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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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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淇滨政采-2020-23;

三、项目预算金额:4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淇滨政采-2020-23

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400000

4000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

服务期限:1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授予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其资格、资质、人员证书、业绩案例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的针对本项目的资格授权文件,有可执行本项目业务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能力;

3、响应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供应商请持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在有效时间内登录(http://ggzy.hebi.gov.cn/TPFront/)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3.方式:电子下载;

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第三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第三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十日历天。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南海路1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92-5611303

2.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8939274717

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2.潜在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注册成为中心会员,具体操作程序请查看网站首页中“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网上报名须知”、“征集注册投标人会员公告”。

3.潜在供应商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界面,进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4.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网站,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采购文件有关要求。

5.请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开标当天供应商代表应当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的 CA 数字证书参加招标活动,进行现场解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当天解密时所用 CA 数字证书必须为同一CA 数字证书,否则,开标当天无法解密成功。

7.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TPFrontqx/)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8.疫情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出入口统一管制,所有人员一律从智慧鹤壁大楼西入口进出,凡入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消毒服务、防疫询问、健康码扫描登记,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健康证明(河南省“健康码”绿码、河南省疫情防控相关单位认可的“健康码”或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证明),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场。因投标人不能出具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温不正常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 布 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8日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子账号
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附件:
钜桥运营磋商文件.pdf
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 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淇滨政采-2020-23 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第三章 合同条款(格式自拟)......................................................................15 第四章 服务需求.............................................................................................. 19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4 重要提示: 1、请各磋商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淇滨政采-2020-23; 三、项目预算金额:4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淇滨政采 -2020-23 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 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400000 400000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 服务期限:1 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 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 社保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授予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以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其资格、资质、人员证书、业绩案例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的针对本项目 的资格授权文件,有可执行本项目业务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能力; 3、响应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2 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5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供应商请持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在有效时间内登录(http://ggzy.hebi.gov.cn/ TPFront/)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3.方式:电子下载; 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7 月 1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 100 米路南 智慧鹤壁西门三楼)第三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7 月 1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 100 米路南 智慧鹤壁西门三楼)第三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十日历天。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南海路 11 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92-5611303 2.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 15 号广汇国贸 A 区 1202 室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8939274717 3 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 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 2.潜在供应商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注册成为中心会员,具体操作程序请查看 网站首页中“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网上报名须知”、“征集注册投标人会 员公告”。 3.潜在供应商须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界面,进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领取采购文件。 4.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网站,下载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采购文件有关要求。 5.请潜在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 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开标当天供应商代表应当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的 CA 数字证书参加招标活动,进行现场解密。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当天解密时所用 CA 数字证书必须为同一 CA 数字证书,否则,开标当天 无法解密成功。 7.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TPFrontqx/)进行公示。潜 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 不单独告知。 8.疫情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出入口统一管制,所有人员一律从智慧鹤壁大楼西入 口进出,凡入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消毒服务、防疫询问、健康码扫描登记,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健康证明(河南省“健康码”绿码、河南省疫情防控相关单位认可的 “健康码”或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证明),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场。因投标人不 能出具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温不正常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 布 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 4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1 项目名称及编 号 项目名称: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淇滨政采-2020-23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采购人 名 称: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南海路 11 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92-5611303 4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 12 楼 1202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8939274717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项目采购预算 金额 40 万元 注: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7 磋商供应商资 格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8 是否允许联合 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服务期限 1 年 10 磋商文件获取 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获取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 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1 磋商文件的更 正或补充 1.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个 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予以答复。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以公告形 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12 电子响应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1日 9 时 30 分 递交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 间和地点 13 响应文件数量 及要求 本招标采购项目实行全程电子化,不再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供应商只需在投标截 止时间通过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内容包括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hbtf 格 式)和 word 版投标文件。 14 签字或盖章要 求 (1)所有要求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磋商供应商的 CA 印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 CA 印章。 15 未加密的电子 响应文件(U盘 介质) 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U盘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16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17 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60 日历天 18 结果公示期 1 个工作日 19 成交结果公告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鹤壁市)》媒体发布。 20 采购代理服务 费 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由成交人承 担。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清单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21 有关信用记录 查询问题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 5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信息情况,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 信息情况。查询结果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附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 中小型企业价 格扣除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和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磋商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6%)。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 6%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产品投标报价=监狱企业产品报价×(1-6%)。(须 6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评审中享受价格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1-6%)。以上价格扣除政策只享受一次, 不得重复享受。 23 付款方式 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成交人于每月 10 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有效发票和采购人 要求的有关凭证,采购人按有关程序要求支付成交人服务费用。 24 磋商小组的组 建 磋商小组成员构成:3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评标的专家在 开标前从有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 其他 1. 未响应该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均为无效投标。 2. 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的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执行。 7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l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 即“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 2.2 “磋商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发出的磋商文件。 2.4 “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2.5 “成交人”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磋商供应商。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磋商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 3.2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3 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 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 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 保护。 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1 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6.2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磋商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磋商采购 单位解释为准。 6.3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此解释。 二 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7.l 磋商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服务需求 8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 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磋商公告也是磋商文件组成部分) 7.2 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 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3 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 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8.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个工作 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8.2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 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 5 日的, 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3 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 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 9.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 被拒绝。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 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 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 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磋商 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0.3 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10.4 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磋 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1.2 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 文件。 12.磋商报价 9 12.1 磋商供应商报价的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 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定后价格将不得变动。 12. 2 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为第一次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 价,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 12.3 除特殊要求外,磋商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最后报价不 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 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4. 付款方式: 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成交人于每月 10 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有效发票和采购人要求的有关凭证,采购 人按有关程序要求支付成交人服务费用。 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5.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二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 无效文件。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 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 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6.1 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有关要求编制。 16.2 响应文件中应按规定加盖磋商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U 盘采用不透明的密封袋进行密封,封套上写明:(详见磋商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17.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7.3 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第 18.l 和 18.2 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不对响应文件 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7.4 若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受该响应文件。 1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8.l 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l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0 21.响应文件的解密 21.1 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大会,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 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1.2 参加开标大会的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在开标现场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授权代表 应随身携带身份证、CA 数字证书。 21.3 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本单位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现场解密,项目负责 人进行二次解密,解密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21.4 若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导致解密失败的,供应商应使用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1.5 因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或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而导致的解密失败, 投标将被拒绝。 21.6 非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U 盘)与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应一致,不一致时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 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2.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2.1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 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22.2 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授权委托人应随身携带身 份证原件。磋商时,磋商小组将核实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是否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 的代表相一致。未派授权委托人、或不能证明其授权委托人身份、或实际参加磋商代表与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 23.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 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 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 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 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 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 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 确记载。 24. 响应文件的澄清 24.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 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11 24.2 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 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 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24.3 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4.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 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特别注意事项: 25.1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25.2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 服务期限或交货期不确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 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3) 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 (4)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5) 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6)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或交货期、 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6.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6.1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 26.2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五 章。 26.3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12 27.磋商过程保密 27.1 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 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 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27.2 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 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7.3 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 问题进行公布。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28.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28.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 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磋商供应商为 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 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29. 成交通知 29.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 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9.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 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0. 签订合同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0.2 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 部分。 30.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 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 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0.4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 以增减,但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30.5 采购人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 应商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 商 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 5-10‰罚款、 对 13 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0.6 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 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 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 年内禁止参 加 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有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0.7 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 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31.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询问。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质疑程序及处理 32.1 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机构。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过程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 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 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 或有效证据的; (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 明文件; (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八)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 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14 32.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5 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 的身份证。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 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 32.6 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 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 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以拒收。 32.7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 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2.8 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 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 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 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32.9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 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 33. 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建议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或 禁止参加政府采活动等处理: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2)磋商过程中未经磋商小组同意擅自中途退场; (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磋商失去竞争性的; (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5)供应商响应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 (6)未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 (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34. 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因 交易平台系统导致报名名单无法导出,以现场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名单为准。 15 第三章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合同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16 运营管理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甲方将本污水处理站委托乙方以甲 方名义运营管理,乙方愿意承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团结协作的精神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址: 1.3 项目规模: 1.4 委托内容: 2、定义与解释 2.1 在本合同范围内,除非另有规定或需另外解释,经营团队词语具有下文所赋予 的意义。 2.2“经营团队”指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的经营班子。 3 、合作方式 3.1 甲、乙双方以“项目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委托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合 作。 3.2 乙方挑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专职的项目管理小组(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小组”), 代表乙方经营管理甲方委托的商业项目。 3.3 甲、乙双方按约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 4 、合作期限与续约 4.1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4.2 任何一方希望继续合作,须于合作期满前 60 天提出书面报告,并经双方协商后 确定是否续约。 5、 人员组成 5.1 乙方组建的项目管理小组由 人以上组成。项目运营中,乙方可根据经营 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度增减管理小组成员。 17 5.2 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 、合作期间,乙方的主要工作职责 6.1、乙方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操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并保证人身安全。如果在合同期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 完全由乙方负责。 6.2、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固体废弃物处理台帐、污水 排放记录表等必须由乙方详实纪录并妥善保存,当合同期满后,完整移交给甲方。在运 营期内,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6.3、污水处理当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由甲方负责按环保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4、如果乙方因故与甲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甲方因故与乙方解除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7、乙方运营管理费用及支付方法 7.1、运营管理费用共计:每月 元(大写: )。包括 药剂费、人工费、设备维修费(此费用包含日常运行费用,不包含大修费)。 7.2、运营管理费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保证服务质量的 前提下,成交人于每月 10 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有效发票和采购人要求的有关凭证,采购 人按有关程序要求支付成交人服务费用。 8 、不可抗力 8.1 如遇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双方互不 追究责任。 9、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中仍需调整或解决的问题,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 补充合同或书面说明,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 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基于本合同的理解和履行,以及由于本合同产生的 任何争议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予以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 强制约束力。 18 9.2 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11、附则 11.1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19 第四章 服务需求 鹤壁市钜桥镇钜新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运行管理需求 鹤壁淇滨区钜新社区为拆迁安置小区,为相应国家号召于 2014 年建设了 1座污水 处理站,鉴于管理及技术能力有限现需要寻找第三方公司对该座污水处理站进行托管运 营。该座污水污水处理站具体情况如下: 1.概述 钜桥镇钜新社区规划人口 10000 人,实际已经全部入住,以人均污水排放量 80-100L/d 计算,钜桥镇钜新社区日产生污水量为 800—1000m3,结合钜桥镇钜新社区 的基本情况,综合考虑污水搜集率等因素,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 1000m3/d,配套污水 管网 200m。 2.设计进出水水质 设计进水水质为 CODcr300-350 mg/L,BOD5100-250 mg/L,SS300-350 mg/L,Ph6-9. 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 排 放标准。 类别 PH CODcr (mg/L) BOD5 (mg/L) SS (mg/L) 总氮 (mg/L) 总磷 (mg/L) NH3-N (mg/L) 出水 6~9 50 10 10 15 0.5 5(8) 3.工艺流程 综合考虑钜桥镇钜新社区的具体情况,虽然人口较多,但居住比较集中,经过技术 经济比较、分析,确定钜桥镇钜新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采取集中处理方式。结合项目 的出水水质要求,为了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和场地,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污水处理工艺流 程如下: 生活污水 → 机械格栅 → 调节池 → 水解酸化池 → A/O 系统 达标排放 ← 消毒清水池 ← 机械过滤器 ← 配水池 ← 沉淀池 20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程序: 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3、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是否已提供 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 审查 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月以来任意 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营业执照 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 授予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其资格、资质、人员证书、 业绩案例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的针对本项目的资格授权文件,有可 执行本项目业务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能力; 资质证书 响应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信誉要求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 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符合 性评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各个部位标明的要求,电子签字、盖电子章即 21 审标 准 可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采购控制价 响应范围 符合本项目采购范围 服务期限 1年 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60 日历天 投标文件的其他响应 未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当场告知磋商供应商: (1)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的 CA 印章,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 CA 印章的,或授权期限 不符合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磋商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 7、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 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 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 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 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 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 响应的磋商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后,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0、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并编写评审 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22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1、磋商小组全体人员对评审报告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 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 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方法及标准: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 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 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 3 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 详细评审标准(100 分) 序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15 分 项目调查与分析:12 分 运行管理方案措施:53 分 业绩及服务承诺:20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5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 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提供的所有投报 产品均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微企业产品磋商 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 (3)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 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6%)。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仅给予一次价格 6%的 扣除)。 23 2 项目调查与分 析(12 分) 1.现场环境的调查(0-4 分) 2.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 0-4 分) 3.项目建设的意义(0-4 分) 0-12 分 3 运行管理方案 措施(53 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0-5 分 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营管理与维护措施 0-6 分 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0-6 分 对工艺的管理措施 0-6 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0-6 分 对生产环境的安全管理措施 0-6 分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0-6 分 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管理措施 0-6 分 通过运行管理所能达到的效果 0-6 分 说明:1、以上若不缺项在范围内酌情打分;2、运行管理方案措施得分汇总时,评标 委员会所有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最终得分。 4 业绩及服务承 诺(20 分) 2019 年 1 月 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响应人承担过类似污水处理项目业 绩的每提供一份得 5 分,缺项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15 分。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协 议书中体现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原件扫描件。 服务承诺: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潜力做出服务承诺。 以中标后加强项目管理和结算为例。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表述的具体内容酌情打分。 (0-5 分) 特别说明: 1.1 以上涉及到的证书、证件等,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各供应商对其填报资料信息的真实 有效性负责,否则,责任自负。 1.2 如磋商小组在某一项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磋商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则 确定,并作记录。 1.3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供应商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 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 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供应商将不予推荐。 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性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5 目 录 一、竞争性磋商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五、运行管理方案措施及服务方案 六、第一次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26 一、竞争性磋商函 致:(采购人名称) 你们 项目(项目编号为: )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 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 法》第 77 条的规定。 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 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的九十日历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 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 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竞争性磋商最低的报价,并有权拒绝所有的响应文件和报价。 同时也理解你们不承担我们本次磋商的费用。 磋商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磋商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8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 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 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正、反两面)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复印正、反两面)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如磋商供应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的,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 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委托单位的在职人员,磋商供应商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委托 人。 29 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项目编号为: )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 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 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 的处罚。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0 五、运行管理方案措施及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31 六、第一次报价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响应范围 磋商报价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响应有效期 备注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磋商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 2、报价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32 最终报价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磋商报价 大写: 小写: 备注 磋商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最终报价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准备现场填写,不需要附在响应性文件中,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即可,第一次仅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 33 七、资格审查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 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 社保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授予分公司或分支 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其资格、资质、人员证书、业绩案例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的针 对本项目的资格授权文件,有可执行本项目业务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能力; 3、响应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八、其他材料 (一)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 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5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七)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 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36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 标,我们保证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 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 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37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提供或填写此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 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材料)。 2、磋商供应商是中小企业的需按此格式提供相关资料。 38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 单位的__ 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法有效的 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委员会将不予认定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五)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原件扫面件) 注: 非监狱企业的不提供 。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果有)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成交人于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有效发票和采购人要求的有关凭证,采购人按有关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2. 定义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 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二 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8.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4. 付款方式: 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 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2.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3.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 24. 响应文件的澄清 26.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7.磋商过程保密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28.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29. 成交通知 30. 签订合同 31.询问 32.质疑程序及处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仅供参考)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性 文 件 目 录 一、竞争性磋商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五、运行管理方案措施及服务方案 六、第一次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一、竞争性磋商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五、运行管理方案措施及服务方案 六、第一次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承诺函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