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寨县2020-2021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CG-XS20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5日
开标日期:2020年06月17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金寨策鑫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贰拾壹万零玖佰元整(¥:32109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金寨县2020-2021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采购货物一批,包括大米、食用植物油等。
评审委员会名单:安奋、陈彦、李光福、刘广平、孟海
招标人名称:金寨县教育局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
联系人:李光福
电话:138 5642 576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6 5516 1970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第一包2.26万元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18日至2020年06月1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幢401,联系电话:156 5516 197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特此公告。
金寨县教育局
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8日
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pdf
[JZ-CG-XS2012-1]金寨县2020-2021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采购项目第1包.LAZF
金寨县2020-2021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采购项目中标公示.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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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2020-2021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采购项目中标公示.pdf.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