 2 3 投标文件的目录 3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 号 资格性证明材料 格式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 须提供) 5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 7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 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8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 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7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11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食材配送能力或具有安全、稳定的食材配送渠道,如自行生产、 加工食材,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3)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 不良记录。 12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 查询)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0 序号 符合性证明材料 格式 1 投标函 10 2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保函形式递交的保证金,保函原件应 放入正本中) 3 开标一览表 11 4 服务价格明细表 12 5 服务需求响应表 13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14 7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15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其他材料 格式 1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16 3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17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8 5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 19 ......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 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 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 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 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其他材料”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1 格式 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32 格式 2 投标文件的封皮 投 标 文 件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正本/副本 33 格式 3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 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 有材料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4 格式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35 格式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 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日 期: 36 格式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7 格式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8 格式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 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9 格式 9 联合体协议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 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 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 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 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0 格式 10 投标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 式出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 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 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其他事项: 。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 期: 41 格式 11 开标一览表 包号: 报价单位:% 服务名称 投标总价 投标保证金 履约期限 履约地点 备注 小写: 大写: 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2 格式 12 服务价格明细表 包号: 报价单位:% 序号 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总价(折扣率)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服务价格明细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服务价格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 容为准。 4.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3 格式 13 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品目号:001 服务内容:职工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 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 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 程度 偏离 说明 证明 资料 ★服务需求 为保障干警职工正常用餐,营造一个舒适的就 餐环境,采购人决定委托供应商负责提供干警 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机关干警职工 近 800 人次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夜宵,职 工用餐服务、厨房餐厅卫生、消防、安全、残 剩饭菜处理等工作,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不得少 于 21人。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组建 21人管理团队为辽宁省沈阳第二 监狱职工食堂(服务对象:辽宁省沈阳第二监 狱干警、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事业管理人员、 沈阳华宁实业有限公司职工)提供 1 年餐饮管 理和食材配送服务。食堂餐饮设备、场地、水 电费用由采购人提供。就餐形式为自助餐。 二、管理服务费用不超过 120 万元整。报价应 包括供应商的员工工资及福利、各项保险、工 装、员工证件办理、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 部费用。食材配送费用按月实际就餐人数作为 结算依据。 三、餐饮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日早上、中午,晚上三 餐、加班夜宵饮食服务,早餐 7:00-8:10 就餐 人数约 80-100 人,午餐 11:10-12:30就餐人数 约 400-500 人,晚餐 17:00-18:30 就餐人数约 80-100人,夜宵供应约 80-100人。 2、早餐最低标准 5元,品种如下: 早餐制作主食十二款,包括粥二款、中点二款 (至少含米饭、饼类、馒头、包馅面食等)、 西点二款、鸡蛋一款。热菜二款,咸菜二款, 要求菜品丰富,一周之内不重复,豆浆一款。 3、午餐最低标准 14元,品种如下: 午餐制作主食四款,包括米饭、饼类、馒头等, 制作热菜四款,包括二荤二素,(每周至少制 作虾、牛肉、羊肉、排骨、大黄花鱼等菜品或 同档次菜品各一次,要求菜品丰富,搭配合理, 44 一周之内不重复)、汤一款、咸菜二款,风味 小吃一款、豆浆一款,水果一款。 4、晚餐最低标准 14元,品种如下: 晚餐制作主食四款,包括米饭、饼类、馒头等, 制作热菜四款,包括二荤二素,(每周至少制 作虾、牛肉、羊肉、排骨、大黄花鱼等菜品或 同档次菜品各一次,要求菜品丰富,搭配合理, 一周之内不重复)、汤一款、咸菜二款,风味 小吃一款、豆浆一款,水果一款。 5、夜宵最低标准 5元,提供面包、方便面、香 肠、牛奶、酸奶等。 6、不定期根据采购人制定的标准(以采购方公 务接待管理规定为准)提供小型公务接待餐。 7、传统节日或重要节气当天制作相应的节日食 品。 四、岗位设置及人员要求 1.岗位设置 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 21人服务团队,应设置餐 厅经理、质检员、持有高级厨师证的厨师长、 厨师、面点师、主食工、冷荤师傅、回民厨师、 切配、服务员。 2.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的卫生: (1)工作人员身体必须健康,并有良好的卫生 习惯。严禁任何带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餐 厅工作,所有员工招聘或上岗前必须经体检合 格持证上岗。 (2)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必须要清洁整理个人卫 生,穿戴工作衣帽。工作时必须随时保持手部 的清洁,必要时应穿戴一次性工作手套。 (3)任何人严禁在生产区吸烟、嚼口香糖等, 禁止坐工作台或其它食品容器。 2)、所有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 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 康证。和有效身份证上岗,确保统一着装,服 装整齐、干净。供应商所用厨师须具有所从事 岗位的技能证书,且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无 健康合格证的员工,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 件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3)、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和采购人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4)、采购人管理部门认定不能胜任岗位的供应 商服务人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3 个工 作日内无条件完成更换。 5)、供应商及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 规定,对采购人食堂的运作模式、就餐标准及 其他信息严格保密。若发生泄密行为,采购人 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及餐饮管理服务公司责任。 6)、供应商应选派有经验、技术好、能力强的 餐饮保障队伍,保证就餐人员对饭菜的质量、 口味满意。在服务上要做到微笑服务、文明用 45 语等。 五、服务要求 1.食堂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菜品质量美味 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干净卫生, 花样翻新,菜品一周之内不重复,并确保菜品 数量和准时开餐。 2.提前一周由供应商厨师长按照采购人制定的 就餐标准和菜品配置要求制定就餐菜谱,并请 采购人管理人员审核确定。 3.确保食堂后厨、就餐大厅环境卫生,干净整 洁。 4.食品卫生控制标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 定和要求,坚持“超洁净”卫生操作,彻底消 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依照中国烹协《餐饮业 食品卫生规范》与 ISO9001 国际质量要求的过 程控制标准,对各工作流程严格控制,规范操 作。 1)、食品卫生控制措施: (1)严把原材料入口关,不准“三无”产品及 变质原料进入。 (2)坚持蔬菜类原材料加工前浸泡 30 分钟, 洗净去污,减少农药残留。 (3)严格洗消保洁程序,公用餐具坚持每餐浸 泡清洗、高温消毒,保洁存放。 (4)坚持食品加工“生进熟出一条龙”作业, 杜绝交叉感染。 (5)每餐主、副食品留样 48 小时,以备查验。 (6)所有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都要岗前检查, 不达标的不允许上岗。 (7)设立专职食品质量检验人员,对食品入库、 加工实施监督检查。 2)、环境卫生控制措施: (1)空气清新无异味。 (2)无蝇、无鼠、无垃圾、无污水沉积,泔水 桶洁净并加盖。 (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杂物。 (4)门窗洁净,墙壁无尘土、无蜘蛛网。 (5)机械设备、排风扇、照明用具保持洁净。 (6)水池、保洁柜、消毒柜、蒸箱洁净,无污 垢,无杂物。 (7)清洁用具定位放置,分区管理,责任到人。 3)、食品生产阶段的控制: (1)原料领用与加工:严格计划领料,检查各 类须加工用的原料质量,确认可靠后才可进行 加工。对须切割加工的原料,应根据烹调的需 要,事先明确规定切料加工的规格标准,编制 原料切割规格表,作为加工人员操作依据和管 理人员检查监督依据。 (2)原料配份:食堂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 菜品质量美味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荤素搭 46 配,干净卫生,花样翻新,确保菜品供应数量 满足就餐者需求,做好成本核算,杜绝浪费。 (3)食品烹调:在开餐前,将经常使用的主要 的调味汁,批量集中兑制,以便烹调时各炉头 随时取用,以减少偏差,保证菜品口味的一致 性。调味汁的调兑应由专人负责。调兑用料规 格比例在标准菜谱中应事先规定,如无标准菜 谱也可独立制定用料规格表。 4)、食品消费阶段的控制: (1)备餐服务: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每 一道工序的员工,必须针对上一道工序的食品 加工制作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标准,应 予返工,以免影响成品质量。 (2)打餐服务:服务员在开餐前作好餐前准备, 服装穿戴整齐,使用礼貌用语。 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饮 食卫生,餐、厨具及用品卫生,不发生任何食 物中毒事件,确保采购人员工身体健康。如因 违反《食品卫生法》给采购人及采购人人员造 成损失,供应商及供应商相关人员应负相关法 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6.供应商应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 核算,努力降低成本。爱惜食堂设备、设施, 非正常损坏,按价赔偿。 7.供应商负责食堂安全工作,确保食堂消防安 全、甲乙双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物 品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供应商及 供应商人员操作不当发生以上安全事故,供应 商及供应商相关人员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 经济责任。 8.供应商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 普通发票,用于管理服务、餐饮配送服务、小 型公务餐(餐饮发票)费用结算。 9.提供自助保障方案、提供餐饮服务承诺书。 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票否决。 实行严格质量管理,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操作进 行不断的细化和量化。并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制定《食品检验标准》。 10.供应商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卫 生安全事故,需迅速启动预案,积极处理事故。 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确认事故是由乙方造成, 乙方将承担被保障单位及受害者一切损失,必 要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严格服从采购人监督,食堂所有员工严格执 行食堂的规章制度。食堂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 流程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 努力改进,让就餐者满意。 13.保证就餐环境、生产流程卫生安全,将整个 加工、服务过程全部按 ISO9001标准受控进行。 14.科学、营养配餐,保证就餐者营养合理搭配。 47 符合中国烹协规定的营养标准,制定出符合采 购人饮食结构的食谱,以保障就餐者在营养均 衡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15.为保证饭菜加工的质量,采购方管理人员和 供应商质检员和考核员联合不定期对食堂加工 的卫生安全进行监督和抽查。 16.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上”的原则,一切 从服务就餐者角度出发,真正把食堂建设成为 “职工之家”。 17.在突发特殊情况(停电、停水)影响就餐时, 具备保障能力和保障措施,保证基本饮食需求, 要求有预案。 18.具有规范的管理体系及系统人员配置,具有 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9.质量监控:应设置品控专业岗位人员,全面 负责食堂内部的卫生、质量、安全等工作,对 餐饮中心实施全程监控。 20.巡检:此外,实行日常巡检制度,并严格执 行相应的检查表格,每天各项表格由专人负责, 认真执行并与一定的考核激励挂钩。各项制度 要每天执行,发现问题责令责任人马上整改, 对于整改有困难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保证食堂 内无各项卫生安全隐患。 六、食堂现状 食堂各房间面积: 职工餐 厅 289㎡ 副食区 58㎡ 大包房 40.8㎡ 主食区 40㎡ 小包房 18㎡ 大仓库 18㎡ 小仓库 15㎡ 后厨设备表: 消毒柜 7台 打土豆 皮机 1台 冰柜 9台 切菜机 1台 烤箱 1台 大灶 3台 蒸饭箱 2台 小灶(回 民) 1台 和面机 2台 热水器 2台 48 立式空 调 4台 热水箱 1台 除湿机 1台 其他 若干 七、食材配送说明 1.质量要求:供应商采购的食材必须保证品质 优良、新鲜卫生,不得出现腐烂、变质食品,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配送单位须具有 食品经营许可证;配送的食材须具有各项检疫 证明。 2.供应商自愿单方承担食材市场价格波动造成 的影响。 3、食材配送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主食类、大米、面 (2)粮油豆类:食用油、花生米、黄豆、杂粮 类、八宝米、小米、麦仁等。 (3)干调类:食用盐、白糖、味精、干货、酱 油、陈醋、大料、十三香、花椒、陈皮、芝麻、 大酱、番茄酱、拌饭酱、辣椒油、花椒油、八 宝菜、川椒段、大红袍火锅底料、淡奶油、腐 竹、木耳、银耳、粉条、榨菜、干佐料、红蘑、 老干妈、料酒、芝麻酱、炸鸡粉、芥末酱、梅 菜、裙带菜、下饭菜、酸豇豆、海带扣、剁椒 酱、一品鲜、耗油、散茶叶、沙拉酱、黑胡椒 酱等。 (4)肉禽水产类:猪后秋、猪里脊、猪排骨、 猪头肉、猪肘子、猪蹄、牛肉、牛腱子、羊肉、 羊排、鸡货、海鲜水产、熟食等。 (5)瓜果蔬菜类:西瓜、香蕉、桃、杏、葡萄、 菠萝、油桃、草莓、香瓜、鸡蛋、白菜、土豆、 西红柿、地瓜、尖椒、豇豆、韭菜、西兰花、 大头菜、娃娃菜、麻椒、茄子、甘蓝、莴苣、 小白菜、茼蒿、油菜、西芹、生菜、菜心、芋 头、香芹、西芹、藕片、大葱、小 葱、蒜瓣、 生姜、彩椒、豆芽、豆腐、穿心莲、荷兰豆、 黄瓜、香菜、胡萝卜、架豆王、蒜 苗、平菇、 杏鲍菇、海鲜菇、金针菇、有机菜花、红萝卜、 青萝卜、南瓜、冬瓜、菠菜、秋 葵、圆葱、 山药、角瓜、泰椒、竹笋等。 (6)其他副食品:饮料、咖啡、奶制品、矿泉 水、雪糕、罐头等。 4、食材最低质量标准详见下表 项目 产 品 标 准 备 注 面条 鲜面条、干面条要求原 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 学物质、不掺假、不过 期、不变质、不变味、 所有商 品必须 满足国 家和地 49 无杂质、无毒害,符合 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方相关 标准规 定 大米 大 米 须 达 国 家 1354—86 特 二级 标 准,水分含量在 12° 以下,无掺杂、 无沙 石,碎米少,无黄粒米; 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 米品名、等级、数量、 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 电话。包装袋上有注册 商标及 QS(或 SC)标 注,有检验合格证、生 产日期和保质期。 面粉 (含 面 粉配 料) 高筋面粉达 GB8607 国 家标准,质量等级一 级 ; 低 筋 面 粉 达 Q/JHMF01 标准,质量 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 Q/JHMF01 标准,质量 等级一级; 色泽正常, 干爽无异味; 按进货 量抽查 20%,数量按 抽查验收实数为准;包 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QS(或 SC)标注,有 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 和保质期。 食 用 油 按国家食用调和油质 量标准 GB1535,质量 等级一级;有合格检疫 报告,外观的色泽、透 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 常;定型包装,必须保 50 证是非转基因。 肉 类 猪肉:净廋肉、后腿肉、 猪肝、排骨、猪油、筒 子骨、猪血等;必须保 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 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 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 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 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 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 皮洁净、膘厚适中、色 泽鲜亮、纹理清晰、肉 质细腻、无异味、去骨、 无毛、按压无水迹所有 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 地方相关规定。 牛肉:肉身必须盖有卫 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 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 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 证明,肉品须色泽鲜 亮、无任何异味、按压 无水迹。纹理清晰,肉 质细腻,品质好。 所有商 品必须 满足国 家和地 方相关 标准规 定 蔬 菜 类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 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 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 死叶、无虫、无杂质, 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 无明显泥土、码放整 齐、无破损、大小基本 统一、不得过熟或欠 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 全干净、无泥土、按统 51 一标准加工、码放整 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 直接进行熟加工。 鸡 蛋 鲜新、大小均匀、无破 损、色泽光滑,须出具 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 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 明。 豆 制 品 豆腐、豆腐干、绿豆芽、 黄豆芽、红豆等;须保 证食材干净、不含非 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 一标准加工、码放整 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 直接进行熟加工。 水 产 品 桂鱼、鲈鱼等 鱼类要 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 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 无浑浊粘液,肉质干 燥,紧密,呈白色或淡 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 明, 鳃丝清晰鲜红或 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 有本色,无异味,鱼类 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 清晰可辨无腐烂。 冻 品 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 破损,无不封口现象, 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 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 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 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 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 藏设施,外包装无污 52 物、无泄漏,无胀袋或 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 质发霉现象。 调 料 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 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 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 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 口平整,无破包,夹包, 漏包,无污染 副食 及其 它 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 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 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 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 直接进行熟加工。 水 果 当季各类水果,无虫、 无杂质,原水果须保 证果面干净、无明显泥 土、码放整齐、无破损、 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 熟或欠熟。 所有商 品必须 满足国 家和地 方相关 标准规 定 5、不得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 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以及 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 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 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 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以及其他影响营养、 卫生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 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超过保质期限的。 八、投标报价说明 1、管理服务费基准价不超过 120万元整,食材 基准价参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 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 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 53 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 照作基准价。 2、 投标报价为折扣率形式,折扣率=(原价- 折让后价格)/原价×100%。如打九折,折扣率 为 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能为一个折扣率, 投标报价包括管理服务费与食材。 3、 结算价格=(1-中标折扣率)×实际发生。 注:执行标准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 的以外,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其它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 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4 格式 1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001 序 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 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1 ★履约期限:一年。 2 ★履约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 路 7号(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食堂)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月支付。每月 5 号前供应商提供上个月结算发票和采 购方刷卡就餐人数文件交采购方财务 部门专管人员,财务部门 10 个工作日 内付款。采购人提供刷卡就餐统计所需 系统。 4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 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 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招标 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履约管理与违约责任: 1、考核:采购人每月对食堂的基础管 理、经营管理、满意率等进行全方位、 不定期的考核,考核在“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下进行,考核的目的是推 动食堂综合管理水平的真正提高,供应 商未达到采购人所规定的考核标准,扣 除当月支付总额的 20%。 2、餐饮事故的处理:杜绝食品卫生安 全事故,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预防工 作作为首要工作进行对待,并且把有无 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作为对供应商考核 的首要指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发生 10 人以下(含 10 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扣除当月服务费的 50%;发生 10人以上 20 人以下(含 20 人)一般食品安全事 故扣除当月 100%服务费;发生 20 人以 上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业主有权单方面 解除服务合同。 3、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 出现伤亡,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 无关。 填表要求: 55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 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6 格式 15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57 格式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58 格式 17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作为 单位的 项目的伴随货物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次投标提供的伴随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品 名 数量 规格 型号 生产 厂家 备注 1 2 3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59 格式 1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60 格式 19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 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 工(含服务外包用工)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61 第三章 服务需求 第 001包:职工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需求: 为保障干警职工正常用餐,营造一个舒适的就餐环境,采购人决定委托供应商负责提供 干警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机关干警职工近 800人次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夜宵, 职工用餐服务、厨房餐厅卫生、消防、安全、残剩饭菜处理等工作,食堂餐饮服务人员不得 少于 21人。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需组建 21人管理团队为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职工食堂(服务对象:辽宁省沈阳 第二监狱干警、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事业管理人员、沈阳华宁实业有限公司职工)提供 1 年餐饮管理和食材配送服务。食堂餐饮设备、场地、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提供。就餐形式为自 助餐。 二、管理服务费用不超过 120 万元整。报价应包括供应商的员工工资及福利、各项保 险、工装、员工证件办理、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食材配送费用按月实际就餐 人数作为结算依据。 三、餐饮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日早上、中午,晚上三餐、加班夜宵饮食服务,早餐 7:00-8:10 就餐人数约 80-100人,午餐 11:10-12:30就餐人数约 400-500人,晚餐 17:00-18:30就餐 人数约 80-100 人,夜宵供应约 80-100人。 2、早餐最低标准 5元,品种如下: 早餐制作主食十二款,包括粥二款、中点二款(至少含米饭、饼类、馒头、包馅面食等)、 西点二款、鸡蛋一款。热菜二款,咸菜二款,要求菜品丰富,一周之内不重复,豆浆一款。 3、午餐最低标准 14元,品种如下: 午餐制作主食四款,包括米饭、饼类、馒头等,制作热菜四款,包括二荤二素,(每周 至少制作虾、牛肉、羊肉、排骨、大黄花鱼等菜品或同档次菜品各一次,要求菜品丰富,搭 配合理,一周之内不重复)、汤一款、咸菜二款,风味小吃一款、豆浆一款,水果一款。 4、晚餐最低标准 14元,品种如下: 晚餐制作主食四款,包括米饭、饼类、馒头等,制作热菜四款,包括二荤二素,(每周 至少制作虾、牛肉、羊肉、排骨、大黄花鱼等菜品或同档次菜品各一次,要求菜品丰富,搭 配合理,一周之内不重复)、汤一款、咸菜二款,风味小吃一款、豆浆一款,水果一款。 5、夜宵最低标准 5元,提供面包、方便面、香肠、牛奶、酸奶等。 6、不定期根据采购人制定的标准(以采购方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为准)提供小型公务接 62 待餐。 7、传统节日或重要节气当天制作相应的节日食品。 四、岗位设置及人员要求 1.岗位设置 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 21 人服务团队,应设置餐厅经理、质检员、持有高级厨师证的厨 师长、厨师、面点师、主食工、冷荤师傅、回民厨师、切配、服务员。 2.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的卫生: (1)工作人员身体必须健康,并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任何带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 从事餐厅工作,所有员工招聘或上岗前必须经体检合格持证上岗。 (2)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必须要清洁整理个人卫生,穿戴工作衣帽。工作时必须随时保 持手部的清洁,必要时应穿戴一次性工作手套。 (3)任何人严禁在生产区吸烟、嚼口香糖等,禁止坐工作台或其它食品容器。 2)、所有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 行业健康证。和有效身份证上岗,确保统一着装,服装整齐、干净。供应商所用厨师须具有 所从事岗位的技能证书,且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无健康合格证的员工,不准在食堂工作(办 理证件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3)、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4)、采购人管理部门认定不能胜任岗位的供应商服务人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更换。 5)、供应商及供应商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采购人食堂的运作模式、就餐 标准及其他信息严格保密。若发生泄密行为,采购人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及餐饮管理服务公司 责任。 6)、供应商应选派有经验、技术好、能力强的餐饮保障队伍,保证就餐人员对饭菜的 质量、口味满意。在服务上要做到微笑服务、文明用语等。 五、服务要求 1.食堂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菜品质量美味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干净 卫生,花样翻新,菜品一周之内不重复,并确保菜品数量和准时开餐。 2.提前一周由供应商厨师长按照采购人制定的就餐标准和菜品配置要求制定就餐菜谱, 并请采购人管理人员审核确定。 3.确保食堂后厨、就餐大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4.食品卫生控制标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要求,坚持“超洁净”卫生操作,彻 底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依照中国烹协《餐饮业食品卫生规范》与 ISO9001国际质量要求 63 的过程控制标准,对各工作流程严格控制,规范操作。 1)、食品卫生控制措施: (1)严把原材料入口关,不准“三无”产品及变质原料进入。 (2)坚持蔬菜类原材料加工前浸泡 30分钟,洗净去污,减少农药残留。 (3)严格洗消保洁程序,公用餐具坚持每餐浸泡清洗、高温消毒,保洁存放。 (4)坚持食品加工“生进熟出一条龙”作业,杜绝交叉感染。 (5)每餐主、副食品留样 48小时,以备查验。 (6)所有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都要岗前检查,不达标的不允许上岗。 (7)设立专职食品质量检验人员,对食品入库、加工实施监督检查。 2)、环境卫生控制措施: (1)空气清新无异味。 (2)无蝇、无鼠、无垃圾、无污水沉积,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杂物。 (4)门窗洁净,墙壁无尘土、无蜘蛛网。 (5)机械设备、排风扇、照明用具保持洁净。 (6)水池、保洁柜、消毒柜、蒸箱洁净,无污垢,无杂物。 (7)清洁用具定位放置,分区管理,责任到人。 3)、食品生产阶段的控制: (1)原料领用与加工:严格计划领料,检查各类须加工用的原料质量,确认可靠后才 可进行加工。对须切割加工的原料,应根据烹调的需要,事先明确规定切料加工的规格标准, 编制原料切割规格表,作为加工人员操作依据和管理人员检查监督依据。 (2)原料配份:食堂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确保菜品质量美味可口,主副食营养均衡, 荤素搭配,干净卫生,花样翻新,确保菜品供应数量满足就餐者需求,做好成本核算,杜绝 浪费。 (3)食品烹调:在开餐前,将经常使用的主要的调味汁,批量集中兑制,以便烹调时 各炉头随时取用,以减少偏差,保证菜品口味的一致性。调味汁的调兑应由专人负责。调兑 用料规格比例在标准菜谱中应事先规定,如无标准菜谱也可独立制定用料规格表。 4)、食品消费阶段的控制: (1)备餐服务: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制度,每一道工序的员工,必须针对上一道工序 的食品加工制作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标准,应予返工,以免影响成品质量。 (2)打餐服务:服务员在开餐前作好餐前准备,服装穿戴整齐,使用礼貌用语。 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确保饮食卫生,餐、厨具及用品卫生,不发生任 何食物中毒事件,确保采购人员工身体健康。如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给采购人及采购人人 员造成损失,供应商及供应商相关人员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64 6.供应商应节约能源和各种原材料,做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爱惜食堂设备、设 施,非正常损坏,按价赔偿。 7.供应商负责食堂安全工作,确保食堂消防安全、甲乙双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 物品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如因供应商及供应商人员操作不当发生以上安全事故,供 应商及供应商相关人员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8.供应商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管理服务、餐饮配送服务、 小型公务餐(餐饮发票)费用结算。 9.提供自助保障方案、提供餐饮服务承诺书。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票否 决。实行严格质量管理,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操 作进行不断的细化和量化。并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制定《食品检验标准》。 10.供应商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卫生安全事故,需迅速启动预案,积极处 理事故。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确认事故是由乙方造成,乙方将承担被保障单位及受害者一 切损失,必要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严格服从采购人监督,食堂所有员工严格执行食堂的规章制度。食堂在经营过程中 的一切流程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努力改进,让就餐者满意。 13.保证就餐环境、生产流程卫生安全,将整个加工、服务过程全部按 ISO9001标准受 控进行。 14.科学、营养配餐,保证就餐者营养合理搭配。符合中国烹协规定的营养标准,制定 出符合采购人饮食结构的食谱,以保障就餐者在营养均衡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15.为保证饭菜加工的质量,采购方管理人员和供应商质检员和考核员联合不定期对食 堂加工的卫生安全进行监督和抽查。 16.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上”的原则,一切从服务就餐者角度出发,真正把食堂建 设成为“职工之家”。 17.在突发特殊情况(停电、停水)影响就餐时,具备保障能力和保障措施,保证基本 饮食需求,要求有预案。 18.具有规范的管理体系及系统人员配置,具有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9.质量监控:应设置品控专业岗位人员,全面负责食堂内部的卫生、质量、安全等工 作,对餐饮中心实施全程监控。 20.巡检:此外,实行日常巡检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应的检查表格,每天各项表格由专 人负责,认真执行并与一定的考核激励挂钩。各项制度要每天执行,发现问题责令责任人马 上整改,对于整改有困难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保证食堂内无各项卫生安全隐患。 六、食堂现状 食堂各房间面积: 65 职工餐厅 289㎡ 副食区 58㎡ 大包房 40.8㎡ 主食区 40㎡ 小包房 18㎡ 大仓库 18㎡ 小仓库 15㎡ 后厨设备表: 消毒柜 7台 打土豆皮机 1台 冰柜 9台 切菜机 1台 烤箱 1台 大灶 3台 蒸饭箱 2台 小灶(回民) 1台 和面机 2台 热水器 2台 立式空调 4台 热水箱 1台 除湿机 1台 其他 若干 七、食材配送说明 1.质量要求:供应商采购的食材必须保证品质优良、新鲜卫生,不得出现腐烂、变质食 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配送单位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配送的食材须具有各项 检疫证明。 2.供应商自愿单方承担食材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影响。 3、食材配送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主食类、大米、面 (2)粮油豆类:食用油、花生米、黄豆、杂粮类、八宝米、小米、麦仁等。 (3)干调类:食用盐、白糖、味精、干货、酱油、陈醋、大料、十三香、花椒、陈皮、 芝麻、大酱、番茄酱、拌饭酱、辣椒油、花椒油、八宝菜、川椒段、大红袍火锅底料、淡奶 油、腐竹、木耳、银耳、粉条、榨菜、干佐料、红蘑、老干妈、料酒、芝麻酱、炸鸡粉、芥 末酱、梅菜、裙带菜、下饭菜、酸豇豆、海带扣、剁椒酱、一品鲜、耗油、散茶叶、沙拉酱、 黑胡椒酱等。 (4)肉禽水产类:猪后秋、猪里脊、猪排骨、猪头肉、猪肘子、猪蹄、牛肉、牛腱子、 羊肉、羊排、鸡货、海鲜水产、熟食等。 (5)瓜果蔬菜类:西瓜、香蕉、桃、杏、葡萄、菠萝、油桃、草莓、香瓜、鸡蛋、白 菜、土豆、西红柿、地瓜、尖椒、豇豆、韭菜、西兰花、大头菜、娃娃菜、麻椒、茄子、甘 蓝、莴苣、小白菜、茼蒿、油菜、西芹、生菜、菜心、芋头、香芹、西芹、藕片、大葱、小 66 葱、蒜瓣、生姜、彩椒、豆芽、豆腐、穿心莲、荷兰豆、黄瓜、香菜、胡萝卜、架豆王、蒜 苗、平菇、杏鲍菇、海鲜菇、金针菇、有机菜花、红萝卜、青萝卜、南瓜、冬瓜、菠菜、秋 葵、圆葱、山药、角瓜、泰椒、竹笋等。 (6)其他副食品:饮料、咖啡、奶制品、矿泉水、雪糕、罐头等。 4、食材最低质量标准详见下表 项目 产 品 标 准 备 注 面条 鲜面条、干面条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 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符合国家食品行业的标准。 所有商 品必须 满足国 家和地 方相关 标准规 定 大米 大米须达国家 1354—86特二级标准,水分含量在 12°以下,无掺杂、 无 沙石,碎米少,无黄粒米; 大米包装袋上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 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 QS(或 SC)标注,有检 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面粉 (含面 粉配料) 高筋面粉达 GB8607国家标准,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 Q/JHMF01 标准, 质量等级一级;低筋面粉达 Q/JHMF01 标准,质量等级一级; 色泽正常, 干爽无异味; 按进货量抽查 20%,数量按抽查验收实数为准;包装袋上 有注册商标及 QS(或 SC)标注,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食 用 油 按国家食用调和油质量标准 GB1535,质量等级一级;有合格检疫报告,外 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定型包装,必须保证是非转基因。 肉 类 猪肉:净廋肉、后腿肉、猪肝、排骨、猪油、筒子骨、猪血等;必须保证 供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 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 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所有 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牛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 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 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蔬 菜 类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 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 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 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鸡 蛋 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 的动物检疫证明。 豆 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 食品 67 制 品 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 加工。 水 产 品 桂鱼、鲈鱼等 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 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 鳃丝清晰 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 脏清晰可辨无腐烂。 冻 品 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 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 的冷冻贮藏设施,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 变质发霉现象。 调 料 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 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副食及其 它 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 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水 果 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原水果须保 证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 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 5、不得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以及其他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超过保质期限的。 八、投标报价说明 1、管理服务费基准价不超过 120万元整,食材基准价参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 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的最新报价公布的价格。定价当日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 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作基准价。 2、 投标报价为折扣率形式,折扣率=(原价-折让后价格)/原价×100%。如打九折, 折扣率为 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只能为一个折扣率,投标报价包括管理服务费与食材。 3、 结算价格=(1-中标折扣率)×实际发生。 注:执行标准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68 第四章 评标方法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中标”及本 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 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1.1详见投标人须知 22 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1。 ★2、符合性审查 2.1详见投标人须知 23 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 2。 3、样品及演示 3.1投标人须知表 11.3 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25.1条 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 知 22条规定执行) ★4、比较及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 24条内容执行。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 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 知后 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 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69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 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 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5.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 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或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 人,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 10%。 (2)联合体投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 2% (2-3%)。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1)条规定 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价格 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 格式),否则不予享受该政策性优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3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1)招标人招标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70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 用以方便评审。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 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5.4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 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 价的 5%。 ★6、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 ★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折扣率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折扣率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三、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 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71 附件 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税务登记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 证明书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的承诺函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7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 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8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9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声明函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11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食材配送能力或具有安全、稳 定的食材配送渠道,如自行生产、加工食 材,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3)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 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12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无投标须知 22.2.1 所述的不良记录 结论 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72 附件 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标准 投标人名称 1 投标函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2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3 开标一览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4 服务价格明细表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5 服务需求响应表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 7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无投标须知 1.5所述情形 8 投标报价 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无投标须知 26.2所述情形 结论 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73 附件 3 评分细则 (一)基本评分标准 包号 001 项目 分项名称 评分标准 满分 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 1. 评标基准价:系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 高的投标报价。 2.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折 扣率)〕×2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0 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 1、服务方案完整且明确可行,符合现场实际要求,各工 作岗位没有遗漏。综合比较,实施方案针对性强得 5分; 较科学合理得 3分;一般得 1分;差得 0分。 5 2、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管控流 程。综合比较,实施方案针对性强得 5分;较科学合理得 3 分;一般得 1分;差得 0分。 5 3、投标人具有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综合比较,实施 方案针对性强得 5分;较科学合理得 3分;一般得 1分; 差得 0分。 5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供应链采购管理制度和流程。 综合比较,实施方案针对性强得 5分;较科学合理得 3分; 一般得 1分;差得 0分。 5 5.投标人有组织分工,管理措施、质量管控措施和工作信 息收集、反馈等质量保证措施。综合比较,实施方案针对 性强得 5分;较科学合理得 3分;一般得 1 分;差得 0分。 5 服务保障 1、管理制度及管理机构: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 组织运行图,阐述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 工、日常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质量保障措施等。综合比 较,实施方案针对性强得 5分;较科学合理得 3分;一般 得 1分;差得 0分。 5 2、食品安全保障:设置专职采购人员进行采购,不得采 购三无产品、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 质量不新鲜、来源不明的食品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综 合比较,实施方案针对性强得 5分;较科学合理得 3分; 一般得 1分;差得 0分。 5 3、投标人能积极响应和配合采购人在特定条件下做出应 急性弥补措施。综合比较,实施方案针对性强得 5分;较 科学合理得 3分;一般得 1分;差得 0分。 5 4、安全保障:投标人投保公共责任险和餐厅食品质量保 2 74 险金额<500 万元,得 0 分;500 万元≤金额<1000 万,得 1 分;金额≥1000万元得 2分。(提供保单复印件) 团队保障 1、现场配备的厨师长同时具有高级技师证书(国家职业 资格一级及以上)与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的(国家职业资 格三级及以上)得 2分,只提供一个证书的不得分。 主厨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的。每提供一份得 1分,最高得 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局出具的缴纳社保 证明。) 5 2、现场配备的面点师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 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 1分,最高得 2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局出具的缴纳社保 证明。) 2 3、现场配备的人员具有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的(国家职 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 1分,最高得 4分。 4 现场答辩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到会参 与陈述及答疑的,得 1分;否则得 0分。(身份证和社保 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身份证原件投标时携带备 查,否则本项得 0分) 2、现场陈述清晰、方案结构清晰(0-1分)。 3、整体餐饮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有完整的年 度经营活动计划(0-2分)。 4、食品安全管理及供应链采购体系、应急服务保障体系 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表述清晰完整(0-2 分)。 方案陈述及答辩(每个投标人安排 1人参加,陈述时间不 超过 10分钟) 6 商务部分 财务状况 投标人提供 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 3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得 3分,提供 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得 2分, 提供 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得 1分。 3 荣誉信誉 投标人通过 AAA 级信用等级认证,得 3分;通过 AA级信 用等级认证,得 2分,通过 A级信用等级认证,得 1分。。 3 体系认证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获得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 获得 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得 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在有效期内。 4 业绩 投标人每提供 1个 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合同复印得 1分,最多得 10分。 10 其他 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编制有目录和评标索引,装订整齐,得 1分。 1 合 计 100 75 (二)加分项评分标准 加分 因素 加分说明 节能 产品 不涉及 环保 产品 不涉及 7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77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 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 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 “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 约定的服务内容。 1.5 “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1.6 “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 1.7 “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 1.8 “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 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 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 经济组织。 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 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 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 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 响应表一致。 3.知识产权 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 78 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 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 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4.完成方式 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 5.付款 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 款。 6.服务质量 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 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 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 实际损失。 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 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 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 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 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7.3投标人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7.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 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7.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 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 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7.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 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 79 有缺陷的材料。 7.2.4 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 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7.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 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7.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 7.2.7 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 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 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7.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 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 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 7.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 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 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 需方有权对维 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 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 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 7.2.10 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 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 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 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 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 后持续有效。 8.检验和验收 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 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 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 计算。 9.违约责任 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 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0 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 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 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 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9.2 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 10 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 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 9.3.1除本合同条款第 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 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但违约金 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 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 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 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 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 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 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 议。 11.争端的解决 11.1 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 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2.1 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 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2.1.1 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 全部服务; 81 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2.1.3 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 府采购合同义务。 12.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 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 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任。 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 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工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6.2 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 份。 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17.1招标文件; 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17.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7.5中标通知书; 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82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 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服务价格明细表) 中所列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时间: 2.付款方式: 3.付款条件: 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1.服务时间: 2.服务地点: 七、验收要求 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 83 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 0.5%的违约金,逾期 3日的, 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 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 3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 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 0.5%的违约金,逾期 30日的,供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 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84 附表 1 食堂月度考核评分汇总表 食堂名称: 考核月份: 月 序号 考核类别 指标名称 权重 得分 评分依据 备注 1 安全指标 食品安全 10% 日常检查记录 2 设备安全 10% 日常检查记录 3 操作安全 5% 日常检查记录 4 人员安全 5% 日常检查记录 5 卫生指标 后厨卫生 10% 日常检查记录、员工满意度调查 6 餐厅卫生 10% 日常检查记录、员工满意度调查 7 食品卫生 10% 日常检查记录、员工满意度调查 8 人员卫生 5% 日常检查记录、员工满意度调查 9 质量指标 饭菜质量 10% 饭菜满意度调查情况 10 服务指标 人员服务 10% 员工满意度调查 11 管理指标 内控管理 5% 日常检查记录 12 投诉 员工有效投诉 10% 每出现一次有效投诉,即扣除本项考核 1/3;投诉次数超过 3次,本项考核得分 为 0; 13 合计 考核人: 食堂负责人: 85 附表 2 食堂月度考核评分汇总表 尊敬的顾客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支持与帮助.为了更好地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我们想了解这一 时期餐厅各方面的服务情况,您的意见将作为我们工作的重大参考,请您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调查项目 满意 比较满意 基本 满意 略有 异议 不满意 意见和建议 10分 8分 6分 4分 0分 1 您对饭菜的质量情况 2 您对饭菜的口味、花样情况 3 您对售饭的数量、价格情 4 您对饭菜的温度情况 5 您对现场、餐具卫生情况 6 您对服务员仪容仪表情况 7 您对售饭速度情况 8 您对服务员服务态度情况 9 9餐厅对贵方提出的需求或 投诉响应情况 10 您对餐厅整体情况The 合计 您对食堂改进的其它建议 说明:1.调查项目共分 10项,每项满分为 10分,总分数是您选择的各项分数之和。用"√"在对应的空格中表示. 2.该问卷仅用做餐厅的工作调查之用。为便于反馈,如果您愿意,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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