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6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0-202006-146066-0031

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2、标的数量:2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中标供应商家数

★服务期

食堂管理费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食材配送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采购预算

(人民币 元)

食堂外包服务

1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00000/年

1000000/年

1400000/年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6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6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区腾飞路二号

联系方式:0660-3361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香洲东路万福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

联系方式:0660-3333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先生

电话:0660-3300035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8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6-146066-0031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发布日期:二○二○年六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20 一、说明..................................................................................................................................... 20 二、磋商文件............................................................................................................................. 21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21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4 五、磋商、评审、成交............................................................................................................. 25 六、质疑及投拆......................................................................................................................... 28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八、适用法律............................................................................................................................. 29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3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7 一、自查表................................................................................................................................. 39 二、资格性文件......................................................................................................................... 42 三、商务部分............................................................................................................................. 50 四、服务部分............................................................................................................................. 53 五、价格部分............................................................................................................................. 56 报价信封(独立封装)............................................................................................................. 57 3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各供应商: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2006-146066-0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400000 元/年(其中食材配送预算金额:1000000/年;食堂管理服 务预算金额:400000/年。) 四、项目数量:2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 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供应商须携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上午 8 时 30 分~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尾 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 32 栋 1601 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八、磋商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注:14:00 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 32 栋 1601 号。 十、磋商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十一、磋商地点: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 32 栋 1601 号。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汕尾市 联系人:辛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00035 传真:/ 邮编:5166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 地址: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 公司 32 栋 1601 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传真:0660-3333133 邮编:5166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5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 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就餐人数本部约 135 人,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对汕尾市中级人 民法院食堂服务进行外包。 采购人提供餐厅、厨房、仓库等相应的制作、供餐、就餐场地给中标人运作,中标人负 责场地设施的维护保养和食堂的运作权。 2、采购项目清单 6 采购内容 中标供应 商家数 ★服务期 食堂管理费最 高限价 (人民币 元) 食材配送最高 限价 (人民币 元) 采购预算 (人民币 元) 食堂外包服务 1家 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 1年 400000/年 1000000/年 1400000/年 第一部分:食材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 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 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不符合采购文件所描述的质 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 请。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中标人供货时须提交当批次 在本市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分割的猪肉每次送货时要提交《分割肉销售凭据》), 牛肉则另需要提交中标人的《质量保证书》,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4、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人工、税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 人负责。 5、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 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采 购人各项规定。 7、中标人必须按照所投标承诺的比率上下浮,如出现超出中标约定价格情况,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9、中标人的配送点须有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办公场所,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对中标人 配送点的设施、设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评估。发现与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将 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二)具体要求 1、肉类 1.1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 7 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鲜猪肉每日新鲜、无异味。 1.2 鲜肉[白条猪]净重 35KG(含)以上,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 1.3 中标人供应的肉类产地如不在内,则肉类产品必须在相关主管部门报备,否则采购 人可拒绝收货。 1.4 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 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 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1.5 投标人在供货时,提供肉联厂供货凭证。 1.6 投标人在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猪和鸡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1.7 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1.8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猪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 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小时(含)以内(室温 20℃)。所 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2、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2.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 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 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 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 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计) ≤0.01 铅(以 Pb计) ≤0.2 砷(以 As计) ≤0.5 氟(以 F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8 2.2 具体感观要求: 2.2.1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 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2.2.2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 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2.2.3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 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2.2.4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 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2.2.5 各类菜品具体要求: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 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 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 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 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 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 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 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 9 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 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 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2.2.6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 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可以收购散户农民经检验合格的蔬菜供应。 3、粮油 3.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3.1.1 大米、油、面粉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 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3.1.2 大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 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 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 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3.1.3 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 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 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1.4 投标人在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大米、食用调和油和花生油的供货凭证材 料。 3.2 执行标准: 3.2.1 大米品种要求为标一晚三级米。 3.2.2 米类执行标准:GB/T1354 3.2.3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国家标准:≤4.0%) 1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镉(以 Cd 计)≤ mg/kg 0.2 汞(以 Hg 计) ≤ mg/kg 0.02 六六六(以成品粮计) ≤ mg/kg 0.05 滴滴涕((以成品粮计) ≤ mg/kg 0.05 黄曲霉毒素 B1≤ ug/kg 10 3.2.4 油类执行标准: 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国家标准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透明度 ----- 透明 气味、滋味 ----- 气味、口感较好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 ----- Y:40;R:5.0 水分及挥发物≤ % 0.10 杂质≤ % 0.10 酸价≤ MgKOH/g 1.0 过氧化值≤ Meq/kg 12 烟点≥ ℃ ----- 冷冻试验(℃冷藏 5.5h) ----- ----- GB1534-2003《花生油》国家标准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一级 二级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25.4mm) ≤ 黄 15;红 1.5 黄 25;红 4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透明度 澄清、透明 酸值(KOH)/(mg/g)≤ 1.0 2.5 水分及挥发物/(%)≤ 0.10 0.15 不溶性杂质(%)≤ 0.05 0.05 11 加热试验(280℃) 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 红色值增加小于 0.4 微量析出物, 罗维朋比色; 黄色值不变, 红色值增加小于 4.0, 蓝色值增加小于 0.5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过氧化值/(m mol/kg) ≤ 6.0 7.5 3.2.5 油类质量要求: 3.2.5.1 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 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3.2.5.2 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 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 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 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4、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 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 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 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 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 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散装豆类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国家机关发出 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三)产品配送要求 1、送货方式及时间:每次采购人于当天 18:00 时前向中标人发出通知,中标人根据通知 获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次日 07:30 时前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产品名 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交货地点: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3、包装与标志要求: 3.1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 现象。肉类等不同类别按不同颜色分别盛装。 12 3.2 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 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3.3 用于产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产品无污染。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 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 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所有散装食品,肉类应分类包装好并做好密封措施, 不能直接外露,防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盛装工具必须保持洁净,无泥渍、污渍;盛装原 材料的胶袋必须使用食品胶袋。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 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 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 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数量方面要求: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 准确性,以采购验收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标准差不大于 2%),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四份 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6、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食材进行免费的加工 (如瘦肉等食材切块,不得收取任何加工费用),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把加工场地设在采购 人厨房进行分割工序,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切割工 作。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 7、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 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如果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兑现配送时间承诺,造成未及时(送货超过 7:30 时,下同)交货现象的,作以下处理:①采购人对未及时交货部分产品可拒绝收货;②按当 次交货产品的总值扣除5%违约金;③如采购人需要对未及时交货部分的产品进行自行采购的, 中标人负责支付对该部分产品实际采购价格与中标人供货价格之间的差价的 10 倍金额。 8、验收标准: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物品,中标人必 须无条件退货。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各项合格指标。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 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物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对已收货的产品采购人有权 要求中标人及时换货。因中标人供货质量问题造成退货、换货的,每出现一次在相应月结时 扣除当月货款的 1万元。如类似问题出现三次或以上的,除了扣除相应货款外,采购人有权 无条件解除合同。(具体验收时间和次数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3 9、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且价格以经过采购人根据汕尾市的肉菜市场 调研的同等价格(菜篮子未下浮前的价格),应在 2小时内响应。如未能兑现配送时间承诺, 按本需求第一部分第(三)条“产品配送要求”的第 7项进行处理。 10、合同期间,采购方可不定期去对中标人的储存场地及设施、设备等进行实地考核、 评估,发现与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或不符合相关食品卫生要求的,经调查属实, 第一次扣罚 5%履约保证金,如发现二次的,扣罚 20%履约保证金,如发现三次或以上的, 扣罚 10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中止合约,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1、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采购人就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除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 保证金外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且中标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均对本项目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当发生争议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公司、中标人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任何一方单独承担,或要求其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共同承担债务履行责任。 12、如采购方因政策需要,需从精准扶贫点配送相关农产品或其它公益性质、扶贫性质 的农产品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方。 (四)售后服务 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 一切费用。由于货物质量而造成采购人用餐人员发生食物安全事故的,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 任。 (五)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 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 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其他条款 中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向采购人回扣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如违反,采购人将予 以曝光。同时报纪检监察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提请有 关执法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采购人追究其贿赂责任及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食堂管理 (一)总体要求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部、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外包,仅限劳务,不涉及食品原材料采购。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就餐人数:约 135 人,每周工作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日常服务及接待 工作餐服务以及特殊状况下的应急供餐保障服务。 本部食堂位于汕尾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一楼;食堂面积约 300 ㎡,分为两个部分:第一 14 部分为厨房功能区,包括库房、洗碗、加工、烹调、面点等功能区,设备设施配备齐全;第 二部分为干警和接待就餐区。 (二)项目要求: 1、该项目实行服务全外包的合作模式。中标人负责人员派遣、食堂管理服务,采购人每 月向中标人支付人员费用(含管理服务费)。 2、采购人将厨房及设备、设施交付中标人使用,中标人按要求进行食堂管理,保障就餐 人员的餐饮供应与服务; 3、中标人安排到食堂工作的人员与中标人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 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与采购人仅存在合同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4、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人员不满意要求更换时中标人必须及时且无条件的为采购人更 换合格的人员。 5、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做好厨房升级改造工作,确保达到 A级卫生标准。 (三)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及资质要求: 岗 位 人数 岗位职责 工作经验及资质 大炒厨师 2人 负责日常员工餐制作,主要包括 拟定菜谱、菜肴制作、卫生、配 餐服务等工作。 5年或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大 锅菜和小锅菜制作。工作责任心强、 粤菜和川湘菜风味各一名。 厨工/服 务员 4人 负责餐厅卫生及餐具、用品用具 的清洁保养、厨房的其他工作 等,负责自助餐、围餐、配餐服 务及协助厨房各部门的工作。 初中或以上学历,1年或以上工作经 验,年龄 40 岁以下 合计 6人 (四)管理模式 1、供餐方式 (1)分餐(托盘分餐、盒饭分餐) (2)围餐 (3)自助餐 2、供餐要求 (1)中标人日常餐饮服务要求 ①饭菜干净卫生、无杂物、无污物、无怪味等。 ②定期更换和调整菜品花样,保证每日不重复。 15 ③根据采购人意见和用餐人员意见,及时对出品、服务作出调整和改善,为采购人和用 餐人员出品干净卫生、数量充足、口味俱佳,上档次、够规格的餐品 ④每日按时提供早餐(7:20-9:00)、午餐(11:30-13:00)、晚餐(17:00-18:00)。 如有需要周未也一样开餐。 (2)接待用餐(围餐)服务要求 ①根据采购人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接待餐工作准备. ②积极主动协调采购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备齐接待餐的所需的物品和材料。 ③提前对接待用餐房间进行清理打扫、摆放餐具。 ④厨师按照接待餐标准订制菜单,出品菜式保证色、香、味俱全。 ⑤根据用餐人员多少配备服务人员,在客人用餐期间做好服务工作,待客人用餐结束后 收拾好卫生关好门窗、电方可下班。 (3)夜宵服务:采购人由于工作情况需要提供夜宵,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做好用餐服务。 3、菜谱要求 (1)根据采购人需求,中标人应安排持有营养配餐员三级(高级)证书的营养配餐师每 周制定下周菜谱,每餐菜式尽量丰富,要求全荤菜(大荤菜)、荤素菜(小荤菜)、素菜的 菜式配备合理。合理编排食谱,做到营养搭配,根据季节经常增加和变换花色品种,品种应 力求多样化,同时做到一菜多味的做法,以满足不同地方人员的口味。要求一周菜品基本不 重复,兼顾南北口味,根据季节经常增加和变换花色品种。每周四中午 12 点前提交下周菜谱, 经采购人审批后,中标人严格按照菜谱要求制作。若需要调整食品或食材配料,须提前 1—2 天通知采购人并得到采购人可调整的批复。 (2)中标人须将每周菜谱在饭堂信息栏公布。 (3)菜点服务创新:保存反映良好的菜品和点心,每月研发新菜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适当推出特殊项目计划。 4、品种要求 日常标准: (1)早餐供应粥、粉、面、糕点、蛋类等 8个品种以上; (2)午餐大荤菜 3种、小荤菜 3种、蔬菜 2种、例汤 1种、主食 1 种、小菜 1种(糖水 1种时定); (3)晚餐大荤菜 2种、小荤菜 2种、蔬菜 1种、例汤 1种、主食 1种; 围餐标准:10 人∕台 大荤菜 3种、小荤菜 5种、蔬菜 2种、例汤 1种、主食 2种、小菜 3种 16 5、食堂工作区域(厨房)卫生及餐具管理要求 (1)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干净整洁,餐具用后应彻底清洗并及时消毒,平时存 放在消毒柜中;保持干净整洁; (2)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月彻底清理擦洗 1次; (3)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 (4)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开关,煤气开关等,管理人员要经常 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5)厨房要求地面干爽墙面干净,设备用具、餐具洁净 6、食堂工作区域(厨房)安全及炊具管理要求 (1)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严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 外事故发生。 (3)定期对炊事器具、特别是煤气罐、煤气灶定期进行维护。 (4)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开关,煤气开关等,管理人员要经常 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5)厨房要求地面干爽墙面干净,设备用具、餐具洁净。 7、就餐区域卫生管理要求 (1)餐厅保持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灰尘、无污渍,清扫擦拭及时彻底。 (2)每次用餐完毕后,工作人员需及时打扫卫生、清理垃圾。每周集中进行彻底清扫一 遍;包括地面、墙壁、窗户、座椅等,保证始终达到灭鼠灭蝇标准。 8、仓库管理及食品储存要求 (1)仓库应保持干燥,不漏雨、不渗水、要防鼠防虫防霉防蟑螂,并严格控制库存的质 和量。 (2)蔬菜应在货架上摊摆,不得挤压,防止闷烂。 (3)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不得混放和乱堆, 以免串味、走味或变质。 (4)鱼肉蛋禽类购入后,除当顿食用外,均要冰箱内存放。 (5)不得将霉变、腐烂、虫蛀、有毒、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烹制和配餐,防止食物中 毒。 9、就餐秩序管理要求 (1)根据采购人要求,准时开饭,不得无故推迟和提前,因人为操作失误推迟开饭的情 17 况每月须小于一次。 (2)根据管理要求,售卖饭菜时服务人员不打人情饭,认真按标准计价收费。 10、安全目标要求 (1)食物中毒事故:0件 (2)客户合理投诉:饭菜不熟、开饭不准时、供应不足等涉及面广或事件严重的投诉每 季度小于一次;有玻璃、头发、铁丝、石子、小虫等不卫生每季度小于一次;服务态度、个 人卫生、环境卫生差等其他情况每月小于一次。 11、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要求 (1)中标人应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卫生档案。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符合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标 准并提供有效健康证。 (2)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不得 留长胡须、长头发(女员工须盘头)、长指甲等。 (3)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4)食堂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影响正常工作开展或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 责令中标人限期更换人员。 (5)采购人有权利更换厨师(前提:厨师的所做的菜肴口感不合大众口感,不接受他人 意见,对于失误不改,不服从采购人的合理安排)。 12、其它 (1)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现有服务人员的分流,中标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人员。 (3)就餐费用的特别说明:采购人不为中标人外包劳务人员提供全部就餐费用。 (4)如发生食物中毒,中标人除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外,需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及法律责 任。 (5)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食堂设备和厨具移交管理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食堂移交和接管的实施计划,并派 驻食堂管理人员(包括食堂负责人等)。无论中标人人员是否到位,食堂经营管理责任应从 食堂交接之日起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应于食堂设备设施接收时必须进行全面及仔细的检验,以确保符合食堂日常运 营管理的正常要求。 3.中标人对接收后的食堂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具有监管责任,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对 18 出现非正常损坏的设备设施负有维修责任。 4.采购人负责定期保养厨房内的设备、设施及厨房用具等,对出现正常损坏的设备设施 负有维修责任,以确保服务正常进行。采购人按每月补中标人餐具维护或耗损费 500 元/月。 5.交接后设备和厨具人为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维修,丢失的由中标人照价赔偿。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照餐饮行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部分 报价方式及结算、付款方式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由食堂管理部分和食材配送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全部作出报价,其中食 堂管理费报价包含派遣人员工资、福利、食堂的安全卫生管理、财务管理、就餐管理、人事 管理等所有费用,按每月管理费进行报价。每月最高上限价为¥33330 元,供应商的每月管 理费报价超过上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2、★食材配送采用下浮率报价:供应商应考虑货价款、包装费、运输费、保险、税费及 相关的服务等费用,同时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确定投标下浮率,(投标下 浮率报价没有大于或等于 100%,也没有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不符合要求的报价视 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而中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将作为采购人在协议期间购买食品原 材料的款项计算依据。食品原材料采购价的确定:食品采购价=最新市场售价(奎山综合市场 等市场的平均市场价为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举例:采购人需要采购大米 500 斤,根 据最新市售价,以 3.7 元/斤为例,若中标下浮率为:10%,需要付给中标人的食材款项计算 如下:500 斤*3.7 元/斤*(1-10%)=1665 元。 (二)结算方式 (1)食材部分结算 1、厨房原材料以中标人名义采购,并向采购人提供正式餐饮管理发票,税费由中标人自 行承担,发票金额需达到采购金额的 100%(不含食堂经营管理费)。 2、经采购人同意后由中标人代为采购的物品,除提供发票外,需向采购人提供清晰的物 品采购清单。 3、结算方式 ①以月度按实结算,每月 15 日前提供上一月度的食材采购清单经采购人确认后开具发 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食材采购金额 ②结算公式:最新市场售价(不少于 3 家大型市场的平均市场价为基准价)×(1-投标 下浮率)×数量=结算金额 (2)食堂管理部分 19 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 15 日前提供上月度的管理费用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食堂管理费。 2、若中标人拖欠员工工资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采购人暂停支付服务费用不 视为采购人违约。 (3)所有款项由采购人以银行转帐的方式直接划入中标人名下的银行帐户。 (4)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 同总价的1‰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 注: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响应文件如未响应或不满足则按废标处理。 20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2.2“监管部门”是指:汕尾市财政局。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3)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报价的货物必须是其合 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 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3.3“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成交金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备注 成交金额﹤100 万元 1.5% 1.5% 1.0%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 计算100 万元≤成交金额≤500 万元 1.1% 0.8% 0.7% 21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磋商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设备参数及服务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 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无论是采购代理 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都将于磋商截止时间 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 供应商发送。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2 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3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 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6.4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5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 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7.磋商的语言及计量 22 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 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 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 译本为准。 7.2 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 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9.响应文件编制 9.1 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 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报价的,其响应文件的 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9.2 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响应文件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 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3 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 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磋商报价 10.1 如磋商文件无特殊规定,报价以人民币填报。 10.2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 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 否则,在磋商过程中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否则将被 视为无效响应。 10.3 报价应为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 伴随服务、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 用)。 10.4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备选方案 11.1 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 案的除外) 12.联合体磋商 1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3 1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3.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 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中所列要 求。 13.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4.证明磋商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的各组成部 分。 15.磋商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8000 元整。 15.3 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非现金形式。 15.4 磋商保证金作为供应商磋商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15.5 提交保证金帐户:收款人: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行 帐户:44050173630500000353 注:须备注采购项目编号。 15.6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不需密封。 15.7 凡未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15.8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 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从磋商截 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 被没收。 15.9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 计利息原额退还(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 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磋商有效期 16.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 24 作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 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 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肆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 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 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 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 式见附件)。 17.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 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 18.2 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报价信封》并独立封装。 18.3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 商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18.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响应文件将被拒收,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 责。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19.2 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 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 书面通知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5 20.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 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单位。从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 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20.3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磋商、评审、成交 21.评审方法 21.1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1.2 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终报价及进入综合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22.2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 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 每个供应商。 23.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 23.1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 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 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 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23.2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 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 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技术商务磋商 24.1 磋商小组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以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磋商排序。 24.2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 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24.3 磋商文件的修正: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 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2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 26 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因此,该签字人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否则,其签字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无效。 25.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25.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 80 20 25.2 技术、商务评审 技术、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二:《技术、商务评审表》; 25.3 价格评审 (1)最终报价: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 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 购需求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报价的最终报价而不做推荐。最终报价内容 现场公布。 (2)报价的错误修正原则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价后的价格作为核 实价。 2)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供应商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3)报价的缺项、单列项的处理 对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4)政府采购政策下的评审价计算: 1)磋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 即:评审价=核实价×(1-C1); 2)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3)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 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 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 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评审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价。 (6)计算价格评分: ①食材配送部分:投标下浮率最低的有效评审下浮率为食材配送下浮率的评标基准价; ②食堂管理部分: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评审为管理费的评标基准价。食材配送部分价 格分与食堂管理部分价格分相加为本项目的价格总得分。 其中价格评分权重分配: 序号 价格评分项目 价格评分内容权重分配比例(20%) 1 食材配送部分 14% 2 食堂管理部分 6%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2位)=[食材配送部分评审基准价/食材配送部分最终评标下 浮率×14%+食堂管理费评标基准价/食堂管理费最终评标报价×6%]×100×价格权重。 备注:下浮率投标报价以“1-投标下浮率”进行价格评分的计算 25.4 评审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 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审总 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6.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6.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将各有效供应商按其评审 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最终报价(由低 到高)。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6.2 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 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7.发布成交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以公告方式告知所有 当事人本次项目的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 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 六、质疑及投拆 28.质疑及投拆 28.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28.2 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及编号、质疑事项; (3)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 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8.3 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8.4 质疑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质疑函 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到现场提交。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原件、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 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质疑函原件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到现场提交。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 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8.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收到质疑回 复后应在质疑回复函送达回执上签收确认。 28.6 质疑受理部门: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8.7 提交质疑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 32 栋 1601 号。 28.8 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回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邮寄或 电子邮件。 28.9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合同的订立 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 29 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采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 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 30.合同的履行 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 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 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0.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 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0 附表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 目 要求 资格性 审查 与磋商邀请函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符合性 审查 1、对标的没有报价漏项或少报。 2、按要求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 盖章(原件)。 4、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号条款); 5、提交磋商函。响应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响应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 错漏,并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6、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磋商的其它条款的; 7、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8、如报价出现修正,报价人按磋商文件规定书面确认。 9、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磋商无效的; 10、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备注:1.本表与磋商文件中相关评审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 不通过的为无效响应。 4.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31 附表二:技术、商务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细则 分 值 (分) 1 对招标项目采 购项目内容要 求的响应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条款的响应情况: 完全响应或正偏离得 25 分;每项一般参数指标未响应或负偏 离扣减 1分,累计最多扣 25 分。 25 分 2 整体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 于对项目的理 解、菜式及出 品方案等) 对投标人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整体服务方案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8分 整体服务方案较详细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5分 整体服务方案不够详细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1分 整体服务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 0分 未提供不得分 8分 3 食材配送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配送方案(包括:配送时间、人员等) 内容具体齐全性、科学性、完整性等进行评审: 1)配送方案内容完善、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10 分; 2)配送方案内容较完善、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6分; 3)配送方案内容较完善、详细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1分; 4)配送方案内容不完善、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差的得 0分; 未提供不得分。 10 分 4 应急突发事件 的食品配送措 施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使用单位的工作性质就发生的应急突发 性事件食品配送方案的周密性,时效性、多样性等进行评审: 1)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强的得 6分; 2)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较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强的 得 3分; 3)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较不够全面细致,可操作性 较强的得 1分; 4)应急突发事件的食品配送措施较不够全面细致,可操作性 差的得 0分; 未提供不得分。 6分 5 质量方案 根据投标人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含货物的来源、加 工、保存等各环节)进行评审: 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强的得 6分; 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较全面细致,可操作性较强的得 3分; 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全面细致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 1分; 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全面细致,可操作性较差的得 0分; 未提供不得分。 6分 6 卫生保障措施 根据投标人各仓库环境卫生等情况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 配送卫生保障措施全面细致,得 6分; 配送卫生保障措施较全面细致,得 3分; 配送卫生保障措施较不够全面细致,得 1分; 未提供不得分。 6分 32 7 其他服务 评审项目(一):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包括 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员工培训制度、3.消防安 全管理制度 4.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完善,制度合理、 可行的,得 4分;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较完善,制度较合 理、可行的,得 2分;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一般,制度合理、 可行性一般的,得 1分; 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项目(二):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营养搭配建议情况进行 评审: 1)营养搭配建议全面的,得 4分; 2)营养搭配建议服务较全面的,得 2分; 3)营养搭配建议服务不够全面,得 1分; 未提供不得分。 8分 8 同类业绩经验 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 标人具有本项目同类业绩服务经验的,每一项得 1 分,最高 得 5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页、 合同签订时间等,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5分 9 企业实力 1、投标人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得3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提供原件核 对,否则不得分。 2、拟派本项目人员中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3分,不提 供不得分。 注:提供有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 的社保证明材料。 6分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33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34 合同书格式(服务类)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35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2....... 3....... 二、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 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 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36 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 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 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 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 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 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37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8 政 府 采 购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39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 审 内 容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 格 性 审 查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 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 面声明)。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 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 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 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符 合 性 审 查 1、对标的没有报价漏项或少报。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2、按要求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40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4、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号条款);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5、提交磋商函。响应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响应内 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密封、签署、 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6、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磋商 的其它条款的;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7、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8、如报价出现修正,报价人按磋商文件规定书面确 认。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9、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磋商无效的;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10、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 目采购预算。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 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 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41 1.2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档次及依据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响应文件()页 2 见响应文件()页 3 见响应文件()页 4 见响应文件()页 5 见响应文件()页 6 见响应文件()页 7 见响应文件()页 8 见响应文件()页 9 见响应文件()页 … 注:供应商应根据《技术、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42 二、资格性文件 2.1 磋商函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__份,副本份。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 3.商务部分; 4.技术部分; 5.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 供报价。 2.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天,成交人磋商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 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 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 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 数据、信息或资料。 5.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 定获得成交资格。 6.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 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项目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4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44 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同志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单位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机构代码: 机构性质: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盖单位公章) 45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 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响应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盖单位公章) 46 2.3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的采购 活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非现金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帐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 递交为依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交纳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注:1.供应商磋商时,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非现金形 式交纳。 2.采购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 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7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 磋商,本单位愿意提 交响应文件,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 本单位保证全部申请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8 2.5 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择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服务。 3.本公司的 20 年的营业收入为:元,资产总额为: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2、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详见: http://www.gdgpo.com/show/id/40288ba95e5758be015e79e4b24401a3.html。 3、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会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0 三、商务部分 3.1 供应商综合概况 一)、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 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万 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经营项目等。 3) 如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1 二)、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签约及完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 注:业绩是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完成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请留意评审细则是 否要求提供验收报告)。 三)、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 务 4 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天,成交人磋商有效 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5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6 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本公司目前的报价水平 7 服务期: 8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9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10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 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11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其中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 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四、服务部分 4.1 服务需求响应表 序号 采购服务要求 报价服务实际情况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说明:1.供应商必须对应《采购项目内容》中的内容逐条响应。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 于)的重要项。 2.请在“偏离简述”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3.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 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4.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4.2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 责 分 工 姓名 现职务 持何种资格证书 发证 时间 曾主持/参与的同 类项目经历 职称 专业工龄 总 负 责 人 其 他 主 要 技 术 人员 … 注:提供上述人员在供应商单位购买社保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5 4.3 组织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含糊 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处理。组织实施方案 的内容应包括: 1)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甲方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2)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情况; 4)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5)应急方案 6)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6 五、价格部分 5.1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投标报价/投标下浮 (人民币 元) 1 食堂管理 每年 小写:RMB 大写: 2 食材配送 1项 下浮率: % 注: 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 2.本项目报价由食堂管理部分和食材配送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全部作出报价,其中食堂 管理费报价包含派遣人员工资、福利、食堂的安全卫生管理、财务管理、就餐管理、人事管 理等所有费用,按每月管理费进行报价。每月最高上限价为¥33330 元,供应商的每月管理 费报价超过上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3.食材配送采用下浮率报价:供应商应考虑货价款、包装费、运输费、保险、税费及相 关的服务等费用,同时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确定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 率报价没有大于或等于 100%,也没有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不符合要求的报价视为 无效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而中标人所报的下浮率将作为采购人在协议期间购买食品原材 料的款项计算依据。食品原材料采购价的确定:食品采购价=最新市场售价(奎山综合市场等 市场的平均市场价为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举例:采购人需要采购大米 500 斤,根据 最新市售价,以 3.7 元/斤为例,若中标下浮率为:10%,需要付给中标人的食材款项计算如 下:500 斤*3.7 元/斤*(1-10%)=1665 元。 4.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7 报价信封(独立封装) 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报价信封”。 1、《报价一览表》(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2、交付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6.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无论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 6.2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6.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磋商 6.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5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磋商、评审、成交 六、质疑及投拆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八、适用法律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2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2.1 磋商函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商务部分 3.1供应商综合概况 一)、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二)、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三)、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3.2 四、服务部分 4.1服务需求响应表 4.2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4.3组织实施方案 五、价格部分 5.1报价一览表 报价信封(独立封装) 1、《报价一览表》(从响应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2、交付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