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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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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八一”建军节走访部队官兵慰问品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八一”建军节走访部队官兵慰问品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八一”建军节走访部队官兵慰问品项目,预算总金额为22.24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6-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历城区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C座207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方式:0531-8811296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永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济南历城花园路84号振邦大厦15层
联系人:王宝欣 联系方式:0531-82353988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7时46分27秒
[200947223 需求方案-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八一”建军节走访部队官兵慰问品.pdf点击下载]
1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永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八一”建军 节走访部队官兵慰问品 编制时间:2020.6.19 2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八一”建军节走访部队官兵慰问 品 预算情况:本项目采购预算 22.24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包号划分、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本项目共一个包,洗漱用品大礼包 100 套(3.5kg 洗衣液 1 桶、900g 全自动浓缩洗衣粉 1用、400ml洗发素+200ml润发精华素 1盒、700ml沐浴露 1瓶、180ml花露水 1瓶、140g+120g 牙膏 2盒牙刷 1对、75%酒精湿巾 2包、4包装抽纸 1 题、香皂透明皂各 2块、毛巾一条、 收纳箱 1个)、夏凉被 150件、凉席 150件、花生油 80桶、羊肉 10只、6片猪肉,总预算 为 22.24万元。(备注:因疫情期间为保证财产安全,本项目所提供产品严禁来自疫区) 2、采购目的:“八一”建军节对驻区部队官兵进行走访慰问。 3、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规范。 4、要求达到验收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节能、环保产品及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参与评审须知 5.1、依据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即普通的政府采购 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依据节能环保(依据(鲁财库〔2007〕32 号)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应 当增加节能、环保评审因素,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评审时对所报节能、环保的 产品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按其价格所占比重,价格分加分幅度:4%;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按其价格所占比重,技术分加分幅度:4%; 环保产品按其价格所占比重,价格分加分幅度:4% 环保产品按其价格所占比重,技术分加分幅度:4% 5.3、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即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注:评审、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6、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供货期:详见磋商文件。 8、验收标准:合格。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天:自 2020年 6月 19 日起,至 2020年 6月 22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0 年 6 月 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 有关问题通过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 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历城区华信路 15号凯贝特大厦 C座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方式:0531- 8811296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永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 84号振邦大厦 15 层 联系人:王宝欣 联系方式:0531-8235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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